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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序幕:读老舍的《正红旗下》

  老舍是我的文学启蒙之一,在我心中占据特别的位置。我最早读的是《骆驼祥子》,那时大概还在上小学。后来又陆续读了《月牙集》和《茶馆》。长大后外国文学读得比较多,很多年没有再读过老舍的书。 这次读的《正红旗下》是老舍的自传体小说,是部未完成的遗作,写清朝末年旗人的生活故事。对于作家来说,最投入感情的作品往往是以自身经历为材料。老舍出身于没落旗人家庭,这本书可以说是他的《红楼梦》。老舍在这本书上下了很大功夫,可惜他后来遭遇种种悲剧,只留下一百多页精彩的序幕就告别人世。 老舍以鲜活的京味语言著称。读了《正红旗下》让我意识到,老舍不仅有京味,还有英国味。老舍喜欢狄更斯,《正红旗下》的开头简直是仿照《大卫·科波菲尔》写出来的,书中的俏皮话也有股英文翻译腔调。我一直觉得十八、十九世纪英国小说里逗乐桥段太多了,有损文学的严肃性,而且也不见得多幽默。老舍这种文字风格很生动,但有时也难免显得油腔滑调。比如「姑母对于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十分关心;要不然,到后来,她的烟袋锅子为什么常常敲在我的头上,便有些费解了。是呀,我长着一个脑袋,不是一块破砖头!」我是不太会欣赏这种幽默。 瑕不掩瑜,即使文字略有些浮夸,这本书的内容还是非常扎实的。作者比读者知道的多,写出来的小说才会令人信服。毫无疑问,关于旗人的日常生活,老舍了解得清清楚楚。八棋子弟曾经是满清崛起的骨干力量,到了清朝末年已经被时代淘汰,成了纨绔子弟的代名词。这些旗人文不识几个大字,武不会射箭骑马,正经事一样不会,吃喝玩乐天下第一。正如书中所写:「到时候就领银子,终年都有老米吃,干吗注意天有多么高,地有多么厚呢?生活的意义,在他们父子看来,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细致,考究,入迷。」吃喝嫖赌,花鸟鱼虫,样样精通。明明寅吃卯粮,入不敷出,也要赊帐下馆子,花大价钱买鸟,养蝈蝈和蛐蛐,似乎人生的意义都在这里面了:「不要说红、蓝颏儿们怎么养,怎么蹓,怎么押,在换羽毛的季节怎么加意饲养,就是那四个鸟笼子的制造方法,也够讲半天的。不要说鸟笼子,就连笼里的小磁食罐,小磁水池,以及清除鸟粪的小竹铲,都是那么考究,谁也不敢说它们不是艺术作品!是的,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个武官,而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以好逸恶劳为荣,自力更生为耻,身为旗人去学营生本事会被看不起。而且死要面子活受罪,「有

打破常规:读胡利奥·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

  这本《南方高速》包括了科塔萨尔的三本短篇小说集:《秘密武器》《克罗诺皮奥和法玛的故事》《万火归一》。读完第一感觉是科塔萨尔的写作风格太多样了。假如把作者名字藏起来,你说这是三个不同作者写的我也会相信。 科塔萨尔小说最突出的优点是形式上的巧妙,亲自读了才有体会。博尔赫斯说:「没人能为科塔萨尔的作品做出内容简介,当我们试图概括的时候,那些精彩的要素就会悄悄溜走。」我姑且勉为其难,谈谈书里写了什么。 这些短篇小说可以笼统地分为四类:现实主义的,荒诞的,虚实交融的,超现实的。 第一类小说的代表是《追寻者》,这是一篇动人的、传统意义上的好小说。《追寻者》证明了,如果科塔萨尔不去搞先锋派文学实验,他依然会是位杰出的作家。这篇小说以著名的萨克斯演奏家查理·帕克为原型,塑造了一位特立独行的音乐家乔尼。一方面他有惊人的音乐天赋和真挚的艺术热情,好像是上帝派来人间的使者;另一方面他吸毒、酗酒、滥交,私生活混乱堕落,以至于三十几岁就过世了。这两方面的强烈对比,造成了人物的奇特吸引力。音乐圣人和肮脏的猴子,这两者其实并不冲突。中国人乐于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好像艺术家就应该有道骨仙风。但是艺术,尤其是像音乐这种感性的艺术,有时单纯地来自本能,无法用理性来分析。艺术天才与跑得快、跳得高的体育天才没什么区别,只是在某一方面超出常人,其余方面则与凡夫俗子无异。 第二类小说的代表是《南方高速》。这篇小说的手法是写实的,内容却非常荒诞。小说讲的是周末返回巴黎的高速公路堵车了。这本是现实中司空见惯的事,可在小说里不知堵了多久,居然从八月炎炎夏日一直堵到下起雪来了。路上乘客一开始只是无聊,后来遇到食物和水短缺,有人努力重建秩序,有人恋爱,有人死亡,如同一场世界末日灾难片。故事结尾公路不堵了,所有车重新驶向巴黎,回归了生活常态,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如果你喜欢卡夫卡和加缪,大概也会喜欢这个故事。 书中半数以上的小说都可以归为第三类,现实与幻想交织,难以琢磨。比如说曾被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改编成电影《放大》的《魔鬼涎》,主人公在街上拍了一张照片,放大成海报大小挂在墙上,他根据照片里人物的表情神态幻想出一出色情敲诈,这到底是真是假?《秘密武器》更加令人费解,女主人公年少时遭人强暴,犯人被她的朋友私刑处死;数年后她结识了男朋友,这个男朋友一直让她潜意识联想到当年的强奸犯,而且男朋友本人也经常有混乱的记

破碎迷幻的天才之作: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提起外国文学,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主要是英法德美俄这些大国,还有邻近的日本。其它国家也不乏璀璨名著,只是很少受人关注。比如这本《佩德罗·巴拉莫》是墨西哥最著名的现代小说,可在国内恐怕没几个人听说过。我对墨西哥文化了解极少,要不是听说博尔赫斯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书极度推崇,大概率也会错过这本书。 在《私人藏书:序言集》里,博尔赫斯称「《佩德罗·巴拉莫》是西班牙语各国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也是所有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而马尔克斯更夸张,在《对胡安·鲁尔福的简短追忆》中他写道:「我能够背诵全书,且能倒背,不出大错。并且我还能说出每个故事在我读的那本书的哪一页上,没有一个人物的任何特点我不熟悉。」所以我是抱着非常高的期待来读这本书的。读完确实感觉不同凡响,堪称天才之作。 《佩德罗·巴拉莫》非常短,还不到十万字,份量却特别足,第一次读根本消化不过来。我想很多读者读完这本书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从头再读一遍。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很普通,主要讲一个名叫佩德罗·巴拉莫的地主,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搞得民不聊生,村民死的死逃的逃,最后整个村庄衰败成一座死城。只要了解过一点儿拉美历史或小说,对这类暴权故事不会感到陌生。《佩德罗·巴拉莫》的出色之处不在于故事情节,而在于极具开创性的写作手法。 一般来说,一部小说会有统一的叙事视角,比如第一人称、第三人称,随之会有一个或数个推进叙事的线索人物。虽然倒叙、插叙的手法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小说还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来叙述的。而这本书将叙事视角、人物、时间、空间完全打乱了,感觉像是电影中的蒙太奇。 在小说一开始,「我」接受母亲的临终嘱托,回到家乡科马拉去寻找自己未曾谋面的父亲佩德罗·巴拉莫。可是读着读着,内容突然跳到一个男孩子身上,他正在想念着一个叫苏萨娜的女孩。再读几页我们会发现,这个男孩就是童年时代的佩德罗·巴拉莫。接下来笔锋一转,重新回到「我」这边,「我」在和借宿人家的房东爱杜薇海斯太太聊天,她滔滔不绝、颠三倒四地讲述着陈年往事,小说内容又变成了由她来叙述。整本书都是这样写成的,每隔几页就变成了一段貌似毫不相干的内容,仔细琢磨一下又相互关联。而且这本书不分章节,也不标注叙事者是谁,读的时候一定要全神贯注,否则一不小心就搞糊涂了。随着对人物和事件的熟悉,越读到后面故事会越清晰,慢慢理清人物关系和时空顺序,但是第一次读难免会错过或是混淆一些细节,所以

