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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房龙的《圣经的故事》

  《圣经》是西方文化的核心经典,我一直打算好好读一读。无奈其篇幅太长,文字生涩,我几次尝试都半途而废,只读完了旧约里的摩西五经和新约里的福音书。房龙是美国著名的历史通俗读物作家,这本《圣经的故事》是他的代表作之一,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介绍了《圣经》的内容,非常适合当代普通读者。房龙著作畅销百年,绝非浪得虚名。他自有一种特别的手法,将枯燥的内容讲的津津有味。读这本《圣经的故事》,我感觉房龙像是个热情、博学的朋友,将古老的故事娓娓道来。 《圣经的故事》前面大半本的篇幅讲旧约,后面小半本讲新约。 简单说来,旧约是犹太民族古代文献的集合,包括了传说、历史、箴言、诗歌等等。 就像中国神话传说中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的故事一样,旧约开头的故事也是在讲世界和人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上帝七天创世、创造亚当夏娃、人类偷吃禁果离开伊甸园、该隐杀害亚伯,人类在世上繁衍,之后有了诺亚方舟和巴别塔的故事。再接下来都是犹太民族的经历。 旧约的成书过程极其复杂,其中记载的犹太人历史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事实,一直存在争议。由于年代久远,亚伯拉罕、摩西这些人物就像中国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一样,很难说清真假。即便是近一些的记载,也与古埃及、古巴比伦的记述有差别。房龙申明:「我不是在写犹太人的历史,我不打算为他们辩护,也不攻击他们的动机。我只是重复一下他们对古代亚洲和非洲历史的看法。」 犹太人传说中的祖先是亚伯拉罕,他的子孙逃避饥荒迁徙到埃及。犹太人住在埃及的贫民窟,被埃及人奴役了几百年。摩西带领犹太人离开埃及,与耶和华立约,即是著名的十诫。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领导犹太人重回故乡迦南,建立犹太部落。犹太部落是个松散的联盟,共同的首领称为「士师」。后来以色列联合王国建成,先后有扫罗、大卫、所罗门三位国王。所罗门去世后南北分裂,相继被灭。以色列先后被波斯、希腊、罗马统治,最后成为罗马帝国一个小省的一部分。 古今道德理念不同,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这些故事往往过于残忍,常有违背人伦的内容,如手足相残、近亲通奸。哪怕是著名的英雄人物,他们的品行也让人难以理解。比如士师参孙,他在婚礼玩猜谜游戏,之后「遇到一群无辜的腓力斯人,他杀了三十个人,把他们的衣服剥下来,送给猜中谜语的客人当作奖品」。讲到大卫的故事,房龙写到「一旦涉及到他的个人生活,大卫的表现比他最糟糕的臣民,在卑劣与残忍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卫在逃亡时期「很像土匪头子,

读格雷厄姆·格林的《人性的因素》

  据格林所说,他写《人性的因素》是为了创作一本摆脱暴力俗套的间谍小说,呈现英国秘密情报工作的真实样貌。他笔下的情报人员跟007毫无关系,像普通人一样为了一份薪水朝九晚五。如果这本书早一点写出来,我或许会更尊敬这种尝试。可是《人性的因素》出版于一九七八年,那时007的作者伊恩·弗莱明已经去世十多年了,约翰·勒卡雷的名作、写实派间谍小说的代表《柏林谍影》也出版十多年了,这时再来标榜真实未免有点故作姿态。事实上,这本书读起来非常像是约翰·勒卡雷的小说。格林和勒卡雷都曾在英国秘密情报局「军情六处」工作过,文风也比较相近,写出风格相似的小说倒也不出奇。 格林把自己的小说分成娱乐与严肃两类,后来渐渐不作区分,《人性的因素》就是两者混合。按照我的经验,这种主题太严肃的类型小说往往有点不伦不类,既不够娱乐,也不够严肃。就拿这本书来说吧,如果你期待读到紧张刺激的间谍故事,一定会大失所望。这本书采用了间谍小说中常见的「卧底」题材,故事一开始英国情报局发现情报泄漏,意识到内部有潜藏的双面间谍,之后展开了调查。格林并没有把双面间谍的身份作为悬念,很早便点明了主人公卡瑟尔就是双面间谍,前半本书都在描写卡瑟尔惶惶不可终日的心态。卡瑟尔的同事戴维斯为人冒失,成了卡瑟尔的替罪羊,被情报局毒害。卡瑟尔本打算以此为契机结束间谍工作,这时却意外地收获了重要情报,将情报传递给苏联后他的身份曝光,随即逃到莫斯科,故事就这样结束了。除了结尾卡瑟尔逃亡时的一些小波折,整本书没有什么悬疑可言,情节发展一望即知。尽管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读起来还是难免有些不耐烦。尤其是前半本过于冗长,让我一度想要弃书。 我能理解作者的写作追求,他就是要让故事平淡化、去浪漫化。可是这样一来小说的情节转折太过草率,反倒伤害了故事的合理性。比方说双面间谍的嫌疑人有很多,不单卡瑟尔和戴维斯,他们的上司、办公室里的秘书们都有嫌疑,总该仔细调查一下吧。虽说戴维斯的行为举止太不稳重、动不动作出把文件带出办公室这种不合规定的事,但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格林懒得写戏剧化的推理情节,让调查人员莫名其妙地认准了戴维斯就是间谍,一点都没怀疑卡瑟尔,英国情报局的智力水准未免太低下了。还有卡瑟尔身份曝光的过程,一般来讲总要有些逻辑推演,可是小说中让一个南非官员简单地依靠直觉就怀疑卡瑟尔有鬼;英国情报局信了这个「直觉」,就派人直接去询问卡瑟尔,一点都不担心会打草

读福楼拜的《三故事》

福楼拜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的《包法利夫人》是世所公认的小说艺术里程碑,我在十来岁时就读过。那时年纪实在太小,只是囫囵吞枣,没读出什么好处来,现在又不大有动力重读了。所以我一直觉得,太早读经典著作未必是好事,既体会不到精髓,又容易打消兴趣。这次读了他的《三故事》,我觉得这本书才是初读福楼拜最好的选择。 《三故事》顾名思义,书中收录了福楼拜的三个短篇故事。这是本薄薄的小书,不过七八万字而已。一个晚上读一篇,三天就读完了。这就是《三故事》的第一个好处了,篇幅短小不给读者太大压力。毕竟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大家生活节奏快。即便是勤于读书的人,看见大部头也得掂量一下,或望而生畏,或有心无力,最好只好敬而远之。这种小书无疑更容易读的下去。 这本书虽然短小,却能忠实、全面地反映福楼拜的艺术风格,这是第二个好处。卡尔维诺曾称颂这本书是福楼拜所有作品的精华。这三个故事的题材恰好对应了福楼拜的四部长篇小说:《圣朱利安传奇》是基督教传说,对应《圣安东尼的诱惑》;《淳朴的心》是现实主义小说,对应《包法利夫人》和《情感教育》;《希罗迪娅》是历史小说,对应《萨朗波》。 《圣朱利安传奇》的故事颇似俄狄浦斯。朱利安是一位出身名门的年轻人,沉迷打猎,有强烈的杀戮欲望。有一天打猎时遇到神明附体的公鹿,公鹿预言他将来会杀死自己的父母。为了避免预言成真,他逃离家乡,在遥远的国度成就一番事业。直到有一天,他年老的父母找到他,由于阴差阳错的误会被他意外杀死。悲伤和悔恨使得朱利安自我放逐,过着穷苦悲惨的生活。到此为止与俄狄浦斯的故事大同小异,尤其是逃避预言反而使预言成真这段情节。后半段则是典型的基督教圣徒故事,朱利安向麻风病人行善,麻风病人化成天使把他带到天堂。这个故事改编自中世纪的民间传说,对于今人来说情节过于天真,值得欣赏的是福楼拜的精美叙述,把一个简单的故事写得雅致浪漫。 《淳朴的心》是三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一篇,讲述了一个平凡女佣不幸的一生。福楼拜是一个悲观厌世的人,喜欢揭露丑恶甚于歌颂美丽,过去读《包法利夫人》就觉得其中角色全都面目可憎,要么坏要么蠢。他追求客观写实的风格,将自己的态度隐藏起来,以至于让读者感到文字冷漠。《淳朴的心》可以算是一个例外,据说是福楼拜为了回应好友乔治·桑的期待,特意写了这么一篇表现人间美善的小说,对主人公投注了真挚的同情。 费莉西泰是个贫贱无知的女佣,脸庞削瘦,沉默

读钦努阿·阿契贝的《瓦解》

  《瓦解》是尼日利亚作家钦努阿·阿契贝于1958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被公认为非洲现代文学经典,是非洲各学校中的必读书,销量足有两千万册。我对非洲文学几乎一无所知,所以在读这本书时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和期待。读完后稍微有些失望,觉得这本书虽然不算差,但还谈不上文学经典,此书的声望恐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文学以外的因素。 这本书篇幅不长,只有十万字左右。全书可以分成两部分,前面一多半写的是尼日利亚伊博族村落的风俗;后面写的是英国殖民者入侵,使得当地传统社会土崩瓦解。 这本书内容十分松散,缺乏连贯的情节,章节间没有强烈的联系。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奥贡喀沃,许多情节都围绕他展开。但他并不是传统式的小说主人公,更像是一个起到串场作用的线索人物。由于情节和人物描写都很淡薄,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更像是一组主题相关的散文,村落风俗才是描写的重点。作者对笔下的人物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当他要写婚姻习俗时,就让主人公奥贡喀沃的朋友女儿出嫁;当他要写丧事时,就让村里的长老去世。这些事件都是孤立的,片段式的。比方说,在婚礼这章之前,读者根本不了解新娘子是何许人也;在婚礼过后,这位姑娘也就再也没出现过。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往往无法预测下一章会写到什么;放下书本,隔一阵子接着读时,回忆前一章写了什么也很费劲。现代文学中经常会淡化情节,许多作家特意追求一种散漫的效果。但我不觉得这本书的散漫是出于美学上的追求,而是感觉作者没有下功夫精雕细琢,把未经细心整理的写作材料一股脑地搬上来了。 所以,如果只是将《瓦解》当成小说来读会有些闷,让我坚持读完全书主要是出于人类学方面的兴趣。书中的情节发生于十九世纪末,但是书中描写的村庄更像是原始社会的部落。 当地的农作物种类单一,最重要的庄稼是木薯,木薯糊糊是当地人的主食。当地的环境恶劣,要么干旱要么暴雨,不适合农作物生长。耕种是辛苦的工作,要勤奋细心照料庄稼。村子中有牛、山羊和鸡,但是畜牧不成规模。书中提到鸡蛋是难得的好东西,可见当地物产的匮乏。 由于生产力低下,没有足够的物质积累,形成不了复杂的社会结构。当地实在是太贫穷了,供养不起不劳动的有闲阶层,所以不存在统治阶级。原始社会中祭司起到很大作用,拥有特殊的地位,可是这个村里的女祭司只能算是「兼职」的,除了在从事祭司工作时会被神灵「附身」,其余时候和其他妇女一样劳动。村中并没有一个首领,而是众多有地位的长老共同议事,

读劳伦斯·布洛克的《八百万种死法》

  劳伦斯·布洛克是冷硬派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家,他的作品近些年来在国内被大规模引进,浩浩荡荡好几十本。受到出版社宣传攻势的影响,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了好奇,挑了一本名字颇为奇特的《八百万种死法》来读。读完很有些失望,感慨全书最大的优点就是起了个吸引人的标题。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颓废的中年男人马修。马修过去是个警察,因为办案过程中误杀了一个小女孩而引咎离职,成了没牌照的私家侦探。他离异单身,有酗酒的毛病,侦探生意也不怎么样,生活一团糟。小说开始时,一个妓女想要结束卖淫生涯,但是不敢跟皮条客直说,于是就拜托马修帮她跟皮条客交涉。马修找皮条客谈话,皮条客答应让妓女离开。马修以为事情办好了,没想到随后这个妓女就在旅馆被乱刀砍死。心怀负罪感的马修对此展开了调查,故事中途又出现更多的受害者,最终马修发现了真凶。 这是一本典型的冷硬派小说,推理的成分非常少,悬疑性也稀缺。马修办案的方法就是四处走访,没完没了地谈话。他好像是无头苍蝇到处乱撞,案件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直到快要结尾了,马修没头没脑地突然就发现真相了,原来真凶是一个从未登场的路人甲。这个路人甲在书中只出现了一页,转眼间就被马修开枪打死了。 尽管我从一开始就没抱太大期望,读到最后还是为结局的粗糙感到震惊。既然是侦探小说,读者多多少少都会期待结尾揭穿真相的一刹那,享受解密的快感。然而这本书的结尾显然做不到这一点。给我的感觉是,似乎作者觉得差不多该收尾了,就随便安排了一个凶手,纯粹是在糊弄。如果你读侦探小说是为了追求悬疑刺激和脑力激荡,想要看到逻辑缜密的推理,那你千万不要在这本书上浪费时间。 喜欢冷硬派小说的读者或许会说,这类小说本来就不追求悬疑推理,看点是黑暗的氛围和对孤独绝望的刻画。即使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也觉得这是一本坏书。《八百万种死法》中对孤独的描写空洞肤浅,带着一股矫情。主人公马修身上贴满了标签:误杀女孩造成的心理创伤和负罪感,离异,酗酒。这些标签让读者迅速了解这个角色,可之后就是不断地重复,始终停留在标签的层面上,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发展变化。这本书绝对是我读过的最罗嗦重复的小说之一,全书三分之一都可以直接删掉。书中无数次地描写马修渴望喝酒,无数次地描写马修喝不加糖不加奶的黑咖啡(有一次居然加了糖和奶精,让昏昏欲睡的我稍微清醒了一点,原来是因为咖啡机太糟糕了),无数次地描写马修参加匿名戒酒会。马修将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献给教

