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博文

不够中国的中国音乐?

  生活在海外免不了要被问到奇奇怪怪的问题:你吃过狗肉吗?你会功夫吗?在中国是不是特别不自由?提出的问题越令人不舒服,提问的人反而越显得诚恳,一脸认真和无辜。按照我的经验,这些人并非挑衅滋事,而是真的对中国一无所知。我也习惯了不那么较真,随便说些官样答案:中国地大物博,无奇不有,见仁见智哈哈哈。 最近一次社交聚会上,忽然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中国歌曲,还让我推荐几首。这问题如此寻常,反倒使我为难了。对于从未听过中国音乐的法国人,应该推荐什么歌?反正没有正确答案,就从自己平常爱听的歌里随意挑出几首来算了。我先播了一首蔡琴的《渡口》,未料到在场几个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歌一点也不中国啊,虽然歌词是中文,音乐听起来跟欧美歌曲差不多。要说中国传统特色,我立即想到了邓丽君演唱的古诗词,于是就放了《但愿人长久》。可我忽略了这首歌是管弦配乐,让他们更糊涂了:难道这是中国的传统音乐?而且节奏缓慢的抒情歌曲对不起他们「高雅」的耳朵,他们以为这跟席琳·迪翁「老套过时的」情歌是一个路数。我又放了一首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他们完全不以为然,一点反应都没有。随后我选了腾格尔的《天堂》,不缺民族风情吧?可他们依旧兴味索然。我也就不继续自讨没趣了,这场小小的中国音乐试听会到此为止。 社交场合总要顾及情面。连场面话都不讲,说明他们真的不喜欢这些歌。音乐是很私人的事,我们听音乐,绝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包括了与其相关联的回忆与情感。贬低一个人喜欢的音乐,同时也是在间接贬低这个人的音乐品味。尤其是我在外国生活,爱听的老歌也是对自身文化的寄托,对此格外敏感。所以不难理解,我的自尊心很有些刺痛。 一开始我不免会自我怀疑,难道中国音乐真的那么差?中国流行音乐比欧美起步晚,音乐产业相对欠成熟,大众审美比较单一,芭乐情歌太多,这些都是事实。虽然整体弱势,但这无法掩盖少数顶尖音乐人的成就。要说蔡琴、邓丽君、崔健、腾格尔的音乐很差,这我绝对无法认同。 音乐口味因人而异,真正让我纠结的并不是对音乐好坏的评价,而是说这些歌不够「中国」。这些从没去过中国、对中国文化近乎一无所知的人,居然质疑起音乐中的中国成分来了。我当然明白他们是觉得这些歌不够有异国情调,没能满足对神秘东方的想象。我不想过于上纲上线,但这种态度实在太典型了,完全符合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他们在脑海中预设了一个对中国的刻板印象,而不是真的想要了解现实中的中国文化

一生能读几多书

  作为一个爱书之人,我时不时会琢磨,自己这辈子到底能读多少本书呢?在抵达人生终点之前,确切数字当然无法知晓,不过还是可以估计一个大概数字,今天就来算一算。 先考虑读一本书要花多少时间。这里的「书」单指文字为主的书籍,不包含漫画、图册、杂志等读物。这个问题有点困难,因为书的长度是不确定的,可以像《小王子》那么短,也可以像《战争与和平》那么长。而且太长的书往往分卷出版,比如《战争与和平》就分成四卷,那么《战争与和平》到底要算作一本书还是四本书呢?就算长度确定了,还要考虑阅读难度。像是网络小说和轻小说,读起来往往一目十行,一天读上百万字也不成问题。可是哲学书和数学书就难读多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没准要研究几个月。好在如果读的书足够多,书的长度和阅读难度趋向于正态分布。根据我的阅读经验,一本书平均大约三百页,可以在十小时内读完。 再想想自己有多少空闲时间用来读书。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能支配的自由时间大不相同。我上大学时比较闲,一年能读上百本书;工作后时间精力不足,一个月只能读两三本书;等将来退休了,读书的时间又会多起来。在理想情况下,工作日每天读一小时,周末每天读两小时,一周下来可以读完一本书,一年可以读完五十本。考虑到工作、家庭、社交还有电影、游戏、音乐等其它业余爱好,平均每年读五十本书就是我的能力上限了,超过这个数字就会干扰正常生活。我现在三十岁出头,如果能按照这个节奏读四十年,将来最多可以读两千本书。 我多年来一直都有在做阅读记录,把学生时代的教材、工作上用到的技术书籍、业余阅读的文史哲及科普读物全算上,迄今一共读了千余本书。过去与未来相加,我一生的阅读上限大概是三千本书。就算我将来加倍勤勉,又得享高寿,这个数字也超不过四千。 四千本书乍看起来似乎很多,可是与茫茫书海比较起来就微不足道了。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中国每年出版的新书超过二十万种;国际标准书号(ISBN)记录在案的出版物有三千三百多万种;更别提无穷无尽的网络创作了。 生有涯而知无涯,所以读书是需要方法的。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不敢指导他人,只谈谈自己的读书策略与喜好。 首先是读经典。世上的书固然多,但绝大多数都粗制滥造、平庸无奇,真正能代代流传的总是少数。一本书能经受住时间考验,被尊为经典,一定有其过人之处。当然,经典名著也未必适合所有人,或许辛苦读完却所得甚少。但在多数情况下,经典是打好阅读基础的最佳选择。 然后