一半风趣一半说教:读阿兰·德波顿的《拥抱逝水年华》

  喜欢读书的人,恐怕都动过读《追忆逝水年华》的念头。无奈这部书实在太长、太难读,多数人都败下阵来。我也是失败者大军中的一员,过去十多年里只读完了头两卷。怀着天真但也并非毫无道理的想法,我读起了这本《拥抱逝水年华》:没准读完这本谈论普鲁斯特的书,我会重燃起挑战《追忆逝水年华》的斗志吧? 这是我第一次读阿兰·德波顿,不得不说他能成为畅销作家,确实有一番真本事。随笔这东西,好不好看基本全凭作者的个人魅力,而阿兰真的很会讨人喜欢。他的文字风格让人感到亲切,轻松幽默,娓娓道来,就像是在和读者聊天。他博学多才,无论哲学、文学、建筑、绘画,什么话题都能讲得头头是道,名言典故顺手拈来。如果生活中能有这样一位朋友,肯定是件乐事。 虽然我早知道普鲁斯特是个怪人,读完这本书才意识到他到底有多奇葩。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妈宝」。比方说,他晚上睡不着觉,就会给母亲写信,把信塞到母亲卧室门口。信上写着:「亲爱的小妈咪,我怎么也睡不着,只好给你写了个纸条,告诉你我一直在想你。」他年轻时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只知道在社交圈玩乐,花钱如流水,没做过任何正经工作,以至于母亲去世时还担心已经三十四岁的他无法自立。他比林妹妹还娇弱,总念叨着自己快要死了,可是除了哮喘和过敏,医生们也没看出他有什么大毛病。说句难听的,他所谓的病一半是臆想,一半是自己折腾出来的。他整天躺在床上,门窗紧闭,不运动、不接触阳光和新鲜空气,要么不吃饭、要么暴饮暴食。常年如此,身体再好的人也要被弄残了。 伟大的艺术家几乎都有些反常之处。正因为普鲁斯特的古怪,他才能写出《追忆逝水年华》这样的奇书。要不是他内向敏感,又怎么能不厌其烦地对生活最细小之处做出最细腻的分析,把一次失眠写成几十页呢?他不问世事,耽于回忆,躲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或许这样虚无病态的生活才启发他在小说中打破了时间的枷锁吧? 如果阿兰能把笔墨集中于普鲁斯特的生活轶事,或是品评《追忆逝水年华》,那么这会是一本不错的休闲读物。事实上,这本书的开头我确实读得很愉快。很可惜,《拥抱逝水年华》这个标题是译者的自由发挥,原版标题《普鲁斯特怎样改变你的生活》才揭露了此书的本质。这本书不是普鲁斯特的传记,不是《追忆逝水年华》的文学评论,而是,呃,一本励志书。书中那些普鲁斯特的趣事,最后都被阿兰总结成了做人的道理。 我最怕听别人讲大道理,向来对励志书敬而远之。这类书的两个毛病,阿兰一个都没躲掉

豆瓣阅读: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写作网站中的清流 在青春年少、懵懂无知的时候,我怀揣着纯真的文学梦想,打算为自己的文字寻找一个理想的归宿。不矫情了,简单说来就是攒了几篇伤春悲秋的文章,想要找个地方发文。身为计算机专业人士,第一反应当然是搭建个人网站。不过博客早就退流行了,连大公司的博客平台都撑不下去,个人网站更没有流量,所以我还是想要发到大网站去。大陆热门的写作网站主要分成两类: 一是起点、晋江这类网络小说网站,主流题材是修仙、穿越,要把读者当大爷伺候,爆肝日更才有人气,停更还要跟读者写请假条; 二是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这类自媒体平台,热门文章基本都是「震惊!XX居然是XX!?」「你不知道的十大XX!!」「十个看完,九个都哭了的XXX」。 不用想也知道我与这些网站水土不服。正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豆瓣阅读,立马眼前一亮! 豆瓣阅读是一个电子阅读平台,作者可以出版自己的原创电子书。不要担心不懂电子书制作,作者只要投稿就好,网站有专门的编辑负责审稿,还有美工帮忙做封面。作者还可以开专栏,付费订阅制,连载完结后可以直接作为电子书出版。 豆瓣阅读一开始主要推广两三万字的中篇小说,包括幻想、悬疑、文艺、历史等类型,同时也有不少散文专栏。豆瓣阅读定期举办征文大赛,不仅有奖金拿,还有机会出版纸质书和售卖影视版权。 要知道,大陆盗版非常猖獗,读者根本没有电子阅读付费的习惯。豆瓣阅读逆潮流而行,我相信他们一开始时是真心想要开拓市场,挖掘作者。在浮躁的大环境下,当年的豆瓣阅读真算的上是一股清流了。 我当机立断开了专栏,感觉自己就要出书成名了,想想还有些小兴奋呢! 埋葬文字的坟墓 可惜好景不长,我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咦?我的专栏怎么没人看? 何止我的专栏没人看,是整个网站都没几个读者啊!豆瓣阅读是一个典型的作者比读者多的网站。现在打开豆瓣阅读首页,还用大字标着「XX位作者正在豆瓣阅读写作」。当年好像两三万人,现在作者已经超过十二万了。请问,这么多人都忙着写作,做着赚钱成名的美梦,读者又在哪里? 表面上看,豆瓣阅读背靠着豆瓣这座大山,应该不愁没用户。然而豆瓣用户群体是割裂开的,记录书影音的,混豆瓣小组的,在豆瓣阅读码字的,根本不是同一群人。而且豆瓣不知脑子搭错了哪根筋,好像还嫌用户不够分裂,连APP都分成了好几个。 总而言之,豆瓣阅读超级冷清,连首页热推的作品都没几个人看。在豆瓣阅读出电子书,只有在新书首月免费

黑暗的宇宙:读刘慈欣的《三体全集》

第一次读《三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三体》在科幻圈子里已经非常出名了,不过还没有进入大众视野。我读完第一本后印象一般,就没继续读下去。转眼十年过去,《三体》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俨然成为新世纪头二十年里最成功的中文通俗小说。不仅国内互联网总提到《三体》,身边的外国朋友中也不乏《三体》书迷,搞得没读完全书的我似乎成了异类。为了搞懂「黑暗森林」「降维打击」,我终于花了一个星期,把三部曲从头到尾看完了。 三体 简单来说,三体系列讲的是地球与外星之间的星际战争。这题材算得上复古,《三体》的内容与风格都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小说。 书中的外星人来自太阳系四光年之外的三体世界,这里有三个「太阳」。三个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运动规律是著名的三体问题,也正是这套书标题的由来。现在已知三体问题是无法精确求解的,三个太阳的运行轨迹没有规律,这给三体人所在的行星造成极其严酷的生存环境。过于靠近或过于远离太阳都是致命的,三体文明被毁灭了无数次,还有彻底坠入太阳的潜在危险。小说中借由电子游戏的形式,模拟了三体文明反复诞生与毁灭的过程。虽然听上去很复杂,其实不过是在说:外星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有强烈的移民外星的意愿。把三体问题换成其它危机,比如太阳衰败,这个故事同样成立。直到有一天,三体星接收到了地球发来的信号,发现地球是宜居星球,决定侵略地球。 考虑到三体人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而且拥有远超地球文明的太空科技,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主动寻找移民星球,而是被动地监听信号。能不能收到外星信号纯属偶然,而且按照书中的宇宙观,这信号很可能具有欺骗性,回复信号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太阳系是距离三体世界最近的恒星系统,没理由不主动勘测。对比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半人马座阿尔发星,也就是小说中三体世界的原型,已经在科幻作品中被觊觎无数次了,三体人没理由从未关心过自己的邻居。 以三体人的科技水平,需要450年才能抵达地球。经过漫长的450年,没准到时候地球科技已经超过三体人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体人制造了「智子」来封锁地球科技发展。 智子是小说第一部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科幻设定,也为后来两部埋下伏笔。智子是一颗高维空间的质子,在二维空间展开后雕刻成智能计算机。按照书中的说法,从高维降到低维会「变大」(不妨想象一瓶墨水,变成二维——涂在纸上——会拥有庞大的面积)。一颗质子从九维降到二维,其面积足以包覆整