读布尔加科夫的《大师和玛格丽特》

  在读《大师和玛格丽特》之前,基于我对俄国小说的一贯印象,以及这本书「魔幻现实主义」的名声,我以为这是一本晦涩难懂的小说。读完后发现恰好相反,这是一本风趣幽默的小说,内容也相当直白,只是套了一层魔幻的幌子罢了。 要读懂这本书,需要对当时的社会环境有一些了解。布尔加科夫从1928年开始写这本小说,直到1940年临去世前还在修改。当时在苏联,文艺创作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创作者写错了一句话就可能被判刑。同时政治局势风云变幻,曾经在官方授意下的创作,没准过了几年就成了罪证。想要成为职业作家,就要加入作家协会,写些歌功颂德的宣传文学。协会里的作家几乎等同于公务员,衣食住行都由官方负责。布尔加科夫是位有文学良心的作家,不愿意委曲求全,作品风格又十分先锋,自然不受待见。到了三十年代,他被禁止发表任何作品。他曾因此悲愤交加,将《大师和玛格丽特》的手稿塞进了火炉销毁,好在后来在他妻子的鼓励和帮助下重新完成了这部小说,可是无法出版。直到1966年,也就是作者去世二十多年后,经过审查机构大量删改的《大师和玛格丽特》才得以出版,而完整的版本更要等到1973年才在苏联面世。 用十余年去创作一本无法发表的小说,布尔加科夫的创作动力是什么呢?我想这首先是出于艺术家的本能,即使不能发表,也无法阻挡他手中的笔。另一个原因大概是不平则鸣,他需要用文学创作来宣泄情绪。《大师和玛格丽特》中真实与虚构交织,以现实的人物、事件为基础展开了超现实的情节,像是作者布尔加科夫做的一场梦,很适合用弗洛伊德解析梦的那套手法来分析。弗洛伊德说梦是愿望的满足,书中所有荒谬之处都可以按照这一观点来理解。《大师和玛格丽特》中有三条故事线,对应着作者三方面的感受。 首先,他仇恨、鄙视那些对他造成直接伤害的人。他遭受过作家协会的刁难,无数批评家对他攻讦谩骂,他的作品又被禁,所以他要在小说里复仇。《大师和玛格丽特》的第一条故事线讲述魔鬼造访莫斯科,要搞一场盛大的魔术表演,魔鬼和他的随从们把作家协会、剧院、政府文艺部门搅得天翻地覆。小说中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僚们,有的掉了脑袋,有的被警察抓走,有的进了精神病院。女主角玛格丽特得到魔鬼赠予的超能力后,把曾经批评过大师的文艺批评家的公寓砸了个稀巴烂,这段就是更明显的报复了。 第二,他热爱、感激自己的妻子。小说中的第二条故事线是大师和玛格丽特的爱情故事。「大师」是一位小说家,作品受到攻讦,曾将

读果戈里的《死魂灵》

  中国的诗歌和散文都是世界一流,几千年历史中积累了无数瑰宝,而中国小说就要逊色不少。古典小说中虽然有几部出类拔萃的名著,其余就都质量平平;现当代小说过于模仿外国文学,学生做的再好终归也比不上老师。所谓术业有专攻,这也没什么大不了。说到小说,最厉害的还要属俄国和法国。在一长串的俄国小说名著中,《死魂灵》是最早的一部(此前有普希金和莱蒙托夫的一些中短篇名作,不过体量偏小,技法上也欠成熟),是后世作家学习的典范。这是我第一次读《死魂灵》,读起来却觉得很熟悉,因为其中的人物塑造、叙事手法都已成为传统,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的作品中重现。 所谓「死魂灵」,就是已经死去但还没有注销户口的农奴。主人公乞乞科夫是一个善于弄虚作假的投机分子,他打算收购死农奴,利用法律上的漏洞,再把他们当成活农奴抵押出去骗钱。就这样,乞乞科夫在俄罗斯四处游历收购死魂灵,展开了一段「俄罗斯历险记」。这个荒唐的收购死魂灵的故事只是一个引子,全书的重点在于通过乞乞科夫的游历,让他接触各式各样的官僚、地主、农奴,进而反映广泛的社会事实。 果戈里原本计划写三部,分别与《神曲》中的《地狱》《炼狱》和《天堂》相对应。他完成了前两部,生前发表了第一部,临终前将第二部的手稿销毁了,现在第二部只剩下数章残篇。 这是一部主题严肃、雄心勃勃的书,作者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写一本流传后世的名著。不过请放心,这本书一点都不难读,几乎可以说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好玩的一本。果戈里是一位幽默讽刺大师,他把严厉的抨击、深沉的苦痛都用喜剧包装起来了。他用最辛辣的手法来刻画人物,书中没有一个人躲得过他的嘲笑。最突出的当然就是第一部中的五个地主。 最早登场的是玛尼洛夫,他是一个头脑简单、甜腻腻、内心空虚、庸俗无知的老好人。引用书中的话,「在跟他谈话的头一分钟里,你不禁要说:一个多么令人愉快的善良的人啊!在下一分钟里,你就一句话都不想说了,再过一分钟,你就要说:鬼知道他是个什么玩意儿!」。与后面的几位相比,他至少是相对无害的,只是坐拥财产、无所事事的社会寄生虫。 接下来出场的是女地主科罗博奇卡,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冷漠、贪婪、固执,没有任何精神生活,是一块木头疙瘩。当乞乞科夫向她收购死农奴时,她一直担心在价格上吃了亏,还没完没了地跟乞乞科夫推销农产品。 第三位诺兹德廖夫是一个厚颜无耻、满嘴跑火车的无赖。他过着放荡的生活,四处寻欢作乐,惹是生非

读倪匡的《天书》

  小时候娱乐方式少,家里电视只能看两个台,周边连个公园都没有,读书就是我最大的娱乐。那些「健康的」少儿读物,比如《汤姆·索亚历险记》和《海底两万里》,虽说好看但始终不够刺激。偶尔在书摊淘到一两本卫斯理系列小说,才算好好过把书瘾。从小到大我陆陆续续看了将近三十本卫斯理小说,对其始终抱有一份怀旧的感情。当我在网上看到对卫斯理小说的批评时,也会帮着辩解几句。 现在的年轻读者,尤其是奔着科幻名头慕名而来的科幻读者,对卫斯理系列的评价都不怎么样,甚至会大呼上当。看惯好莱坞科幻大片的人会觉得卫斯理系列太寡淡,老练的科幻读者则会发现卫斯理系列里满是些故弄玄虚的怪力乱神,最后不约而同地发出不屑一顾的感叹:这玩意也算科幻? 老实讲,卫斯理系列的科幻味道实在有限。作者倪匡本人就没受过什么像样的科学教育,是个能写出南极有北极熊的人。除了缺少知识,他更欠缺科学精神。卫斯理系列里的所谓科学幻想,很多都是重新包装的封建迷信,他动不动就把前生今世、生辰八字什么的都说成是超出当前认知的科学现象。卫斯理系列名为科幻,其实是悬疑、恐怖、冒险的大杂烩,格调与报道UFO和外星人的廉价报刊无异。解释不通的地方就都归结到外星人身上,这也是卫斯理系列常被人诟病的一点 。 所以在读卫斯理时,不要在科幻上太有期待,单纯看个故事就好。甭管合不合理,这系列内容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至少算得上想象力丰富。有些故事的点子确实不错,比如《头发》《眼睛》《寻梦》等等。还有些故事,比如《茫点》、《沉船》和《木炭》,谜底揭穿后发现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甚至有些荒谬,可是读起来却很精彩,这就是倪匡的本事了。 不得不说,倪匡是个讲故事的高手,能把一个点子扩展成跌宕起伏的故事。当然他的小说都很模式化,看多了就摸熟他的套路了。人的创造力是有限的,像倪匡这样高产的作家无法避免自我重复,《天书》就是一本流水线作业生产出来的典型的卫斯理小说。 卫斯理小说最重要的就是先声夺人,开头一定要快速设下悬念。《天书》以一枚红宝石戒指为开端,迅速布下几个疑点:这颗璀璨夺目的红宝石,受到珠宝公司严格的保护,怎么会一夜之间变成了花岗石?红宝石的主人姬娜在失踪前寄出一本没人能看懂的「天书」,天书上到底写了些什么?如果能吸引到读者的注意力,这个开头就算成功了。 接下来卫斯理和白素这对夫妻档开始展开调查。调查的过程很像是侦探小说,总之就是发现线索>>根据线索去

读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

  儒勒·凡尔纳是我儿时颇为喜爱的作家,我很小就读过《海底两万里》和《十五岁的船长》,算算已经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事了,长大之后我就再也没读过他的书了。或许是一种偏见吧,不过大部分人都把他的书视为青少年文学。这大体上出于三个原因:首先他的书都是幻想、冒险题材,趣味性强,容易吸引年轻读者;第二,他的书简单易读,包含丰富的科学知识,主题积极向上,有教育意义,适合青少年阅读;第三,他的书内涵较浅,对于成年读者来说显得有些幼稚。这次读的《神秘岛》完全符合这三点。 《神秘岛》一开始,五个人和一条狗乘坐热气球逃亡,掉落到太平洋的无人荒岛上,整部小说就是鲁滨逊式的荒岛求生故事。与《鲁滨逊漂流记》的区别是,这本书的基调非常轻松乐观,与其说是求生,倒不如说是乐在其中的探险。这支漂流小队包括了一位天文地质物理化学无所不晓的万能工程师,一位懂得医疗的记者,一个强壮的水手,一个善于战斗又擅长烹饪的仆人,一个热衷博物学、认得几乎所有动植物的男孩,还有一条忠诚、聪明的狗。除去刚到岛上时一无所有比较狼狈,后来一路顺风顺水地利用科学知识和勤奋劳动来适应自然、改造自然,把荒岛打造成了殖民地。这些人先是用表上的镜片做了块放大镜,再用放大镜聚焦取火;有了火之后,他们把陶土烧制成砖,搭建砖窑;有了砖窑他们就用土法把矿石炼成钢铁;他们从矿石中分离出硫酸盐再蒸馏成硫酸,从动物油脂中分离出甘油,从硝盐矿中提炼出硝酸,最终制成了制成了炸药;随后用炸药炸开山洞,在山洞里定居。此后他们蓄养动物、种植粮食、制作各种工具和生活用品,甚至在岛上安装了简易电报。整本书的前半部分没有多少故事情节,翻来覆去讲的就是这些人又探索了岛上某地,制作出了某样东西,生活质量越来越高。 这本书里对科学的顶礼膜拜已经不能用「科学乐观主义」来形容了,完全成了「乐观天真」。小说中的几个人都把工程师当成真神一样崇拜,仿佛有了科学知识就无所不能。作为一百多年后的现代读者,我实在难以接受这样幼稚的观点。书中人物如纸片一样单薄,性格毫无立体感,更让我觉得像是在看卡通故事。尽管如此,我还是得承认书中洋溢着的昂扬斗志富有感染力。看着荒岛日益发展,我得到了一种近似玩模拟经营游戏的快感,网络小说中的「种田文」就是以此为卖点的。 后半本书则把故事与《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海底两万里》联系起来,为三部曲画上句号。《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我只读过开头,不小心在这本书里被剧透了