女人心,海底针:读爱丽丝·门罗的《逃离》

  爱丽丝·门罗是当代声誉极高的短篇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布克国际奖、加拿大总督奖、欧·亨利奖……几乎所有能拿的奖都被她拿了个遍。我平时很少读短篇小说,可也不由得好奇起来,想见识一下这位「加拿大的契诃夫」了。 这本《逃离》收录了八个短篇故事,确实与契诃夫的风格有几分相似,故事与文字都平平淡淡。在中学语文课上,老师经常提到「欧·亨利式的结尾」,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短篇小说一定要在结尾有一个出乎意料的反转。我小时候读莫泊桑、爱伦·坡、芥川龙之介,这些短篇大师都是讲故事的高手,结尾的设计更令人叹为观止。我想所有读过《羊脂球》《项链》《失窃的信》《黑猫》《罗生门》《地狱变》的人都不会忘记故事中戏剧性的转折。所以初读契诃夫时,我很惊讶于故事的平淡。《万卡》和《苦恼》这样的短篇,比起小说更像是抒情散文。而雷蒙德·卡佛和爱丽丝·门罗这样的作家就走得更远了,写出来的短篇简直无头无尾,毫无铺垫地开始,莫名其妙突然结束,甚至无法概括倒底讲了什么。现代文学家往往轻视故事,好像专注于讲故事是对小说艺术的贬低,我对此不以为然。作家的艺术主张只是风格差异,没有高低之分,这里就不过多论述了。简而言之,这本《逃离》适合关注人物内心世界的读者,而不太适合想要读精彩故事的人。 故事平淡不代表容易写。事实恰恰相反,这样就更加考验作者的写作技巧了,作者需要在缺少情节支撑的情况下吸引读者读下去。门罗的写作技巧非常高明,与书名同题的第一篇《逃离》就是个精彩的例子。《逃离》的故事很简单,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女人忍受不了丈夫的坏脾气而离家出走,可是在路上又胆怯了,重新回到丈夫身边。读者不妨先自己设想一下这样的故事要怎样写,常见的套路是什么样的,然后再读门罗的版本。门罗没有直接描写夫妻之间的冲突,而是引入了一个邻居的角色,充当了两者之间的缓冲。女主角向邻居吐露逃离的意愿,邻居后来则是在女主丈夫口中得知这次离家出走失败了。门罗刻意避开了戏剧高潮,把重点放在人物的心理描写上,巧妙地在多个视角中切换,从而制造出悬念。在三个人物的对比中,又凸显出男女之间还有不同阶级间的差异。门罗刻画出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细节,还原了人性的复杂。不过有时技巧用得太满,工笔痕迹强烈,有损艺术效果,比如这篇故事里用羔羊作象征就太直白了些。 我在读书时很少在意作者的性别,但是门罗的小说带有强烈的女性视角,让我无法忽视。书中八个故

六便士与月亮

  有时我会觉得朋友比亲戚更珍贵。朋友是自己选择的,亲戚则没得选。每个人都免不了有几个讨厌的亲戚,可不会有太多讨厌的朋友,毕竟如果讨厌也就做不成朋友了。知己难求,久经历练的友谊就更难得。好多朋友只是阶段性地陪你走一程,之后便相忘于江湖了。人生路线一旦错开,即使久别重逢,也难以再续前缘。所以,卡特琳能与马克重拾友谊,我很为她感到高兴。毕竟朋友总是老的好,尤其是上了年纪之后不再有动力结交新人,少一个老友就永久减少了一个朋友名额。 第一次见到马克,应该是在去年夏天纪念莱昂纳尔去世的聚会上。那次聚会到场一百多人,大半我都不认识,虽然卡特琳给我介绍了马克,可当时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自从莱昂纳尔去世,卡特琳为了排遣寂寞,经常邀朋友来家里作客。后来我在卡特琳家又遇到马克几次,这才熟络起来。 马克将近五十岁,头发已经花白,总是梳得很整齐。他戴着老式的玳瑁眼镜,常穿深色的衣服,看起来很严肃,像是位小镇教师。认识久了发现他还挺爱说笑的,时不时来几句巧妙锐利的俏皮话。 他是比利时弗拉芒人,来法国已经二十多年了。他非常有语言天赋,会说许多种语言。他的母语是荷兰语,又讲得一口纯正的法语,英语也非常好。有次他去英国办公务,令对方很纳闷,因为他的英语好到让人误以为是英国人,可是听他的口音又搞不清楚到底来自英国哪里。此外他还会讲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这几门语言我一点都不懂,他讲到什么程度我就没办法评判了。我很羡慕欧洲人的语言能力,总觉得自己嘴上的功夫差人一等。可是听说他学普通话失败,总算帮我挽回了一些自尊。 他刚来法国时就结识了莱昂纳尔和卡特琳夫妇俩,一度过从甚密,后来不知为何断了来往。这么多年来我居然没听莱昂纳尔和卡特琳提起过他。 有时距离越近的人,反而看不清楚。直到最近我才从卡特琳口中得知,莱昂纳尔晚年刻意疏远了很多人,甚至不愿意卡特琳继续与这些人交往。我印象中莱昂纳尔一向平易近人,难以想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莱昂纳尔去世之后,卡特琳重新联络旧友,其中就包括马克。 我很好奇莱昂纳尔是出于怎样的心态与一个个朋友断交,更好奇自己是怎样在他的好友名单中存活下来的。不过这种敏感的问题,我自然很难向卡特琳发问,只能藏在心里。 碰巧在一次聚会中,马克提起了这件事。当时已是深夜,我们已经喝过了几轮香槟、鸡尾酒、葡萄酒。夜晚和酒精都让人容易情绪化,想要敞开心胸,把白日里不敢说或不愿说的话宣泄出来。 马克问

