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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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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游记

  五月中旬耶稣升天节假期,我去罗马旅游一周。一周里阴雨绵绵,没见到一次蓝天。天气不好,游客倒并不见少,城区没有一个角落不被无数行人占领。这里既美不胜收,又脏乱嘈杂,几天下来兴奋又疲惫,睡了两天懒觉才缓过来。 刚到罗马,最不习惯的是交通。偌大的罗马,只有三条地铁线,其中一条还是通向城郊,游客不怎么用得上,覆盖最全面的还是公交车。罗马公交线路如同巨大的迷宫,分成好几种类型,站牌只有意大利文,又往往略过数站名字,我到了最后也没搞懂,全靠谷歌地图支招。公交车上不报站名,电子显示屏都是坏的,我要一路开着GPS导航才知道在哪里下车。司机开车飞快,漂移转弯如同赛车手,有次我没握紧行李箱,箱子从车尾滑翔到车头。罗马道路凹凸不平,公交车大力颠簸,震到我双脚发麻。公交车过于老旧,有次居然遇到车顶渗雨。 罗马曾被评选为世界上最脏乱的首都。不管是在活力缤纷的特拉斯提弗列小酌,还是走在通往圣彼得广场的宽阔马路,随处可见堆积如山的垃圾。垃圾箱满到炸开,五颜六色的垃圾撒了一地。这些垃圾成了野生动物的自助餐。我没见到传闻中的野猪,海鸥倒是无处不在。肥硕的海鸥在广场、街角闲庭阔步,丝毫不把行人放在眼里。有时两只海鸥争食,挥舞翅膀吱哇乱叫。有的海鸥端坐在雕像头上,临了留下一泡屎尿才飞走。成群结队的鸽子都脏兮兮的,不过至少没有海鸥那样凶猛。 噪声更加令人疲惫。吵闹的游客自不用说,还有遍布罗马的小贩随时准备骚扰你,兜售黄牛票、雨伞、矿泉水、手环以及各种千奇百怪的小玩意。罗马车太多,路上自然车水马龙,狭窄小巷里也往往挤着一排车,有的货车大得惊人,令人纳闷怎么开得进来。摩托车灵活地在城中游窜,更显出大车的笨拙。罗马斗兽场、威尼斯广场这样的景点都被公路包围,汽车引擎的轰鸣震耳欲聋。救护车的警笛声不绝于耳,在梵蒂冈博物馆的庭院里都能听见,我很好奇罗马怎么这么多事故。罗马行人闯红灯比法国人还凶,不知道与此有没有关系。 在罗马旅游远非轻松惬意。这是大城市的通病,是游客必须付出的小小牺牲,巴黎、雅典也是半斤八两。罗马有举世无双的景点,不怕游客不来。 在《傻子出国记》里,马克·吐温写道:「我在罗马看到的,有什么是人家从没看到过的呢?我接触得到的,有什么是人家没接触过的呢?我所见、所闻、所感、所受,有什么会使我比人家先惊喜的呢?我能发现什么?什么也不能。随便什么都不能。」是啊,罗马太著名,每年的游客上千万,没人需要我去介

