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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便士与月亮

  有时我会觉得朋友比亲戚更珍贵。朋友是自己选择的,亲戚则没得选。每个人都免不了有几个讨厌的亲戚,可不会有太多讨厌的朋友,毕竟如果讨厌也就做不成朋友了。知己难求,久经历练的友谊就更难得。好多朋友只是阶段性地陪你走一程,之后便相忘于江湖了。人生路线一旦错开,即使久别重逢,也难以再续前缘。所以,卡特琳能与马克重拾友谊,我很为她感到高兴。毕竟朋友总是老的好,尤其是上了年纪之后不再有动力结交新人,少一个老友就永久减少了一个朋友名额。 第一次见到马克,应该是在去年夏天纪念莱昂纳尔去世的聚会上。那次聚会到场一百多人,大半我都不认识,虽然卡特琳给我介绍了马克,可当时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自从莱昂纳尔去世,卡特琳为了排遣寂寞,经常邀朋友来家里作客。后来我在卡特琳家又遇到马克几次,这才熟络起来。 马克将近五十岁,头发已经花白,总是梳得很整齐。他戴着老式的玳瑁眼镜,常穿深色的衣服,看起来很严肃,像是位小镇教师。认识久了发现他还挺爱说笑的,时不时来几句巧妙锐利的俏皮话。 他是比利时弗拉芒人,来法国已经二十多年了。他非常有语言天赋,会说许多种语言。他的母语是荷兰语,又讲得一口纯正的法语,英语也非常好。有次他去英国办公务,令对方很纳闷,因为他的英语好到让人误以为是英国人,可是听他的口音又搞不清楚到底来自英国哪里。此外他还会讲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这几门语言我一点都不懂,他讲到什么程度我就没办法评判了。我很羡慕欧洲人的语言能力,总觉得自己嘴上的功夫差人一等。可是听说他学普通话失败,总算帮我挽回了一些自尊。 他刚来法国时就结识了莱昂纳尔和卡特琳夫妇俩,一度过从甚密,后来不知为何断了来往。这么多年来我居然没听莱昂纳尔和卡特琳提起过他。 有时距离越近的人,反而看不清楚。直到最近我才从卡特琳口中得知,莱昂纳尔晚年刻意疏远了很多人,甚至不愿意卡特琳继续与这些人交往。我印象中莱昂纳尔一向平易近人,难以想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莱昂纳尔去世之后,卡特琳重新联络旧友,其中就包括马克。 我很好奇莱昂纳尔是出于怎样的心态与一个个朋友断交,更好奇自己是怎样在他的好友名单中存活下来的。不过这种敏感的问题,我自然很难向卡特琳发问,只能藏在心里。 碰巧在一次聚会中,马克提起了这件事。当时已是深夜,我们已经喝过了几轮香槟、鸡尾酒、葡萄酒。夜晚和酒精都让人容易情绪化,想要敞开心胸,把白日里不敢说或不愿说的话宣泄出来。 马克问

在布鲁日

  第一次听说布鲁日,还是因为电影《杀手没有假期》。这是一部很好玩的黑色幽默电影,一个年轻杀手在任务中误杀儿童,深陷内疚,杀手组织头目安排他到布鲁日「度假」,闹出一连串笑话。十多年后,我终于来到了布鲁日。 布鲁日是一座水城,号称北方的威尼斯。外围环绕着护城河,城内运河交错。话说北方的威尼斯也实在太多了,阿姆斯特丹、斯德哥尔摩、圣彼得堡、汉堡、哥本哈根都有这样的称号,好像意大利以北每个欧洲国家都有一个自己的威尼斯。 这一方面说明威尼斯太著名,另一方面也说明游客的词汇太贫乏。布鲁日这么有特色,做自己就好了,何必借别人的光呢。 当地景点无外乎教堂、广场、市政厅、钟楼、修道院等等,对于熟悉欧洲的游客,每一样单独看来都只算平常,可是加在一起就不一般了。这里的好处是古建筑密集紧凑,保存完好,走在古色古香的老城仿佛穿越回文艺复兴时代,有一种超现实的奇特氛围。作为游客来参观一下还好,很难想象真的生活在这里是什么感觉,大概像是住在主题公园里一样吧? 布鲁日是一座色彩丰富的城市,最突出的主题是红褐色,好多房屋都是红砖建成的。屋顶上往往有阶梯式的山墙,是佛兰德建筑的一大特色,在比利时经常可以见到。 这里最有名的景点要属圣血教堂,据说保存着基督的血液。教堂很小,装饰很华丽。圣血保存在侧面十字架下的小水晶瓶里,外表看不出什么特别。我很好奇将来有没有可能做DNA检测,肯定有很多人想知道分析结果。 最漂亮的建筑则是圣母教堂,其钟楼有百米多高,在城中抬头就能看到。教堂里有不少艺术珍品,最珍贵的是米开朗基罗的圣母雕像。 城南有一座狭长的爱之湖,流传着一个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悲剧传说。现如今在湖中只看到悠然自得的天鹅,并没有一点悲剧色彩。逛腻了老城,在这里走走也不错。 当天赶上下雨,正好到餐馆避雨。比利时的啤酒、薯条、巧克力我都常吃,这次吃到了炸虾丸子。这道菜用的是非常细小的北海灰虾,别看块头很小,鲜味却很浓。 布鲁日是座古典精致的小城,非常适合一日游。如果去了布鲁塞尔或是安特卫普,很值得顺便来这里看一看。

巴塞罗那游记

  2014年圣诞节假期,我和同学一起去了巴塞罗那。选择这个季节去西班牙,乍一想或许有点奇怪。西班牙很暖和,虽说是冬天,白天气温大概十来度,并不觉得寒冷。由于是旅游淡季,不但游客少,住宿也便宜。暖和、人少、便宜,去南方过冬不是很好吗?当然圣诞氛围就要差些了,没有雪总觉得不太对。 巴塞罗那是完美的旅游城市,人文建筑、自然美景、美食娱乐,应有尽有。一时不知从何说起,还是先聊聊高迪吧。 我不懂建筑艺术,不过是看个热闹。即使见识寻常如我,看到高迪的建筑也不禁为之惊叹,实在是与众不同。第一眼见到圣家堂,其实感觉有点奇怪。原本在我印象中,教堂都是像巴黎圣母院那样,方方正正,庄严肃穆。可是圣家堂根本说不清是什么形状,四个高耸的钟楼上满是坑坑洞洞,立面上异常繁复的雕塑让人要起密集恐惧症。我觉得圣家堂内部比外部更美。走进教堂,抬头仰望穹顶,好像身处神话中巨型生物的体内,无法用言语形容。四面八方的彩色玻璃,每一扇都精美独特,映射出五颜六色的奇幻光彩。高迪的时代没有电脑辅助,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做出如此复杂的设计,需要何等的想象力。另一处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桂尔公园,色彩活泼,童趣盎然,要是我小时候能去那里肯定会开心到不得了。高迪设计的几所住宅也都挺好玩的,不过我没有一点住进去的欲望。建筑师的存在感太强烈了,当年的住户难道不会觉得被打扰到吗? 西班牙人能歌善舞,走在巴塞罗那,到处可以听见音乐。在去桂尔公园的路上,我遇到街头艺人在弹《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还有人演奏外形像宇宙飞碟一样的手碟。一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去西班牙村的卡门酒吧看弗拉明戈。弗拉明戈本来就非常具有感染力,近距离观看的情感冲击就更加强烈,好像心跳都要和鼓点同步了。弗拉明戈讲究速度与力量,一场表演下来,所有舞者都大汗淋漓。当晚的一个年轻女舞者不知是不是新手,看得出来有些紧张。旁边的老演员用关切又严厉的眼光紧紧盯住她,等演出顺利结束,观众掌声响起,这位老师才露出放松的笑容来。 身为专业的吃货,美食总在我的旅游行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来了巴塞罗那自然要吃个痛快。西班牙菜在法国很常见,平时我就经常吃海鲜饭和塔帕斯。同样的菜式,本地人做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口味正宗太多了。我在巴塞罗那吃了好几家海鲜饭,最喜欢的是加了墨鱼汁的,看起来黑黑的很丑,吃起来却极其鲜美。西班牙是农业大国,盛产蔬菜水果。逛圣诞集市时我吃到了一种外形奇特的水果,后来在网上查

日内瓦湖之旅

  这次去参观日内瓦湖,是我第一次说走就走的出国旅行,事前没做什么规划,出门时甚至忘了带护照,半路上折回家里去取。因为从里昂到日内瓦不过一百多公里、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实在没有出国的感觉。而且日内瓦湖南北分属法瑞两国,较起真来只算是半场出国旅行。 无论乘车还是飞机,从西侧进入瑞士都要经过日内瓦,这里是很多游客在瑞士旅游的第一站。瑞士有绝美的自然风光,城市就比较无聊了,日内瓦便是典例。联合国办公楼前的断腿椅子、河畔公园里的花钟,全都平平无奇,居然能算作当地的标志景点。出名的人工喷泉也乏善可陈,只能赞一句喷得好高。我爬上了圣彼得大教堂的钟楼,俯瞰日内瓦全景,眼前的湖水和远方的山峦都是好的,城市本身则不过是密密麻麻的楼群。我去时赶上城里施工,更显得乱糟糟的。也许是我的偏见吧,当地人看上去也不怎么快乐,行人都匆匆忙忙,餐厅服务员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这不由得让我怀念起希腊和西班牙的热闹来了。 在日内瓦稍作逗留之后,继续出发沿湖旅行。日内瓦湖南岸有许多可爱的小镇,我先去了内尔涅。下午的小镇空空荡荡,没有几个人。走到码头,向东西两侧眺望,一眼望不到边,这才见识到了日内瓦湖的宽广。湖水深蓝,仿佛到了蔚蓝海岸。下午阳光很好,风平浪静,有人在岸边打盹,还有一条小舟划过湖面,整个画面给人慵懒的感觉。内尔涅东边紧挨着伊瓦尔,是一座中世纪小镇,有石头搭建成的宅院和城堡,还有鲜花绿树点缀其间,随手一拍就是张漂亮的照片。我很喜欢这里闲适的氛围,如果将来退休了能住在这里该多好啊。 晚上抵达依云,是第一天行程的终点。这里是度假疗养的圣地,有不少老人家。晚上吃了中餐自助,感慨一下中餐馆真是开遍全世界。 第二天去了日内瓦湖东岸的蒙特勒。路上特意北下绕远,经过艾格勒和莱森,欣赏当地的山景。阿尔卑斯山的美景自不用多说,路上还有峡谷和葡萄园可以看。我曾在朋友家的小葡萄园帮过忙,只干了半天的活儿就觉得很辛苦。看见这里遍布陡峭山坡的葡萄藤,我想一定要用机器才能照顾得过来吧。我下车到山林间散步,去了翁格兰湖。翁格兰湖不大,湖水浅绿,四周环山,僻静秀美。这里适合野营,我在岸边见到了篝火残留的黑灰,大概经常有人来。 重新上路前往蒙特勒,途中经过了西庸城堡,本想去参观,可是绕来绕去找不到停车位,只好作罢。下午抵达蒙特勒,这里繁忙、局促、嘈杂,与之前山野的幽静产生强烈反差。湖边的景色不差,可是路上车辆行人太多太吵,没法静心观