在布鲁日

  第一次听说布鲁日,还是因为电影《杀手没有假期》。这是一部很好玩的黑色幽默电影,一个年轻杀手在任务中误杀儿童,深陷内疚,杀手组织头目安排他到布鲁日「度假」,闹出一连串笑话。十多年后,我终于来到了布鲁日。 布鲁日是一座水城,号称北方的威尼斯。外围环绕着护城河,城内运河交错。话说北方的威尼斯也实在太多了,阿姆斯特丹、斯德哥尔摩、圣彼得堡、汉堡、哥本哈根都有这样的称号,好像意大利以北每个欧洲国家都有一个自己的威尼斯。 这一方面说明威尼斯太著名,另一方面也说明游客的词汇太贫乏。布鲁日这么有特色,做自己就好了,何必借别人的光呢。 当地景点无外乎教堂、广场、市政厅、钟楼、修道院等等,对于熟悉欧洲的游客,每一样单独看来都只算平常,可是加在一起就不一般了。这里的好处是古建筑密集紧凑,保存完好,走在古色古香的老城仿佛穿越回文艺复兴时代,有一种超现实的奇特氛围。作为游客来参观一下还好,很难想象真的生活在这里是什么感觉,大概像是住在主题公园里一样吧? 布鲁日是一座色彩丰富的城市,最突出的主题是红褐色,好多房屋都是红砖建成的。屋顶上往往有阶梯式的山墙,是佛兰德建筑的一大特色,在比利时经常可以见到。 这里最有名的景点要属圣血教堂,据说保存着基督的血液。教堂很小,装饰很华丽。圣血保存在侧面十字架下的小水晶瓶里,外表看不出什么特别。我很好奇将来有没有可能做DNA检测,肯定有很多人想知道分析结果。 最漂亮的建筑则是圣母教堂,其钟楼有百米多高,在城中抬头就能看到。教堂里有不少艺术珍品,最珍贵的是米开朗基罗的圣母雕像。 城南有一座狭长的爱之湖,流传着一个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悲剧传说。现如今在湖中只看到悠然自得的天鹅,并没有一点悲剧色彩。逛腻了老城,在这里走走也不错。 当天赶上下雨,正好到餐馆避雨。比利时的啤酒、薯条、巧克力我都常吃,这次吃到了炸虾丸子。这道菜用的是非常细小的北海灰虾,别看块头很小,鲜味却很浓。 布鲁日是座古典精致的小城,非常适合一日游。如果去了布鲁塞尔或是安特卫普,很值得顺便来这里看一看。

巴塞罗那游记

  2014年圣诞节假期,我和同学一起去了巴塞罗那。选择这个季节去西班牙,乍一想或许有点奇怪。西班牙很暖和,虽说是冬天,白天气温大概十来度,并不觉得寒冷。由于是旅游淡季,不但游客少,住宿也便宜。暖和、人少、便宜,去南方过冬不是很好吗?当然圣诞氛围就要差些了,没有雪总觉得不太对。 巴塞罗那是完美的旅游城市,人文建筑、自然美景、美食娱乐,应有尽有。一时不知从何说起,还是先聊聊高迪吧。 我不懂建筑艺术,不过是看个热闹。即使见识寻常如我,看到高迪的建筑也不禁为之惊叹,实在是与众不同。第一眼见到圣家堂,其实感觉有点奇怪。原本在我印象中,教堂都是像巴黎圣母院那样,方方正正,庄严肃穆。可是圣家堂根本说不清是什么形状,四个高耸的钟楼上满是坑坑洞洞,立面上异常繁复的雕塑让人要起密集恐惧症。我觉得圣家堂内部比外部更美。走进教堂,抬头仰望穹顶,好像身处神话中巨型生物的体内,无法用言语形容。四面八方的彩色玻璃,每一扇都精美独特,映射出五颜六色的奇幻光彩。高迪的时代没有电脑辅助,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做出如此复杂的设计,需要何等的想象力。另一处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桂尔公园,色彩活泼,童趣盎然,要是我小时候能去那里肯定会开心到不得了。高迪设计的几所住宅也都挺好玩的,不过我没有一点住进去的欲望。建筑师的存在感太强烈了,当年的住户难道不会觉得被打扰到吗? 西班牙人能歌善舞,走在巴塞罗那,到处可以听见音乐。在去桂尔公园的路上,我遇到街头艺人在弹《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还有人演奏外形像宇宙飞碟一样的手碟。一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去西班牙村的卡门酒吧看弗拉明戈。弗拉明戈本来就非常具有感染力,近距离观看的情感冲击就更加强烈,好像心跳都要和鼓点同步了。弗拉明戈讲究速度与力量,一场表演下来,所有舞者都大汗淋漓。当晚的一个年轻女舞者不知是不是新手,看得出来有些紧张。旁边的老演员用关切又严厉的眼光紧紧盯住她,等演出顺利结束,观众掌声响起,这位老师才露出放松的笑容来。 身为专业的吃货,美食总在我的旅游行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来了巴塞罗那自然要吃个痛快。西班牙菜在法国很常见,平时我就经常吃海鲜饭和塔帕斯。同样的菜式,本地人做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口味正宗太多了。我在巴塞罗那吃了好几家海鲜饭,最喜欢的是加了墨鱼汁的,看起来黑黑的很丑,吃起来却极其鲜美。西班牙是农业大国,盛产蔬菜水果。逛圣诞集市时我吃到了一种外形奇特的水果,后来在网上查