现实与虚幻之间:读菲利普·K·迪克的《尤比克》

  菲利普·K·迪克是科幻界大名鼎鼎的人物。只要是稍微涉猎过科幻的人,就算没读过他的小说,总也看过几部由他作品改编的电影,比如《银翼杀手》《全面回忆》《少数派报告》等等。我从大学时开始接触他的小说,这些年来陆陆续续读了不少本,最近则读了这本《尤比克》。每读完一本,都加深了我的一个印象:菲利普·K·迪克是位伟大的科幻奇才,同时也是一个蹩脚的三流小说家。 这个说法乍看上去似乎很矛盾,实则不然。在我看来,科幻小说恐怕是与文学艺术联系最弱的小说类型,几乎是处于纯文学的对立面。科幻小说的主要看点在于脑洞大开的科学幻想,其余要素都是配料。越是硬核的科幻粉丝,往往越对科幻小说的文学性漠不关心。即便是阿西莫夫、阿瑟·克拉克这样的科幻大师,写出来的东西都像是科研报告,几无艺术性可言。 哪怕是在科幻圈里,菲利普·K·迪克的写作水平也只能算中等偏下。他写不出可信的人物,所有角色都是推动情节的工具人。读完《尤比克》,我甚至无法描述主人公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性格特征。他写不出像样的对话,书中每句对话都像是作者硬塞进角色嘴里的。至于设置悬念、调动情感、烘托氛围这些花活他就更做不来了,导致明明书中人物处在生死关头,我读起来却一点触动都没有。 这毕竟不是我第一次读他的小说,对文字上的毛病早有预料,也就不过多吐嘈了,还是多关心一下书中的脑洞。在科幻方面,这本书主要有三个设定: 第一,刚死去的人可以冷冻起来,处于半生半死的状态(原文half-life,中文版翻译成「中阴身」,好古怪的译法)。处在这一状态的死人可以短暂地激活大脑,拥有意识,可以与外界交流。这是全书中最核心的设定。 第二,未来超能力普及,会读心术和有预知能力的人使用超能力盗取商业机密。与此相对应,也有专门的反超能力公司,保护客户的隐私。小说中的主人公乔·奇普在一家反超能力公司担任技术员。这一设定表面上似乎很重要,书中也用了不少篇幅描写超能力,其实只是个幌子,那些超能力/反超能力角色都是龙套。 第三,未来所有产品都需要付费使用,连自己家的房门都要投币才能打开,没钱甚至出不了房间。这是对资本主义的小讽刺,跟主线情节没什么关系。 书中主要的情节是:主人公乔·奇普所在的反超能力公司接了一单大生意。他和公司老板朗西特,还有一群反超能力者,一起去了月球。这其实是对手公司设下的阴谋,他们遭到炸弹袭击,朗西特被炸死,其余人带着朗西特的尸体逃回地球。他们

理智的诚实:读《奥威尔书评全集》

  现在的读者认识奥威尔,大多是因为《一九八四》和《动物庄园》。不过在奥威尔生前,他主要被当成写评论和随笔的专栏作家。从一九二九年到一九四九年(几乎是他的整个写作生涯),他写了三百多篇书评。现如今中国读者能读到这套书评全集,真的是翻译出版界的功德一件。 首先我得承认,我并没有通读全书。这套书包含上中下三册,加起来足有上百万字,实在太长了。里面涉及到的很多书都是三流小说和时事评论,早已是过眼云烟,恐怕在伦敦旧书店里都找不到了。一本读不到的书,读它的书评又有多大意义呢? 奥威尔写过一篇《书评家的自白》,里面写到职业书评家的日常工作是非常沉闷无聊的:「长期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撰写书评是特别吃力不讨好、既烦人又累人的工作,不仅要说一些阿谀奉承的废话——确实需要这么做,稍后我会讲述——还要不停地捏造对这些书的反应,而他根本没有任何感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书籍唯一客观中肯的评价就是:这本书毫无价值。而书评家本人真实的反应或许是:我对这本书根本没有兴趣。要我给它写书评除非给钱。」在这套书评全集里,奥威尔频繁地吐嘈战争期间英国小说质量太差,根本不值一评。不过为了养家糊口,他又不得不去读一本又一本烂书,挤出几百字的书评。 所以,除非你是研究奥威尔的专家,或是超级硬核粉丝,我不建议你通读所有书评,最好是挑感兴趣的内容来读。得益于这套书的庞大篇幅,哪怕忽略掉一半内容,依然是套份量十足的评论集(强烈建议出版社编辑筛选出一套精华本来,绝对更有购买价值)。 在我看来,书中最有价值的文章都是关于欧美经典文学的,从莎士比亚到亨利·米勒,评点了众多重要作家。奥威尔是位非常犀利的评论家,他的文学批评读起来非常痛快。他本身就是杰出的文学家,具有高超的审美能力,这自然不用多说。他最大的特色就是诚实到不留情面,无论夸赞还是批评都直截了当,毫不拐弯抹角,我能想象被他评论到的同时代作家有多忐忑甚至恼火。《正午的黑暗》的作者阿瑟·库斯勒曾说奥威尔「毫不妥协的理智的诚实使他有时显得几乎没有人性」。考虑到两人的好友关系,阿瑟·库斯勒这句话称得上相当中肯。 接下来介绍几篇我最喜欢的文章: 上册,《查尔斯·狄更斯》:这是我读过的关于狄更斯的最透彻的文章,把狄更斯的局限性全都指出来了:对社会的批评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建设性;保守的中产阶级态度,内心中无法与无产阶级平等相待;对世上所发生的事知之甚少,写到贸易、金融、工业、政

封建社会的女性悲剧:读莫泊桑的《一生》

  人终有一死,在命运面前每个人都是渺小的。这是不言自明的事实,可我们并不会将其时时挂在心上。这种选择性遗忘是健康的生活态度;如果总惦记着生老病死,人活着得多累啊。可是有一类艺术作品,在一本小说、一部电影这样短短的篇幅里描写漫长的一生,把人生的苦难加速、放大给你看,把你从遗忘中唤醒。莫泊桑的《一生》就是这样的一本书。我用一个下午读完了这本书,在几个小时里经历了主人公跌宕起伏的人生。 《一生》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主人公约娜出身于富裕的贵族家庭,是位善良纯洁、充满活力的少女。她的父亲希望她能保持天真无邪,于是她在十二岁时就被送进了修道院,直到十七岁才回家。修道院死板的生活并没有压抑住约娜的天性,反而使她对爱情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回家后很快她就爱上了门当户对、英俊潇洒的贵族青年于连,两人相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约娜才发现与于连性格不合,于连对金钱斤斤计较、残忍地对待下人。后来约娜发现于连与家里的使女罗莎莉通奸,于连不但毫不知耻,而且冷酷无情地坚持赶走使女和私生子。约娜本想离婚,但是被神父和父母劝阻。这之后约娜对婚姻丧失了希望,转而全身心去关爱儿子保尔。于连勾搭上了一位伯爵夫人,伯爵得知真相后愤怒地将这对情人杀死。又过了许多年,保尔长大了,被宠坏了的他成了典型的纨绔子弟,赌博嫖娼无恶不做。保尔欠下一屁股债,跟妓女私奔了。约娜一次次为儿子还债,耗尽了财产,所幸被罗莎莉收留。最后保尔的妻子死了,两人的女儿送给约娜抚养。结尾最后一句话:「人这一生,既不像想的那么好,也不像想的那么坏。」 莫泊桑描写能力高超,无论景色还是人物,都能用寥寥数笔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小说开场时约娜冒着大雨赶回家、约娜和于连在科西嘉度蜜月,这些场景都极其生动。约娜肥胖的母亲、慈祥的父亲、被无视的丽松姨妈、精通世故的胖神父、压迫人性的瘦神父……所有这些配角都栩栩如生。莫泊桑擅长抓住一个微小的细节来塑造人物。比如丽松姨妈,听到于连关心约娜的脚冷不冷,突然痛哭流涕。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在丽松姨妈的一生中,从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人心都是肉长的,这样一个毫不起眼、胆小怯懦、总是被人嘲笑的老处女,内心何尝又没有柔嫩的一面呢?就是这样一个细节,让一个小配角一下子立体起来了。 书中的人物设置构成对比,很巧妙可又有点刻意,比如态度、身材完全相反的两位神父。每当有人物发出一种观点,就会有对立的人物发出相反的观点,作者大