懒人的旅行哲学

  我曾经很不喜欢旅行,最主要的原因是:懒。听说梁朝伟会心血来潮飞到伦敦,只为了在广场上喂鸽子。如此潇洒的旅行,我们这些凡人只有羡慕的份。普通人的旅行是辛苦的,精打细算的:提前几个月订好便宜的机票和旅馆,把每天的行程安排满,要玩的要买的一项项列好,一个小时也舍不得浪费;在异国他乡暴走几天,搞得身心俱疲,比上班还累。而且我没有富贵命、偏有富贵病,跟普鲁斯特一样换张床就睡不好觉;作息稍一改动,肠胃就闹脾气。好不容易放假,在家里看电视、读小说、打游戏多放松啊,何必自寻烦恼呢?朋友叫我出去玩,我向来都会婉拒。我曾在上海生活了五年,甚至没去旁边的杭州看一眼西湖。 如果要我来评选当代生活中最被高估的事,第一名绝对是旅行。不知为何,旅行居然和诗意紧密相连,成了文艺青年的标配。比方说在相亲这种严肃又微妙的场合,绝对不能说自己的爱好是看电视和打游戏,可是说喜欢旅行就丝毫无损于自我形象。在我看来,说自己的爱好是旅行,除非真的是走南闯北的冒险家,几乎等同于没有爱好。在人类过度繁衍、遍布全球的二十一世纪,旅行只需要钱和时间,是与逛街购物和下饭馆一样的消费行为。半生不熟的朋友间聊天,最安全的话题除了天气和美食就是旅行,谁都能扯上几句。这样一件无个性的事,又怎么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个性呢?正如爱默生所说:正是由于缺乏自我修养,所以人们便疯狂地迷信旅游。 很多人爱说旅行能开阔眼界,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假如果真如此,组团到巴黎香街买买买的大妈们大概都是一群智者了。我倒不是说旅行对增长见识毫无益处,但这益处恐怕比不过读书和看纪录片。摸着良心说,在一个陌生城市游玩一两个星期,真的能对当地的风俗民情、历史地理有多深入的理解吗?而且这开阔眼界的益处是边际递减的。对于从没出过远门的人,第一次出发旅行觉得不寻常,可是见得多了也就觉得平平无奇。硬说每次旅行都求知若渴、获益匪浅属于自欺其人。 身为旅行者多少总有些猎奇心态,想要寻找新鲜感。全球化正在消灭文化多样性,让旅行变得越来越无聊。当所有人都在喝可口可乐、吃麦当劳、用苹果手机、看好莱坞电影,旅行只是换了一个角度去观察一成不变的都市生活。更糟糕的是虚假的异域情调,用人工的景点、做作的仪式来吸引游客。如果一个地方年年都有游客拜访,就不要幻想什么民风淳朴的世外桃源了,还是当心宰客的商家吧。 讲了这么一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我并不是反对旅行,只是反对将旅行过度美化。

维希的周末

朋友迁居维希,邀我周末探访。法国最有名的景点几乎都在国境四周,要么靠山要么靠海,这次正好可以参观一下法国中部城市的风貌。 维希是一座小而美的城市。城市西侧被阿列河环抱,河水湛蓝清澈,两岸绿意盎然。对岸是高尔夫球场,维希一侧的河畔则有数座精致的公园。公园里树木多种多样,有挺拔的杨树,优美的椴树,张牙舞爪的栗树,还有更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异国树木。公园路上落了一地栗子,可惜这种是不能吃的。 市中心是热闹的商业区,和别的城市大同小异。朝着僻静的方向走走,时不时见到一些略显奇特的建筑,属于折衷主义风格。所谓折衷主义,按我的理解就是将各种不同建筑风格的特色元素拼凑起来。我不懂建筑艺术,只觉得这里的建筑缺乏整体和谐,有点不伦不类。不管走到哪里,路上一排房屋总是各有不同,有的房屋风格突兀到像是从别的时空飞来的,硬生生挤出一块地方来。不过新奇总胜过平庸,至少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这里最出名的当然是温泉,据说能护肤、治风湿,喝下去还有助消化、能治肠胃疾病。对于这样神奇的功效,我是将信将疑。泉眼有好几处,著名的赛林斯丹矿泉水向外公开,可以自己接水喝。当地人会随身携带一个水杯,我没有杯子,用手捧着尝了尝。朋友事前提醒我泉水是咸的,其实倒也没有很咸,只是略微有一点涩味。 这个周末维希举办了狂欢节。不晓得往年如何,今年办得不怎么样。维希的游客不多,来温泉渡假疗养的又多半是退休老人,整座城市过于气定神闲,与「狂欢」二字实在不搭。周六下午的水上表演算是个亮点,一伙比利时艺人踩着滑水板在河上叠罗汉,真是艺高胆大。傍晚河边有歌舞演出,水准比较业余,我和朋友们看了一小段就转身去酒吧了。九月中旬已经有些冷了,天黑之后寒气逼人,我们在河边冻了一个小时也没见到预告的狂欢节烟花。等我回到旅馆冲了个热水澡,这才听见外面烟花的声音,没多久便听不见了。 维希周边有不少景色宜人的小村子,周日我们一起去郊游。爬上不知名的山丘,放眼远眺,看着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心情舒畅极了。最美的永远是大自然,人造物无法与之媲美。路上偶遇一处山野间的小花园,有在出售盆栽。有一盆草叫做「可口可乐」,闻起来真的有可乐味,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植物。 周末旅游的坏处是,旅行的疲惫还未消除,第二天就要早起上班。话虽如此,偶尔转换一下生活节奏还是不错的。法国有很多精致的小城市,将来可以多走走看看。

柏林的蜜蜂

  2014年夏天,我去柏林玩了一周。那时我在欧洲生活了还不到一年,旅游经验不够丰富。其实柏林并非典型的旅游城市,普通游客玩三四天足矣,一周有点太长了。我很快就看完了当地景点:勃兰登堡门、柏林大教堂、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博物馆岛、波茨坦广场等等。我穿过了查理检查哨,吃了德国酸菜和肘子,偶然见到了森欧外纪念馆,还跟马克思、恩格斯两位导师的雕像合了影。最后一天实在无所事事,甚至去逛了动物园。 要我说柏林最适合两类人:一是对二战、冷战特别有兴趣的历史迷,这个不用多解释;二是性格开放、爱玩敢玩的年轻人。柏林的夜生活很疯狂,在街上闲逛时我见到好几家裸体俱乐部,不过没有胆量进去。对于其他人来说,柏林当然没有巴黎、巴塞罗那这样的城市好玩,在德国境内也算不上是最吸引人的目的地。 回想柏林之旅,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标志景点,而是无意中遇到的小事。有一个晚上我去了宪兵广场,这里属于柏林必游景点之一,其雄伟肃穆就不细说了。碰巧当晚有人在广场上表演古典吉他,水准之高令人惊讶,说是职业音乐家我也信。广场上只有零星几个路人,我静静坐在不远处听吉他。在这个安详的夜晚,仿佛整个演奏、整个广场都是为我一人准备的,真是奇妙动人的体验。可惜我忘了跟演奏者聊上几句,没有问他的来历。 另一样印象深刻的事就是蜜蜂了。抵达柏林后第一个早晨,我去面包房买早点,突然看到橱柜糕点上有飞虫四处爬动。乍一看以为是苍蝇,暗暗为柏林的卫生条件吃了一惊,仔细看才发现是蜜蜂。这些蜜蜂也太大胆了,若无其事地在糕点上散步,时不时停下来品尝美味。后来我去参观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时,在路边喝汽水稍作休息,居然有蜜蜂飞进了汽水瓶里。我在波茨坦广场一家印度餐馆吃了顿咖喱,也一直有蜜蜂飞进我的奶茶里,最后只好跟服务员要了个盖子把茶杯盖住。 我很好奇柏林怎么这么多蜜蜂,按说大都市不适合蜜蜂居住啊。事后在网上查阅资料,原来是因为蜜蜂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数量减少,环保人士呼吁城市养蜂,在德国掀起了养蜂热潮。多数城市养蜂人都是业余人士,没弄懂蜜蜂的习性就贸然饲养,难免好心办坏事,使得蜜蜂过度繁殖。城市里花蜜来源、洁净水源有限,好多蜜蜂无家可归,只能在街头徘徊,不仅当地居民不胜其扰,这些家养蜂还进一步挤压了野蜂的生存空间。我的生态学知识有限,不好评价其是非功过,不过我觉得专业的事还是应该留给专业的人来做,业余人士不要轻易凑热闹。 转眼这么多年过去