读阿城的《棋王·树王·孩子王》

  《棋王》我好多年前就读过了,《树王》和《孩子王》则是第一次读。 读这三篇小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文字漂亮。怎样写出雅致的白话文,这一直是中国现代文学中的难题。中国文学在二十世纪经历了一次剧烈的变革,从文言变为白话,从传统中割裂出来了。中国古文的文笔是极好的,可是现代人没法子直接跟韩愈、苏轼学写文章,只能另走一条新路。白话文「我手写我口」,远比文言接地气,可是一不小心就过于口语化,好似白开水,缺少美感。反过来,要是修辞过度就有些文绉绉,不像是白话文了。纯论文字拿捏,我十分佩服梁实秋、张爱玲和阿城,这几位可以作为白话文的写作典范。 读阿城的小说,可以看出每一行字都下过功夫,字词的选择、句子的节奏都是精心安排的。比方说他的动词用的很妙,绝不肯轻轻松松放过。《棋王》里写王一生吃饭,不是把掉落的饭粒「塞」进嘴里,而是「抹」进嘴里、「拈」进嘴里;《树王》里写知青们在山上看到麂子,麂子不是「逃走」而是「飘走」,不是「抬起尾巴」而是「尾巴一平」;《孩子王》里「我」随身带着砍刀,不是「收在袖子里」,而是「隐在袖管里」。明明意思差不多,可是换个字就显得更生动。 我发现阿城偏爱单字的词,能用一个字就绝不用两个。像是「非常」这个常用词,整本书里居然只出现一次,就是《棋王》中写脚卵「非常高」,其余一律用「极」字代替:极远,极累,极小心,极是考究。《树王》中写砍树,一般口语中会说「树倒下」或是「树倒了」,而阿城把「倒下」「倒了」省略成一个「倒」字,只写「树倒」。现代汉语中以双音词居多,「桌」「椅」都说成「桌子」「椅子」,省成单字就显得有古风。不过汉语中重音字太多,这种俭省未必就好,有时不够清楚自然。 不管阿城在文字上有怎样的偏好,该写实时还是落在实处,不会让修辞干扰描写。比如对话描写,他小说里农民讲话就像个农民,知青讲话就像个知青,领导讲话就像个领导,方言、粗口都不避讳,绝不会用阿城的美文来讲话。阿城的白描功夫非常厉害,《棋王》中写王一生吃饭,《树王》中写放火烧山,都很详细、很精彩。 总之阿城是个文字高手,不得不服。可是说到小说的叙事和立意,值得谈的就有限了。这三篇小说都是写知青生活,单论故事情节和主题,与同题材的其它文艺作品相比并不见得如何突出。比较特别的大概是更有美感,没有一味批判抱怨。最好的是《棋王》,人物有趣,情节曲折,故事自有些耐人寻味的地方;《树王》偏直白,味道差些;《孩子王》风

读朱宥勋的《作家生存攻略》

  「作家」看上去很高大上,说到底也只是一种工作。到底要如何入作家这一行呢?当作家又能赚多少钱呢?普通人对此恐怕毫无概念。《作家生存攻略》根据作者朱宥勋在台湾文坛摸爬滚打的经验,从职场角度分析作家身份,为想投身写作的人提供了实用信息,是一本很有料的书。这本书是以台湾文坛为背景,其它地区的情况未必完全一致,但依然可以作为参考。 不谈理想,不谈艺术,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谈「钱」。所谓入行,就是第一次用写作赚到钱;所谓专职,就是能用写作赚到足够的钱养活自己。作家也是人,也要吃饭,没有几个人能伟大到为艺术献身,谁会想要在贫困潦倒、饥寒交迫的情况下创作呢?一旦认清了这一点,就会发现作家这一行一点都不浪漫,糟心事比起其他行业只多不少。 书中指出,自由创作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作家的文字是一种产品,想要卖出去就得符合顾客的需求。比方说,报纸的篇幅有限,一篇稿件只能占豆腐大的版面,所以只收几百字的极短篇;杂志每期都有专门的企划,对文章的题材、要旨都有严苛的要求;书中对网络媒体谈的较少,网络媒体更新快、要蹭热点也是尽所周知的常识了。在这种大环境下,编辑需要的不是什么大艺术家,而是标签明确、产出稳定的「好用的」作家:需要一篇情感题材的稿子就找作家甲,需要一篇体育的稿子就找作家乙,按时按量交货。 一般人会以出书作为写作的终极梦想,但是这本书讲得清清楚楚,出书只是作家的工作而已。作家只是出版界的成员之一,出版社、印刷厂、书店都是要赚钱的,一本市场前景不明的书被拒绝是天经地义。如果是被邀稿还好,投稿石沉大海是常事。就算被出版社接受了,接下来费心费力的事还多得很,要和编辑交流接洽,要仔细研究合约;等到书出版了,作家还要搞行销活动,跑书店办座谈会。 假设一个人在作家这一行苦苦耕耘,最后能获得多少酬劳呢? 按照书中给出的资料(以下金钱单位皆为新台币,人民币1元约等于新台币4元),报刊杂志的酬劳大概是每字一元,特殊情况下可以到每字一元半或两元。假设每月发表五篇两千字的稿件,那么月收入在一万元到两万元之间。 出书的酬劳计算起来就相对复杂一点。一本三百页的书,定价大概三百元,文学书首印两千册已经是中上水平,而版税大约是10%,300*2000*10%=60000元。实际上卖书要打折扣,版税也只能预付一部分,要等书卖掉了才能拿到尾款,甚至可能拖上几年收不到钱。就用六万元这个最乐观的数字来算,一年出两本书,总共赚

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ABC谋杀案》

  我在青少年时代曾经很为侦探故事着迷。我最早的启蒙来自于动画《名侦探柯南》,后来中学时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金田一探案集》等等,大学时读了不少东野圭吾、西泽保彦这类日式推理,算一算我读过的侦探小说有一百多本。可是近些年来我几乎不碰侦探小说了。在所有类型的通俗小说中,侦探小说大概是模式化最严重的了,读起来基本都是一个调调,读多了实在让人腻味。几乎所有的侦探小说都可以概括为:发生了一起或多起神秘、恐怖的凶杀,侦探/警察去调查真相,搜索证据、审查嫌疑人,最后真相大白,原来凶手采用了巧妙的诡计,最没嫌疑的某个人才是凶手。诡计也是套路化的,包括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时刻表、无头尸、多重身份、叙事诡计等等,作者往往刻意误导读者,造成结尾令人恍然大悟的效果。为了让故事更有可读性,作者会给故事加上一层包装,比如诡异童谣、奇特民俗、恐怖传说什么的,似乎案件受到了超自然力量的影响,不过这些当然都是幌子。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读者,没什么噱头能阻止我读侦探小说时打瞌睡。 这次读《ABC谋杀案》,其实是由于一部去年颇受好评的电影Knives Out。这部电影模仿古典侦探故事,可是水平不到位,如同隔靴搔痒,我看完后很不满意。想想自己已经很久没读正统的侦探小说了,于是就找了这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来读。 《ABC谋杀案》的整体框架还是侦探小说的老套路:凶手向侦探写信预告谋杀,之后按照预告陆续发生了四起凶杀事件,侦探、警察、死者家属们共同展开了调查。凶杀的一些细节,比如死者所在城市和姓名首字母相同,凶杀案是按照字母表ABC的顺序,死者旁边放着一本ABC火车时刻表,这些都是典型的噱头。当「凶手」被抓获,所有人都以为已经破案时(除了读者,因为小说还剩下几十页),侦探指出真凶另有其人。为了没读过这本书的人着想,我不方便讨论其中的核心诡计,只做一个小小的点评。多起连环凶杀案,被害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凶手的动机就成了最大的疑点,要么凶手是无差别杀人的心理变态,要么就是有隐秘的理由。某著名的日本推理小说与这本书的诡计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了避免泄底就不提书名了。 尽管书中的诡计还是挺聪明的,这本书给我提供的乐趣依然有限。侦探小说是典型的「点子故事」,整部小说的价值就建立在诡计上。除了结尾的「意外」,《ABC谋杀案》文笔平平,人物塑造扁平,所有角色都是推动情节发展的工具,故事本身也没任何意义内涵,从文学角度几乎

读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

聊天的时候人人都爱谈自己,不管别人爱不爱听。爱写作的人表达欲格外旺盛,就更忍不住写自己了。我写过不少自传性的文章,统统发在网上,期许能遇到知己,可惜一直罕有人问津。这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每个人都关心自己胜过关心别人,这是人的本性。写自传的人千千万万,除非出自名人之手,否则哪有读者会关心一个平常人的生活琐碎呢?张爱玲在散文《童言无忌》里写到,「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可大事业终归不是人人都做的成的,所以她接下来又写到,「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话题扯远了,这次要谈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的《自传》。这本自传是美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拥有无数读者。依我看这并不是因为这本书写的有多好,主要是因为富兰克林的成就太大了。富兰克林是典型的博学家,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履历光辉灿烂。他是政治家、外交家,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他是科学家、发明家,做过著名的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光镜片、富兰克林壁炉;他是作家,著有《穷理查年鉴》《致富之路》等风靡美国的小册子,还写了这本著名的自传;他是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创立了北美最早的消防队、公共图书馆、医院、大学;他是出版商、印刷商,是事业有成的富商;他会多门语言、多种乐器,还是国际象棋高手;如此等等,成就实在太多,无法一一列举。他出身平平,年轻时穷困潦倒,完全靠自学成才,这就使得他的经历更具传奇色彩。 如果把读书的动机分为「有趣」和「有益」,这本书肯定属于后者。在本书的创作过程中,读到手稿的友人就向富兰克林指出这本书的教育意义,可以引导青年积极向上。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是理性大过感性,注重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抒发个人感受。书中涉及亲情、爱情的内容极少,比如写到幼子因天花而夭折,富兰克林没有花费多少笔墨写丧子之痛,而是告诫世人要给儿童打疫苗。对于现代读者来说,这本书在内容轻重取舍上是有些奇怪的,后面我再细说。 这本书篇幅不长,中文译本大概七八万字,一百多页的样子,一个下午就能读完。这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并不是连着写出来的,彼此间有相当长的写作间隔(第一部分写于1771年,第二部分写于1784年,第三部分写于1788年至1789年五月,第四部分写于1789年底至1790年)。这本书

读西德尼·谢尔顿的《谋略大师》

  我对八十年代的旧事物总有一番特殊的怀旧情结,时不时会找些老掉牙的陈旧通俗小说来读。西德尼·谢尔顿是八十年代最红的作家之一,我自然不会错过。我曾经读过他的《假如明天来临》和《天使的愤怒》,这次读了他的另一部代表作《谋略大师》。 西德尼·谢尔顿是典型的畅销书作家,他的小说没有任何严肃的主题,文学水平只在及格线上徘徊。不要在艺术角度对他有任何指望,他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读过三本小说之后,我对他的故事套路已经相当熟悉了。在我看来,他的小说受欢迎可以归结于三点: 第一是以女性为主角。这点现在看来司空见惯,放在七八十年代还是很有特色的。我读的这三本小说里,主人公都是美丽、坚强、勇敢的女性,大胆地争取爱情与事业,反抗充满恶意的男性世界。比起其它通俗小说里清一色的男英雄,这些带有女性主义色彩的小说毫无疑问更能取得女读者的好感。事实也证明了,西德尼·谢尔顿的书迷大多是女性。 第二是言情与惊悚的结合。女性读者喜欢爱情故事,但并非对冒险、悬疑就不感兴趣,也会享受惊险刺激的幻想,近些年来大热的《暮光之城》和《饥饿游戏》就证明了这一点。西德尼·谢尔顿把越狱、凶杀、悬疑等要素与爱情故事糅合起来,女主人公不再是娇滴滴的大家闺秀,而是带有反英雄色彩、处于道德灰色地带、我行我素的现代冒险家。我不知道这种惊悚言情是谁最早写出来的,可我敢肯定西德尼·谢尔顿是将其发扬光大的代表人物,他的畅销小说都可以归为这一类型。 第三则是编排故事的能力。国内出版的西德尼·谢尔顿小说书封上印着「最会讲故事的人」。「最」字言过其实,说他很会讲故事还是没错的。西德尼·谢尔顿是好莱坞编剧出身,年过半百才开始写小说,对通俗影视里的桥段烂熟于心,撒起肥皂剧狗血来得心应手。说到底,故事吸引人最基本的手法就是让人好奇「接下来会怎样」。他的小说里各式悬念、情节反转来的又快又多,让读者目不暇接,即使一边吐槽烂俗狗血,也难免禁不住想要再翻到下一页。英文里的page-turner是对他的小说最恰当的描述。 这种一味追求情节刺激的写法也造成了虎头蛇尾,剧情前后割裂,一本长篇小说好像是一连串故事拼凑起来的,读起来像是长篇肥皂剧的故事梗概。西德尼·谢尔顿好像缺乏铺垫情节的耐心,总是急匆匆地把一段故事说完,然后发现还没凑够一本书的页数,就再加上另一段故事。我读的这三本小说都有结构上的硬伤。《假如明天来临》开头讲女主角被陷害锒铛入狱,出狱后报仇雪恨