昭和时代的人间喜剧:读《松本清张杰作选》

  我在大学时代读过松本清张的《点与线》和《砂器》,两本书都不太喜欢。《点与线》核心内容是最令我头疼的时刻表诡计,这种诡计本身就很繁琐,不熟悉日本火车线路的外国读者读起来就更糊涂了。《砂器》开头不错,可是后半部每况愈下,不尽人意。今年心血来潮读了他的《黑色皮革手册》,虽然小说本身有不少缺陷,娱乐性倒是很足。以此为契机,我重新对松本清张起了兴趣,最后读完了三大本《松本清张杰作选》。这套选集是由宫部美雪主编,收录了二十多篇中短篇小说以及数篇纪实文学。一次性大量阅读松本清张各类题材的作品,让我对他有了新的认识。 松本清张的文字平实,毫不张扬,很难圈点处精彩之处来。他那些客观冷静的文字可以引人深思,可是却很难激起读者强烈的情感。写到故事高潮处,总让人觉得有些力量不足。一旦到了真刀真枪的戏剧性转折,要么虚写,要么干脆烂尾。就拿这套选集里的《真假森林》来说吧。这篇小说写一位美术专家遭到学阀打压,生活落魄,一身本领无用武之地。为了报复学界,他培养画手绘制赝品古画,打算在赝品大获成功、得到学阀认同后再揭露真相,曝光学阀的不学无术。这篇小说选题独特,情节生动,又有社会意义,本是篇不可多得的好小说。主人公遭到的不公平待遇、画手模仿古画的过程都写得非常详细,叙事不急不缓,一副胸有成竹的架势。可是正当情节推向高潮时,突然草草收尾,在最后一页仅用两三句话简单说明事情意外败露,然后小说就结束了。这种烂尾实在太莫名其妙了,临门一脚突然偃旗息鼓,令人无法理解。还有一篇《卡尔内亚德斯的船板》,写历史教授在政治上钻营投机,前面一直写得不错,深刻描绘了投机分子的丑恶嘴脸,结尾突然搞出蹩脚的凶杀情节,把之前的人物塑造都破坏了。就连著名的《西乡纸币》,结尾也是含糊地一笔带过。不得不说,这套选集里超过半数都有虎头蛇尾之嫌,雷声大雨点小。 另外一个明显的毛病是情节拖沓冗长,这套选集里篇幅越长的小说,节奏感就越差。《书法老师》这篇就是典例,故事绕来绕去,迟迟写不到重点,让人纳闷作者到底想说什么。我之前读的长篇《黑色皮革手册》更明显,反复写同样的内容,感觉好像每隔几页就冒出一份前情提要。松本清张四十年笔耕不缀,日复一日地在报刊杂志上写连载,这样长期高强度的创作,恐怕有时难免要硬凑字数吧。不管什么缘故,总之不够精炼。 尽管有这些毛病,松本清张依然无愧为一位大作家。他最大的优点是旺盛的创作力。或许任何单独一篇作品都谈不

通俗版范式理论:读理查德·德威特的《世界观》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导论》,不过不要误以为这是本四平八稳的通识读物。如果纯粹为了学习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的基础知识,读者很可能会感到失望。这本书一共二十九章,前八章写科学哲学,后二十一章写科学史。不妨把这本书的前八章与牛津通识读本系列的《科学哲学》做个比较:《科学哲学》篇幅短小但结构完整,清楚地介绍了科学哲学的研究范畴和主要课题;《世界观》的前八章则仅仅选择性地介绍了一些科学哲学概念,目的只是为接下来的科学史作铺垫。事实上,作者在探讨哲学时总是点到即止,每当我觉得内容开始有趣起来,他就说这个问题很复杂、很微妙,然后就停笔了。老实讲这有时让我有些恼火。至于科学史的部分,只要看看目录就会发现这本书只写到了少数几位代表性的科学家,而且集中于物理学,只在最后部分涉及到生物学,写完二十世纪的量子力学后突兀地跳回去讲十九世纪的达尔文进化论。如果读者想要了解科学是如何诞生的、各门科学是如何发展的,无疑又要失望了。 这本书相当厚,洋洋洒洒几十万字,所以并不是受篇幅限制才在内容上做了省略,而是作者另有所图。这本书的重点是科学观念(世界观)的转变,明显受到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库恩那本书的通俗版本。《世界观》写到的科学史分为两部分:从亚里士多德世界观到牛顿世界观的转变,科学及世界观的新近发展。这两部分恰好对应库恩所说的科学范式转移。 依照现在的科学观点,亚里士多德世界观几乎完全错误。其中的一些核心观点,如地心说、五种基本元素、以月亮分界的月上区和月下区等等,现在看起来十分荒谬。然而如果耐心研究一下,会发现这些观点彼此互恰,构成一套自圆其说的完整体系,像拼图一样环环相扣。亚里士多德世界观能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一直作为西方世界的主流观念,这绝非偶然。 从哥白尼提出日心说开始,亚里士多德世界观逐渐动摇了。基督教也扮演起反面角色,成了科学的敌人。这场科学与宗教的斗争,并非像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简单。作者指出,哥白尼、开普勒提出新的天文学观点,并非完全出于理性,其背后动机是相当复杂、甚至古怪的,比如对太阳的崇拜。基督教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反对日心说,哥白尼的学说曾长期作为实用工具(而非客观事实)被教授。直到伽利略发明望远镜,发现越来越多的天文证据,证明日心说更符合客观事实,基督教才将其划为异端。 之后牛顿建立起了新的物理学体系,我们在中学时都学过,就无须细说了。以此为基

通识读物的典范:读萨米尔·奥卡沙的《科学哲学》

  古时称赞学识渊博,总爱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什么都懂。古代文明积累的知识总量有限,确实能出现全才。现如今各行各业都发展了千百年,随便挑出一样来都够琢磨一辈子,哪还有人能样样精通呢?身为一个嗜好读书的人,明知不可为,我还是对各种知识都好奇。所以我很喜欢读各类学科的通识读物,每读一本都将自己的知识领域向外扩展一点点。 自从十六世纪哥白尼提出日心说、伽利略通过实验与数学来研究自然科学,科学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正因为科学的重要性,科学哲学可以说是最紧贴时代发展、最有现实意义的哲学课题之一,现代人都应该适当有所了解。这本《牛津通识读本》丛书中的《科学哲学》,就是一本非常优秀的科学哲学入门书。 作为通识读物,目标读者是初学者,第一要旨就是易读。无论一本书有多伟大多重要,如果我读不下去,对我又有什么益处呢?要做到易读,可以从很多方向上努力。比如说,太厚的书会给读者增加压力,所以通识读物篇幅不宜过长。再比如说,书的结构应该脉络清晰,易于学习和回顾。还有,刚入门的读者容易被术语搞得眼花缭乱,应该尽量用日常语言来讲解。 《科学哲学》在这几方面都做得非常好。整本书不过一百来页,很快就能读完。全书分为七章,每章围绕一个论题。首先讨论什么是科学,接下来分析科学如何运用推理获取知识、科学如何对现象做出解释、科学理论是否反应客观现实、科学如何发展,之后介绍在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等具体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最后是对科学的反思与批评。读完全书,足以初步建立对科学哲学的综合认知。 哲学入门书籍很容易出现“报菜名”的问题,东一个“哲学家”,西一个“主义”,让人目不暇接。《科学哲学》在这方面相当节制,没有纠结于具体的人名和术语,而是直截了当地阐述问题,以及对于这些问题有哪些不同的解答。我读的是英文版,文字十分浅显,只是偶尔会有一些哲学专门词汇需要查词典,大概高中生的英语水平就能读了。能用这样简单的语言讲清楚复杂的哲学问题,实在很了不起。 当然,如果一味求「浅」,就会失去专业性了。有些畅销的金融和心理学通俗书籍就成了小故事合集,读完学不到什么真东西。而这本《科学哲学》从头到尾没有一句离题,全是干货。别看是本小书,如果对哲学不熟悉,这本书是颇有挑战性的。比如第二章《科学推理》,涉及到哲学史上著名的休谟问题,也就是对归纳推理的诘难。用通俗的语言来说,所谓归纳推理,就是通过观察现象,总结出普