思想实验报告:读格雷格·伊根的《祈祷之海》

  格雷格·伊根是澳大利亚著名科幻作家,他在2019年出了一本自选短篇集,囊括了三十年间的代表作品。由于篇幅太长,这套书在国内分成三册出版,《祈祷之海》是第一册,包括八个短篇。这本书是标准的硬科幻,题材包括数学、物理、生物、医疗、人工智能等等。 在硬科幻和软科幻之间,尽管前者看上去更「高级」,可我比较偏好软科幻。在我看来,科幻小说始终是小说,要有生动的人物、有趣的故事才好看。软科幻写作限制小,容易施展文学技巧。而硬科幻着重科学技术,一不小心就写成了说明文,难以保持科学与文学之间的平衡。格雷格·伊根毕业于数学系,做过工程师,这本书中科幻点子技术含量非常高,宛如精巧的思想实验;文学性则欠佳,硬科幻那些老毛病一样不少,有几篇简直难以算作小说。 《闪光》这篇小说是独特的数学科幻,其中有两个核心假设:一是数学与物理的联系,引用书中的说法:「只有当某个数学定理能被某个物理系统证明为真,这个数学定理才为真。所谓证明,就是这个物理系统的某些反应取决于这个数学定理是『真』还是『假』」;二是数学在诞生之初就存在缺陷,对特定的天文数字进行复杂运算后能得出矛盾结果,数学上的矛盾也将给物理系统带来影响,改变物理世界的运行规律。这两个说法乍听起来很荒谬,可是换成《黑客帝国》那样的虚拟世界或者是电子游戏就说得通了。电子游戏中的物理规律来自于程序演算,编程语言可能存在漏洞,一旦触发底层编程语言的漏洞就会导致游戏运行错误。 《学习成为我》和《亲密》有共同的世界观,故事中存在一种所谓的「宝石」,是用来模拟人类大脑、取代大脑的芯片,宝石可以备份、转移到不同身体中,从而实现永生。《学习成为我》探讨心与物的关系,宝石模拟的自我,是不是真正的自我呢?《亲密》探讨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一对情侣通过多次转换身体的实验,追求双方完全互相了解,当两人之间不存在人格界限后,这种极致的亲密反而破坏了爱情。 《植入的公理》和《祈祷之海》探讨相似的课题:我们的信念是否仅仅是生物化学信号的后果?《植入的公理》中的主人公原本反对杀人,可是在植入纳米机器调整神经系统后,改变了道德准则,毫无罪恶感地杀死了仇人。《祈祷之海》中的主人公在深海濒死体验中获得了宗教感悟,成为忠实的信徒,后来发现这宗教感悟不过是微生物排泄物中某种胺对大脑的影响。顺便一提,这套书第二册中《快乐的理由》也是类似的主题,主人公在治疗脑肿瘤的过程中意外获得了人工调整情绪

贵族时代的挽歌:读朱塞佩·兰佩杜萨的《豹》

  兰佩杜萨是位文学史上的异类,我在哈维尔·马里亚斯的《写作人:天才的怪癖与死亡》一书中读到他的生平后,才对这本《豹》起了兴趣。这位意大利亲王身前从来没有以作家自居,直到去世前三年才开始写作,一生中只写了这么一本小说。而且这本书曾遭到两家出版社拒绝,等到他去世一年后才出版。《豹》出版后迅速走红,不仅成了当年的畅销书,由此改编的电影还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可惜兰佩杜萨没能亲眼看到《豹》的成功。 这本书出版于一九五八年,其内容、形式和审美趣味都非常复古,如同十九世纪经典小说的复刻。《豹》以十九世纪中叶意大利统一运动为背景,通过一个西西里贵族家庭的变迁,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崛起和传统贵族阶级的衰败。标题「豹」是指这个家族的徽章,事实上也正是兰佩杜萨自家的徽章,男主角堂法布里契奥是以作者的曾祖父为原型的。 贵族衰败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是十九世纪经典小说中的常见题材,书中不少桥段都令我感到似曾相识。比如说前半本书中的核心情节,亲王堂法布里契奥为了外甥唐克雷迪的前程,无视自己女儿对表兄的倾心,支持唐克雷迪与暴发户的女儿结婚。没落贵族与暴发户通婚,婚姻成了金钱与地位的交易,这不简直是《高老头》的翻版吗?书中暴发户市长的发言放在《人间喜剧》里毫不违和: 「我不是个不通世故的人,现在来谈谈我的打算。本来用不着提我给女儿的嫁妆,因为她是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没有别的人可以继承我的财产,我的就是她的。不过,让年轻人知道他们立刻可以支配的财产,也合乎情理。婚约中将写明我给女儿塞泰索利封地,有六百四十四萨尔玛,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千零十公顷,都种着谷物,土质是上好的:松软、肥沃;还有基比尔多尔切的一百八十萨尔玛葡萄园和橄榄园。结婚的那天,我将给新郎二十个帆布口袋,每袋装着一万金币。而我自己手里只留一根拐杖。」 书中对贵族生活的描写也让我联想到古典名著。比如说第三章写堂法布里契奥在领地打猎,第六章写贵族舞会,很自然地让我想起了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小说中的相似段落。书中从庄园宅邸、饮食起居到衣装打扮、行为举止,对贵族生活的描述细致入微、面面俱到。若非祖上阔过,实在写不出那些细节。从这点来看,《豹》倒是有点像《红楼梦》了。 比方说亲王家的瓷砖:「女人们缓缓地站起身,她们的裙子前后轻轻摆动,使乳白色底子的瓷砖上逐渐显露出裸露的神话人物来。其中唯有安德洛墨达仍然被还没做完额外祈祷的彼罗内神父的长袍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