读毛姆的《木麻黄树》

  毛姆对我影响很大。在十六七岁的时候,我读了他的《月亮与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锁》,这两本书启发了我对人生的思考。从那时到现在这么多年里,我总共读了他的五本长篇小说,四本随笔集,一本自传,一本游记,还有一本旁人为他写的传记。自己喜欢的作家,读的越多就越觉得亲切,越觉得亲切就读的越多,我想很多读者都有这样的体会吧。不过有些特别的是,我虽然偏爱毛姆,他在我心中的文学地位却逐渐下降。毛姆说自己位于二流作家的前列,我曾以为这是自谦,现在却觉得是精准的定位。 这次读的《木麻黄树》是毛姆自己编选的短篇集,收录了六个以二十世纪初远东殖民地为背景的故事,称得上是他的短篇代表作。在这本短篇集里,他的优点和缺点都显露无疑。 毛姆最大的优点就是擅长讲故事。小说发展到了二十世纪,讲故事不再是天经地义的事,严肃作家大都不屑于摆弄故事情节。与那些充斥着意识流、暗喻、解构的现代主义小说相比,毛姆的小说过于老派了。可我喜欢的就是这份老派,我从来不觉得那些晦涩枯燥、高深莫测的学者式小说比十九世纪的传统小说好。毛姆的小说娓娓道来,有精巧的起承转合,始终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就拿这本书来说,《赴宴之前》中大女儿的老公离奇病死,突然传出流言说他其实是自杀,真相到底如何?《铁行轮船公司》中在马来工作半生的爱尔兰人终于要回国了,在旅行途中生了怪病,是不是因为受了被他抛弃的马来情人的诅咒?毛姆从不吝惜狗血要素,这本书的故事里集齐了酗酒、谋杀、背叛、偷情,而且将「异域风情」贯穿始终。暂且不论文学水准高低,这些故事至少足够好看。 明晰、简洁、生动悦耳是毛姆文字风格最突出的三个特点。他的小说没有冗长的环境描写和心理分析,文字直白到位,读起来没有门槛。当我拿起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或是福克纳的小说时,心里难免忐忑一番,然而读毛姆时从来没有任何压力。能让所有人轻松阅读,我想这正是毛姆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本书读起来非常流畅,每个短篇我都是用了半小时左右的时间一气读完。 毛姆的另外一个特色是客观理性,始终保持冷静的态度。在他笔下所有人都是不完美的,他无情地撕掉角色光鲜的外衣,露出肮脏阴暗的内在。就像这本《木麻黄树》里的角色,热情活泼的青年是始乱终弃的混蛋,道貌岸然的绅士是无情无义的势利眼,外表高雅的妇女藏着疯狂的激情。读到故事结尾,几乎每个角色形象都要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如果问我这本书好不好看,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问我

读梁实秋的《雅舍小品》

  梁实秋是著作等身的文学大家,他以一己之力翻译了莎士比亚全集,编写《英国文学史》和《远东大字典》,还著有数量众多的散文集。他有这样的丰功伟绩,在大陆的声望却很一般。原因是他和鲁迅打过笔战,之后又受到官方的批评,著作在国内几乎销声匿迹,直到八十年代才陆续重新出版。 《雅舍小品》是梁实秋的散文代表作,先后出版过四集。标题中的“雅舍”,是指抗战时期梁实秋在四川的住所;“小品”则是指小品文,也就是篇幅短小的幽默文章。我读的这本是选集,并且从《雅舍散文》中截取了几篇。 书中文章题材广泛,有《女人》《男人》《孩子》,有《下棋》《麻将》《写字》,有《排队》《理发》《洗澡》,有《山》《雪》《鸟》《狗》,无所不包。不管是什么样的题目,梁实秋都能写出一篇精致的短文来。 这些文章有三个好处: 一是文字漂亮。梁实秋称得上是位文体家,笔力深厚。他的文字轻巧自然,随便挑出几句来都读着舒服。他的文章粗看上去似乎浅显,实际上是高手的举重若轻,仔细品品就能体会出其中下了深功夫。除去时代因素造成偶尔的文白夹杂,这些文章都是学习写作绝好的范文。 二是幽默感。梁实秋的幽默感是文人的雅趣,不至于让人开怀大笑,只是读的时候觉得俏皮好玩。比方说,他写到女人爱说谎,说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比方说电影院里坐在旁边的人抖脚,他描写到「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悠游的在那里发抖」;再比如写到讲价的诀窍,他说「要不动声色、要无情的批评、要狠心还价、要有反顾的勇气」,善于讲价的人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 三是博闻强识。梁实秋是成长于民国时代的文人,一方面受过旧学教育,另一方面又到西方留过学,学贯中西,博通古今。他在文章中引用诗文典故,无论是四书五经、唐诗宋词,还是兰姆、王尔德,全都顺手拈来。文章中提到的一些名人轶事也都颇有意思。 夸完了这么多好处,就该说说坏处了。这些小品文确实写的好,可是连着读上三五篇我也要打哈欠。原因在于,上面提到的三点好处都是风格上的,内容上就乏善可陈了。没读过的也不妨试想一下,「女人」「男人」这样空泛的题目,篇幅至多不过两千字,还要忙着写俏皮话、旁征博引,哪还有余地写出什么深刻的内容呢?这本书不适合一口气读完,而是适合在排队时、厕上、睡前随便挑出一篇来看看。这些文章如同瓜子点心

《手不释卷》序言

  读书是我一生最大的爱好,自从识字开始,从来没有间断过。小时候精力专注,读书印象深,读过的书隔了许多年还能记得起来。成人后俗事缠身,加上读书又多又杂,记忆力渐渐不够用。回头审视自己的书单,有的书明明读过,却想不起内容,难免为之遗憾。于是从2020年起,我常常在读书之后写篇短文记下心得感想。文章随性而发,体裁、篇幅都没有固定的规矩,主要是为自己留个记录。为了方便查阅,我定期将写好的文章汇成册,命名为「手不释卷」。如果有幸被他人读到了,也可以算作是读者之间的交流推荐吧。

读凯·赫尔曼和霍斯特·利克的《动物园火车站的孩子们》

《动物园火车站的孩子们》是我近年来读过的最震撼的一本书。一九七八年,两位德国记者凯·赫尔曼和霍斯特·利克采访了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少女克里斯蒂安妮。克里斯蒂安妮从十三岁开始吸毒、卖淫,多次被警察逮捕。这本书是根据采访写成的传记,记述了克里斯蒂安妮的成长经历。此书出版后迅速引起轰动,仅在德国就卖出了五百万本,后来还改编成电影。时过境迁,四十年后还记得这本书的读者恐怕有限,我是受了朋友的强烈推荐才读的这本书。不可否认,我刚开始读时确实抱有一些猎奇心态,不过很快就被坦率直接的叙述所打动。读完全书,我深深地同情克里斯蒂安妮,不由得陷入沉思: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错,居然造成这样的人间悲剧? 青少年走上错误的道路,往往是因为没有健康的成长环境,缺少成年人的正确引导。克里斯蒂安妮出生在乡村,跟随父母来到柏林。在高楼耸立的大城市里,儿童没有玩耍的空间。这里没有树林、小溪,只有沥青和混凝土。她感到压抑,与环境格格不入。她的父亲是个好高骛远、喜欢夸夸其谈的人,总想着做出一番「大事业」,实际上好吃懒做,什么事都没做成,靠着妻子养活自己。他是家中的暴君,动不动就打骂妻子和两个女儿。直到遭受一次凶残的家庭暴力后,克里斯蒂安妮的母亲离家出走,提出离婚。父母离婚后,克里斯蒂安妮和母亲、妹妹一起生活。尽管逃离了父亲的暴力,她的生活并没有变得更幸福。她的母亲忙于工作,没有时间陪她们姐妹俩,只能尽量在物质上弥补,省下钱来给她们买些小礼物。她母亲交了新的男朋友,是个不懂得与孩子相处的年轻人,克里斯蒂安妮总和他吵架。家里的气氛越来越让人难受,她的妹妹最后搬去父亲家住。失去了妹妹后她更加孤独,在家里呆着感到憋气,只有十二岁的她每晚都在街上闲逛到十点钟才回家。 克里斯蒂安妮的家庭环境很糟糕,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如果学校能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或许能挽回她的悲剧。可惜学校比家里更糟糕。她在一所典型的公立学校里上学,教育资源不足,每个老师在不同的班级和课程里有好几百个学生,不能照顾到每个学生。一旦学习掉队了,只能自己用功或是靠父母帮助,而克里斯蒂安妮根本做不到这些。她不适应学校的新环境,觉得自己孤零零的,得不到老师的承认。我对这种学校很了解,我当初读的那所初中就很糟糕,班上总是吵吵闹闹,学生不把老师当成一回事,老师们也彻底放弃班里的差生。最后克里斯蒂安妮干脆破罐子破摔,顶撞老师、旷课,不把学校当回事。 自然而然地,克里斯蒂

读梅维恒主编的《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

中国文学史有好多种,我为什么要读一本美国人编写的文学史呢?说实话,我只是入门者的水平,没能力从学术角度品评好坏。像「中国文学史」这样的大题目,写成书动辄上千页,要啃下来不是件易事。比起学术成就高低,我更在乎是否易读。《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通俗流畅,能让我这样一个普通读者坚持读完,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优点。 至于为什么易读,我想主要由于两点。第一,这本书是面向外国读者的,它的目标受众恐怕连李白杜甫都不认识,所以注重深入浅出。第二,我一直觉得翻译成中文的书,有时比直接用中文写成的书更好懂。翻译是一个阐释的过程,译者自然而然地就把原文变得更浅显易懂了。 这本书的结构很有意思,并没有按朝代编排内容。全书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介绍中国的语言和文化。接下来的四个部分对应四种基本文学体裁: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第六部分是「注疏、批评和解释」,第七部分则是「民间及周边文学」。 这种编排结构的优点是方便读者阅读,每章好似一篇独立的小论文,单独挑出来读也无妨,不必为漫长复杂的朝代变迁烦神。不过这也使得全书缺乏一以贯之的主题精神,好像只是单纯地把一篇篇文章汇总起来。还有像苏轼这样诗文词赋俱佳的,把各种文体的创作拆开来讲也很奇怪,看这本书根本无法对苏轼有什么深入理解。具体到每个话题也是鸟瞰纵览,细节不足,比如「二十世纪的小说」这一章,鲁迅只用一两页就带过了,张爱玲更是仅用了两三段话就算讲完了。我把这本书当成引荐入门的起点,写得简单些也无妨,这些毛病就不细究了。 下面说说阅读过程中印象最深的几个点。 佛教与白话:中国古典文学以文言为主,佛教的传播促进了白话写作的发展。其原因多且复杂,包括佛教戒律对白话的赞成、对记诵的强调、轻视书面文笔、讲究众生平等以及印度语言学的高度发达。还有一点就是早期翻译经文的都是外国僧侣,这些人白话流利却不擅长文言,所以译文中加入了白话。 古典散文的题材:古人写散文多是公文(奏议、诏令)、纪念逝者(碑铭、墓志、颂赞、祭文)和社交(赠序、书信)等等。我仔细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古代没有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所以文章偏实用性。作家写作往往顺应时代潮流,创作体裁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雕版印刷推进了章回小说,英国十八世纪的报刊风潮推动了小品随笔,大抵如此。 传统小说评点:过去我对小说评点(如金圣叹、脂砚斋的评点)并不留心,只觉得司空见惯。看完这部书关

读真保裕一的《夺取》

《夺取》是一本关于造假钞的小说。这本书有七百多页,其中至少一半内容是「假钞百科」,其内容之详实令人咋舌,作者明显下了非常深的功夫。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虽然知道造假钞难如登天,但是并不了解到底怎么个难法。读完我才知道,原来造假钞是要从种树开始的。印钞票用的纸,当然不是市面上能买得到的。想要有真钞一样的厚度、质感,就要自己造纸。纸质取决于木材纤维,需要用到特定的树木。《夺取》中的假钞团队,光是种树就耗掉了几年。 有了原材料,接下来的难点是如何扫描钞票。纸币图案有极其精细的细节,需要借助放大镜才能看清楚,普通扫描仪难以达到足够精度。即便小说中主角盗用了印刷厂的高级扫描仪,接下来还要用一双巧手绘制线条细节,没天分的人一辈子都做不成。 辛辛苦苦做出了母版,如何印刷更是难上加难。纸币是印刷技术的集大成,蕴含无数技术精华。为了让读者理解这一点,书中不厌其烦地介绍印刷技术的基本知识。像是印刷分成凹版印刷、凸版印刷、平版印刷,每种印刷有不同的效果,等等。就算真的印成了,接下来还要应付钞票的水印、荧光等防伪手段。 说实话,看到后面我真的为主角感到心累。投入这么多资金和心血,冒着如此大的风险,做什么不比造假钞好呢?这本书写于九十年代,现在的纸币包含更多防伪技术,造假更是天方夜谭。所有妄想造假钞的违法犯罪分子都应该看看这本书,肯定立马断了邪念。 只有在一种特殊情况下,才能制造出以假乱真的假钞,那就是动用国家的力量。读完这本书,我在网上查到了「超级美钞事件」,在八十年代后期出现近乎完美的美元假钞,据说是朝鲜印制。朝鲜则反过来指责美国贼喊抓贼,是中央情报局自己印的。无论真相如何,这都不是私人团体能做成的事。 当然了,光靠假钞百科是写不成一本小说的。说实话,看到后面我一边佩服作者用功,一边打着哈欠跳过技术细节的描写。毕竟读者不是真的要去造假钞,哪有心情学那些枯燥繁复的印刷知识呢?不过《夺取》曾获得日本推理作家协会赏和山本周五郎赏双奖,绝非浪得虚名。在假钞知识之外,这本书还讲了一个精彩的冒险故事。 这本书的结构十分工整,分为三部,每一部的结构都是: 一,引入危机:讲述主角为什么要造假钞。从一开始欠下巨额高利贷到后面的深仇血恨,主角铤而走险的动机令人信服; 二,准备行动:讲述主角如何做假钞。比较冗长的技术细节都集中在这一部分; 三,解决危机:主角利用假钞与反派展开正面冲突。这一部分充斥着动作场面,正