历史的趣味:读吕思勉的《三国史话》

  得益于《三国演义》的流行,人们对三国时代最熟悉不过。即便是「不知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的人,说起三国来也不至于荒谬绝伦,最起码总知道刘关张、诸葛亮,听说过桃园结义、三顾茅庐。但是《三国演义》七实三虚,倒底哪里实,哪里虚,恐怕并非所有人都能搞清楚。现代普通读者多半没有毅力去啃《三国志》,更需要一本靠谱的通俗历史读物。史学大师吕思勉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写了不少讲解三国史的通俗文章,结集成了这本《三国史话》。此书兼具专业性与趣味性,非常适合对三国史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这本书收录了二十篇文章,每篇讲一个独立的题目,篇幅都不长。茶余饭后翻一翻,很快就读完了。这本书的精彩内容可以分为三类:补充、翻案和议论。 所谓补充,是写了很多《三国演义》中没有描写到的历史知识,为我补了一堂历史课。比方说,三国开头有十常侍之乱,这些宦官是后汉的乱源。可是宦官制度从何而来?原来「宦」相当于古代的公务员,并非一直都是阉人,《后汉书》中说:「中兴之初,宦者悉用阉人。」,可见此前宦官未必都用阉人。再比如后汉兴风做浪的道士们,张角、张修、张鲁、于吉等人,有何来历?与张天师有什么关系?这些都是一般历史书不大讲的,读起来很有意思。 翻案就是推翻一般人错误的历史观念。受《三国演义》的影响,很多虚假的小说情节被误认为历史了。比如温酒斩华雄,在小说中是关羽的英勇事迹,这本书却告诉我们,华雄其实是孙坚杀的。这类张冠李戴在《三国演义》里常有出现。《三国演义》中人物描写善恶分明,忠是忠,奸是奸,违背历史与人性。所以鲁迅说其「欲显刘备之长而厚似伪,状诸葛亮之多智而近妖」。由于《三国演义》尊刘贬曹,把曹操写的极坏,这本书里专辟一章《替魏武帝辨诬》,还原曹操本来的英雄面貌。对于吕布、袁绍、魏延等人,作者也都有一番评述,内容太多这里就不细提了。总之能在乱世叱诧风云的人,自有独到的本事,不要轻易把古人看低了。 我所说的「议论」,就是作者讲解历史之余发表的一些观点,这些观点有时比正文更加引人深思。比如人们爱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可作者却说这只是旁观者不负责任之辞。假如一个人对付一个问题要顾到三方面,旁观者只知道两方面,自然以为当局者的办法不高明。再比如谈到外戚干政擅权,作者说「当一种制度的命运未到灭亡的时节,虽有弊病,人总只怪身居其位的人不好,而不怪到这制度不好」,这句话说的相当深刻。书中有提到班固没什么见识,《汉书》毛病很

读书的门槛

  读书是有门槛的。大家想必都遇到过一两本这样的书:读时一头雾水,读完全部忘光。这倒未必是因为书有多高深,或是读者多愚钝,只是没跨过门槛罢了。最近读到金克木的一篇文章《存在与虚无·逻辑哲学论·心经》,向青年读者讲解怎么读哲学。那些哲学讨论与本文无关,咱们不去管它,其中一个观点倒是很有意思: ……这是全书的起点,但起跳以前的「助跑」都省略了。那是在「槛外」的,认为读者早该知道的;要不然,何必来看这本书呢? 照我的粗浅看法,读哲学书的前提是和对方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先明白他提出的是什么问题,先得有什么预备动作或「助跑」,然后和他一同齐步前进,随时问答。 于是乎,想读懂《存在与虚无》必须先弄明白现象学和本体论,否则无论你多聪明,都不可能读懂萨特要说什么。在学术上这么做无可厚非,要不然谈到哲学就要从古希腊哲人讲起,绕上一个大圈子,累也累死了。熟悉前置知识,这是搞研究的硬性「门槛」。 可是文学创作,要不要也人为地设一道门槛呢?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大特色就是爱用典故。学生时代,曾在语文课上学过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这首词简直丧心病狂,一句一典。开头「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还好,大家总都认得孙权。后面什么「人道寄奴曾住」,谁是「寄奴」?「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都是什么历史事件?「佛狸祠」是哪里?「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又是谁问谁,什么意思?要不是有老师讲解,完全一点都读不通!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这些古代作家真是爱拽文,干嘛不有话好好说。其实并非如此,在辛弃疾的时代,他列举的这些典故都是常识,难度恐怕不高于「小S本名是徐熙娣」。诗词格式有严格限制,用典故是一种省字数的好办法,要不然篇幅根本不够用。辛弃疾写作时,大概没想过要设什么门槛,只是时过境迁,今人不好读懂了。 中华悠久历史是财富也是负担,压得读书人喘不过起来,读古书像是解密码,一路上溯到先秦,浩浩荡荡几千年,怎么读得过来?其实外国也是一样。想要读懂欧洲文学,大抵总要知道一点圣经故事、希腊传说、莎翁戏剧。余光中曾在《几块试金石——如何识别假

怎样避免翻译腔:读余光中的《翻译乃大道》

  《翻译乃大道》收录了余光中二十余篇散文,如标题所示,主要谈翻译。 文学不分国界,世界文学经典是人类共同的文化瑰宝,可是常人难以精通多门外语,欣赏外国文学主要依靠翻译。我从小喜欢外国文学,非常敬佩翻译家。长大后却发现,原来翻译工作待遇很差,文学翻译尤其廉价。这一现象的一大成因恐怕是误把翻译当成单纯的技术活,低估了翻译家的辛苦。 一名优秀的翻译家,既是学者,也是作者。 要读懂原文,不能只靠一本词典,还要理解原文的语境和典故。书中提到,赫胥黎的名作《Brave New World》,不识典故的人会错译成《勇敢的新世界》;其实这个标题出自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名句,此处Brave应该译成「美好的」而非「勇敢的」。国内有过出名的误译事件,把蒋介石译成「常凯申」,闹出了大笑话。没有足够学识,搞翻译是误人子弟。 翻译是再创作。懂得原文意思了,还要恰当地用另外一种语言表达出来。书中讲到诗歌翻译,不同语言中有不同的语法和韵律,不可能完全还原,译者要自己推敲斟酌,几乎是重写。即便是散文,同样要句斟字酌,挑选合适的词汇,调整句式与顺序。否则照搬原文,写出来就是生硬的翻译腔。所以一个好翻译,一定也是个好作者。 书中半数文章都谈到「中文西化」,也就是翻译腔的问题。这些对于汉语的思考,超出了翻译的范畴,实质上是探讨如何写好中文。 众所周知,现代白话文乃是五四运动之后才普及的,距今不过百年。这样短的历史,作为语言只好算作新生儿。由于文言文与白话文的隔阂,古代文学经典难以直接消化。韩柳欧苏的文章,我们可以学习立意与布局,具体的遣词造句则无法直接借用。在西盛东衰的大背景下,白话文的不足,往往靠模仿西方外文来填补。西化中文有利有弊,确实有人能活用西式句法写出磅礴雄浑的文章来。可惜更多人是邯郸学步,人家的优点没学到,反倒学了一身毛病。书中列举了十多种毛病,大致可以分为滥用虚字、迂回抽象、硬套欧式语法这三类,接下来简要摘述。 滥用虚字 所谓虚字是指介词、连词、助词、感叹词,如「关于」「的」「地」。适度使用虚字可以调节文字,充当文章的润滑剂,用滥了则会造成淤塞。 书中举例: 他讲了许多关于老李的往事。 这里「关于」根本没用,不如干脆说成: 他讲了许多老李的往事。 再比如「的」字,现代中文里「的」包办了各种作用,如形容词(美丽的,有趣的),判断词(对的,好的),从属词(他的,我的),形容子句(警察抓走的那