圣米歇尔山与斯坦尼斯拉斯广场

  说起圣米歇尔山,绝对算是法国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了。此地的不凡之处,其一是作为潮汐岛,涨潮时成为小岛,退潮时则与陆地相连,让人联想到《圣经》中摩西分开红海;其二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结合,修道院、城墙与山浑然一体,让人过目不忘。可惜这样一番美景,却给我带来了极其糟糕的旅游体验。 这里是孤零零的一处景点,必须专程赶路过来,对一般游客来说不太方便。虽然不至于说是跋山涉水,但这意味着一定要在旅程计划里单独占用一天,无形中提高了参观的代价,内心中的衡量标准也就随之上升。 我是七月下旬去的,正赶上旅游旺季。热门景点的通病,游客实在太多了,刚到停车场时已经见到人山人海。圣米歇尔山不允许游客开车进入,有免费的巴车和收费的马车接送。我排队好久才上了马车,想乘巴车就要等更久了。前半程路两边都是酒店和餐厅,后半程才有景色可看。远望圣米歇尔山,确实独具特色,内心的期待又升高了一层。 马车慢悠悠用了半个小时终于抵达山脚,下车后不能免俗拍了一通照片。圣米歇尔山的景色还是离远些才好看,能看出完整的结构,还有海天的衬托。要是能从空中俯视就更好了,网上圣米歇尔山最漂亮的照片都是航拍的。离得太近反而看不出什么东西来。 等我走进圣米歇尔山,立马被游客数量震惊了。之前见到游客多,还是分散在路上,这时汇到一处,场面比春运火车还要拥挤。尤其是通往山顶的道路十分狭小,简直寸步难行,只能一点一点挪动。更糟糕的是,这里完全是游客陷阱集中营,到处是宰客的餐厅、俗劣的纪念品店,还有假得不行的「博物馆」。山顶的修道院也平平无奇,除非是虔诚教徒来朝圣,否则不看也罢。再加上夏日酷暑,此番游历如同受刑。 后来跟法国朋友说起此事,有人跟我说一定要住在当地旅馆看日出、看夜景,跟导游徒步穿越海湾云云。或许他说的有道理,可我真的没兴致再去尝试了。 同年夏天我路经南锡,逗留了一晚。法国著名旅游景点太多了,相比之下南锡没有什么存在感。事实上,当地人都跑出去度假了,城里显得很空旷。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城市,却是这次旅途中最大的惊喜。 晚餐饱尝当地洛林风味美食之后,我到市中心散步,脑海中没有什么规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路上先见到了南锡大教堂,再往北走过两条街就到了斯坦尼斯拉斯广场。 斯坦尼斯拉斯广场于十八世纪由波兰国王、洛林公爵斯坦尼斯瓦夫一世下令建造,是我见过的最美广场之一。广场不算大,百余米见方。围绕广场的建筑原本是王宫,现在用作市政厅、博物

闲看红学:读俞平伯的《红楼梦辨》

  说起《红楼梦》,我小时候囫囵吞枣粗略读了一遍,上大学时又比较认真地读了一遍,不过两次都停在了八十回,一直没有读续集。这是因为我一直听说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不读也罢。读一部书有头无尾,总是件遗憾的事;何况我并没读过后四十回,平白说它好坏无非是人云亦云。今年我终于读了后四十回续书,没想到越读越气,强忍着才算勉强读完了,简直是自讨没趣。本来打算写篇长文批评,后来读了蔡义江的文章《〈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和俞平伯的这本《红楼梦辨》,把后四十回的毛病说得清清楚楚,我也就打消了动笔的想法。 这本《红楼梦辨》分成三卷,上卷主要谈《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卷分析前八十回,下卷是一些零散的研究。 俞平伯对后四十回持否定态度,而且不止针对现在这一种通行的续书,他干脆说《红楼梦》不能续,开卷第一篇就是《论续书底不可能》。他以为文章体现了作者的个性,越好的文章个性越强,不可能换个人续写。而续写《红楼梦》就更是难上加难:「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底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我以为话不能说绝,未必所有书都不能续,但续书确实是吃力不讨好。高鹗(姑且认为他是后四十回作者)离曹雪芹年代近,语言、生活环境都相差不远,依然写得不好,今人则连高鹗的水平都达不到了。 接下来俞平伯通过具体的研究分析,指出原书回目只有八十回,后四十回是另外补出。这一点学界已有共识,不必多说。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他对后四十回的批评。前面提到我先读了蔡义江的文章,其中观点几乎与俞平伯完全一致,我自己读完后四十回也是同样的感受(我现在反而好奇,怎么可能有人赞扬后四十回,将来可以找相关文章读一读)。 高鹗的功绩无可否认:一,续书促进了《红楼梦》的流行,肯读半部书的始终是少数;二,高鹗续书大体符合前文线索,保留了悲剧氛围。除此之外就全是毛病了。 作为续书,最大的问题就是与原著不符合。虽然原著没有结局,但是在前文中有许多暗示,贾家最后一定是衰败了,「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红楼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作者曹雪芹小时享受过荣华富贵,后来被抄家,变成穷困潦倒,这种前后的强烈反差、感怀身世的哀怨、人生如梦的空虚感原本就是《红楼梦》最基本的创作动机。续书虽然保留了悲剧氛围,内容却大打折扣,贾家只有宁府一支被抄家,后来又被皇

莱昂纳尔(五)(全文完)

 转眼已是七月,到了举办莱昂纳尔纪念派对的日子。卡特琳告诉我她邀请了一百多人,让我吃了一惊,也产生了些顾虑。法国疫情有所缓和,政府也早就放宽了限制,聚会并不违反明文规定,但毕竟有健康风险。可是我也明白,卡特琳需要一个仪式来为悲伤画上句号,她不可能为了疫情而一直等下去。一年,两年,三年……持续不断的疫情已经让所有人失去耐心了,谁也不知道疫情何时能真正结束。莱昂纳尔生命中的最后几年被疾病和疫情耗掉了,卡特琳不能也不愿意继续等待了。 早上十点多,我去卡特琳家帮忙准备派对。抵达时已经有十多个人在忙前忙后:卡特琳家对面的小溪边上正在搭建一座小型的临时舞台,想必是为了派对上的表演;不远处摆放了阳伞和几张桌子,用作吧台;再向前有一大片空地,一帮人正在搭凉棚、摆桌椅,这里是今晚聚餐的地方。准备一百多人的聚会不是件容易事,卡特琳东奔西跑安排指挥,一刻也不得闲。我先帮着搭凉棚,后来去搬酒水和瓶瓶罐罐。 一辆小货车运来两头羊和烧烤机。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烤全羊,很有新鲜感。两头羊绑在一起串在机器上,在链条带动下缓慢旋转。羊肉肥油滴落在烤盘里,烹饪师傅用裹了布的长杆沾起肥油,再涂抹到羊肉身上。两头羊加起来有九十多斤,据师傅说至少要烤六七个小时。 到下午一点时,场地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我们坐下来吃了顿便餐。饭桌上卡特琳神采飞扬,讲了好几个笑话,看得出来她很高兴。 之后我回家休息了一下,冲了个凉,换了身衣服,六点多重回卡特琳家。还没到她家,在路上就能听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场上有五六十人,随后还有更多人陆续赶来。这些人多数是莱昂纳尔的亲戚和他从前的同事,我只与少数几位有过一面之缘,其余的都不认识。这里向来清净,恐怕是头一次聚了这么多人。不少人带了孩子和宠物来,场面也就更闹腾了。我跟旧相识挨个寒暄,后来听到演出开始,就在舞台前坐下了。 这舞台虽然不大,但是音响灯光像模像样,一点不含糊。上台表演的是位老艺人,她抱着手风琴,个子不高,声音却很饱满洪亮。她说了几句祝福的话,然后自奏自唱,表演了好几首法国香颂。我对这些歌不熟悉,场上很多人倒是都能跟着唱。她每唱完一首歌,还要自己讲串场词,说笑话活跃气氛。说来好笑,手风琴和香颂,这两样都符合对法国人的刻板印象。可是在这样的场合,这些怀旧老歌显得恰到好处。 她表演了半个多小时。等她下台后,忽然有人戴着动物头套,从溪流中走出来,登上了舞台,令观众发出讶异的声音。等

莱昂纳尔(四)

  拥有自己的葡萄园是莱昂纳尔的梦想。在他去世前两年,他买下了住宅后面山坡上的一小块地。我还记得和他一起爬上山坡,他兴奋地指指点点,规划将来的葡萄园,还有如何酿葡萄酒。可惜事与愿违,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葡萄园的工作只开了个头就停下来了。 四月份的时候,卡特琳重新开始筹划葡萄园。种葡萄不是件轻松的事,对她这样一个上年纪的人就更困难了。我当然明白,她这么做是为了实现莱昂纳尔当初的愿望。 我们约定了四月中旬的一天到她家帮忙。我请了一天假,早起去她家。那天天气好极了,阳光足,温度又不高,是干农活的好日子。当我抵达的时候,她家的客厅已经坐了不少人。其中一位是雇来的园丁,其余是她的邻居和家人。卡特琳准备了咖啡、茶和甜酥面包。大约九点钟,人已经来齐了,也都用过早餐,就一起出发去后山坡。 我们一行十来个人,推着小车,提着篮子,有说有笑,缓缓地爬上山坡。山坡不高,但是颇为陡峭。小路九曲十八弯,盘旋蜿蜒而上,沾了露水的草地又湿滑,不是很好走,提着重物就更要小心了。园丁绕远路开车运木桩上山,反而比我们先到。我们抵达后,摆放好工具、葡萄苗,然后从车上卸下木桩。 山坡上的这片园子面积不大,不过五六米宽,三十米长。我们先量好长宽,做下标记,然后均匀挖出三排坑洞,再栽下葡萄苗。我向来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小时候在爷爷的菜园里浇过水,从没有干过农活,种葡萄是一次新鲜的体验。园子在斜坡上,蹲不稳,只好跪在地上栽苗。栽种时要混合花园用的黑土,双手很快就弄得很脏,坑洞里还会有蚯蚓爬來爬去。栽好葡萄苗后要钉木桩,一人扶着木桩,一人抡着锤子敲打。木桩两米来高,用作支持葡萄枝蔓的支架。最后是给幼苗浇水。 人多力量大,不到下午一点,我们已经忙完了。看着一排排整齐的葡萄苗和支架,很有劳作之后的成就感。等葡萄结果至少要两年,卡特琳已经开始为葡萄酒想名字了。将来喝到自家酿造的美酒,绝对是件乐事。 回到卡特琳家,我们开了香槟和红酒庆祝,佐以生火腿、干奶酪和各种小菜。火腿和奶酪都是当地乡下土产,虽然样子不那么好看,风味却要比超市里的工业食品浓郁得多。卡特琳儿媳为正餐准备了炖鸡和焗土豆,是简单美味的家常菜。和伙伴一起劳动,之后享用可口佳肴,身体感受到一种健康的快感。 之后又过了大概一个多月,我去镇上办事时顺便拜访了卡特琳。我去看了葡萄园,幼苗已经长出叶子来了。虽然有园丁时不时过来帮忙,照顾这些葡萄苗仍是件辛苦活,