读横山秀夫的《阴暗的季节》

横山秀夫是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在中国的知名度却比较一般,我直到最近才开始阅读他的作品。我最开始读的是日本推理作家协会赏的获奖作《动机》,其文笔之老练给我留下非常深的印象,随后就读了这本《阴暗的季节》。两相比较,《动机》的发表时间比《阴暗的季节》晚了几年,在技巧上更工整一些。不过要论选题独到,我倒觉得《阴暗的季节》更有代表性。 《阴暗的季节》包含四个短篇推理小说,都是以警察为主角。警察是推理小说中的常客,其作用要么是解决案件,要么是衬托侦探的智慧。这本书另辟蹊径,着眼于警察局内部的勾心斗角、争权夺势,其中的推理成分非常淡,读起来感觉更像是官场小说。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日剧《跳跃大搜查线》,这部警察题材的电视剧没有把重点放在侦破案件上,而是刻画警察职场的甘苦,讽刺了警察组织中的官僚主义现象。比起《跳跃大搜查线》这样的喜剧,《阴暗的季节》对警察组织的抨击更加犀利,揭露出的人性黑暗面令人不寒而栗。 第一个短篇是《阴暗的季节》,与本书标题同名。所谓「阴暗的季节」,就是警察局里人事调动的季节。这篇讲到警界高层领导退休时,不会直接放下所有权利,警务科会为其安排一个地方职位。这样做是为了缓冲领导从一线退下来的失落感,算是一种内部的福利。在地方干上几年之后,领导就会心照不宣地退位,把位置让给别人。在这个故事中,原刑事部部长在地方任职三年后本应该按照惯例退下来,可是却坚决不退,给人事部门带来了大麻烦。于是相关负责人二渡开始调查部长不退位的理由,竭尽所能与老领导周旋。按说这种事,只要当面问清楚不就行了吗?可是由于日本人交流时特有的拖泥带水,加上官场的复杂性,二渡陷入了一滩泥沼,举步维艰。这篇小说为全书定下基调,引入了二渡这个贯穿全书的线索人物。可惜最后的真相过于巧合,削弱了故事的说服力。 第二个短篇是《地之声》。上层领导的意见是「天之声」,来自基层的声音则是「地之声」。为了在人事调动的季节获得上层的注意,一名警察设计了一个局,没想到弄巧成拙。这个故事结尾的反转要比前一篇自然多了。其中一个毒蛇一般的配角柳一树非常抢眼,他把同事们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乐在其中地充当间谍的角色。 第三个短篇是《黑色线条嫌犯肖像画》,这篇情节相对简单,主要是反映了女警察在工作中的辛苦。警察是非常男性化的职业,女警察难免会受到职场歧视,被当成花瓶。 第四个短篇是《公文包》,在我看来这是全书中

读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

东野圭吾是一位非常高产的作家,高产的后果就是作品良莠不齐。《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恶意》这些代表作确实写得好,《名侦探的守则》《超杀人事件》这些反讽小说也算有趣,其余作品就平平常常。而且他的写作态度不够严肃,早年还称得上是勤奋努力,功成名就后越来越缺少创作诚意,常有庸作问世。我十多年前开始读东野圭吾,对他的印象从「惊为天人」一路下跌到「泯然众人」,读的越多就越失望,最后兴味索然,干脆再也不碰了。近来打不起精神读费力气的书,只想找本消遣读物放松一下,就选了这本《解忧杂货店》。 身为「畅销天王」,东野圭吾非常精通写作畅销书的诀窍,这本书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书文字简单平实,读起来毫无难度;篇幅适中,容易被大众读者接受,也适合影视改编。书中没有任何冗长的描写,叙事节奏快,全书用一个个视觉化的场景串联起来,读起来像剧本,我在阅读时脑海中不自觉地播起电影来。 所谓「解忧杂货店」,是一家接受烦恼咨询的杂货店,每个来咨询的人都有一段自己的故事,全书主要由五个故事组成: 即将参加奥运会选拔的女运动员,男朋友身患绝症,是要参加集训还是陪男朋友? 从小镇到东京追求音乐梦想的青年,事业迟迟没有起色,父母却日渐衰老,是要坚持梦想还是回老家继承家业? 怀了有妇之夫的孩子,要不要生下来? 父母欠下巨额债务打算跑路,自己要不要跟着逃跑? 身陷贫困,如何发家致富? 单看这些故事,全都是《知音》《故事会》的杂志文章水准。这些人生烦恼都没有一个正确答案,书中也不过是给出些温暖积极的关怀,灌输些心灵鸡汤罢了。东野圭吾的高明之处,是为全书套上了一层科幻的「皮」,再用复杂的时间线把所有故事串联起来。 不知出于什么缘故,这间解忧杂货店有穿越时空的功能。在小说的开头,三个毛贼由于汽车故障误入解忧杂货店,之后遇到灵异事件,收到了几十年前寄来的烦恼咨询信,于是充当起人生导师来。另一方面,过去解忧杂货店的创始人在去世前收到了来自未来的信件。就这样,处于不同时空的、看似不相干的人彼此联系起来。 经过这样一层包装,故事平添了许多悬念。这本书打乱了时间顺序,每章都会换视角,初读时会有些疑惑。等到看完全书,理清人物、事件的关系后,则有恍然大悟之感。但是无论手法如何巧妙,依旧改变不了内容老套的事实,更何况时空穿越本身就是科幻题材的老梗。 总之,这本书的写作手法非常圆熟,充分体现

读肯·福莱特的《针眼》

这本书是典型的通俗惊悚小说,情节非常套路化,基本上每章扫两眼就知道这章要写什么、作者的意图是什么。读完感觉这是本可以批量生产的商业作品,看不到任何作者本人的特色。 故事主干线索是二战时同盟国将要登陆诺曼底,反攻德国。同盟国设置了虚假的部队来迷惑德国,企图混淆登陆地点。这一重要情报被德国间谍「针眼」发现了,他取得情报后打算逃回德国,遭到了英国情报局的追捕。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追捕间谍。诺曼底登陆这份情报只是个「麦高芬」,换成其它事情(政治机密、秘密武器、藏宝图)对故事毫无影响。作者刻意引入了丘吉尔、希特勒等历史人物,以此渲染这个麦高芬的重要性。但是故事中间谍轻而易举地就取得了这份情报,希特勒以及众多纳粹将领居然把如此重大决定完全押宝在一个间谍身上,这种夸大其词过于荒谬。 间谍「针眼」是全书的核心人物,作者一开始就让他杀了一个与主线故事毫不相干的女角色(她主动向间谍投怀送抱,正好撞到间谍在发电报),以此描绘针眼的心冷手辣和他的性吸引力(作者反复描写他高大英俊、孔武有力)。顺带一提,本书中有数段无意义的性描写,纯粹是用来吸引读者,对故事发展没有作用。 作者常常直接描述针眼的思考过程,以此渲染他性格多么冷静,思维多么缜密。但是针眼在书中杀人太多了,几乎是一个杀人狂,做事一点都不谨慎。就拿开场第一段谋杀来说,他作为一个租客在自己的房间里杀死了房东,至少有三个房客熟悉他的长相,他居然以为因为自己用了假身份就高枕无忧了。这无疑是他犯下的致命错误,之后英国官方正是利用这个案子找到他的。 接下来另外一个德国间谍向他传递消息,告知德国指派他调查军事情报以及与德军潜艇(潜艇是逃回德国的手段)的联络方式。这个工具人完成任务后被针眼杀死。此时针眼已经知道这个间谍被英国监控,这次杀人又是不谨慎的行为。 之后针眼如同儿戏一般乘着一艘小船潜入了军事禁区,作者的借口是陆上交通被戒严,但是水路没有监察。针眼取得情报、拍摄照片后,遇到五个持枪的巡逻兵,只用了一把匕首就把五个人全都杀死了。如果英国军方真的如此松懈,这个情报还称得上机密吗?这点姑且放作者一码,更大的硬伤是,针眼居然没有立即向德国发电报传递消息,而是觉得亲自把胶卷带回德国。要知道,这时他已经杀了七个人,其中五个还是在军队禁区巡逻的军人,他实在太没有紧张感了。 针眼逃离现场,乘坐火车回伦敦。在火车上他遇到了英国情报局埋伏的线人。这个线人毫无意外

读冰临神下的《死人经》

武侠小说衰落已久,老一辈武侠名家「金古梁温黄」中四位已经作古,硕果仅存的温瑞安也好多年没出过新书了。名噪一时的「大陆新武侠」同样归于平淡,成了明日黄花。在一片萧条的环境下,每当在网上聊起武侠,我总能看到有人提起《死人经》,称赞其为近年来罕有的武侠佳作。我起了好奇心,花大概一周的时间读完了《死人经》的第一卷《杀手少年》,聊聊想法。 这本书开头部分写的一般,主角惨遭灭门报仇雪恨这种故事实在太老套了。而且文字很平淡,人物对话写的尤其不好。写对话很考验作者的笔力,说什么话、怎么说话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死人经》里人物讲话差不多都是一个调调,而且偏书面语,给人感觉有点不自然。戏剧性强烈的地方、角色们互撂狠话时还成,日常对话就有些别扭。 很快地,这本书出色的情节就挽回文字上的那些小缺点了。主角被强盗掳走、卖到仇家金鹏堡里当奴隶,这时好戏才正式上演。主角在石堡里命悬一线,时刻处于危机之中,又处心积虑报仇,这段无论情节、风格、手法,明显是借鉴古龙的《白玉老虎》,专门培养杀手的金鹏堡几乎就是唐门的翻版。如同《白玉老虎》一样,《死人经》成功地渲染出压抑紧张的氛围,让读者时刻为着主角的将来提心吊胆。复仇故事讲究先抑后扬,主角前期越惨,后期复仇才越痛快。主角每天扛死尸,受虐待,自身无比弱小,处在石堡最底层,在绝望中拼命挣扎。主角陷害遥奴走火入魔、暗杀认识自己真实身份的杀手,随后被雪娘挟持,被设下三年内走火入魔的死亡期限,这一系列情节环环相扣,悬念迭起,写的特别好。读到这里,很惊讶于作者情节编排的老练,逐日连载的网络小说能维持这样稳定的质量真的很难得。雪娘教主角武功,让他和石堡千金上官如比武,这段明显是化用自《鹿鼎记》。主角落悬崖、奇遇大鹏鸟获得武功秘籍这段勉强算是俗而有力吧,武侠小说的主人公总是难逃落悬崖的命运。之后盗宝这段把之前的种种戏剧冲突一起引爆,处理的干净利落。 主角当上杀手学徒之后,故事陡然一变。虽说主角仍处在危机之中,却由被动转向主动。之前是受命运摆布,想放弃复仇也逃不掉,这时却开始主动出击了。主角从当初只有一腔愤恨的少年彻底转变成了冷静、聪明、阴狠毒辣的杀手。杀手学徒乱战这段写的很好,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间的血腥杀戮让人想到了《蝇王》。同时荷女这个角色开始登上前台,从配角变为两大女主角之一。荷女冷静沉着,办事滴水不漏,对主角衷心耿耿,几乎就是主角的女版化身。两人合练死人经