续·私房电影十选

  之前写过一篇《私房电影十选》,发到网上后,有些朋友很喜欢,鼓励我再写一篇续集。我想了想,上一篇刻意选择年代较近的影片,这次不如就都写老片吧,正好作为互补。以下十部电影都老过我,依照上映时间顺序排列。 《卡萨布兰卡》(美国,1942) 《卡萨布兰卡》的故事颇有武侠味。一个冷若冰霜、愤世嫉俗的男人,在异域开了一间酒吧。这酒吧是个自成一体的小世界,黑白两道鱼龙混杂;不管你身份多高,多富有,到了这里就要服从这里的规矩。这男人开口讲话都是一股古龙味:「昨日过去太久,我已忘了做过什么。今夜太遥远,我不知自己会做什么,因为我从不做那么远的打算。」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硬汉,心里唯一的伤口,自然是一个女人。这女人很美,看她一眼就明白,对于她身边的任何一个男人,她永远是故事的女主角。女人抛弃过男人,给他留下除不去的伤疤;多年后突然出现,居然开口就让他冒天大的险,而他居然答应了。经过一番生死冒险,两个相爱的人就此分别,相忘于江湖。异域风情、惊悚悬疑、感情纠葛,一样不缺,怎能不拍出好故事?男主演鲍嘉相貌普通,个子不高,微微驼背,却男人味十足,不靠脸一样帅死人。 《日落大道》(美国,1950) 《日落大道》是一个以「衰老」为主题的故事。美国文化,尤其是好莱坞电影文化,近乎病态地狂热追捧青春美貌。一位电影明星,往往年纪轻轻就达到人生巅峰,被鲜花与掌声围绕,享受到任凭谁也无法抵抗的虚荣;可是随着年龄增长,接下来就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一点一滴逝去。除非有大智慧,很少有人能经历这样的大起大落而不迷失自我。《日落大道》里的默片明星就因此而癫狂了,她贪婪地渴求青春、声誉和爱,那份扭曲的执著令人恐惧。片尾她走下楼梯那著名的一幕,简直像是一出恐怖片了。电影中不仅有讽刺,还有深切的同情,是一首献给默片时代的挽歌。这就使得此片很有一种佛教看透人间虚幻的思想情怀,这在西方电影里是不多见的。电影中另外一条故事线是落寞不得志的编剧,一步步放弃理想、委身于老女星,这是名利场中又一种典型悲剧。前几年莱恩·墨菲拍的迷你剧《宿敌:贝蒂与琼》与这部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推荐一看。 《七武士》(日本,1954) 《七武士》的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就是七名武士受农民所托,抵抗山贼。假如写成小说,恐怕几页纸就讲完了。《七武士》好到可以当教材,用来教人怎么拍电影,不是因为剧情,而是由于精彩的影像叙事。《七武士》中大量段落完全没有台

读叶圣陶的《怎样写作》

这本书收录了叶圣陶二十余篇教授写作技巧的文章,主要面向中学生和语文教师。话虽如此,书中讲述的技巧是通用的,一般人同样能从中获益。 书中收录文章时间跨度很大,最早的发表于一九一九年,最晚的则是一九六二年。显而易见,这不是一本组织严密的专著,文章内容多有重复。读完全书,可以把书中观点归纳为以下几项: 为什么写 :书中讲到两种心理动机。其一,人是社会动物,本能地想把自己的观点、感受告诉别人,而且希望传播得越广越好。身处信息时代,人人热衷于社交网络,吃饭旅游都要拍照分享,正是出于这种心态。其二,人喜欢创造,而写作正是最普遍、最便利的创作方式。此外,我还想添加一种实用的动机,就是记录。文字发明出来就是用于记录事实、辅助记忆。交流、创造、记录,这三点是最主要的写作动机。 写什么 :写有必要的,写自己喜欢的。正如作者所说:「若不是为着必要与欢喜,而勉强去写,这就是一种无聊又无益的事。」勉强写出来的东西是只能是模仿,复制了别人的感受和文字。写作要诚实,写出自己的话。只要是自己的真情实感,不要担心缺少独创性。人世间的思想情感大同小异,如果非要说前人没说过的话,岂非很快就无话可说?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当我们诚实表达内心感受,哪怕是雷同的想法,也总会有细微的差异,自然会保留独立性。写作最理想的状态是:思想情感在胸中酝酿积累,自然而然地想要写出来。可惜现实没那么美好,大家想必都在学校里受过折磨,被强迫写些无聊的学生作文。作者指出学校里定期命题作文是不得已的办法,是一种写作练习。教师应该观察、了解学生,拟定合适的题目,让学生可以有感而发。 动笔之前的准备 :作者指出:「要文章写得像个样儿,不该在拿起笔来的时候才问该怎么样,应该在拿起笔来之前多做准备工夫。」一是观察。生活是写作的原材料,善于观察才有东西可写。二是锻炼逻辑思考能力,想得明白才能写得明白。思维严谨的人,写起文章来自然也是有条有理。三是养成好的语言习惯,说话措辞恰当,合乎语法。平时多积累,这些准备工夫都做到家了,写好文章是水到渠成的事。 写作技巧 :书中写了很多具体的技巧,像是如何开头结尾、如何写叙事文等等。概括起来,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词汇和文章组织。写作最基础的技巧就是如何选择适合的词,把自己心中所想准确地表达出来,不能心里想着「东」,写出来却成了「西」。再进一步,好文章不仅准确,而且鲜明、生动,对于每个字都做出近乎唯一的、

读戴维·伯恩斯的《伯恩斯新情绪疗法》

  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等重要,却常被一般人所忽视。无论是头疼脑热的小毛病,还是心肝肺的大问题,谁都会有些基本的常识吧?可是对于情绪病,普通人又有多少认知呢?我自觉知识有所欠缺,一直想读一读相关书籍。可问题是,太专业的心理学专著读不懂,浅显的心理自助书又往往是些没用的心灵鸡汤,想要找到一本既专业又易读的心理学书并不容易。 这本《伯恩斯新情绪疗法》(Feeling good: the new mood therapy)恰好满足了我的需求。戴维·伯恩斯是一位著名的精神科医师,其专业性毋庸置疑。这本书面向普罗大众,没有高深复杂的术语,里面的案例容易理解,提供的自助方法易于实践。对于心理学门外汉,这本书是一个了解认知行为疗法很好的起点。 全书内容非常丰富,包含很多测试和表格,我不打算也没办法在一篇短文里逐一复述书中内容。书中占用篇幅最长、令我收获最大的是以下三方面:认知行为疗法的理论、实践以及构建自尊的途径。 认知行为疗法的理论 认知行为疗法是全书的理论基础。这套疗法最基本的前提是:你的情绪是你的「认知」所创造出来的。书中有这样一个例子,假设你整日忙碌照顾婴儿,晚上终于把婴儿放到床里让他睡觉。当你刚打算休息一下,婴儿却自己爬下床走出卧室。一方面,你可能会很恼怒,觉得婴儿一分钟都不让你放心;另一方面,你也可能很高兴,因为这是婴儿第一次自己爬下床,说明他长大了更独立了。对于同样的事件,却可能有不同的情绪反应,你的感受取决于你的想法。再想一想生活中的烦心事吧,比如塞车、排队、约会迟到,为什么有的人会大发雷霆,而另一些人却能泰然处之?如果你一直想着「真倒霉」「真不公平」,难免会生气;如果你认为这些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日常事件,你可能就会更平静。 情绪来自于认知。所以,如果你患了情绪病,长期处于抑郁、暴躁的状态,说明你的脑海里有错误、扭曲的认知。书中列举了许多认知扭曲,比如: 要么一切要么全无的思想:你以黑白分明的范畴来看待事物,如果你的表现不够完美,你就会认为自己彻底失败。 过于概括:你把一个孤立的消极事件看做是一个永远会持续下去的失败模式。 跳跃式结论:即便没有确定的事实令人信服地支持你的结论,你也会对事情作出一个消极的解释。 诸如此类,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概括一下,就是「不理智」,前提与结论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当一个人遇到糟糕的事,比如失恋、患病、欠债、家庭矛盾,很容易产生负面情绪。