日内瓦湖之旅

  这次去参观日内瓦湖,是我第一次说走就走的出国旅行,事前没做什么规划,出门时甚至忘了带护照,半路上折回家里去取。因为从里昂到日内瓦不过一百多公里、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实在没有出国的感觉。而且日内瓦湖南北分属法瑞两国,较起真来只算是半场出国旅行。 无论乘车还是飞机,从西侧进入瑞士都要经过日内瓦,这里是很多游客在瑞士旅游的第一站。瑞士有绝美的自然风光,城市就比较无聊了,日内瓦便是典例。联合国办公楼前的断腿椅子、河畔公园里的花钟,全都平平无奇,居然能算作当地的标志景点。出名的人工喷泉也乏善可陈,只能赞一句喷得好高。我爬上了圣彼得大教堂的钟楼,俯瞰日内瓦全景,眼前的湖水和远方的山峦都是好的,城市本身则不过是密密麻麻的楼群。我去时赶上城里施工,更显得乱糟糟的。也许是我的偏见吧,当地人看上去也不怎么快乐,行人都匆匆忙忙,餐厅服务员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这不由得让我怀念起希腊和西班牙的热闹来了。 在日内瓦稍作逗留之后,继续出发沿湖旅行。日内瓦湖南岸有许多可爱的小镇,我先去了内尔涅。下午的小镇空空荡荡,没有几个人。走到码头,向东西两侧眺望,一眼望不到边,这才见识到了日内瓦湖的宽广。湖水深蓝,仿佛到了蔚蓝海岸。下午阳光很好,风平浪静,有人在岸边打盹,还有一条小舟划过湖面,整个画面给人慵懒的感觉。内尔涅东边紧挨着伊瓦尔,是一座中世纪小镇,有石头搭建成的宅院和城堡,还有鲜花绿树点缀其间,随手一拍就是张漂亮的照片。我很喜欢这里闲适的氛围,如果将来退休了能住在这里该多好啊。 晚上抵达依云,是第一天行程的终点。这里是度假疗养的圣地,有不少老人家。晚上吃了中餐自助,感慨一下中餐馆真是开遍全世界。 第二天去了日内瓦湖东岸的蒙特勒。路上特意北下绕远,经过艾格勒和莱森,欣赏当地的山景。阿尔卑斯山的美景自不用多说,路上还有峡谷和葡萄园可以看。我曾在朋友家的小葡萄园帮过忙,只干了半天的活儿就觉得很辛苦。看见这里遍布陡峭山坡的葡萄藤,我想一定要用机器才能照顾得过来吧。我下车到山林间散步,去了翁格兰湖。翁格兰湖不大,湖水浅绿,四周环山,僻静秀美。这里适合野营,我在岸边见到了篝火残留的黑灰,大概经常有人来。 重新上路前往蒙特勒,途中经过了西庸城堡,本想去参观,可是绕来绕去找不到停车位,只好作罢。下午抵达蒙特勒,这里繁忙、局促、嘈杂,与之前山野的幽静产生强烈反差。湖边的景色不差,可是路上车辆行人太多太吵,没法静心观

懒人的旅行哲学

  我曾经很不喜欢旅行,最主要的原因是:懒。听说梁朝伟会心血来潮飞到伦敦,只为了在广场上喂鸽子。如此潇洒的旅行,我们这些凡人只有羡慕的份。普通人的旅行是辛苦的,精打细算的:提前几个月订好便宜的机票和旅馆,把每天的行程安排满,要玩的要买的一项项列好,一个小时也舍不得浪费;在异国他乡暴走几天,搞得身心俱疲,比上班还累。而且我没有富贵命、偏有富贵病,跟普鲁斯特一样换张床就睡不好觉;作息稍一改动,肠胃就闹脾气。好不容易放假,在家里看电视、读小说、打游戏多放松啊,何必自寻烦恼呢?朋友叫我出去玩,我向来都会婉拒。我曾在上海生活了五年,甚至没去旁边的杭州看一眼西湖。 如果要我来评选当代生活中最被高估的事,第一名绝对是旅行。不知为何,旅行居然和诗意紧密相连,成了文艺青年的标配。比方说在相亲这种严肃又微妙的场合,绝对不能说自己的爱好是看电视和打游戏,可是说喜欢旅行就丝毫无损于自我形象。在我看来,说自己的爱好是旅行,除非真的是走南闯北的冒险家,几乎等同于没有爱好。在人类过度繁衍、遍布全球的二十一世纪,旅行只需要钱和时间,是与逛街购物和下饭馆一样的消费行为。半生不熟的朋友间聊天,最安全的话题除了天气和美食就是旅行,谁都能扯上几句。这样一件无个性的事,又怎么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个性呢?正如爱默生所说:正是由于缺乏自我修养,所以人们便疯狂地迷信旅游。 很多人爱说旅行能开阔眼界,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假如果真如此,组团到巴黎香街买买买的大妈们大概都是一群智者了。我倒不是说旅行对增长见识毫无益处,但这益处恐怕比不过读书和看纪录片。摸着良心说,在一个陌生城市游玩一两个星期,真的能对当地的风俗民情、历史地理有多深入的理解吗?而且这开阔眼界的益处是边际递减的。对于从没出过远门的人,第一次出发旅行觉得不寻常,可是见得多了也就觉得平平无奇。硬说每次旅行都求知若渴、获益匪浅属于自欺其人。 身为旅行者多少总有些猎奇心态,想要寻找新鲜感。全球化正在消灭文化多样性,让旅行变得越来越无聊。当所有人都在喝可口可乐、吃麦当劳、用苹果手机、看好莱坞电影,旅行只是换了一个角度去观察一成不变的都市生活。更糟糕的是虚假的异域情调,用人工的景点、做作的仪式来吸引游客。如果一个地方年年都有游客拜访,就不要幻想什么民风淳朴的世外桃源了,还是当心宰客的商家吧。 讲了这么一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我并不是反对旅行,只是反对将旅行过度美化。