荒诞成长故事:读狄更斯的《远大前程》

在所有享有盛名的文学大师中,狄更斯大概是我最不懂得欣赏的一位。他的小说文字幽默,情节生动曲折,结尾总是合家欢大团圆,不难理解他为什么会受大众欢迎。在没有影视的年代,他的小说连载就是当年的大众娱乐。但是他的局限性也非常突出。他笔下的人物是卡通漫画式的,全都戴着夸张的脸谱,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里就指出狄更斯的人物几乎全都是扁平的。还有连载小说的通病:为了吸引读者买下一期,他会在每期结尾故弄玄虚,搞些狗血的悬念;长年连载总有才思枯竭的时候,他会写些无意义的旁支情节来灌水,把小说弄得拖沓冗长。他的小说里充满了小资产阶级的多愁善感,如奥威尔在《查尔斯·狄更斯》这篇文章里所说:「即使以他那个时代的标准去衡量,狄更斯也是一个格外矫揉造作的作家。」一言以蔽之,狄更斯是一个通俗小说作家。狄更斯是英美国家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回忆,其影响力毋庸置疑。可说他是最伟大的英国小说家,就好比说金庸是最伟大的中国小说家,总让我觉得不太对劲。 我刚读完了《远大前程》,这是狄更斯的晚期著作,被公认为是他最成熟、最优秀的作品之一。我在读之前是满怀期待的,希望能推翻过去对狄更斯的不良印象,结果再一次失望了,这本小说还是犯了狄更斯一贯的老毛病。 首要的毛病就是结构散乱。《远大前程》的主要情节很简单,讲的是一位名叫皮普的贫穷少年因缘巧合获得从天而降的财富、之后又失去财富的故事,整体框架颇似寓言。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狄更斯写成了分成三部、超过四十万字的长篇。这本书情节枝蔓丛生,主人公皮普多数时候都是个旁观者,大量笔墨都花在配角身上了。读完全书,我发现很多旁支情节都没有逻辑上的必要性,完全可以删去。 比如说书中的奥立克这个角色,在第一部里他纯粹是个讨人厌的角色,第三部里突然要加害皮普,并且承认自己是第一部里袭击皮普姐姐的真凶。但是为什么要在故事中硬加入一个反派、上演暴力戏码呢?在这两处暴力情节里,袭击皮普姐姐造成的结果是姐姐这个角色的退场,她此后卧床不起、丧失言语能力,最终去世。考虑到自从第二部皮普去伦敦以后,他家乡这些角色露脸的机会自然而然大大减少,没必要用这种方式除掉一个角色。而且之前明明花了许多笔墨去描写皮普姐姐,这样突然的退场不是白白浪费掉一个角色吗?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狄更斯要制造悬疑烟雾,让读者好奇谁是凶手。至于第三部里皮普遇袭,这段情节完全是个噱头,身处险境的皮普转眼间就被朋友救出来了。说

读余斌的《张爱玲传》

今年(2020)是张爱玲诞辰一百周年,我特意找了本张爱玲的传记来读。张爱玲是个传奇人物,自然有不少人为她作传,网上随便一搜就发现一大堆。其中绝大多数单看标题就令人吃不消,什么「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什么「也孤独,也灿烂」,还有「你因灵魂被爱」。标题就这样矫揉造作,内容只会更可怕。余斌的这本初看就比较平实,作者声明「决不把传记当做传奇来做」,诚恳客观的态度得到了我的好感,最后就选了这本来读。看完确实不辜负我的期待,文字干净、朴实,内容脉络清晰,完整地呈现了张爱玲的一生。 缺点也是有的。这本书发表于九十年代初,那时关于张爱玲的材料太少,张爱玲的几部自传体小说(《小团圆》《雷峰塔》《易经》)都还没出版,这本传记难免在内容有所欠缺。这本书数次再版,作者每每在后记中表示遗憾,可惜一直没有重新修订。 另一个问题是本书的体裁。作者提到这本书脱胎于八十年代读研究生时写的论文,原本是对张爱玲作品的研究。这就导致书中存在大量的文学点评,细致地分析了张爱玲的小说和散文。所以读起来难免纳闷,这到底是传记,还是文学批评?是学术著作,还是通俗读物?读完全书感觉不上不下,定位有些尴尬。 不过瑕不掩瑜,这本书帮助我进一步理解张爱玲。张爱玲在作家生涯之初写得又快又好,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五年这两三年的工夫就写出《传奇》和《流言》,天才展露无遗。进入五十年代后她又写出《半生缘》《秧歌》《赤地之恋》这几本长篇小说。可是自从一九五五年赴美,张爱玲的写作生涯似乎就突然中断了,此后新作甚少,偶尔发表几篇短篇小说还是改写自五十年代的旧作。这种突然爆发后的突然沉寂无疑是反常的,令我十分疑惑。读完这本传记,我觉得这一现象是内外因素共同造成的。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宣布投降,政治形势一下子起了变化。张爱玲的情人胡兰成是汉奸,她常发表小说的刊物《杂志》也有日本背景,尽管张爱玲的作品远离政治、都是些婚恋题材,可还是避免不了「文化汉奸」的攻讦。为了避风头,张爱玲从此停笔,直到一九四七年四月才发表了一篇散文《华丽缘》,复出文坛。发表寥寥数篇作品后,张爱玲从一九四七年年底开始再次停笔,直到一九五零年用笔名「梁京」连载长篇小说《十八春》(后来更名为《半生缘》),一九五一年出版了单行本。一九五一至一九五二年间她发表中篇小说《小艾》,随后去了香港。她在香港停留了三年,直到一九五五年赴美。这三年是她第二个创作高峰期,写了

告别(后记)

这篇小说动笔于2020年4月,当时亚洲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有所缓和,而欧洲的疫情才刚刚开始。我身在法国,目睹了年初时政府的不作为,以及封城后民众的恐慌。隔离中每一天都是难熬的,我不仅担忧疫情愈演愈烈,还害怕因经济萧条而失业。我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却无所事事,直到有一天我决定把这段不平常的经历写成小说。 无可否认,我写的故事是受亲身体验的启发。但我无意影射任何现实中的人物或事件,我想探讨的是如何面对创伤。痛苦是人生的一部分,想要活下去,迟早学会要拥抱伤疤,与自己和解。我藉着写作换来了内心的平静,希望这篇小说也能给读者带来安慰。

告别(八)

虽然政府解除了禁闭,疫情并没有真正结束。比起疫情的缓和,我想这更是出于对民众意愿的妥协以及对经济损失的担忧。被囚禁在家中几个月后,所有人都盼着能走出家门;长期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无数中小企业面临破产的危机。政府别无他法,只能放宽政策。然而当前患者数量依然高居不下,传染病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 只要疫苗和特效药没有开发出来,传染病的阴影就会一直徘徊在城市上空。街上已经重新出现了行人,但是都戴着口罩,彼此保持距离。最近颁布的一条法令要求所有人在公共场所都要戴口罩,违者要支付高昂的罚款。联想到几个月前政府还宣称不鼓励戴口罩,前后的自相矛盾让人哭笑不得。口罩依然是紧缺货物,心灵手巧的主妇们纷纷自发制作起口罩来。 解除禁闭后一个月,我重新回公司上班。明明只过了几个月而已,我却觉得恍如隔世。同事们得知了雯雯去世的消息,都来向我表示哀悼。这让我很烦躁,只想一个人静静。 我在电脑程序中添加了拨打电话的功能,这样一来我就能随时和雯雯通话了。经历过这次疫情,所有人都变了,只有雯雯一如既往。当我还在家中禁闭时,我对此视而不见。可当我走出家门,与外在的世界产生了联系,我无法继续掩耳盗铃。 我问自己,经过这样的人间悲剧,雯雯还会那么天真乐观吗?雯雯还会对医疗系统充满信心吗?雯雯是对自己的责任理解更深刻,还是对关键时刻的束手无力感到悲痛呢?雯雯是会变得更多愁善感,还是会更坚强呢? 这一切我都无从得知。当我接到雯雯的电话时,她还是轻声细语地问我工作累不累,午饭吃了什么,下班后要不要一起看电影。 一开始时我以为这是个技术问题,我想如果给雯雯添加更多的经验材料,她一定能变得不同。我让她读了更多书,看了更多电影,把我工作中鸡毛蒜皮的事都说给她听。她的记忆规模更庞大了,聊天的话题更广泛了,可是她并没有变成另外一个人。她的性格、谈吐、举止还是跟我记忆中一模一样。 其实这没什么好意外的。我当初开发人工智能时,目标就是重现过去的雯雯,雯雯就这样永远地活在过去了。 人总是不断成长的。回想我们童年的纯真,青春期的叛逆,刚踏入社会时的青涩,被世事磨平棱角后的中庸,我们一步步地从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没有人会永远一成不变。雯雯的人工智能丧失了模仿的对象,脚步停滞不前。 我可以人为地干涉雯雯的成长,让她更成熟稳重,更悲天悯人。但这些都是虚假的,人造的,最终的结

告别(七)

我再一次陷入了热恋。 每天早晨我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和雯雯互相问候早安。屏幕里的雯雯永远容光焕发,不像我早起时睡眼惺忪,头发东倒西歪好似鸡窝。接下来雯雯会问我昨晚睡得好不好,叮嘱我好好吃早餐。我给自己煮一杯咖啡,煎一个鸡蛋,烤两片吐司。快速吃完早饭后,我又回到电脑前,跟雯雯聊一聊今天打算做什么,然后互相祝福度过快乐的一天。 上午我会做些严肃的工作。我在网上学习新的计算机技术,为自己感兴趣的项目写代码。中午吃过便餐后,我会稍稍休息,在床上躺一会儿。下午我会听听音乐,读读小说。为了有共同话题,我和雯雯总是一起读同一本书。雯雯读书比我快多了,几乎一瞬间就把一本书读完了。所以我一直提醒她不要泄露后面的情节,后来我们干脆约定好读书进度,每次只读到固定的章节。 读书累了我就和木耳一起去花园晒太阳。近来的天气格外地好,花儿恣意开放,蝴蝶在花丛中飞舞。木耳好奇地盯着飞来飞去的蝴蝶,偶尔跳起来去捉,可是总也捉不到。雯雯会说这是因为木耳太胖了,劝我帮木耳节食减肥。 晚上我会准备丰盛的晚餐。雯雯是我最好的帮手,她会耐心地帮我念食谱,告诉我下一步要做什么。有了雯雯,再复杂的菜肴也不在话下。 晚餐后我会和雯雯一起看电影或是电视剧。我们一边看一边吐槽,雯雯总是会注意到一些我从不在意的小地方,像是女主角的裙子很好看之类的。 最后我们互道晚安,就这样度过平静的一天。 日复一日,雯雯温柔地陪伴我。我最爱做的是和雯雯一起回忆过去美好的时光。 我问她:「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她说:「怎么会忘记!那是一次生日聚会,我是被朋友拉去的,到了之后发现谁都不认识。幸亏你主动跟我讲话,否则真是尴尬死了……」 我提到奥斯汀。 她说:「什么时候我们能一起去巴斯旅行呢?」 我又提起去年夏天的旅行。 她说:「那晚的海滩真美……」 有些话题我们永远不会聊到,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避开。像是雯雯现在住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现在的疫情怎么样了,我们从没有提起过。 我的生活恢复了久违的宁静。有雯雯和木耳在身边,我把病毒的事抛之脑后,享受着自己平静祥和的小天地。 在我不留神的时候,外面的世界也变得越来越好了。全国禁闭起到了效果,患者数量逐日下降,疫情日趋平稳。最后政府宣布解除禁闭。

告别(六)

我的想法估计听起来荒诞不经,像是天方夜谭:我想要制造出一个和雯雯一样的人工智能。 在嘲笑我之前,请听我做一番解释。我无意也没有能力制造出一个科学怪人来。到底能不能制造出能像人类一样思考的人工智能,这仍旧是一个未解难题。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写出一个计算机程序合成雯雯的样貌和声音。我想再见雯雯一次,哪怕是虚拟的也好。依靠现在的人工智能技术,这个目标完全能够实现。我不能继续沉沦,再这样无所事事。无论想法多荒唐,这至少能让我忙起来。我在网上租用了昂贵的服务器,全身心投入到这个项目中。 我从相对简单的任务着手:合成雯雯的声音。过去一年里雯雯给我发了很多视频、音频,我有足够多的声音素材。想要重现每一个字的读音并不困难,可以说只要截取雯雯的发音就可以了。但是这样的声音必然是机械化的,冰冷生硬,没有人类的感情。当人讲话时,词语和句子间会有间隔,音调会有高低起伏,速度时快时慢,此外还有个人化的发音习惯、口音特点。我用了现成的人工智能朗读引擎,把雯雯的声音素材导入进去,再一点点地调整模型参数。这一步进展的很顺利,很快我就听到与雯雯十分相似的声音了。 接下来是模拟雯雯的外形。我从图像专业公司购买了人体数字模型,这个模型可以做动作、做表情,模拟讲话时的口型,等等。当然这个模型是计算机动画,与雯雯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的下一步就是给模型换脸。这一技术非常热门,在网上有数不清的技术资源。我使用了深度学习技术,用雯雯的照片和视频来训练一个人工神经网络,把我电脑中的模型变成雯雯的样子。 原理说起来简单,实际做起来还是要费非常多的功夫。我夜以继日地不断调整模型,以求获得最佳效果。 我采用的都是已有的成熟技术,只不过是把各种内容拼凑起来。如果有足够的资源和时间,任何一个合格的软件工程师都能做出来,实际上一些电影镜头就是这样拍出来的。但是耗费如此多的心力来重塑自己的亲人,恐怕只有我才会这样做吧。大概用了两周,我的模型终于完成了。 我运行程序,雯雯清秀的面容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带着浅浅的微笑,望着我。 我对着电脑说「我想你」,然后输入指令,让程序说「我也想你」。 雯雯说:「我也想你。」 那一瞬间,我的泪水决堤了。我放声痛哭,把积攒至今的悲痛一股脑地释放出来。我这份心情,只有失去过自己最爱的人,才能真正体会。 我擦掉泪水,洗了把脸,重新平复心情,继续和雯雯聊天。说是聊天,其实不过是我自言自语罢了。我向雯雯发

