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对我影响很大。在十六七岁的时候,我读了他的《月亮与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锁》,这两本书启发了我对人生的思考。从那时到现在这么多年里,我总共读了他的五本长篇小说,四本随笔集,一本自传,一本游记,还有一本旁人为他写的传记。自己喜欢的作家,读的越多就越觉得亲切,越觉得亲切就读的越多,我想很多读者都有这样的体会吧。不过有些特别的是,我虽然偏爱毛姆,他在我心中的文学地位却逐渐下降。毛姆说自己位于二流作家的前列,我曾以为这是自谦,现在却觉得是精准的定位。 这次读的《木麻黄树》是毛姆自己编选的短篇集,收录了六个以二十世纪初远东殖民地为背景的故事,称得上是他的短篇代表作。在这本短篇集里,他的优点和缺点都显露无疑。 毛姆最大的优点就是擅长讲故事。小说发展到了二十世纪,讲故事不再是天经地义的事,严肃作家大都不屑于摆弄故事情节。与那些充斥着意识流、暗喻、解构的现代主义小说相比,毛姆的小说过于老派了。可我喜欢的就是这份老派,我从来不觉得那些晦涩枯燥、高深莫测的学者式小说比十九世纪的传统小说好。毛姆的小说娓娓道来,有精巧的起承转合,始终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就拿这本书来说,《赴宴之前》中大女儿的老公离奇病死,突然传出流言说他其实是自杀,真相到底如何?《铁行轮船公司》中在马来工作半生的爱尔兰人终于要回国了,在旅行途中生了怪病,是不是因为受了被他抛弃的马来情人的诅咒?毛姆从不吝惜狗血要素,这本书的故事里集齐了酗酒、谋杀、背叛、偷情,而且将「异域风情」贯穿始终。暂且不论文学水准高低,这些故事至少足够好看。 明晰、简洁、生动悦耳是毛姆文字风格最突出的三个特点。他的小说没有冗长的环境描写和心理分析,文字直白到位,读起来没有门槛。当我拿起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或是福克纳的小说时,心里难免忐忑一番,然而读毛姆时从来没有任何压力。能让所有人轻松阅读,我想这正是毛姆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本书读起来非常流畅,每个短篇我都是用了半小时左右的时间一气读完。 毛姆的另外一个特色是客观理性,始终保持冷静的态度。在他笔下所有人都是不完美的,他无情地撕掉角色光鲜的外衣,露出肮脏阴暗的内在。就像这本《木麻黄树》里的角色,热情活泼的青年是始乱终弃的混蛋,道貌岸然的绅士是无情无义的势利眼,外表高雅的妇女藏着疯狂的激情。读到故事结尾,几乎每个角色形象都要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如果问我这本书好不好看,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