维希的周末

朋友迁居维希,邀我周末探访。法国最有名的景点几乎都在国境四周,要么靠山要么靠海,这次正好可以参观一下法国中部城市的风貌。 维希是一座小而美的城市。城市西侧被阿列河环抱,河水湛蓝清澈,两岸绿意盎然。对岸是高尔夫球场,维希一侧的河畔则有数座精致的公园。公园里树木多种多样,有挺拔的杨树,优美的椴树,张牙舞爪的栗树,还有更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异国树木。公园路上落了一地栗子,可惜这种是不能吃的。 市中心是热闹的商业区,和别的城市大同小异。朝着僻静的方向走走,时不时见到一些略显奇特的建筑,属于折衷主义风格。所谓折衷主义,按我的理解就是将各种不同建筑风格的特色元素拼凑起来。我不懂建筑艺术,只觉得这里的建筑缺乏整体和谐,有点不伦不类。不管走到哪里,路上一排房屋总是各有不同,有的房屋风格突兀到像是从别的时空飞来的,硬生生挤出一块地方来。不过新奇总胜过平庸,至少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这里最出名的当然是温泉,据说能护肤、治风湿,喝下去还有助消化、能治肠胃疾病。对于这样神奇的功效,我是将信将疑。泉眼有好几处,著名的赛林斯丹矿泉水向外公开,可以自己接水喝。当地人会随身携带一个水杯,我没有杯子,用手捧着尝了尝。朋友事前提醒我泉水是咸的,其实倒也没有很咸,只是略微有一点涩味。 这个周末维希举办了狂欢节。不晓得往年如何,今年办得不怎么样。维希的游客不多,来温泉渡假疗养的又多半是退休老人,整座城市过于气定神闲,与「狂欢」二字实在不搭。周六下午的水上表演算是个亮点,一伙比利时艺人踩着滑水板在河上叠罗汉,真是艺高胆大。傍晚河边有歌舞演出,水准比较业余,我和朋友们看了一小段就转身去酒吧了。九月中旬已经有些冷了,天黑之后寒气逼人,我们在河边冻了一个小时也没见到预告的狂欢节烟花。等我回到旅馆冲了个热水澡,这才听见外面烟花的声音,没多久便听不见了。 维希周边有不少景色宜人的小村子,周日我们一起去郊游。爬上不知名的山丘,放眼远眺,看着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心情舒畅极了。最美的永远是大自然,人造物无法与之媲美。路上偶遇一处山野间的小花园,有在出售盆栽。有一盆草叫做「可口可乐」,闻起来真的有可乐味,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植物。 周末旅游的坏处是,旅行的疲惫还未消除,第二天就要早起上班。话虽如此,偶尔转换一下生活节奏还是不错的。法国有很多精致的小城市,将来可以多走走看看。

柏林的蜜蜂

  2014年夏天,我去柏林玩了一周。那时我在欧洲生活了还不到一年,旅游经验不够丰富。其实柏林并非典型的旅游城市,普通游客玩三四天足矣,一周有点太长了。我很快就看完了当地景点:勃兰登堡门、柏林大教堂、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博物馆岛、波茨坦广场等等。我穿过了查理检查哨,吃了德国酸菜和肘子,偶然见到了森欧外纪念馆,还跟马克思、恩格斯两位导师的雕像合了影。最后一天实在无所事事,甚至去逛了动物园。 要我说柏林最适合两类人:一是对二战、冷战特别有兴趣的历史迷,这个不用多解释;二是性格开放、爱玩敢玩的年轻人。柏林的夜生活很疯狂,在街上闲逛时我见到好几家裸体俱乐部,不过没有胆量进去。对于其他人来说,柏林当然没有巴黎、巴塞罗那这样的城市好玩,在德国境内也算不上是最吸引人的目的地。 回想柏林之旅,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标志景点,而是无意中遇到的小事。有一个晚上我去了宪兵广场,这里属于柏林必游景点之一,其雄伟肃穆就不细说了。碰巧当晚有人在广场上表演古典吉他,水准之高令人惊讶,说是职业音乐家我也信。广场上只有零星几个路人,我静静坐在不远处听吉他。在这个安详的夜晚,仿佛整个演奏、整个广场都是为我一人准备的,真是奇妙动人的体验。可惜我忘了跟演奏者聊上几句,没有问他的来历。 另一样印象深刻的事就是蜜蜂了。抵达柏林后第一个早晨,我去面包房买早点,突然看到橱柜糕点上有飞虫四处爬动。乍一看以为是苍蝇,暗暗为柏林的卫生条件吃了一惊,仔细看才发现是蜜蜂。这些蜜蜂也太大胆了,若无其事地在糕点上散步,时不时停下来品尝美味。后来我去参观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时,在路边喝汽水稍作休息,居然有蜜蜂飞进了汽水瓶里。我在波茨坦广场一家印度餐馆吃了顿咖喱,也一直有蜜蜂飞进我的奶茶里,最后只好跟服务员要了个盖子把茶杯盖住。 我很好奇柏林怎么这么多蜜蜂,按说大都市不适合蜜蜂居住啊。事后在网上查阅资料,原来是因为蜜蜂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数量减少,环保人士呼吁城市养蜂,在德国掀起了养蜂热潮。多数城市养蜂人都是业余人士,没弄懂蜜蜂的习性就贸然饲养,难免好心办坏事,使得蜜蜂过度繁殖。城市里花蜜来源、洁净水源有限,好多蜜蜂无家可归,只能在街头徘徊,不仅当地居民不胜其扰,这些家养蜂还进一步挤压了野蜂的生存空间。我的生态学知识有限,不好评价其是非功过,不过我觉得专业的事还是应该留给专业的人来做,业余人士不要轻易凑热闹。 转眼这么多年过去

