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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拼西凑的缝合怪:读西德尼·谢尔顿的《谋略大师》

 

我对八十年代的旧事物总有一番特殊的怀旧情结,时不时会找些老掉牙的陈旧通俗小说来读。西德尼·谢尔顿是八十年代最红的作家之一,我自然不会错过。我曾经读过他的《假如明天来临》和《天使的愤怒》,这次读了他的另一部代表作《谋略大师》。

西德尼·谢尔顿是典型的畅销书作家,他的小说没有任何严肃的主题,文学水平只在及格线上徘徊。不要在艺术角度对他有任何指望,他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读过三本小说之后,我对他的故事套路已经相当熟悉了。在我看来,他的小说受欢迎可以归结于三点:

第一是以女性为主角。这点现在看来司空见惯,放在七八十年代还是很有特色的。我读的这三本小说里,主人公都是美丽、坚强、勇敢的女性,大胆地争取爱情与事业,反抗充满恶意的男性世界。比起其它通俗小说里清一色的男英雄,这些带有女性主义色彩的小说毫无疑问更能取得女读者的好感。事实也证明了,西德尼·谢尔顿的书迷大多是女性。

第二是言情与惊悚的结合。女性读者喜欢爱情故事,但并非对冒险、悬疑就不感兴趣,也会享受惊险刺激的幻想,近些年来大热的《暮光之城》和《饥饿游戏》就证明了这一点。西德尼·谢尔顿把越狱、凶杀、悬疑等要素与爱情故事糅合起来,女主人公不再是娇滴滴的大家闺秀,而是带有反英雄色彩、处于道德灰色地带、我行我素的现代冒险家。我不知道这种惊悚言情是谁最早写出来的,可我敢肯定西德尼·谢尔顿是将其发扬光大的代表人物,他的畅销小说都可以归为这一类型。

第三则是编排故事的能力。国内出版的西德尼·谢尔顿小说书封上印着「最会讲故事的人」。「最」字言过其实,说他很会讲故事还是没错的。西德尼·谢尔顿是好莱坞编剧出身,年过半百才开始写小说,对通俗影视里的桥段烂熟于心,撒起肥皂剧狗血来得心应手。说到底,故事吸引人最基本的手法就是让人好奇「接下来会怎样」。他的小说里各式悬念、情节反转来的又快又多,让读者目不暇接,即使一边吐槽烂俗狗血,也难免禁不住想要再翻到下一页。英文里的page-turner是对他的小说最恰当的描述。

这种一味追求情节刺激的写法也造成了虎头蛇尾,剧情前后割裂,一本长篇小说好像是一连串故事拼凑起来的,读起来像是长篇肥皂剧的故事梗概。西德尼·谢尔顿好像缺乏铺垫情节的耐心,总是急匆匆地把一段故事说完,然后发现还没凑够一本书的页数,就再加上另一段故事。我读的这三本小说都有结构上的硬伤。《假如明天来临》开头讲女主角被陷害锒铛入狱,出狱后报仇雪恨,这一段故事还是挺连贯的。可是复仇故事只占了整本书的三分之一,报完仇女主人公摇身一变成了逍遥大盗,突然开始讲女神偷的故事,前后两段故事几乎毫无关联。《天使的愤怒》里女主角被陷害(总之西德尼·谢尔顿笔下的主角就是要遭人陷害)失去律师执照跌入社会底层,之后一路摸爬滚打终于东山再起报仇雪恨。报仇之后一下子变成了玛丽苏爱情剧,黑白两道的要人同时爱上了她,引出一段狗血的爱恨情仇。《谋略大师》则干脆就是四段故事组合起来的,美其名曰四代人的家庭史诗,实际上是个东拼西凑的缝合怪。话说到这里,接下来就具体聊聊这本《谋略大师》吧。

《谋略大师》一共三十七章,分为五部。第一部的主人公是杰米,他是一个来自苏格兰贫困家庭的小伙子,怀着挖钻石的梦想千里迢迢前往南非。当他九死一生历尽千辛万苦挖到钻石后,惨遭奸人陷害(没错,又是被陷害),不仅失去了钻石,差点连性命都搭进去。他侥幸生还后,在黑人班达的帮助下,决定冒险去仇人的钻石矿偷挖钻石,其中惊险刺激的过程就不细说了,成功后改头换面展开复仇。以上就是前五章的主要情节,这五章是全书的精华,其中艰险的寻钻过程让我联想到了杰克·伦敦的淘金小说,潜入和逃离钻石矿这段的精彩程度堪比《基督山伯爵》中的越狱。