莱昂纳尔(三)

 那晚与卡特琳告别后,我的心情平稳不少,不再为卡特琳提心吊胆了。我相信她一定能挺过这段难熬的日子。女性的身体不如男性强壮,可是精神更有韧性,往往更经受得起打击。 过了一个月,卡特琳邀我到家中作客。她家是一幢别致的二层小楼,倚靠着后面的山坡。屋前是一片小花园,里面有架秋千,再往前是一道溪流。莱昂纳尔和卡特琳在这里一起住了二十年,下了不少功夫精心布置。不知哪里的好事之徒拍下照片传到网上,居然把这里宣传成了当地的郊游景点,引来不少路人参观,令他们不胜其扰。 屋内摆设朴素温馨。从一楼地板到二楼天花板,一整面墙摆满了书和唱片。他们俩喜欢旅行,四处装饰着异国他乡的照片和工艺品。我已经有将近半年没来过这里了,看着熟悉的房间,顿时有种物是人非之感。 卡特琳准备了几道小菜和葡萄酒,我们聊了起来。她跟我讲供热管道上周终于修好了,因为保险公司拖拉,居然耗了这么久;银行账户是她和莱昂纳尔两人共用的,要去银行重新登记;家里电话答录机还是莱昂纳尔的录音,需要重新录;因为疫情的关系,葬礼只有直系亲属可以参加,她打算夏天办宴会,邀请无法参加葬礼的朋友。 莱昂纳尔不注重外表,衣服总是穿到坏才换。他住院时卡特琳为他买了几件白衬衫,他还没穿过,人就走了。每次看到衣柜里的衬衫,卡特琳就心里难过。她打算把莱昂纳尔的衣服捐掉,迟迟下不了决心。她告诉自己慢慢来,等自己准备好的那一天。 聊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供热坏掉未必是件坏事,让卡特琳在外面住了一段时间,有了情绪的缓冲。否则她要如何面对突然变得空荡荡的房间呢? 晚餐卡特琳叫了外卖比萨饼。他们家里过去都是莱昂纳尔下厨,导致卡特琳厨艺生疏。热爱美食是法国人的传统,莱昂纳尔的手艺相当不错,最擅长的是烤羊肩肉。羊肩肉要精心调味,洒满香料,提前一晚腌制好;第二天文火慢烤,酥烂入味,油香四溢。我原本不爱吃羊肉,可是这道菜却让我欲罢不能。卡特琳重练厨艺,告诉我将来一定会挑战羊肩肉。 边吃比萨,我们一边回忆莱昂纳尔。 莱昂纳尔喜欢远足,我陪他一起走过不少山间小路。大概是在野外走惯了,他有个奇特的本事,不用看表就知道时间,误差顶多一刻钟。 莱昂纳尔喜欢东方,爱说自己前世是个东方人。他和卡特琳一起去过利比亚、土耳其、伊朗、印度。要不是因为他退休后突然生病,本来还打算去中国。他最后一次出国旅行是在希腊克里特岛,我们三个一起去的。克里特岛有粉色的沙滩,深邃的峡谷,美景令我至今难忘。 我

莱昂纳尔(二)

  吃完晚饭,我送卡特琳回家。尚塔尔习惯早睡,已经休息了。卡特琳泡了一壶草药茶。我一边喝茶,一边翻看桌上的相册,好多照片都是第一次见到。 十年前我刚认识莱昂纳尔时,他已经年过五十了。人们都说他长得像英国人。你要问我英国人和法国人在长相上有什么区别,我实在说不出来。可是看到莱昂纳尔,就是会觉得他像英国人。相册里有他年轻时的照片,留着嬉皮士的长头发和大胡子,足以冒充披头士的成员。 话说起来,我在法国认识的朋友几乎都比我年纪大。也许是因为法国的生活环境比中国轻松,这边的年轻人总让我觉得欠成熟。我到法国留学时已经二十好几,虽然依旧算是学生,然而已经有了人生的规划和责任感。可我身边的法国同学都只知道玩乐,沉迷于派对和电玩,好似青春期的做派。 刚到法国时我的法语很糟糕,学业压力大,生活中的琐事也不少。在法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在这里办事情有多麻烦,拖沓低效,一堆繁文缛节。租房、办水电网络、申请住房补贴,都是麻烦事。幸亏当地援助外国人的公益组织帮了我不少忙,我就是在那里认识莱昂纳尔和卡特琳的。他们先是成了我的房东,后来又成了我的好朋友。 莱昂纳尔是火车司机,他的妻子卡特琳是位教师。这两个人情投意合,是对模范夫妻。他们俩的性格、思维方式、人生哲学都彼此一致。 他们俩相遇时,彼此都是中年离异。他们是在公益组织里认识的,一开始纯粹是工作上的往来。后来交往越来越密切,工作的事谈的越来越少,最后成了情侣。 中年人的恋爱不像年轻人那样激情澎湃,却有一种成熟的浪漫。我听卡特琳讲过他们当年的故事,莱昂纳尔开火车跑遍了法国,卡特琳有时会一路陪他,抵达终点站后他们会一起去爵士乐酒吧。 在认识莱昂纳尔之前我不怎么喜欢爵士乐,总觉得听起来太单调。可是每次到他家里,都在放爵士乐,我也就慢慢听习惯了。音乐往往是和生活记忆联系起来的。对于莱昂纳尔来说,爵士乐就是开了一天火车后,在陌生城市的酒吧里度过的浪漫夜晚;对我而言爵士乐则是在他们家做客时的饮酒作乐、畅所欲言。 他们两夫妻比年纪我大得多,我们却像平辈一样相处,我不把他们当成过时的老人,他们也不倚老卖老给我灌输什么人生大道理。顺便一提,我最怕长辈说「我这是为了你好」,然后大言不惭地对我的生活指手划脚。一个人变得好为人师,正是开始老朽的征兆。 我们经常一起聊天,有时一聊就聊到凌晨。我们谈旅游,谈烹饪,谈电影,谈文学,不过到最后最激烈的讨论一定是关于政治。莱昂纳尔

莱昂纳尔(一)

  晚上起了雾。我在山间窄路上小心翼翼地开着车,只能看清前面十来米。冬天山里总有雾,这让我想起了当年住在这里的日子,既惬意,又总有不方便的地方。 我盘算着见到卡特琳时要说什么。一般人会说「请节哀」,可这种客气话在我们之间显得有些不自然。如果莱昂纳尔还在,他肯定会想出什么玩笑话,可我始终学不会他那种古怪的幽默感。每次到我家里来,他都会把房间的摆设搞乱,把小饰品藏起来。我听卡特琳讲,有一次他们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是个很严肃保守的女人,莱昂纳尔故意跟她说:「我之前听人家说你很丑,其实不丑嘛!」搞得人家很尴尬。他开玩笑时一本正经,我当初法语不好,经常搞不懂他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没成想真见到卡特琳,她的状态很放松,乍一眼根本看不出悲伤来。她正在邻居家里整理莱昂纳尔的照片。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她家里的供热系统坏掉了,在寒冷的一月根本没法住。幸好她的邻居尚塔尔借给她一间房间住。尚塔尔是位画家,平时把一楼当作画室,周末时还会有学生来这里上课。正如多数艺术家的工作室一样,这里很凌乱,画册、草稿、画笔随意四处堆放,墙上、桌上都溅着颜料。 我刚一进屋,就看见一幅莱昂纳尔的照片挂在对面墙上。照片中的莱昂纳尔大概四十岁出头,看上去颇英俊,穿着一件蓝灰色的运动夹克,面带狡黠的微笑。我没见过他这么年轻的样子,这夹克我却再熟悉不过了。莱昂纳尔是个不修边幅的人,总穿着这样的旧夹克。 卡特琳告诉我她很喜欢这张照片,尤其是他的表情,好像是在嘲弄人,正符合他的顽童风格。我也说这张照片好极了。 桌上摆着好几摞相册,我很有些好奇,不过没时间细看。卡特琳穿上外套,跟尚塔尔道别,我们就出门了。临走时尚塔尔嘱咐她别回来太晚,她笑着说尚塔尔简直像她妈妈一样。 去饭店的路上,车上电台播着八十年代的迪斯科音乐,卡特琳跟着一起大声唱,逗得我哈哈大笑。 饭店位于卡特琳家附近的小镇,开车一刻钟就到了。我们抵达时店里已经坐满了人,人声嘈杂,更凸显了这间店里温暖热闹的小镇氛围。卡特琳在这块地方度过了将近大半生,走到哪里都能遇见熟人,她告诉我坐在角落的一个小伙子过去是她的学生。而我从成年后就一直四处闯荡,十多年没回过老家,恐怕这辈子也不会再见到小时候的老师了。 当我们喝了开胃酒,卡特琳终于谈起莱昂纳尔来了。她告诉我,殡仪馆的化妆师给莱昂纳尔化好了妆,比去世时的样子好看多了;不过鼻子歪掉了,恰好歪向了左边,直到最后莱昂纳尔还是个坚定