圣米歇尔山与斯坦尼斯拉斯广场

  说起圣米歇尔山,绝对算是法国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了。此地的不凡之处,其一是作为潮汐岛,涨潮时成为小岛,退潮时则与陆地相连,让人联想到《圣经》中摩西分开红海;其二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结合,修道院、城墙与山浑然一体,让人过目不忘。可惜这样一番美景,却给我带来了极其糟糕的旅游体验。 这里是孤零零的一处景点,必须专程赶路过来,对一般游客来说不太方便。虽然不至于说是跋山涉水,但这意味着一定要在旅程计划里单独占用一天,无形中提高了参观的代价,内心中的衡量标准也就随之上升。 我是七月下旬去的,正赶上旅游旺季。热门景点的通病,游客实在太多了,刚到停车场时已经见到人山人海。圣米歇尔山不允许游客开车进入,有免费的巴车和收费的马车接送。我排队好久才上了马车,想乘巴车就要等更久了。前半程路两边都是酒店和餐厅,后半程才有景色可看。远望圣米歇尔山,确实独具特色,内心的期待又升高了一层。 马车慢悠悠用了半个小时终于抵达山脚,下车后不能免俗拍了一通照片。圣米歇尔山的景色还是离远些才好看,能看出完整的结构,还有海天的衬托。要是能从空中俯视就更好了,网上圣米歇尔山最漂亮的照片都是航拍的。离得太近反而看不出什么东西来。 等我走进圣米歇尔山,立马被游客数量震惊了。之前见到游客多,还是分散在路上,这时汇到一处,场面比春运火车还要拥挤。尤其是通往山顶的道路十分狭小,简直寸步难行,只能一点一点挪动。更糟糕的是,这里完全是游客陷阱集中营,到处是宰客的餐厅、俗劣的纪念品店,还有假得不行的「博物馆」。山顶的修道院也平平无奇,除非是虔诚教徒来朝圣,否则不看也罢。再加上夏日酷暑,此番游历如同受刑。 后来跟法国朋友说起此事,有人跟我说一定要住在当地旅馆看日出、看夜景,跟导游徒步穿越海湾云云。或许他说的有道理,可我真的没兴致再去尝试了。 同年夏天我路经南锡,逗留了一晚。法国著名旅游景点太多了,相比之下南锡没有什么存在感。事实上,当地人都跑出去度假了,城里显得很空旷。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城市,却是这次旅途中最大的惊喜。 晚餐饱尝当地洛林风味美食之后,我到市中心散步,脑海中没有什么规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路上先见到了南锡大教堂,再往北走过两条街就到了斯坦尼斯拉斯广场。 斯坦尼斯拉斯广场于十八世纪由波兰国王、洛林公爵斯坦尼斯瓦夫一世下令建造,是我见过的最美广场之一。广场不算大,百余米见方。围绕广场的建筑原本是王宫,现在用作市政厅、博物

闲看红学:读俞平伯的《红楼梦辨》

  说起《红楼梦》,我小时候囫囵吞枣粗略读了一遍,上大学时又比较认真地读了一遍,不过两次都停在了八十回,一直没有读续集。这是因为我一直听说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不读也罢。读一部书有头无尾,总是件遗憾的事;何况我并没读过后四十回,平白说它好坏无非是人云亦云。今年我终于读了后四十回续书,没想到越读越气,强忍着才算勉强读完了,简直是自讨没趣。本来打算写篇长文批评,后来读了蔡义江的文章《〈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和俞平伯的这本《红楼梦辨》,把后四十回的毛病说得清清楚楚,我也就打消了动笔的想法。 这本《红楼梦辨》分成三卷,上卷主要谈《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卷分析前八十回,下卷是一些零散的研究。 俞平伯对后四十回持否定态度,而且不止针对现在这一种通行的续书,他干脆说《红楼梦》不能续,开卷第一篇就是《论续书底不可能》。他以为文章体现了作者的个性,越好的文章个性越强,不可能换个人续写。而续写《红楼梦》就更是难上加难:「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底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我以为话不能说绝,未必所有书都不能续,但续书确实是吃力不讨好。高鹗(姑且认为他是后四十回作者)离曹雪芹年代近,语言、生活环境都相差不远,依然写得不好,今人则连高鹗的水平都达不到了。 接下来俞平伯通过具体的研究分析,指出原书回目只有八十回,后四十回是另外补出。这一点学界已有共识,不必多说。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他对后四十回的批评。前面提到我先读了蔡义江的文章,其中观点几乎与俞平伯完全一致,我自己读完后四十回也是同样的感受(我现在反而好奇,怎么可能有人赞扬后四十回,将来可以找相关文章读一读)。 高鹗的功绩无可否认:一,续书促进了《红楼梦》的流行,肯读半部书的始终是少数;二,高鹗续书大体符合前文线索,保留了悲剧氛围。除此之外就全是毛病了。 作为续书,最大的问题就是与原著不符合。虽然原著没有结局,但是在前文中有许多暗示,贾家最后一定是衰败了,「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红楼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作者曹雪芹小时享受过荣华富贵,后来被抄家,变成穷困潦倒,这种前后的强烈反差、感怀身世的哀怨、人生如梦的空虚感原本就是《红楼梦》最基本的创作动机。续书虽然保留了悲剧氛围,内容却大打折扣,贾家只有宁府一支被抄家,后来又被皇