接下来的复仇故事就不怎么样了。首先是逻辑不通。主人公去仇家的钻石矿偷挖了几个小时的钻石,再有钱也比不了人家矿主啊,怎么就成了大富翁还打败仇家了呢?网友的一段评论再恰当不过了,这就好比去花旗银行的金库偷了一麻袋钱,回头用这些钱把花旗银行给收购了。其次是主人公的行为令人不齿,他勾引仇家的女儿,使其怀孕再抛弃掉,以此作为报复。没费多大功夫仇家就被气死了(这本书里的男性角色死起来特别容易)。随后几经波折杰米为了要回儿子,终于与仇家的女儿结婚,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导致杰米的儿子死了,杰米中风瘫痪没过多久也死了。

第二部、第三部都是以杰米的女儿凯特为主角,这两部可以放在一起来说。凯特是一个娇生惯养、嚣张跋扈的富家千金,天生野心勃勃,对财富和权利充满欲望。第二部里她用金钱驱赶走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戴维的未婚妻,再勾引戴维与她结婚。第三部只有两章,情节很零碎,主要内容有:凯特为了赚钱搞起了军火生意;戴维因为意外事故被炸死;凯特为了防止公司骨干离开公司就勾引他上床;凯特对自己的儿子托尼太强势,导致托尼懦弱、口吃。

第四部以凯特的儿子托尼为主人公,但是主要还是在塑造凯特。托尼喜欢绘画,要到巴黎求学。可是只认钱的凯特想让托尼经商。为了让托尼放弃绘画,凯特雇佣了一个模特去当托尼的情人,让模特怂恿托尼办画展。然后凯特又花钱让评论家贬低托尼的画展,让他丧失自信。灰心丧气的托尼回来经商,在凯特的操纵下娶了一个富豪的女儿。在明知儿媳生病的情况下,凯特还是让儿媳生育,导致儿媳生产后死去。最后知道一切真相的托尼精神崩溃了,枪击凯特。凯特没有死,托尼进了精神病院。

杰米、凯特两段故事的背景、故事风格根本没什么联系,完全可以当成不相干的两本书,我实在搞不明白西德尼·谢尔顿为什么要把故事拼在一起。凯特故事最大的毛病还是无聊,比起之前的复仇剧,富家千金的作恶故事太无趣了,总之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第五部以托尼的双胞胎为主人公,故事更加无聊。这对双胞胎一好一坏,坏的那个从小就想谋杀好的,好的那个毫无性格、逆来顺受。两人长大后就继续上演一些争夺家产的豪门狗血剧,最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段故事俗套到无以复加,可以参看任何一部豪门题材的肥皂剧,我就懒得复述了。

为了造成剧情连续的假象,西德尼·谢尔顿刻意地安排一些上一部的人物重新登场,比如第一部里帮助杰米偷钻石的班达,之后成了追求种族平等的活动家,时不时地出现一下,但是对剧情毫无影响,后来无关紧要地死掉了。为了刻画时间流逝,这本书里写到了南非的政局、一战和二战,可是每样都是走马观花,反而更加突显内容的简陋。

读完全书,我的感觉就是之前说过的「东拼西凑的缝合怪」。这本书里有冒险,有复仇,有勾引,有骗局,有谋杀,有争夺家产……什么都有。可是这样一来小说就失去了焦点。看着一段段不合逻辑的意外巧合,看着一群群单薄的角色登场又退场,我真想问问作者,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喜欢故事是人的天性,我就很热衷于只注重讲故事的通俗小说。同样是讲故事的通俗作家,最上等的是能想出新故事的人,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和阿西莫夫,而西德尼·谢尔顿这样的就落了下乘了。因为他并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故事,只是把旧故事改头换面,拼凑剪接成一本书。现如今已经不缺少女性题材的作品,他的那些故事桥段也早已经被影视剧用滥了。经过时间的洗刷,他的小说没剩下什么特别的价值。除非是像我这样喜欢「考古」八十年代流行文化,我看不出有什么非得要读他的书的理由,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去看几集电视剧更来得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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