逍遥克里特岛

  这个夏天我在希腊玩了半个月,开头四天在雅典,剩下时间都在克里特岛。雅典的古迹和博物馆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可是作为现代都市的雅典就相当脏乱乏味了。我用了不到三天就把景点走遍了,接下来只盼着早点离开。当我抵达克里特岛时,精神立即为之一振。蓝天白云,海浪沙滩,这才是假期的样子嘛。 我住在岛上西北侧的小镇,离哈尼亚大概二十分钟车程。我在克里特岛每天就是去海边玩水、吃吃喝喝、读书写作,过着轻松懒散的日子。因为嫌远,我甚至连岛上最出名的米诺斯王宫都没去。国内游客往往一定要把所有景点一网打尽才算完成了到此一游的任务,对这样的人来说我简直是不可理喻吧?其实错过景点又何妨,正好留了下次再来的借口。 我租的民宿面朝大海,出了门就是沙滩。六月份还不到旅游旺季,海边只有稀稀零零的游客。这里的海水很清澈,能看到浅滩水底的鱼。银色的小鱼一点都不怕人,我在水里站着不动,它们就游过来啄我的腿,带来轻微的刺痛。 海边日落很美,我每次都等看完日落才吃晚饭。这里的日落景色大概很出名,有一晚居然遇到三对新婚夫妇来这里拍婚纱照。看着他们东一个西一个在那里凹造型,十分好笑。 走路十多分钟,另有一处碧绿色的海滩,据说是电影《希腊人佐巴》取景的地方。我嫌那里游客多,只是路过看看就算了。岛上有著名的粉色沙滩,开车过去要一个多小时。沙子颜色的确偏红,但远没有网上照片里那么夸张。我去那天不巧风很大,沙子打在皮肤上很痛。 岛上中部是山区,山势陡峭,峡谷深邃,适合远足。我这等懒人自然没有在炎热天气远足的兴致,只是乘车沿路看看山景就算了。 当地饮食相当不错,物美价廉。这趟希腊之旅让我爱上了菲达奶酪,与当地的新鲜蔬菜很搭,无论是凉拌沙拉还是烤着吃都很美味。这里的烤肉非常实惠,一大盘羊排、一整个猪肘都只要十欧元。岛上自然少不了海鲜,除了常见的鱼虾,我还吃到了新鲜的章鱼和海胆。唯一的缺点就是烹饪手法比较单调,吃到最后几天有些腻。 希腊多猫,这里也不例外。刚到民宿就接二连三有猫来拜访,在门口几米远的地方向里张望。一开始见我出来会跑开,后来只是退远几步,一直盯着我看。这种盯看大概是岛上猫讨食的方法,餐馆里的猫也是这样,坐下来盯着客人,倒也不吵闹,过一会儿没人理就走到下一桌接着盯。看来猫讨食也是讲尊严的,并不一味低声下气。 岛上居民很热情。周五晚上是附近餐馆的跳舞之夜,老板请了歌手过来表演。一个大叔是主唱兼键盘手,另一个年轻一点儿的

雅典游记

在出发之前,提到雅典,我脑海中浮现的关键词是:希腊神话,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帕特农神庙,古希腊雕塑,奥运会。在我的想象中,雅典是一个庄重典雅、文化氛围浓厚的城市。虽然听说过希腊债务危机,但那也已是十年前的事了,我猜大概早已无碍了吧?当我抵达雅典后,立即被幻想与现实间的巨大反差震惊了。尽管我下意识地抵制将「丑陋」这两个字与「雅典」联系起来,我直观的第一印象的确就是丑陋,丑陋到令我心绪不安。日本人有巴黎综合症的说法,我恐怕是患了「雅典综合症」。 首先就是脏。雅典市中心不大,景点集中,我几乎都是步行。专为游客打造的商业区比较干净,可是一旦离开了那些盈利至上的酒吧、餐馆和商铺,立即随处可见乱扔的垃圾,道边积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脏水,地面黑乎乎黏糊糊。卫生问题是旅游城市的通病,满地烟头和鸽子粪的巴黎不比这里强多少,也没必要斤斤计较。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无处不在的涂鸦。这些涂鸦和艺术没有半毛钱关系,纯粹是乱喷乱涂的丑陋图案和污言秽语。除了收门票的历史遗迹和地铁,没有一处地方可以逃离涂鸦的污染,整个城市好像生了层皮肤病。此外还有烂尾楼,这明显是债务危机的后遗症。哪怕是在繁华街区,也总能见到废弃的楼宇,突兀地夹杂在商厦住宅之间,好像是从末日僵尸电影或是切尔诺贝利穿越过来的。 如果说这些问题都是经济衰退造成的,早晚可以清理干净,那么更大的致命伤则是乏味的建筑风格,除非把整个雅典拆了重建,否则根本无从改善。这里的城市建设堪比国内三线小城,毫无美学可言,建筑风格比苏联公寓楼更生硬死板。当我爬上狼山俯视全城,远处的卫城自然是绝美,普拉卡区也为雅典增添了一分活跃的颜色,此外全是污浊灰白的钢筋混凝土楼房,宛如连绵不绝的白垩丛林。我不禁纳闷,这真的是有三千年历史的古城吗? 做了一番历史功课,我终于明白:别说三千年,当代雅典的城市风貌是二战后形成的,连一百年都不到。古代雅典确实是繁荣的政治、文化中心,但是历经千年兴衰,先后被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统治,雅典在最近几个世纪已经退化成无足轻重的小城市了。当十九世纪初希腊王国独立时,雅典卫城脚下只有四千居民。所以不难理解,希腊王国最初的首都并非雅典,而是繁忙的海港城市纳夫普利翁。只是在欧洲列强(英法等国资助了希腊独立战争)的理想主义情怀推动下,雅典才得以重建,希腊迁都雅典。现代雅典起初是座小而美的首都,以新古典主义建筑闻名。可惜后来历经希土战争、

阿维尼翁教皇宫

  五月底的耶稣升天节假期,我南下普罗旺斯旅游,途中在阿维尼翁逗留一天,参观了著名的教皇宫。 一般人都知道罗马教庭,但恐怕未必知道十四世纪时另有一个阿维尼翁教廷。其中缘故简单说来,中世纪时基督教势力极大,老百姓都要给教会缴税,罗马教宗的权力甚至超过各国皇帝,这自然造成了王权与教权之间的冲突。十三世纪末的法国国王腓力四世是位强有力的君主,他胁迫教廷迁往阿维尼翁,教廷实质上被法国所控制,史称「阿维尼翁之囚」。从1309年到1378年,先后有七位教宗住在阿维尼翁;格列高列十一世将教廷迁回罗马后,这里又选出了两位对立教宗,造成了「天主教会大分裂」。 暂且不管那些纷繁复杂的历史变迁,作为游客,只需知道这里曾经是辉煌一时的世界宗教中心,由此诞生了宏伟奢华的教皇宫。阿维尼翁教皇宫是欧洲最大的中世纪哥特建筑之一,还没进城,就能在罗纳河对岸看见高耸的塔楼。远望阿维尼翁的宫殿、教堂、断桥、城墙,仿佛穿越回了中世纪。 五月还不是旅游旺季,教皇宫的游客不算多,排队买票进入只用了不到十分钟。进门后领了语音导览的平板电脑,没想到是国产华为牌。 我去那天庭院中正在施工,修缮舞台。这里每年夏天会举办阿维尼翁戏剧节,到时肯定是另一种热闹的情形。 教皇宫的整体结构有点歪歪扭扭,不如我想象中那样庄正。看了展览厅的介绍,大概明白了其中原委。教皇宫不是一次性建成的,而是在历任教宗治下逐渐增建,之后又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年代而屡遭破坏,最后才成了今天的样子。 漫步在宫殿内,我的直观印象是「大而空」。这里每个房间都高大宽敞,尤其是几间用于会议和宴席的大厅,可以轻易容纳几百人。可惜室内没有什么摆设,看起来空荡荡的。曾经奢华的内饰,要么搬回罗马,要么在兵荒马乱时遭到洗劫,要么进了博物馆,实在没留下什么。游客需要借助平板电脑里的图像,才能想象一下当年的情形。有些壁画倒是留存至今,礼拜堂的宗教画和书房的狩猎画都颇生动。书房以「雄鹿室」为名,想必雄鹿是狩猎画中的亮点,可惜图画被毁,只残留了鹿身的后半截。 花园是教皇宫的另一亮点。其中漂亮的花草就不用多提了,给我印象最深的反倒是洋蓟。之前我只把它当成蔬菜,花苞绽开后居然十分俊雅。 临走时看见门口用汉语写着「回报」两个大字,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归还平板电脑的地方。我跟工作人员说「回报」这个翻译不大好,不如改成「归还」。如果真的改了翻译,将来的中国游客可要谢谢我。

傻气的自我主义者

  我出生于八十年代末的东北小镇。现如今网络世代的年轻人恐怕很难想象当年精神生活的贫瘠。在我老家,成年人尚且有烧烤、麻将、卡拉OK,小孩子就只有看电视这一项娱乐。小时候家里的电视还要用天线,只能收到央视和本地电视台的信号;而且动不动就满屏雪花,要摆弄一阵子天线、对着电视一顿拍打才能收到信号,重看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的赵本山小品和乡土电视剧。 所以当我发现文学时,几乎感觉被拯救了:居然还有这样一番天地!《西游记》《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三个火枪手》《我是猫》……我的童年就是在这些幻想世界中度过的。后来初中高中这六年,整个人被学业压得死死的,每天不间断地学习、作业、考试,搞得头昏脑胀。只有在睡前读些小说,才算找回一点自我。《象棋的故事》《月亮与六便士》《一九八四》……这些书成了与我共患难的战友。 我相信人是环境的产物。假如小时候就有抖音和手游,我还会喜欢上读书吗?也许未必。不管怎样,我很庆幸自己从小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多年来从未间断,再忙再累也能在书籍中得到休憩。 读的多了,自然就想写。我在小学时就开始写些小故事和短文章,还曾得到过校长的表扬。不过后来忙于学业,渐渐停下了手中的笔。经历了中考、高考、留学、求职,等再次拿起笔来,我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 老实讲,当我重新开始写作,居然觉得有些尴尬。因为在这样的时代,我认知中的文学差不多已经死了,能纯靠写作养活自己的作家都没有几个了。如果没有读者,写作还有意义吗? 在 我为什么写作 这篇文章里,我得出的结论是:我写作就是为了抒发情绪、记录生活和表达观点。无论有没有读者,就为了自己而写吧! 我主要写随笔,最大的坚持是自我与真实。 生活、旅行、读书、电影……不管写什么题材,我其实都是在写自己。爱写随笔的人大概都是些自我主义者。蒙田在随笔集的开头就直截了当地说:「读者,这是一本真诚的书。我一上来就要提醒你,我写这本书纯粹是为了我的家庭和我个人,丝毫没考虑要对你有用,也没想赢得荣誉。」E.B.怀特也说:「随笔作者是些自我放纵的人,天真地以为,他想的一切,围绕他发生的一切,都会引起大家的兴趣……只有天生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如此旁若无人、锲而不舍地去写随笔。」 自我主义听上去不那么光荣,却是人性的现实。毕竟,别人的感受只能通过外部观察和语言交流来获取,而自我感受却是直接的意识材料。我一直以为,作者想写什么是一种自发的冲动,无

