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是我的文学启蒙之一,在我心中占据特别的位置。我最早读的是《骆驼祥子》,那时大概还在上小学。后来又陆续读了《月牙集》和《茶馆》。长大后外国文学读得比较多,很多年没有再读过老舍的书。 这次读的《正红旗下》是老舍的自传体小说,是部未完成的遗作,写清朝末年旗人的生活故事。对于作家来说,最投入感情的作品往往是以自身经历为材料。老舍出身于没落旗人家庭,这本书可以说是他的《红楼梦》。老舍在这本书上下了很大功夫,可惜他后来遭遇种种悲剧,只留下一百多页精彩的序幕就告别人世。 老舍以鲜活的京味语言著称。读了《正红旗下》让我意识到,老舍不仅有京味,还有英国味。老舍喜欢狄更斯,《正红旗下》的开头简直是仿照《大卫·科波菲尔》写出来的,书中的俏皮话也有股英文翻译腔调。我一直觉得十八、十九世纪英国小说里逗乐桥段太多了,有损文学的严肃性,而且也不见得多幽默。老舍这种文字风格很生动,但有时也难免显得油腔滑调。比如「姑母对于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十分关心;要不然,到后来,她的烟袋锅子为什么常常敲在我的头上,便有些费解了。是呀,我长着一个脑袋,不是一块破砖头!」我是不太会欣赏这种幽默。 瑕不掩瑜,即使文字略有些浮夸,这本书的内容还是非常扎实的。作者比读者知道的多,写出来的小说才会令人信服。毫无疑问,关于旗人的日常生活,老舍了解得清清楚楚。八旗子弟曾经是满清崛起的骨干力量,到了清朝末年已经被时代淘汰,成了纨绔子弟的代名词。这些旗人文不识几个大字,武不会射箭骑马,正经事一样不会,吃喝玩乐天下第一。正如书中所写:「到时候就领银子,终年都有老米吃,干吗注意天有多么高,地有多么厚呢?生活的意义,在他们父子看来,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细致,考究,入迷。」吃喝嫖赌,花鸟鱼虫,样样精通。明明寅吃卯粮,入不敷出,也要赊帐下馆子,花大价钱买鸟,养蝈蝈和蛐蛐,似乎人生的意义都在这里面了:「不要说红、蓝颏儿们怎么养,怎么蹓,怎么押,在换羽毛的季节怎么加意饲养,就是那四个鸟笼子的制造方法,也够讲半天的。不要说鸟笼子,就连笼里的小磁食罐,小磁水池,以及清除鸟粪的小竹铲,都是那么考究,谁也不敢说它们不是艺术作品!是的,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个武官,而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以好逸恶劳为荣,自力更生为耻,身为旗人去学营生本事会被看不起。而且死要面子活受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