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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毛姆的《木麻黄树》

 

毛姆对我影响很大。在十六七岁的时候,我读了他的《月亮与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锁》,这两本书启发了我对人生的思考。从那时到现在这么多年里,我总共读了他的五本长篇小说,四本随笔集,一本自传,一本游记,还有一本旁人为他写的传记。自己喜欢的作家,读的越多就越觉得亲切,越觉得亲切就读的越多,我想很多读者都有这样的体会吧。不过有些特别的是,我虽然偏爱毛姆,他在我心中的文学地位却逐渐下降。毛姆说自己位于二流作家的前列,我曾以为这是自谦,现在却觉得是精准的定位。

这次读的《木麻黄树》是毛姆自己编选的短篇集,收录了六个以二十世纪初远东殖民地为背景的故事,称得上是他的短篇代表作。在这本短篇集里,他的优点和缺点都显露无疑。

毛姆最大的优点就是擅长讲故事。小说发展到了二十世纪,讲故事不再是天经地义的事,严肃作家大都不屑于摆弄故事情节。与那些充斥着意识流、暗喻、解构的现代主义小说相比,毛姆的小说过于老派了。可我喜欢的就是这份老派,我从来不觉得那些晦涩枯燥、高深莫测的学者式小说比十九世纪的传统小说好。毛姆的小说娓娓道来,有精巧的起承转合,始终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就拿这本书来说,《赴宴之前》中大女儿的老公离奇病死,突然传出流言说他其实是自杀,真相到底如何?《铁行轮船公司》中在马来工作半生的爱尔兰人终于要回国了,在旅行途中生了怪病,是不是因为受了被他抛弃的马来情人的诅咒?毛姆从不吝惜狗血要素,这本书的故事里集齐了酗酒、谋杀、背叛、偷情,而且将「异域风情」贯穿始终。暂且不论文学水准高低,这些故事至少足够好看。

明晰、简洁、生动悦耳是毛姆文字风格最突出的三个特点。他的小说没有冗长的环境描写和心理分析,文字直白到位,读起来没有门槛。当我拿起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或是福克纳的小说时,心里难免忐忑一番,然而读毛姆时从来没有任何压力。能让所有人轻松阅读,我想这正是毛姆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本书读起来非常流畅,每个短篇我都是用了半小时左右的时间一气读完。

毛姆的另外一个特色是客观理性,始终保持冷静的态度。在他笔下所有人都是不完美的,他无情地撕掉角色光鲜的外衣,露出肮脏阴暗的内在。就像这本《木麻黄树》里的角色,热情活泼的青年是始乱终弃的混蛋,道貌岸然的绅士是无情无义的势利眼,外表高雅的妇女藏着疯狂的激情。读到故事结尾,几乎每个角色形象都要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如果问我这本书好不好看,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问我这本书是不是文学杰作,我就只能摇头了。毛姆是一个聪明又勤奋的作家,在文体上也自有一番心得,但是他的作品距离「伟大」二字始终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木麻黄树》以殖民地为背景,涉及到东西方文化的冲突,按说是个值得挖掘的主题,可毛姆的写法始终停留在逸闻韵事的层面上。在这些故事里,当地亚洲人的形象永远是模糊的,只是画在背景板上的陪衬。白人在殖民地与土著女人同居、生子,回国与英国女人结婚后就把土著女人和混血子女都抛弃掉,这种蝴蝶夫人式的故事在这本书里反复出现。明明是故事中的重要人物,毛姆笔下的土著女人却只是「又矮又胖」「面无表情」,没有任何深度的描绘。我倒不是说毛姆是个西方主义者,因为他在书里抨击西方人在殖民地的恶行,对东方人是抱有同情的。可是这种同情近似于对动物的同情,他始终没有尝试去理解当地的人与文化。

说到底,毛姆从来都不是一个多么深刻的作家。无论什么题材,他讲的始终是同一类的故事。如果一定要从他的作品中提炼出什么思想来,大概就是人生没有特别的意义,众生男女都是生活这出闹剧里的庸俗角色。他笔下大多数角色要么坏要么蠢,小说中的喜剧感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他的小说仿佛一直在说:「看看这些骗子、傻瓜,多么可笑!」。当他试图描绘一个理想人物,比如《刀锋》里奉行东方神秘主义的主人公,这个角色就格外地单薄、缺少真实感,因为毛姆自己并不真的理解这种理想。

而且毛姆愤世嫉俗几乎到了尖酸刻薄的程度,讽刺变成了人身攻击。他在这本书的每个短篇里都喜欢直截了当地指出某个角色是胖子,长得不好看。我实在看不出这种程度的外表描写对小说艺术起到什么作用。毛姆对八卦的热衷也堪比小报记者,据说此书中的角色都是有原型的,而且在小说发表后都跟他翻脸了。读惯了他在随笔中对身边人物的冷言恶语,如果此事属实我丝毫不会惊讶。

当然了,我并非多么高雅的读者,伟人的书也常让我吃不消。世上的伟大杰作已经够多了,有一个毛姆这样见多识广、毒舌八卦的故事大王,不也挺好的吗?毛姆的小说在广大读者中经久不衰,这已经是对他最好的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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