女性爱情幻想:读珍妮斯·A·拉德威的《阅读浪漫小说》

先给译名挑个刺:标题中的「浪漫小说」,更常用的说法是「言情小说」。这本书发表于八十年代,是最早研究言情小说的学术专著之一。我对言情小说没什么兴趣,压根没读过几本。但我知道言情小说是商业上最成功的小说类型,市场规模高达数十亿美元。作为一个喜欢阅读与写作的人,我觉得自己应该了解一些关于言情小说的基本常识。 这是一本学术味很强的书,读起来不是太轻松。比方说,书中动不动就出现这样的句子:「假若这个文类至关重要的生成母体就是读者对于它的理解,那么,我将试图确定,同样的叙事功能序列是否适用于这些文本中的每一部。」「经由与被视为『他者』的人建立关系而获得的独立自主和差异感,以及通过与一个和自我几难分辨的个体的结合来实现界限的消解和个体意识的消失。」有时会觉得文字绕来绕去,把很简单的事情说得很高深很麻烦。不过书中举了大量实例,只要耐心一点,不难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跨过表面的阅读门槛后,会发现学术著作的好处:干货多,逻辑性强,有创见。 由于原著出版时间太早,有些内容难免过时了,作者本人也在引言中对此表示遗憾。流行小说更新换代很快,这本书中讨论的历史言情小说(Bodice ripper,直译是「紧身胸衣撕裂者」,这个名字非常生动,不难想像书中都是些什么内容),在七十年代红极一时,不过从八十年代初就开始退流行了。一个当代的言情小说读者,恐怕根本没读过这本书里提到的那些老古董。尽管如此,人性是永恒不变的,书中对言情小说读者的分析依然具有价值。 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没有直接谈言情小说,而是探讨美国书籍出版发行的变革历程。这一角度很巧妙,作者确实独有见地。书籍拥有文化与商品的双重属性。在出版业发展初期,无疑更重视文化,只服务于少数文人雅士。随着普通民众识字率上升,印刷技术、销售渠道的发展,书商可以将海量廉价书籍卖给消费者,成了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商业的本质是牟利,资本家并不在乎书籍的质量,重点是能赚多少钱,卖一本书和卖一罐豆子、一块肥皂没有区别。然而每一本书都是独特的,如何才能像豆子、肥皂一样保持稳定持久的销量呢?答案就是类型小说,打造内容、风格统一的品牌丛书,培养出固定的读者群,侦探小说、科幻小说、西部小说就是这样诞生的。 书中提到:「海西(禾林出版社的推销员)无视出版业的传统智慧,于1971年开始着手证明,完全可以像销售其他任何一种商品那样销售书籍。他指出,在策划促销宣传活动时,产品本

文人意淫:读刘鹗的《老残游记》

  《老残游记》这本书,读过的人未必很多,可是大家一般都听说过。这一是因为鲁迅将其归类为晚清谴责小说的代表,与《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和《孽海花》并称为「四大谴责小说」;二是因为国内中学语文课本从中节选了一段王小玉说书,所以都有印象。 谈到中国古典文学,成就最高的是诗歌和散文,小说就不太行。除了四大名著、《金瓶梅》、《聊斋志异》等十来部耳熟能详的佳作,剩下的都很乏味。古代小说是文学末流,作者和读者都不怎么认真,成就自然有限。就拿《老残游记》来说,虽然名声在外,几乎被当成一部古典名著,其实算不上多么好的小说。 《老残游记》的亮点全在文字上。作者笔力相当了得,写得一手好文章。王小玉说书这一段以文字写声音,历来为人称赞。书中写景色也是一绝,写湖,写泉,写山,把山东的好景色都写进去了。这些语文课本里都有,我就不多说了。书里的人物对话也很生动,我摘一段第十三回翠环讲嫖客写诗: 「我在二十里铺的时候,过往客人见的很多,也常有题诗在墙上的,我最喜欢请他们讲给我听。听来听去,大约不过两个意思:体面些的人总无非说自己才气怎么大,天下人都不认识他;次一等的人呢,就无非说那个姐儿长的怎么好,同他怎么样的恩爱。……那些说姐儿们长得好的,无非却是我们眼面前的几个人,有的连鼻子眼睛还没有长的周全呢,他们不是比他西施,就是比他王嫱;不是说他沉鱼落雁,就是说他闭月羞花。王嫱俺不知道他老是谁,有人说,就是昭君娘娘。我想,昭君娘娘跟那西施娘娘难道都是这种乏样子吗?一定靠不住了。至于说姐儿怎样跟他好,恩情怎样重,我有一回发了傻性子,去问了问,那个姐儿说:『他住了一夜就麻烦了一夜。天明问他要讨个两数银子的体己,他就抹下脸来,直着脖儿梗乱嚷说:我正账昨儿晚上就开发了,还要什么体己钱!』……再三央告着,他给了二百钱,一个小串子,望地下一摔,还要撅着嘴说:『你们这些强盗婊子,真不是东西!混帐忘八旦!』你想有恩情没有?因此,我想,做诗这件事是很没有意思的,不过造些谣言罢了。」 这一段十分口语化,真像是人物在你面前讲话,用词、语气都符合人物特点。白话文运动之后那些民国小说,多数还写不了这么自然。 夸完了该批评了。《老残游记》是我读过的结构最散漫的小说,作者完全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内容大杂烩到近乎无厘头,情节又无聊。书中一会儿写山水,一会儿写官场;东插一段议论水利河道,西来一段闲谈三教合一;老残时而当神

高设定,低情节:读布兰登·山德森的《皇帝魂》

  布兰登·山德森是新一代的奇幻小说天王,畅销书榜的常客。如果你经常读奇幻小说,几乎不可能没听说过他的名号。大约三年前我读了他早期的代表作《迷雾之子》三部曲,老实讲印象普普通通,觉得有点名不符实。他后来写的《飓光志》名气更大,但实在太长了,又不知道要等多少年才能写完,所以一直没有读。偶然看到了这本短篇集《皇帝魂》,想着短篇读起来比较轻松,就又尝试了一次他的小说。 布兰登·山德森有两个突出的强项: 一是魔法系统的设定。奇幻小说里总少不了魔法,他在这方面有不少新颖的想法。比如说《迷雾之子》里靠吞咽金属、在体内燃烧金属来施放魔法,在《皇帝魂》中通过印章来改变事物。读他的小说,有时感觉像是在读角色扮演游戏的规则手册。书中施放魔法的条件、魔法的效果都描写得非常具体,人物使用魔法都会遵守规则,从不会让读者觉得不合理或是含糊不清。其他作者很少这么写,读完了《魔戒》三部曲恐怕也搞不清楚甘道夫到底都会些什么魔法。对于喜好严谨魔法系统的读者,布兰登·山德森在这方面罕有敌手。 二是高产。自从2005年以《伊岚翠》出道至今十七年的时间里,他出版了至少三十本长篇小说,还有数量众多的中短篇。考虑到奇幻小说篇幅普遍很长,他这些书里不乏逾千页的大部头,创作量相当惊人。乔治·R·R·马丁要是有他一半的速度,《冰与火之歌》早就写完了。 此外他还很擅长营销,积极与书迷互动。上个月他在自己的视频频道宣布过去两年新冠疫情期间秘密写完了四本新小说,在Kickstarter上众筹出版,以飞快的速度募集到四千万美元,打破了Kickstarter的众筹记录。 布兰登·山德森无疑是市场的宠儿。容我犯天下之不韪说一句,除了前面提到的强项,在其余方面他的表现都很平庸。他的小说设定新颖,但是故事情节老套,只是把八九十年代的奇幻套路改良包装;人物模式化,缺乏真实感;文笔平平,气氛渲染不足,动作描写呆板,对话生硬;爱情桥段好像是高中生写出来的;没有幽默感。我觉得他的风格很类似国内的网文作者,比如同样擅长设定的爱潜水的乌贼。反过来说,国内一些有天分的网文作者如果能遇到美国的市场环境,而不是在畸形的网文圈被压榨,没准会取得更大的商业成功。 话题扯远了,回到这本书上来。这本书里最好的短篇是同名的《皇帝魂》,《军团》也不妨一读。剩下几篇是凑数的,不读也罢。 《皇帝魂》讲述奇特的塑造师,可以通过印章改变事物。按小说中的说法,万物皆有灵魂

天下第一畅销天后的狗血肥皂剧:读丹尼尔·斯蒂尔的《避风港》

  全世界最畅销的当代作家是谁?估计很多人都会猜斯蒂芬·金或者J·K·罗琳。按照维基百科,这一殊荣属于丹尼尔·斯蒂尔,她迄今写了190本书,总销量超过八亿册。是的,你没看错,八亿册,几乎相当于斯蒂芬·金和J·K·罗琳两个人加起来的总销量。而且尽管已经七十四岁高龄,她依然每年出版六七本书,高产到吓人,以至于她要在官网发文澄清自己并没有影子写手在背后捉刀。 我对她久仰大名,却一直没读过她的书,因为她的创作以言情小说为主。我总有难以摆脱的偏见,以为言情小说都是写给女性读者看的,并且文学水准普遍不太高。这次我终于起了好奇,找了本她的书来读,暗暗希望能打破我的旧认知。 她的书实在太多,我搞不清应该从哪本读起。最后我参考了书评网站Goodreads,在这个网站上她最受欢迎的书就是这本《避风港》(原名Safe Harbour,目前还没有中文版,以下提到的人名和引用都是我自己随手翻译的)。《避风港》在Goodreads上有超过两万个评价,评分超过四分,算是广受读者欢迎了。这本书出版于2003年,处于丹尼尔·斯蒂尔写作生涯的中后期,属于她成熟阶段的书,在风格和技巧方面也应该有一定代表性。 既然是畅销作家的代表作,我自然抱有相当的期待。对于通俗小说不强求文学水平,起码在娱乐性上会有一定的保障吧?结果让我极其傻眼,这本书几乎从头烂到尾,完全是业余素人的水平,换个作者名字恐怕都无法出版。 我刚读了个开头,就觉得作者的文笔不太对劲。我的英文水平一般,英文书一般都是在Kindle上买电子版,以便于查词典。可是这本书的用词和句式都特别简单,读起来毫无难度。我不反对朴实的写法,但是这本书真的没有任何修辞可言,全是干巴巴的日常大白话,令我不由得怀疑丹尼尔·斯蒂尔对自己书迷的定位。我看了几篇欧美读者的评论,也都在吐嘈这本书的英语是小学四年级水平。总之如果你对文字质量要求比较高,读这本书会索然无味。 当然通俗小说最重要的还是人物和故事,接下来我就简单归纳一下这本书写了什么吧。 女主人公叫奥菲丽娅,是个单亲妈妈,和十一岁的女儿皮普一同生活。奥菲丽娅的丈夫和儿子都在一场飞机事故中去世,她沉浸于悲痛中,如同行尸走肉,连自己的女儿都照顾不好,甚至反过来被女儿照顾。皮普某天散步时偶然遇到了在海边写生的男主人公马特。马特的前妻与他最好的朋友出轨,离婚后她还把两个孩子都带到新西兰,并阻挠马特和孩子们的联系,让孩子们误