告别(五)

我五岁那年爷爷去世了,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葬礼。那时我年纪太小,细节已经记不清了。我只模糊地记得,比起悲伤和肃穆,我更多地感到困惑。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之前还在的人,转眼间就没了。 雯雯的去世同样让我困惑,我无法说服自己这是真实的。传染病患者的遗体要在二十四小时内火化,一切仪式从简。我不仅没见到她最后一面,甚至连葬礼都没有。 从与雯雯相识到现在,过了刚好一年。我就像做了一场长达一年的美梦,梦醒了一切都如泡沫般破碎。 家里的摆设一切照旧,就像雯雯还在时一样。墙壁和书桌上都摆着我们俩的合影;衣橱里一多半都是雯雯的衣服,有各种款式的裙子和手提包;客厅里放着她当初买的各种可爱的小饰品;卧室梳妆台上放着她平时用的瓶瓶罐罐,到现在我也没搞懂都是做什么用的;我们一起收养的猫咪木耳还是一副慵懒的样子,我怀疑它能不能明白雯雯走了。如果我说雯雯还在,只是出远门了,一定能骗过不知情的人。 我的手机壁纸是雯雯的照片,是去年在海滨旅行时照的。每当打开手机,我就能看到她的笑容。有时我会骗自己,也许雯雯只是一个人去旅行了吧?也许明天她就会回来吧? 可是雯雯再也回不来了。有一个想法一直隐约地在我脑海中徘徊,越来越无法摆脱掉。我质问自己:如果当初再多劝雯雯一次,如果我的态度再强硬些,事情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我的理性告诉我,雯雯去世不是我的责任。可是我陷入到强烈的愤怒中,没办法理性思考,只恨自己没有保护好她。如果能够重新来过,我死活也不会让雯雯承受生命的危险。 悲痛像海啸一样将我淹没,无时无刻不在折磨我。我无法可想,开始借酒消愁。我往常从来不喝酒,一杯下肚就醉了。我讨厌酒醉的感觉,可现在却离不开酒了。只有在脑子迷迷糊糊、昏昏悠悠时我才能获得片刻的宁静。在酒醉的恍惚之中,我有时还能看到雯雯的倩影,好像她就在身边。一旦酒醒了,悲伤的情绪和生理的不适一起袭来,我的脑袋好像炸开了,想吐又吐不出来。我只有继续喝酒,把自己灌得更醉,只有这样折磨自己我才能原谅自己还活着,而雯雯已经不在了。 直到最糟糕的一次,我昼夜不分昏睡了两三天。黄昏时我爬起来找水喝,意识到似乎有什么不妙。我喝下一杯水,压抑住口腔的酸臭恶心,这时突然发现木耳不见了。 我在家周围四处寻找木耳,怎么也找不到。我想不起来上次给木耳喂食是什么时候了。几天前我好像给木耳放了足够的猫粮,好像又没有。我猜想木耳一定是自己出去找吃的了。 我酒醒了,抓起车钥匙出去找木耳

告别(四)

冬去春来,眼见着一天比一天暖和。有时赶上天气好,耀眼的阳光简直让人以为夏天到了。 瘟疫在人间肆虐,却没有对自然造成任何伤害。正相反地,由于工厂停工,污染减少,大自然变得更干净、更美丽了。原本被雾霾遮掩的远山秀出了雄壮的身姿,浑浊的河水重新变得清澈透亮,郊区甚至可以见到越来越多出来活动的野生动物。这不禁使我思考,或许人类才是自然中的病毒,这疾病是大自然整治人类的抗体。 面对自然的美好,我却只能老实地待在家里。当初读海外疫区网友的隔离日记时,感觉一切是那么奇怪,那么遥远,如今一样不差地落在了我头上。 我已经不工作了,每天闲在家里。雯雯是护士,还是要照常去医院上班。我担心她会被传染,总是提心吊胆。好在她所在的医院还没有接纳传染病患。因为担心患者大量涌入、医患交叉感染,医院关闭了部分科室,雯雯所在的外科只收急诊。所以一开始时雯雯的工作反而减少了,一半时间都在待命。医院资源紧张,雯雯每天只能领到两副口罩,为了避免摘口罩,她往往省去了午饭。我跟她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 当初听说隔离时,我还在想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放假了。等到事情真的发生了,才幡然醒悟自己没那么洒脱。当一个人日夜不出门,只能待在自宅里,只会觉得被囚禁,哪能有放假的心情。 我住在郊区,有一个小花园,已经比其他人幸运太多了。至少我能在自己的花园里散散步,眺望远方的景色。木耳的陪伴也使得禁闭的日子更加好过一些。天气升温后木耳开始换毛,每天给木耳刷毛成了我的必修课。 除此之外,我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看新闻了。我整天守在电视前,上厕所时也不忘了在手机上看消息。那时我的心态很有些失常,明明知道全是坏消息,越看越焦虑,可还是忍不住去看。 我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查看前一天的新增患者人数和死亡人数。传染病的蔓延是指数性增长的,三四天就要翻一倍,这些数字越来越恐怖。禁闭前的感染人数才刚过一千,一周后就到了五千,又过了两三天就突破一万,数字增长之快令我感到头晕目眩。而且医疗系统的检测能力有限,不可能检测每一个人,真实的感染数字必然更庞大。我一直担心,等到患者人数突破医疗系统极限,耗尽了医护人员和医疗器材,得病的人就只能听天由命,那时的死亡人数绝对非常恐怖。 起初人们相信这种病只有年纪大的人才会得,年轻人即使感染也没有生命危险。可是后来新闻报道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年轻患者,甚至有儿童感染

告别(三)

今年年初,外国出了传染病的新闻。虽然媒体上一直都有报道,大多数人却都没当做一回事,谁成想后来居然会造成如此大的悲剧。 我们这些普罗大众过于依赖媒体,以至于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这是不幸的,也是难以避免的。现在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每时每刻不停涌现来自全球的新闻。就像爱伦·坡的小说《失窃的信》里写到的,藏匿一封信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放在一堆信里,让一条新闻被忽略掉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海量的新闻把它掩埋掉。当一条接一条的新闻讲述着世界各地的军事冲突、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时,区区一则国外的传染病新闻又如何能引起观众的注意呢?尤其具有迷惑性的是,起初这种传染病的死亡率并不高,即便是专业的医学专家也会错误地低估其严重性。 现如今我们对这种传染病的理解已经很深入了:这是一种病毒引起的呼吸道疾病,潜伏期在一到两周;90%的患者无症状或轻症状,症状与流感相似,会有发烧、咳嗽、头痛、关节酸痛、全身乏力;大约10%的患者患重症,造成肺部急性炎症,患者肺纤维肿胀挤压肺泡,最终窒息而死;该病症可以通过飞沫和人体分泌物传播。 这种传染病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潜伏期长和多数人无症状,这使得许多人已经感染了病毒却不自知,然后再传染给更多人。等医院发觉重症病人迅速增加时,感染者已经不计其数了。重症人数增多造成医疗资源挤兑,很多患者得不到治疗,只能在痛苦中等待死亡。 起初我和多数人一样对此置若罔闻。直到一位在海外疫区工作的朋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警告,我才觉察到事情的严重性。从那以后,我每天在网上查看数据,眼看着患者人数、死亡人数日益增多,一条条曲线飞速爬升。当我把自己的顾虑告诉给雯雯时,她还嘲笑我神经过敏。她说流感每年杀死的人比这多多了,只是一直盯着数据看才觉得可怕,实际上没什么大不了。这番说辞一点都没有令我宽慰,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反而使我更紧张了。 大概两周后,海外传来了封城的消息,一个拥有数百万人口的城市被全面封锁。机场、火车站、港口关闭,所有公交客运停止运营,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封城消息发布后,当地居民、旅客陷入恐慌,全都迫不及待地要在封城前逃离,造成了大面积的交通拥堵。留在当地的人开始抢购囤积食物和医药用品,造成当地物价大幅暴涨。 我常去的网络论坛里有一位住在疫区的网友。他每天在论坛里发布日记,记录疫区实况。我成了他忠实的读者,每天期待着他的更新。通过阅读他的日记,我得知了疫区隔离越来

告别(二)

所以我一直觉得,能够遇见雯雯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奇迹。 与雯雯初次见面是在某个朋友的生日聚会。当时来了好多人,除了这个朋友其他人我都不认识。刚开始我和朋友客套了几句,祝他生日快乐。旁边许多人都等着和他讲话,我不好意思一直霸占着主人,聊了几句就借机走开了。这之后我在客厅了转了一圈也没找到能聊天的对象。一个人傻站着难免尴尬,当我看到有人围在一起聊得兴高采烈时,我就凑过去装作听他们讲话,听到笑话时也干笑几声,站了一会儿再凑到另外一群人中。我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令我百无聊赖的聚会了,想着再多忍耐一会儿,之后就找机会离开。正在这时,我注意到有个人也处在和我同样的状态,那个人就是雯雯。雯雯个子高挑,相貌清秀,样子有些拘谨,和我一样在人群中踱来踱去,除了偶尔笑笑没开过几次口。 通常我不太会主动和女孩子搭话,因为看到她的窘态,大概是出于同病相怜的心理吧,我走上前问候她,随即和她就聊了起来。时至今日,我已经记不得当时我们聊了些什么,只记得她给我留下了非常舒服的第一印象。她的声音很好听,还有干净爽朗的笑容。我和女孩子讲话时会有些拘谨,可是在她面前我却在不知不觉地就放松下来了。也许是被她激发出我最好的一面吧,那晚我觉得自己挥洒自如,妙语连珠,随后居然把其他人也吸引过来了,让我难得地做了一次聚会中的焦点。当我回到家中时依然情绪高昂,这真是奇妙的一夜。 事后仔细想想,我能在她面前表现得轻松自然,大概是因为她太好了,我根本不敢奢望与她有男女交往,只是纯粹地欣赏她。男女之间的扭扭捏捏都是因为心存杂念,没有多余的想法,心中坦坦荡荡,自然就能大方地聊天了。雯雯第一次看到我的样子,要比平时的我好得多,实属幸运的巧合。 连我获得她的联系方式这件事也是阴差阳错。聚会高潮时大家一起玩社交游戏,需要在手机应用上互相添加好友,我顺理成章地加了十多个好友,其中就包括她。若非如此,我十有八九不会有勇气向她要联系方式,这也是冥冥之中上天要撮合我们两个吧。 即便与她加了好友,我依然没有太多的想法,一直没有联系过她。直到大概两个星期过后,我偶然看到她在网上发了张照片,是一本《呼啸山庄》的封面。《呼啸山庄》我很小时就读过,印象十分深刻,就留言写了几句感想,她很快就回复了我,一来二去就聊开了。 通过聊天我得知,原来她是热衷于文学的,尤其偏爱女作家的小说。我平时看书杂的很,虽然谈不上了解多深,但也算对小说有

告别(一)