读巴金的《寒夜》

  在民国时代,中国现代文学才刚刚起步,那一时期的小说往往是历史价值大于文学价值,哪怕是所谓的「名著」也不能例外。我小时候读过一点儿《激流三部曲》,也读过几篇巴金的散文,对巴金是有些好感的,能感觉出来他是一个真诚、热情的理想主义者。不过文学创作是门严肃的艺术,不是光靠一腔热血就能做好的。尽管巴金是官方认定的大作家,《寒夜》被认为是他最成熟的代表作,可在我看来,《寒夜》充其量不过是本二流小说。 小说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抗战时期的重庆,由于连年战争,民不聊生。汪文宣是个在图书公司做校对的小职员,工资微薄,生活拮据。他的妻子曾树生在银行工作,她颇有几分姿色,喜欢交际,追求生活享受。汪文宣的母亲思想观念老,看不惯曾树生的做派,而且她对儿子有病态的独占欲,恨儿媳抢走了自己的儿子。于是乎,这对婆婆与儿媳经常起争执,吵个没完。汪文宣是个优柔寡断、懦弱无能的男人,对家里没完没了的婆媳矛盾无能为力,只能在心里喊「你们别吵了!」,动不动就偷偷掉眼泪。后来汪文宣得了肺病,这个家更没有希望了。曾树生逃离了这个家,跟银行上司一起去了兰州,写信给汪文宣要求离婚。抗战胜利后,曾树生回到重庆,没想到汪文宣已经因病去世,两人的儿子小宣也随着婆婆离开了,不知去向。 关于本书的主题,巴金曾说是「控诉旧社会、控诉国民党腐败统治」,可这控诉实在软弱无力。书中对社会的描写是十分肤浅的,战乱的唯一后果似乎就是物价飞升,使得汪文宣没钱给太太买生日蛋糕,汪母没钱雇老妈子洗衣服。汪文宣得肺病也好似韩国肥皂剧中的女主角得绝症,给我感觉像是廉价的卖惨。书中配角的悲剧也都是难产、出车祸一类的狗血。唯一描写比较深入的是婆媳矛盾,可是也没有超出电视上家庭伦理剧的水平,无外乎是两代人价值观的冲突、生活方式不同和对家庭主导权的争夺。 整本书篇幅不长,只有十万字出头,读起来却很冗长枯燥。小说开头前几章就把主要人物和人物间的矛盾介绍完了。由于主题浅显,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都没有什么发展,只是一味地重复。同样的事情在书里吵了一百遍,看得我简直比主角还心烦。 这本书的心理描写受到一些评论家的赞扬,实际上也很平庸。巴金的文字太直白,不懂得含蓄,书中人物的心理描写好像是琼瑶剧的台词,都是诸如「你不知道我需要你」「我为什么牺牲自己的幸福」那样的大白话,没有深层次的剖析。 总之这是一本主题浅显、情节重复、文字粗糙直白的小说。我能看出巴金对书中人物

读张爱玲的《小团圆》

  自从《小团圆》问世以来,讨论的焦点一直是张爱玲与胡兰成、桑弧的恋情,以及宋以朗出版此书是不是违背了张爱玲的遗愿。我对七八十年前的陈年八卦不感兴趣;作为半个张迷,能读到这本书总是幸事。除去那些有的没的,我打算就事论事,谈一谈《小团圆》是本什么样的小说,写的好不好,值不值得读。 先说说《小团圆》的主要故事情节。女主人公九莉出身于日渐衰败的大家庭。她父亲是个纨绔子弟,抽大烟、打吗啡、养姨太太。她母亲是个新潮的交际花,周游各国,四处留情。九莉自小缺爱,性格敏感。父母离婚后,又多了一个刻薄的继母,令她生活更加压抑。后来她跟继母起了口角,被父亲软禁大半年,其间患病差点死掉。所幸最后逃了出来,投靠母亲。虽然母亲收留了九莉,但是把她当成负担,两人感情很淡。九莉到香港读大学,中途赶上日本侵华,战乱中差点被炸死。她逃回上海,与姑姑同住,靠写作为生。汉奸邵之雍欣赏她的文章,主动结识她,两人成了情侣。抗战结束后,邵之雍由于汉奸身份,逃到乡下避难。九莉下乡探望他,没料到他已经勾搭上了别的女人,还不止一个。邵之雍不肯与其他女人分手,令九莉伤心欲绝。与邵之雍断绝关系后,九莉因为写剧本而认识了电影明星燕山,两人有了一段短暂的恋情。最后九莉去了美国,年老的她又回想起当年旧事。 尽管篇幅不长(十五万字上下),这本书读起来却一点也不容易。给读者造成最大障碍的是人物繁多和情节琐碎。 张爱玲的好友宋淇是最早读到手稿的人,他评论道:「第一、二章太乱,有点像点名簿」。其实何止前两章,整本书都如同花名册。书中的童年部分,把九莉全家人都列举一遍,什么舅舅、大爷、表大爷、这个姐姐、那个妹妹,还有这家的姨奶奶、那家的帮佣,连佣人老家的儿子都要提一笔。写到在香港读书那一段,就把九莉的同学、老师全都罗列一遍。香港时兴用英文名,书中人名又译的奇怪,什么婀墜、茹璧、剑妮、安姬、赛莉……中不中,洋不洋。九莉与邵之雍谈恋爱这段,按说应该紧扣男女主角了,可是张爱玲仍然忘不了列举一堆文艺界的人物,还有邵之雍社交圈里的各路男男女女。最糟糕的是,这些人物好像是大风吹来的,毫无铺垫地冒出一大堆,翻了几页又都消失不见了,完全谈不上什么人物塑造。 小说情节也是一团散沙。书中海量的配角,每个都带有些琐碎细节。小说第一章,读者对主人公九莉感情生活尚且一无所知,偏偏知道她同学剑妮有个同乡魏先生,这个魏先生相貌不怎么样,他在老家有个老婆,在这里又和

读罗伯特·格雷夫斯的《我,克劳狄乌斯》及其续集

  第一次听说《我,克劳狄乌斯》是因为美国现代图书公司评选的「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这本书排名第十四位。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种排名不好太当真。不过,既然能在知名出版社众多编辑的评选中超过《到灯塔去》《心是孤独的猎手》《我弥留之际》《蝇王》《太阳照常升起》等名作而排到这么高的位置,必有其独到之处。后来我又看到乔治·R·R·马丁的推荐,他盛赞这本小说以及BBC七十年代改编的电视剧版。我起了好奇心,连着把《我,克劳狄乌斯》和续集《克劳狄乌斯神》都读完了。 克劳狄乌斯是罗马帝国第四任皇帝。这两本书假托成克劳狄乌斯的回忆录,讲述了罗马帝国第一个王朝——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的历史。我的历史知识不足,无法鉴别书中哪些情节是史实,哪些是虚构。不过我可以保证这是套精彩的小说。 作者最成功的策略是选取了巧妙的叙事视角。整套书都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天然地拉近了读者与书中人物的距离;再加上作者自然晓畅的文字风格,仿佛真的是克劳狄乌斯向读者娓娓道来。第一人称也有缺点,不过都被作者有技巧地避过了。第一个缺点是叙事效率低,为了纠正这一缺点,作者有时让克劳狄乌斯成了全知全能的叙事者:既然克劳狄乌斯是在晚年写回忆录,知道所有事件的前因后果也就不足为奇了。第二个缺点则是客观性差,说到叙事者自己身上的事难免感觉有些虚假,要么像是假意自谦,要么成了自吹自擂。而《我,克劳狄乌斯》的高明之处在于,克劳狄乌斯并非真正的主角,他是一个(涉身其中的)旁观者。这种一只脚在故事里,一只脚在故事外的第一人称叙事,不由得让我联想到毛姆的小说。(续集里克劳狄乌斯成了主角,导致故事趣味下降,这个后面再细说。) 如果要为《我,克劳狄乌斯》寻找一个主题,不妨说这本书「揭露了君主制的丑恶」。绝对的权力是世上最大的诱惑,这诱惑可以轻易地毁灭人性,把人变成怪物。 这本书的头号角色是克劳狄乌斯的祖母莉薇娅,她是天生的野心家,擅长阴谋诡计,无恶不做。来欣赏一下她在这场权力游戏中的赫赫战功吧!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克劳狄乌斯的祖父,她怂恿他自立为帝,被拒绝之后就开始勾引奥古斯都。她陷害奥古斯都的妻子,成功嫁给了奥古斯都,之后又毒死自己的前夫。在一场内战之后,奥古斯都成了罗马帝国的统治者,而莉薇娅则统治着奥古斯都。为了稳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她选定自己的儿子提贝里乌斯作为下一任皇帝,为此她接连毒杀、流放了奥古斯都的子女,甚至将她自己的小儿子德鲁苏斯都