诗之境阔,词之言长:读叶嘉莹的《唐宋词十七讲》

一九八七年,叶嘉莹先后在北京、沈阳、大连讲解唐宋词,这本《唐宋词十七讲》就是根据讲稿整理而成。我看到一些评论说这本书内容太浅,没有系统的理论,感觉像是语文老师讲课。要论内容精深,固然有很多更出色的专著,但是现在大众都不爱读古诗词了,这样一本低门槛的普及读物自有其价值,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 不过讲课与写作是两码事,这本书的缺陷也十分明显。因为是讲稿,文字过于口语化,一方面浅显易懂,读起来亲切;另一方面不够简洁,重复啰嗦,而且结构组织松散,经常跑题。 读这本书很考验耐心,同样的例子举了一遍又一遍,几乎每章都要重复引用一次张惠言、王国维的话,看到后面难免生厌。最后三章的题目是王沂孙,实际上大半部分都在重复之前讲过的内容。这大概是因为讲座分别在三个城市举办,每次的观众都不一样,需要重新介绍、铺垫。但在整理成书时居然原样照搬,实在令人遗憾。这本书很需要一个好编辑,重新编排整理。 这本书从晚唐五代一直讲到南宋,以温庭筠、李煜、柳永、苏轼、辛弃疾、姜夔等十多个词人为代表,梳理了词的发展脉络,阐述词如何从歌宴酒席上的唱词发展成别具一格的文学形式。不过这本书以赏析为主,在文学史方面的介绍只是点到为止,甚至没有讲李清照。 词的特色是什么?与诗有何区别?书中引用了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一段话:「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 「要眇宜修」出自《楚辞》,意思是修饰性的精巧的美。词是要唱出来的,注重节奏韵律,比诗更精巧纤细,以柔婉为正宗。中国的诗有「载道」的传统,所谓「诗言志」,重视思想内容。而词是唯美的艺术,突破了伦理道德、政治观念的限制,韵味悠长。所以苏轼的豪放词好虽好,却有违词之本色,李清照就批评他的词「皆句读不葺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者」。书中指出苏辛最好的词同样具有曲折幽微之美,单写些豪言壮志就落了下乘。 词的内容题材是比较狭窄的,无外乎闺怨相思、伤春悲秋。要怎样欣赏词,从小词中得到审美趣味呢?作者主要从「比」与「兴」这两个角度出发。 比兴是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常见手法。比就是比喻,以乙物喻甲物。书中引用张惠言的话,说词这种文学形式,是可以表现「贤人君子幽约怨悱不能自言之情」。比如温庭筠的《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写美人梳妆;可是按照张惠言的说法,这首词里美人是比喻贤人君子,美人的孤独寂寞是写郁郁不得志。可温庭筠明明不是屈原那样品格

小小木筏漂洋过海:读托尔·海尔达尔的《孤筏重洋》

  上世纪四十年代,年轻的挪威学者托尔·海尔达尔提出了一个新颖大胆的理论:南太平洋波利尼西亚人起源于南美秘鲁。学界对这一说法嗤之以鼻,秘鲁和波利尼西亚隔了半个太平洋,只懂得造木筏的古代南美人要怎样漂洋过海呢?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海尔达尔进行了一场难以置信的冒险。一九四七年,他和另外五名同伴乘坐仿古木筏康提基号(Kon-Tiki,取名于印加帝国太阳神),从秘鲁卡亚俄港出发,经过一百零一天,穿越八千公里,最终成功抵达波利尼西亚东部的土阿莫土群岛。海尔达尔将此次冒险经历写成了这本《孤筏重洋》,此书在之后七十年里被翻译成一百多种文字,畅销几千万册。 我在小时候读过海尔达尔写的《复活节岛的秘密》,想要重温,结果发现了这本更有名的《孤筏重洋》。这本书文字朴实无华,可是内容十分精彩,我只用三天就读完了。 老实讲,这本书读起来很像儒勒·凡尔纳的小说,尤其像《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故事的起因就够夸张,只为证明一个学术假说,海尔达尔居然愿意冒生命危险,远征太平洋。要知道,他当时并没有航海的知识,甚至不会游泳!另外五名同伴也都是奇人,包括人类学家、画家、工程师、反纳粹斗士,只是因为各种机缘巧合听说了海尔达尔的计划,然后就兴致满满、义无反顾地投入了这场冒险。 为了建造木筏,他们首先翻越安地斯山,深入厄瓜多尔的热带丛林砍伐木材,一路上环境恶劣,到处是野兽毒虫,还有强盗土匪出没,这场冒险已经够惊人了: 「我们继续前进,有时往上来到没有丛林、没有树木,显然是被太阳烘烤过的斜坡;有时往下进入沙地河谷和仙人掌区。直到我们到达最高的山顶,雪原围绕着尖峰,山风吹来如此凛冽,我们想着丛林里会很热,身上只穿了衬衫,所以必须减慢速度,以免不知不觉地冻僵了。好几次,我们必须先驶过群山之间的乡村,越过盖满石块、长满青草的山脊,才能找到下一段路。」 「突然,一阵猛烈的风吹向我们!原来,我们已经到达安第斯山脉的尽头了,丛林就在深不见底的一万两千英尺以下,我们必须随着地势笔直地往下走,中间还会经过一系列悬崖。我们其实根本看不到那令人头晕目眩的丛林之海,只要我们驶至山边,浓厚的云就像巫婆大锅炉里冒出的蒸汽般笼罩着我们。但是,我们所行驶的路却畅通无阻地直达深凹处。于是我们一路沿着盘绕在山谷、断崖和山脊间坡度极陡的盘山路向下开,而随着高度慢慢降低,空气也越来越潮湿,越来越温暖,越来越充满了从底下丛林世界散发出的浓重温室气味。」

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权先驱:读乔治·艾略特的《女作家写的蠢故事》

  这本《女作家写的蠢故事》收录了乔治·艾略特的六篇文章,是本有趣的小书。乔治·艾略特是女权主义先驱,在性别定位保守的维多利亚时代,她办杂志、写小说,追求男女平等,是一位超越时代的杰出作家。由于她的才华与雄心,不难想象,她对同时代那些矫揉造作的「女作家写的蠢故事」不屑一顾,坚持认为女作家不应该因为性别得到宽待,男女作家应该一视同仁。 书中第一篇文章就是同题的《女作家写的蠢故事》。这是一篇辛辣幽默的文学评论,其中对玛丽苏故事的吐槽放在今天也毫不过时。 文章开头说「女作家写的蠢故事内容丰富,风格多样;按照愚蠢的不同特质,它包含了浅薄空洞型、单调涣散型、一片虔诚型、迂腐卖弄型等多种文风」。乔治·艾略特详细分析了几种主要类型的「蠢故事」:女帽类,神谕体,白色圣领体和现代仿古类。 所谓女帽类小说,类似于我们现在常说的玛丽苏:「此类蠢故事往往是这样开始的,女主角是一位继承人或者颇有家产的贵族夫人……通常来说,这位女主角的眼睛闪耀着美丽的光泽,头脑机智非凡;她的鼻子挺拔,就像她的品性那样端庄;她的声音甜美,思维敏捷;她穿戴讲究,笃信宗教。跳舞时,她宛如曼妙的西尔芙精灵;读起书来更是了不得,能读懂原版的《圣经》。」当然了,为了让读者更有带入感,还有一种灰姑娘类型:「另外一种女主角拥有所有这些美好品质,只不过她不是继承人,也没有万贯家财,然而她总是有跻身上流社会的机缘,为了觅得如意郎君而拒绝很多绅士的追求,最终成为了大家眼中正直不阿、极具传统家庭观念的贤良淑女。」 这样美丽又聪慧的完美女主角,自然要去征服一个又一个男性了:「一位桀骜不驯的准男爵,一位和善亲切的公爵,以及一位魅力四射的年轻侯爵;中途一定还会有个牧师或诗人追求她;当然,她身后还跟着一群各式各样的追求者,书里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尽管如此,女主角有时也会嫁给一个桀骜不驯的准男爵,让她饱受情感折磨。但是这个男爵为了她而浪子回头,渐渐完全钟情于咱们的女主角,并愿意为她献出生命。邪恶的男爵最终一定会在决斗中丧生,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他请求妻子一定要再嫁给她最爱的人,并且已经自作主张给她的情人派送了信件,就当作是对将死的自己的一种恩赐。」苦情的女主角永远能笑到最后:「无论她经历了多少变迁和苦难,就算曾经哭湿了刺绣镶边的精致手绢,晕倒在价值连城的高档坐垫上,她依旧能在走出马车的那一瞬间保持容光焕发,或是在心血来潮剪了个短发之后愈发