莱昂纳尔(五)(全文完)

 转眼已是七月,到了举办莱昂纳尔纪念派对的日子。卡特琳告诉我她邀请了一百多人,让我吃了一惊,也产生了些顾虑。法国疫情有所缓和,政府也早就放宽了限制,聚会并不违反明文规定,但毕竟有健康风险。可是我也明白,卡特琳需要一个仪式来为悲伤画上句号,她不可能为了疫情而一直等下去。一年,两年,三年……持续不断的疫情已经让所有人失去耐心了,谁也不知道疫情何时能真正结束。莱昂纳尔生命中的最后几年被疾病和疫情耗掉了,卡特琳不能也不愿意继续等待了。 早上十点多,我去卡特琳家帮忙准备派对。抵达时已经有十多个人在忙前忙后:卡特琳家对面的小溪边上正在搭建一座小型的临时舞台,想必是为了派对上的表演;不远处摆放了阳伞和几张桌子,用作吧台;再向前有一大片空地,一帮人正在搭凉棚、摆桌椅,这里是今晚聚餐的地方。准备一百多人的聚会不是件容易事,卡特琳东奔西跑安排指挥,一刻也不得闲。我先帮着搭凉棚,后来去搬酒水和瓶瓶罐罐。 一辆小货车运来两头羊和烧烤机。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烤全羊,很有新鲜感。两头羊绑在一起串在机器上,在链条带动下缓慢旋转。羊肉肥油滴落在烤盘里,烹饪师傅用裹了布的长杆沾起肥油,再涂抹到羊肉身上。两头羊加起来有九十多斤,据师傅说至少要烤六七个小时。 到下午一点时,场地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我们坐下来吃了顿便餐。饭桌上卡特琳神采飞扬,讲了好几个笑话,看得出来她很高兴。 之后我回家休息了一下,冲了个凉,换了身衣服,六点多重回卡特琳家。还没到她家,在路上就能听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场上有五六十人,随后还有更多人陆续赶来。这些人多数是莱昂纳尔的亲戚和他从前的同事,我只与少数几位有过一面之缘,其余的都不认识。这里向来清净,恐怕是头一次聚了这么多人。不少人带了孩子和宠物来,场面也就更闹腾了。我跟旧相识挨个寒暄,后来听到演出开始,就在舞台前坐下了。 这舞台虽然不大,但是音响灯光像模像样,一点不含糊。上台表演的是位老艺人,她抱着手风琴,个子不高,声音却很饱满洪亮。她说了几句祝福的话,然后自奏自唱,表演了好几首法国香颂。我对这些歌不熟悉,场上很多人倒是都能跟着唱。她每唱完一首歌,还要自己讲串场词,说笑话活跃气氛。说来好笑,手风琴和香颂,这两样都符合对法国人的刻板印象。可是在这样的场合,这些怀旧老歌显得恰到好处。 她表演了半个多小时。等她下台后,忽然有人戴着动物头套,从溪流中走出来,登上了舞台,令观众发出讶异的声音。等

莱昂纳尔(四)

  拥有自己的葡萄园是莱昂纳尔的梦想。在他去世前两年,他买下了住宅后面山坡上的一小块地。我还记得和他一起爬上山坡,他兴奋地指指点点,规划将来的葡萄园,还有如何酿葡萄酒。可惜事与愿违,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葡萄园的工作只开了个头就停下来了。 四月份的时候,卡特琳重新开始筹划葡萄园。种葡萄不是件轻松的事,对她这样一个上年纪的人就更困难了。我当然明白,她这么做是为了实现莱昂纳尔当初的愿望。 我们约定了四月中旬的一天到她家帮忙。我请了一天假,早起去她家。那天天气好极了,阳光足,温度又不高,是干农活的好日子。当我抵达的时候,她家的客厅已经坐了不少人。其中一位是雇来的园丁,其余是她的邻居和家人。卡特琳准备了咖啡、茶和甜酥面包。大约九点钟,人已经来齐了,也都用过早餐,就一起出发去后山坡。 我们一行十来个人,推着小车,提着篮子,有说有笑,缓缓地爬上山坡。山坡不高,但是颇为陡峭。小路九曲十八弯,盘旋蜿蜒而上,沾了露水的草地又湿滑,不是很好走,提着重物就更要小心了。园丁绕远路开车运木桩上山,反而比我们先到。我们抵达后,摆放好工具、葡萄苗,然后从车上卸下木桩。 山坡上的这片园子面积不大,不过五六米宽,三十米长。我们先量好长宽,做下标记,然后均匀挖出三排坑洞,再栽下葡萄苗。我向来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小时候在爷爷的菜园里浇过水,从没有干过农活,种葡萄是一次新鲜的体验。园子在斜坡上,蹲不稳,只好跪在地上栽苗。栽种时要混合花园用的黑土,双手很快就弄得很脏,坑洞里还会有蚯蚓爬來爬去。栽好葡萄苗后要钉木桩,一人扶着木桩,一人抡着锤子敲打。木桩两米来高,用作支持葡萄枝蔓的支架。最后是给幼苗浇水。 人多力量大,不到下午一点,我们已经忙完了。看着一排排整齐的葡萄苗和支架,很有劳作之后的成就感。等葡萄结果至少要两年,卡特琳已经开始为葡萄酒想名字了。将来喝到自家酿造的美酒,绝对是件乐事。 回到卡特琳家,我们开了香槟和红酒庆祝,佐以生火腿、干奶酪和各种小菜。火腿和奶酪都是当地乡下土产,虽然样子不那么好看,风味却要比超市里的工业食品浓郁得多。卡特琳儿媳为正餐准备了炖鸡和焗土豆,是简单美味的家常菜。和伙伴一起劳动,之后享用可口佳肴,身体感受到一种健康的快感。 之后又过了大概一个多月,我去镇上办事时顺便拜访了卡特琳。我去看了葡萄园,幼苗已经长出叶子来了。虽然有园丁时不时过来帮忙,照顾这些葡萄苗仍是件辛苦活,