走入幽暗国度:读福斯特的《印度之行》

《印度之行》讲的是英殖民时期印度的故事,作者又是同情印度的知识分子,所以我在读这本书之前就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以为这会是一本反殖民主义的小说。实际读下来,虽说确实有反殖民的成分,《印度之行》主要应该归类为结构精巧的心理小说。因为政治性较弱,反而让小说的艺术价值更持久。 先来简单复述一下小说的内容吧。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初,两位英国女士,莫尔太太和奎斯蒂德小姐结伴前往印度。莫尔太太的儿子罗尼在印度任职,奎斯蒂德小姐是罗尼的女友,有可能会嫁给罗尼,这次旅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两人的心意。两位女士想要见识「真正的印度」,结识了一个印度穆斯林医生阿齐兹,阿齐兹邀请她们俩以及当地校长菲尔丁、印度教徒戈德博尔教授一同参观城外的石窟。这次参观由于一系列阴差阳错,最后剩下奎斯蒂德和阿齐兹独处,奎斯蒂德产生幻觉以为阿齐兹要侵犯她,仓皇逃离后指控阿齐兹。由于英印之间的民族对立,对阿齐兹的审判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几乎引起暴动。奎斯蒂德在法庭上做证时,出人意外地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说法,指出阿齐兹并没有实施侵犯,撤销指控,阿齐兹被无罪释放。经过这场审判,阿齐兹的民族意识觉醒,搬去了远离英国人的土邦;奎斯蒂德与罗尼的婚约取消,重回英国;菲尔丁先是因为支持阿齐兹的清白而得罪了英国人,之后又因为替奎斯蒂德说情而伤害了与阿齐兹之间的友情。最后尽管一切误会都已澄清,英国人和印度人还是无法成为朋友。 这本书充分描写了英国殖民者的自高自大、傲慢无知、对印度人的不理解与歧视。小说一开头阿齐兹就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在晚饭时突然被英国上司传信召唤,也不说有什么理由;等阿齐兹匆匆抵达,上司却不在家,而且连个口信都不留;两个英国夫人看见阿齐兹却完全忽视他,抢了他雇的马车,还不给车夫钱。阿齐兹的晚饭被搅和了,夜里只好步行回家,只因为上司炫耀权势的心血来潮。在审判阿齐兹时,为了证明阿齐兹有罪,英方律师说「肤色较黑的种族总是在肉体上被肤色较白的种族所吸引,而不是相反」,仿佛这是众所周知的真理。尽管如此,我不觉得这本书的主题是反殖民主义。书中的种族主义者都是配角,几位主要的英国角色莫尔太太、奎斯蒂德和菲尔丁反倒都对印度人很友好,主要的印度角色也都没什么政治意识。即便结尾处阿齐兹明确地反对英国人,他的政治观点依然相当浅薄空洞。整本书并没有指出如何解救印度,对英国人的批判也停留在表面。福斯特是一位富有人道主义精神的艺术家而不是政治家

读关大眠的《佛学概论》

  《佛学概论》是牛津通识读本系列中的一本。牛津通识读本这套书深入浅出,用短小的篇幅精炼简洁地介绍一个主题,我一直很感兴趣,这次挑了本佛学来读。 全书一共分为九章。第一章的标题为《佛教与象》,引用盲人摸象的故事,指出佛学广泛复杂,要避免作出片面的论断。佛教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传播过程复杂,派系千差万别,没有多少人敢说自己对佛教有综合全面的认识。这章还将佛教与西方宗教做了比较。佛教几乎是无神论的,否认造物主的存在,与基督教、犹太教大相径庭,甚至使人提出「佛教是不是宗教」的疑问。作者引用尼尼安·斯马特(Ninian Smart)的观点,从实用性、经验性、伦理性、组织性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探讨为什么佛教是一种宗教。这段宗教比较论完全是从西方视角出发,对国人来说恐怕要反过来分析才更有意义。 第二章是《佛陀》,讲述释迦牟尼的生平。关于释迦牟尼的历史资料零星琐碎,没办法写出一部传记,只在出生、离家出走、得道、传教、去世这几个关键点上存在一定共识。我读完这章之后也不知道怎么区分关于释迦牟尼的虚构传说与历史事实。对于这种宗教人物的人生经历,还是当成故事就好,姑且听之。 第三章是《业与轮回》。通过此书我才知道轮回不是佛教的发明,印度文化中早就有投胎转世的观念。我一直觉得轮回与佛教的理论不协调。这本书里有个比方,说轮回转世就像一台升降机,做好事就往上升,做坏事就往下降,这套理论跟基督教里的天堂地狱差不多。可是佛教的目标并不是让人向上发展,而是脱离轮回。这好像是基督教讲了一堆理论,告诉人怎么上天堂,可是最后反倒说天堂地狱不重要,真正的目标是脱离这套死后上升下降的系统,这难道不奇怪吗?现在我知道轮回的概念另有出处,一下子就说得通了。另外,人们常说「六道轮回」,原来六道中的「天道」还分成二十六层,所以又有三十一天的说法。 第四章是《四圣谛》,我以为这一部分才是佛教思想的精华。佛教里有许许多多的专门术语,搞得很复杂,其实用白话讲清楚并没那么难懂。所谓「四圣谛」,就是佛教中的四个基本理念: 第一个是「苦谛」,说苦是人生的本质,没有人能逃避。佛教中列举了各种苦,除了生老病死,还有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炽盛。这些名词没必要细说,总之就是人生中的各种负面感受。 第二个是「集谛」,解释苦从何而来。按照佛教的说法,苦来自欲望,包括感官愉悦,求生欲,毁灭欲等等。具体来说又有三毒、十结、五盖等说法,解释各

读茨威格的《蒙田》

  茨威格在去世前不久写了这本蒙田的评传,他的创作动机很值得玩味。二战时期为了逃避纳粹,身为犹太人的茨威格先是移民英国,后来逃亡到巴西。他在巴西住宅的地下室里找到了蒙田的《随笔集》。他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您是知道有这样一种现象——如果我们先前阅读一位作者的作品,既不觉得特别的好,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可是当我们的处境和这位作者完全相同时,我们就会发现他真是一位达观宁静和隐退到自我中的高手与导师。」他又在写给前妻的信中表示:「我现在正作为一种享受读着蒙田的作品,他是又一个(更好的)伊拉斯谟,是一位抚慰人的心灵的杰出人物,写一篇关于蒙田的随笔,对我的诱惑非常大。」 茨威格二十岁时读过蒙田,他坦承自己当时并没有真正理解蒙田的价值。对于年轻的茨威格来说,蒙田随笔的艺术性自然值得欣赏,但是内容远离现代生活,书中道德劝诫太保守,蒙田思想中对自由的捍卫过于理所当然。他写道:「在我们当时的青年一代看来,拥有自己生活的权利,拥有自己思想的权利,并把那些思想毫无顾忌地用口头和书面表达出来的权利,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就像我们用嘴呼吸、我们的心脏跳动一样不言而喻。」如果思想自由是如此的天经地义,蒙田为争取自由所作的斗争「早已成为多余和无关紧要」,蒙田也就仅仅是一位值得尊重的历史人物了。 在我刚开始随笔创作时,我特意研读过蒙田随笔。老实讲,我和青年茨威格的感想差不多,并不觉得蒙田有多么了不得。蒙田的文笔固然好,他的博学也令人钦佩(蒙田热衷于一边抱怨自己记忆力差,一边对希腊罗马经典著作信手拈来),可是读起来始终有点空洞。蒙田随笔的文不对题、条理不清是出了名的,文章自由散漫,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蒙田又是著名的怀疑主义者,不愿意下论断。所以在蒙田随笔里寻找成体系的思想是徒劳的,看到前后矛盾的观点也不要感到意外。说到底,蒙田并不是一位现代意义的哲学家,甚至不是一位职业作家,他在开篇的《致读者》中就写道:「我一上来就要提醒你,我写这本书纯粹是为了我的家庭和我个人,丝毫没考虑要对你有用,也没想赢得荣誉。」,还有「读者,我自己是这部书的材料:你不应该把闲暇浪费在这样一部毫无价值的书上。」我以为读蒙田随笔不必在书中寻找什么金玉良言,权当是在和一个真诚有趣的古人聊天。蒙田随笔最适合的读法是闲时随便翻翻,无论从哪一页读起都行,读上一会儿就可以放下。 然而,这样的一本「闲书」却打动了茨威格。吸引茨威格的不是蒙田谈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