在西方的凝视下:读王向远的《东方文学史通论》

  说来惭愧,身为亚洲人,我对中日以外的亚洲文学认知相当肤浅。你要问我伊朗、哈萨克斯坦、蒙古有哪些文学家,我完全答不上来。与此同时,欧洲文学我倒读了不少。姑且不说英法德俄这些大国,挪威、捷克、波兰的小说我也都读过几本。仔细反思一下,这莫不是欧洲中心主义作祟?所以当我开始读《东方文学史通论》时,很有相见恨晚之感,一时间心潮澎湃,下决心多读读东方文学。可是读完全书后,这股劲头就慢慢冷却了。这本书内容详实,写作水平很高,但有几点因素给我造成了困扰。 第一,什么是东方文学? 按书中的说法,东方「包括亚洲的全部和撒哈拉大沙漠以北的非洲北部地区(但不包括黑非洲地区)」。这个概念有点奇怪,因为北非明明在欧洲的南面,却算作东方;而俄罗斯明明在东边,却算作西方国家了;起源于亚洲的犹太文明也被归为西方。当然,这个「东方」的定义是综合了地理、历史、文化等多重因素,没必要吹毛求疵。但是把从摩洛哥到日本、跨越上万公里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放在一起讨论,真的有意义吗? 为了让全书内容更和谐统一,作者作了很巧妙的安排,没有遵照时间顺序编排,而是分成「信仰的文学时代」「贵族化的文学时代」「世俗化的文学时代」「近代化的文学时代」和「世界性的文学时代」。这样确实看起来更整齐划一,因为不管哪个国家(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经历了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近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但这也掩盖了一个事实:不同东方国家并不是按照同样的速度发展的,同一章节里提到的各国文学属于不同时代,只是用「信仰」「贵族」等名号拼凑在一起的。比方说,同样是古代史诗,《吉尔伽美什》要比印度两大史诗早了至少一千年;同样是贵族叙事文学,印度的《沙恭达罗》要比日本的《源氏物語》早了五六百年。要是非要禁止关公战秦琼,这本书恐怕根本写不出来。 「西方文学」这个概念能够成立,是因为西方诸多国家在历史文化上确实有一脉相承之处,有相近的信仰和习俗,而且彼此互相影响,在相同时期有同样的文化思潮,比如文艺复兴、启蒙主义、浪漫主义等等。而把阿拉伯、印度、日本并列,除了都是所谓的「东方」,彼此并没有什么逻辑关联。与其说是「东方」,倒不如说是「非西方」。这个「东方」难道不是欧洲中心主义制造出来的、西方凝视下的幻影吗?这一点在书中第四编「近代化的文学时代」中表现尤为明显,这一部分完全是从西方视角出发,主轴是东方文学如何回应西方殖民和西方文学思潮,仿佛东方文学是西方文学催生

业余书评人的自白

  对于爱读书的人,书评几乎是一种必需品。这世上的书早已多到无穷无尽,每年又有海量新书,即使是万分之一也够读几辈子了。为了不浪费时间、捡选出合适的书来读,自然需要参考别人的意见。而且人又往往有社交的需求,读完了一本书,也想听听别人怎么评价。 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我过上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一个人闲在家里读了好多书。读了这么多书却不留些记录,总觉得有些可惜。一开始只是随手记两笔,后来表达欲渐涨,我慢慢地写起书评来了,写完就发到博客和社交网站上。之后越写越认真,两年下来不知不觉攒下许多篇。因为意识到自己花了不少工夫,便觉得是时候反思一下了写书评这件事了。 对我而言,写书评最大的动机还是记录,是读书的副产品。读书是我一生最大的爱好,自从识字开始,从来没有间断过。小时候精力专注,读书印象深,读过的书隔了许多年还能记得起来。成人后俗事缠身,加上读书又多又杂,记忆力渐渐不够用。回头审视自己的书单,有的书明明读过,却想不起内容,难免为之遗憾。所以在读完一本书后,趁着自己的感受最新鲜热烈时,把要点记录下来,方便将来查阅重温。 话虽如此,既然郑重其事地当成文章来写,又发表到网上,总归希望有更多人看到,期待旁人的认可。社会中不乏以写书评为生的职业书评家,与这些人的文章相比,我写的书评又有什么特别的价值和意义呢? 术业有专攻,我并非不尊重职业人士。但在书评这件事上,我喜欢「业余」胜过「职业」。我一般在社交网站、博客、论坛看业余读者的书评,很少看职业书评家的评论。 职业书评家的稿费不是白拿的,既然收了钱,就要配合出版商的宣传,难免言不由衷。正如奥威尔在《一个书评家的自白》里面所写:「长期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撰写书评是特别吃力不讨好、既烦人又累人的工作,不仅要说一些阿谀奉承的废话,还要不停地捏造对这些书的反应,而他根本没有任何感觉。」「书评家本人真实的反应或许是:我对这本书根本没有兴趣。要我给它写书评除非给钱。」 我评论的书,基本集中于小说、传记、散文和通识读物;换言之,也就是面向普通大众的书。既然我是这些书的目标读者,自然有资格表达阅读后的感受,哪怕没有系统的理论和专家的光环。我并不自诩为评论家或学者,读书是为了消遣。我给自己的定位类似于吴尔夫所说的「普通读者」,她引用过一段约翰逊博士的话:「在所有那些高雅微妙、学究教条之后,一切诗人的荣誉最终要由未受文学偏见腐蚀的读者的常识来

俄罗斯套娃:读斯蒂芬·金的《穿过锁孔的风》

  虽然斯蒂芬·金以恐怖小说著称,但在我心目中他最好的作品是奇幻小说《黑暗塔》。这是一套内容复杂离奇的小说,混合了《魔戒》和西部牛仔,与斯蒂芬·金其它众多小说相串联,甚至斯蒂芬·金本人也在书中登场。这套书最早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在2006年引进国内,直到2009年才出完,每一本我都在第一时间买回来看。我无比喜欢这套书,除了最后的结局。这里我不方便剧透,只能说结局耍了一个小花招。这个花招放在短篇小说里完全可以接受,但是在我读完加起来将近三百万字的七本书后,这个花招就成了恼人的玩笑,让我宁可撕掉最后几页不读。正是因为结尾的遗憾,过去十几年里我从未想过重温《黑暗塔》,听说出了本外传(就是这本《穿过锁孔的风》)也没有去读。直到最近,也说不上是出于什么理由,突然心血来潮想要读读看。 在前言里,斯蒂芬·金写道:「至于我,当然很乐于发现老朋友们还有话要说。多年后——在写完七本小说后,在我认为他们的故事已经讲完了之后——能和他们再次相遇,真的如同得到一份厚礼。」这段话让我很感动。当我读到开头里罗兰、埃蒂、苏珊娜、杰克、奥伊这几个主角的名字,突然意识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很喜欢他们,很高兴能再读到他们的故事。 可惜的是,我又被斯蒂芬·金耍了。正如前言中斯蒂芬·金所说,即使从没读过「黑暗塔」系列小说,依然可以「读懂并享受这本书」。反过来讲,这也就意味着《穿过锁孔的风》是一本近乎独立的小说,与《黑暗塔》原来的故事关系不大,老书迷们肯定要失望了。 在小说一开始,几位主角遇到了「暴冰煞」(就是非常恶劣的暴风雪),躲到一栋石楼里避难。漫漫长夜,他们都睡不着,罗兰就讲了一个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故事叫作「皮人」。 所谓的皮人就是像狼人那样能变成动物的人,这个故事就是传统狼人故事的变体。某地出现了皮人,这个怪物杀了不少当地居民,罗兰作为枪侠被派去处理这件事。最后罗兰顺利发现了皮人,并用银子弹将其击杀。 这个故事实在太俗套了,而且完全没有体现出罗兰的性格特点(我简直认不出这个角色是罗兰),也没有展露出黑暗塔系列的奇特世界观。如果换个标题单独发表,这就是一篇廉价杂志上的垃圾恐怖小说。唯一的特别之处是,罗兰给目击皮人的小男孩讲了一个故事,叫作「穿过锁孔的风」。 「穿过锁孔的风」是一篇童话故事,讲一个小男孩为了拯救母亲、给父亲报仇,踏上了冒险之旅。故事里有残酷的继父、邪恶的巫师、会喷火的龙和神奇的法宝,与传统

俄国文学爱好者案头必备的参考书:读米尔斯基的《俄国文学史》

  这是一本可读性非常强的文学史。这类型的学术著作一般来说都比较一本正经、四平八稳,而这本书毫不避讳作者的个人好恶,彰显个人风格。比起传统的教科书,这本书更像是饱学之士侃侃而谈。 文学评论本来就是见仁见智,如果一味追求客观中立、滴水不漏,写出来的文学史最后就只剩下些干巴巴的史实了。这本书读起来爽快,正是因为米尔斯基不惮于自我表达,一点不拐弯抹角。他夸起人来毫不含糊,比如他说「果戈理和乔治·桑是俄国现实主义的父亲和母亲」,别林斯基是「知识分子的真正父亲」「体现着两代以上俄国知识分子的一贯精神」;他抨击起人来也毫不心慈手软,比如他说阿列克赛·托尔斯泰有「固有的智性缺陷」,「仅善于塑造傻瓜、怪人和白痴」。 这本书里还有不少八卦轶事,也是很少在其它文学史中见到的。比如涅克拉索夫是个冷酷贪婪的生意人,「像当时所有的出版家一样,他会利用其作者的大度尽量少付报酬给他们」,而且私生活不检点,曾与一对夫妇三人同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前女友是一位「地狱般的」女人,「残酷和邪恶均深不可测」;这个女人后来嫁给罗扎诺夫,把后者也折磨得够呛。 由于自信洒脱的写作风格,虽然这是本大部头,其实很容易读。当然了,这本书既然能被苛刻的纳博科夫称赞为最好的一部俄国文学史,在嬉笑怒骂之余,自然不缺真材实料,令我获益匪浅。 俄国文学是晚熟的。本书第一章讲11至17期世纪的古代俄国文学,总共才三十来页。这可是相当于从北宋到清初、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俄国文学竟几乎是空白的。与其它文学大国相比,俄国十八世纪文学成就也相当寒酸,起步晚,发展慢。书中写道:「1750年前俄国并无一本印刷小说」「俄国戏剧文学和戏剧艺术的可持续历史始于伊丽莎白在位时期,依据法国标准写出的第一部正规剧作,即苏马罗科夫的悲剧《霍列夫》,它于1747年在女皇面前演出」。要说俄国文学从普希金登场后才真正开始,这个说法恐怕不算太夸张。 因为晚熟,俄国文学从外国文学中吸收营养。俄国最初的一批大作家都熟读英国诗、法国小说和德国哲学。这种学徒关系使得俄国文学有慢一拍的趋势,西欧已经流行浪漫主义了,俄国还处于古典主义时期。 读外国文学史最大的好处是认识更多的作家。像我这样的普通文学爱好者,阅读范围脱离不出普希金、果戈理、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这样人尽皆知的大作家,而俄国文学绝不仅有那十来个显赫的名字。这本书令我大开眼界,里面写到的一半以上的作家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