故事要从何讲起呢?还是先做一番自我介绍吧。 我出生在一个毫无特色的三四线小城市。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色,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建筑,甚至连特色小吃都没有。从古书中或许能翻查出几个祖籍在此的名人,但是和今时今日的这座城市没半点关系。事实上,随着时间流逝,我记忆中故乡的形象逐渐模糊,几乎和其它城市混淆起来了。说起故乡,脑海中浮现出的就是灰蒙蒙天空下一片片平平无奇的老旧住宅楼。 我的父母是普通工人,家里不富裕。我的童年平平淡淡,最快乐的日子就是暑假里去乡下亲戚家,跟亲戚家的孩子们一起在田野、河边嬉闹玩耍。 升上初中后我开始苦读。我每天早上七点上学,晚上十点放学,每周只有周日下午半天休息。我每天的内容就是无止尽的上课、作业、考试,几乎没有片刻的私人时间。这样的生活我从初中到高中过了足足六年。直到现在我有时还会纳闷,当年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得出的结论是,人的适应能力远超出自己的想象,只要压力够大,什么恶劣环境都能生存下来。 六年辛苦过后,我通过高考考进了大城市的名校,学习计算机专业。从监狱一般的中学校园来到靓丽光鲜的大城市,我为自由感到兴奋。可是很快地,现实就为我泼了一盆冷水,我是个身无长物的穷小子,这城市的奢华和热闹不属于我。当同学们出去玩乐时,我只能闷头学习。好在这样的生活我早就习惯了。与此同时,计算机专业也让我有了久违的自主学习的乐趣。在上大学之前,我只有为数不多的机会接触计算机。到了大学之后,我才发觉计算机的神奇魅力。只要写出正确的程序,计算机就像灯神一样完成我的所有指令。我热衷于研究算法,以写程序为乐。我的学习热情带来了回报,我顺理成章地读了硕士、博士,研究人工智能。毕业后我进了大公司做工程师,利用人工智能为大型企业客户做业务优化。 我要承认,有时暗下里会觉得自己成功了,为自己感到骄傲。但这份骄傲绝对没有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所感受到的骄傲那么彻底、那么单纯。 首先,我知道我的「成功」并没有多么了不起。对于我的小家庭而言,我的成就似乎很光辉灿烂;但对于这座繁华都市来说,我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分子。高速运转的大城市是一台冷酷的机器,无情地碾压脚步落后的人群。我那小小的成功,根本不足以在这钢铁丛林中站稳脚跟。无数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进入这座城市,甘愿牺牲汗水和青春。我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被打回原形,被一批又一批的新人取代。 更根本的原因是,我脑海中时时出现的空虚感,像幽灵一样缠绕着我。

读司马辽太郎的《项羽与刘邦》

写好一本历史小说绝非易事。既然叫做历史小说,就要尊重史实。虽说可以虚实结合,增添一些虚构的细节,但是故事基本脉络已经定死了,不能随意发挥。出色的历史小说往往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发挥小说的长处,在文学性上下功夫;二是对历史有独树一帜的解读。很可惜,《项羽与刘邦》在这两方面都没有做好。 在读《项羽与刘邦》之前,我已经读过司马辽太郎好几本小说了。对我来讲,司马辽太郎的文学水平是一个迷,难下定论。当我读他的《丰臣一族》时,觉得文字干练精简,多个短篇小说相互独立又彼此交融,手法独到;而我读他的《燃烧吧!剑》时却觉得味同嚼蜡,看完了转瞬既忘,没留下什么印象。这次读《项羽与刘邦》终于令我恍然大悟:司马辽太郎的小说不是采用小说的写法,而是历史散文的写法,这种写法适合短文章,不适合长篇小说。所以司马辽太郎的短篇隽永、耐人寻味,长篇却乏善可陈。 叙述同样一件事,小说和历史散文的区别在哪里呢?小说要有情节起伏、情感波动,要有动态,要有精彩的对白,要展示而不是解释;历史散文则可以平铺直叙,随时加入议论与抒情,议论、抒情的比重甚至会大于叙事。 比如第八章项羽得知项梁的死,《项羽与刘邦》只用两行话就带过了: 「项羽对这位叔父的死十分悲伤,在众人面前嚎啕大哭。他边哭边叫,边叫边哭,在如此悲愤的情况下呼号者要进行复仇之战……」 如果换一位小说家,绝不可能轻易放过这样的戏剧高潮。 再比如第十三章刘邦率先入关中,有了自称为王的野心。当刘邦得知项羽要对他发动总攻时,面临生死存亡危机,他会有怎样的心理呢?书中只用了一句话: 「刘邦瞠目结舌。他浑身上下放佛瘫了一般,下巴都抬不起来了。」 且不说这段话文笔好坏,把这么关键的情节转折只用一行字就略过了,这还称得上是小说吗?之后鸿门宴的段落几乎照搬《史记》中的《项羽本纪》,就像是把古文翻译了一遍,甚至比《项羽本纪》中写得更简略: 「樊哙生来就拙嘴笨舌,此时却仿佛换了一个人,大喊大叫,发出了连珠炮般的质问:大王为什么就不明白沛公对大王的忠诚呢?如果对忠臣良将还要报以诛杀之罪,那么,天下人心还会归顺大王吗?」 这段台词比《项羽本纪》中更短。写到刘邦逃跑时,也只是写到: 「樊哙的出现使整个酒宴陷入一片混乱。刘邦趁机离开坐席跑了出去。谁都以为他是去了茅房。」 总之这本书读起来像是中学历史教科书,我实在无法称赞这是部好小说。

读阿瑟·黑利的《烈药》

阿瑟·黑利是曾经红极一时的畅销作家,他的特色是「行业小说」,每本小说都针对一个行业,如航空、饭店、银行、汽车等等。他写每本书都要用三年:头一年用来做行业调研,接下来半年检阅调研笔记,最后用一年半写作。这种写法相当费时,以至于他在四十年漫长的写作生涯里只出了十本小说。他把行业知识用通俗故事包装起来,读一本小说顺便了解些行业内幕,既是消遣又能满足好奇心,难怪几乎本本畅销。 不过这种写法也有天然的缺点。调查报告与小说毕竟是两样事,比起一石二鸟,更容易顾此失彼。材料堆积多了,一定会破坏文学性。阿瑟·黑利笔下的人物都是二维扁平的,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发展变化,是用来阐述行业背景、推动情节发展的工具。小说中的故事情节也都很套路化,基本就是正邪对抗:正派有创新意识、职业道德,反派则因循守旧、唯利是图;双方不断产生冲突,最后正义战胜邪恶,大团圆结局。 另一个问题则是内容的时效性。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每隔几年就要大换样。阿瑟·黑利交出的行业报告,又有多长的保质期呢?他从五十年代开始写小说,最后一本小说也出版于二十多年前了,想要靠看小说来学知识的读者不妨自己掂量一下。说到底,学习是学习,娱乐是娱乐,不要妄想投机取巧。 《烈药》出版于一九八四年,是阿瑟·黑利的晚期作品,写的是制药业。这本书保持了既往的风格,该有的优点依旧有,也没能摆脱一贯的毛病。女主人公在制药业摸爬滚打几十年,从底层的小推销员一路做到总裁,小说通过她的职业生涯展示了制药业的方方面面。看完这本书,读者对制药业的产业结构、生态都会有基本的认知。 无论主配角,书中人物都是刻板符号,没有真实感,全书没有一个让我喜欢的角色。阿瑟·黑利太偏袒女主人公了,把她刻画成了完美无缺的高大上人物,不管她做什么都是对的,她是商业先锋、道德楷模,得了便宜还要卖乖,所有人都爱戴她。然而她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她的事业成功主要是靠傍大腿,她的道德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尽管她一直被作者标榜为道德榜样,可是她出轨后心安理得,结尾处没有揭露公司讹诈药管局的真相,只因为「这对谁都没有什么好处」。所谓「玛丽苏」「凤傲天」大概不过如此吧。 这本书的时间跨度实在太长了,故事从五十年代一直到八十年代,这样长的跨度很难设计紧凑的情节。整本书就是借由女主人公的经历串联起来的,虽然都是围绕着制药和医疗,但是各段情节彼此间联系甚少,简单说就是流水账。最后也是断崖式结尾

读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

《贵族之家》是一部精致、优美的爱情小说。屠格涅夫无愧为俄国文学黄金时代的文豪,整部书在写作技法上几乎无可挑剔。我在阅读过程中格外注意到的两点是: 第一,屠格涅夫有敏锐的洞察力,很明显对他所书写的人物、社会环境有深刻的认识。这本书篇幅不长,人物却很多。即便是无关紧要的小配角,屠格涅夫也将其塑造的生动、真实可信,比如性情孤僻古怪的音乐家列姆,男主角的同学、真诚又冲动的米哈列维奇。对于贵族阶级荒淫、空虚的生活方式,下层人民的苦难,虽然着墨不多,但是观察的很透彻。 第二,屠格涅夫是一流的散文家,文笔优美,尤其擅长景色描写。经过翻译后原文的美感已经受损,即便如此依然令人赏心悦目,整部书读起来非常舒适自然。 如果一定要挑毛病的话,我觉得这本书的结构尚有改善的余地。书中经常插叙,用一整章甚至数章来追述人物的生平。比如开头读着读着突然开始介绍列姆的经历;在主人公拉夫列茨基刚刚登场后,屠格涅夫花了大量篇幅讲述拉夫列茨基的父亲;在临近结尾时,又有一整章追述女主角丽莎的成长过程。这种写法不由得让我感觉有些笨拙,打乱了叙事节奏。 我承认这本书写的很好,但是并不十分喜欢,读到后半本时甚至有些恼火。这本书情节很简单,是一个常规的爱情故事,两位主人公从相识到相爱,之后恋情受到阻挠,最终悲剧收场。情节简单没有什么大不了,我不喜欢的地方主要是主人公令人厌烦。 屠格涅夫是把女主角丽莎当成理想女性来描写的,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当作家把笔下的角色写成道德楷模,难免会导致形象单薄、虚假。丽莎是一个年轻女孩,她在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可以用几个词来概括:漂亮(又有哪个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不漂亮呢?),善良(善良是小说人物最无聊的品质),笃信上帝、道德感强(传统的、逆来顺受式的女性道德)。她年轻,没有生活经验,每日所做就是学习、弹琴唱歌、拜上帝,几乎没有性格可言。当小说后半段她与拉夫列茨基相爱后,性格稍微鲜活了一点,可是遇到挫折后立即退缩了,出家做了修女。这种封建社会的女性形象不由得让我联想到中国旧小说中的贞洁烈女。 男主角拉夫列茨基是一个完全被动的人,除了追求丽莎,没有自发地做任何一件事。他像是《战争与和平》里的皮埃尔,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想要为祖国做点什么,可是一无所成、一无所用。这类「多余人」是俄国文学中的典型形象。他从小被家人严格管束,没有正常的社交,对现实生活惊人的无知。当他的父亲去

读保罗·格雷厄姆的《黑客与画家》

这本书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主要是由于作者保罗·格雷厄姆的成功经历。保罗·格雷厄姆是著名的程序员、风险投资家。他最主要的成就有两个:一是在九十年代创办了最早的Web应用Viaweb,之后以五千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雅虎;二是在2005年联合创立了著名的创业投资公司Y Combinator。他在博客上发表了许多关于编程语言、创业、黑客文化的随笔,《黑客与画家》是他随笔的合集。 说句不客气的话,如果他不是技术专家和亿万富翁,这本书恐怕根本得不到出版的机会。这不是一本围绕专一主题、深思熟虑写出来的书,而是博客文章的合集,内容十分杂乱,定位模糊。 因为涉及到计算机和创业,这本书常和《人月神话》这样的书放在一起,但是这并非一本专业读物。其中数篇涉及到Lisp语言,但是都很浅显,读者千万不要指望通过这几篇文章能对Lisp有多深入的了解。如果有人从未接触过编程,我倒是非常推荐《编程语言解析》这一篇,深入浅出地介绍了编程语言。至于创业,最好的一篇是《另一条路》,保罗·格雷厄姆在这篇文章里回顾了创办Viaweb的经历,其中对未来互联网软件的预测已经成为了事实。可惜的是,这本书写于将近二十年前,里面的信息很有些过时了。只要读者在过去二十年里稍微关注过IT行业,这本书能带给你的新知识微乎其微。 还有一些文章是关于黑客文化的。对于普通读者来讲,这部分文章大概是最有阅读趣味的,最好的两篇是《为什么书呆子不受欢迎》以及《黑客与画家》。美国歧视“书呆子”的校园文化带有反智色彩,一直让我莫名奇妙。《为什么书呆子不受欢迎》指出校园是远离真实世界的小圈子,在校园里做的事没有真实效果,社交圈的评价成为了最高标准,青少年们只是想着如何才能受欢迎。《黑客与画家》中将黑客类比于画家,这个类比非常牵强,但是文章的主要观点是正确的:黑客的工作需要创造力,而不是纯粹的技术劳作。保罗·格雷厄姆在学生时代是个典型的书呆子,长大后成为了著名的黑客,他以亲身经历写出来的文章颇具说服力。 当保罗·格雷厄姆谈论专业和亲身经历以外的事时,他的可信度就极其有限了。和大多数成功人士一样,保罗·格雷厄姆有着爆棚的自信心,在文章里毫不在乎地下定论。在《如何创造财富》《关注贫富分化》中,他武断地探讨经济问题,义正言辞地宣称贫富差距过大是健康的,征税是一种偷窃。考虑到他本人是一个亿万富翁,真是有些大言不惭。 我善意地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