莱昂纳尔(三)

 那晚与卡特琳告别后,我的心情平稳不少,不再为卡特琳提心吊胆了。我相信她一定能挺过这段难熬的日子。女性的身体不如男性强壮,可是精神更有韧性,往往更经受得起打击。 过了一个月,卡特琳邀我到家中作客。她家是一幢别致的二层小楼,倚靠着后面的山坡。屋前是一片小花园,里面有架秋千,再往前是一道溪流。莱昂纳尔和卡特琳在这里一起住了二十年,下了不少功夫精心布置。不知哪里的好事之徒拍下照片传到网上,居然把这里宣传成了当地的郊游景点,引来不少路人参观,令他们不胜其扰。 屋内摆设朴素温馨。从一楼地板到二楼天花板,一整面墙摆满了书和唱片。他们俩喜欢旅行,四处装饰着异国他乡的照片和工艺品。我已经有将近半年没来过这里了,看着熟悉的房间,顿时有种物是人非之感。 卡特琳准备了几道小菜和葡萄酒,我们聊了起来。她跟我讲供热管道上周终于修好了,因为保险公司拖拉,居然耗了这么久;银行账户是她和莱昂纳尔两人共用的,要去银行重新登记;家里电话答录机还是莱昂纳尔的录音,需要重新录;因为疫情的关系,葬礼只有直系亲属可以参加,她打算夏天办宴会,邀请无法参加葬礼的朋友。 莱昂纳尔不注重外表,衣服总是穿到坏才换。他住院时卡特琳为他买了几件白衬衫,他还没穿过,人就走了。每次看到衣柜里的衬衫,卡特琳就心里难过。她打算把莱昂纳尔的衣服捐掉,迟迟下不了决心。她告诉自己慢慢来,等自己准备好的那一天。 聊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供热坏掉未必是件坏事,让卡特琳在外面住了一段时间,有了情绪的缓冲。否则她要如何面对突然变得空荡荡的房间呢? 晚餐卡特琳叫了外卖比萨饼。他们家里过去都是莱昂纳尔下厨,导致卡特琳厨艺生疏。热爱美食是法国人的传统,莱昂纳尔的手艺相当不错,最擅长的是烤羊肩肉。羊肩肉要精心调味,洒满香料,提前一晚腌制好;第二天文火慢烤,酥烂入味,油香四溢。我原本不爱吃羊肉,可是这道菜却让我欲罢不能。卡特琳重练厨艺,告诉我将来一定会挑战羊肩肉。 边吃比萨,我们一边回忆莱昂纳尔。 莱昂纳尔喜欢远足,我陪他一起走过不少山间小路。大概是在野外走惯了,他有个奇特的本事,不用看表就知道时间,误差顶多一刻钟。 莱昂纳尔喜欢东方,爱说自己前世是个东方人。他和卡特琳一起去过利比亚、土耳其、伊朗、印度。要不是因为他退休后突然生病,本来还打算去中国。他最后一次出国旅行是在希腊克里特岛,我们三个一起去的。克里特岛有粉色的沙滩,深邃的峡谷,美景令我至今难忘。 我

莱昂纳尔(二)

  吃完晚饭,我送卡特琳回家。尚塔尔习惯早睡,已经休息了。卡特琳泡了一壶草药茶。我一边喝茶,一边翻看桌上的相册,好多照片都是第一次见到。 十年前我刚认识莱昂纳尔时,他已经年过五十了。人们都说他长得像英国人。你要问我英国人和法国人在长相上有什么区别,我实在说不出来。可是看到莱昂纳尔,就是会觉得他像英国人。相册里有他年轻时的照片,留着嬉皮士的长头发和大胡子,足以冒充披头士的成员。 话说起来,我在法国认识的朋友几乎都比我年纪大。也许是因为法国的生活环境比中国轻松,这边的年轻人总让我觉得欠成熟。我到法国留学时已经二十好几,虽然依旧算是学生,然而已经有了人生的规划和责任感。可我身边的法国同学都只知道玩乐,沉迷于派对和电玩,好似青春期的做派。 刚到法国时我的法语很糟糕,学业压力大,生活中的琐事也不少。在法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在这里办事情有多麻烦,拖沓低效,一堆繁文缛节。租房、办水电网络、申请住房补贴,都是麻烦事。幸亏当地援助外国人的公益组织帮了我不少忙,我就是在那里认识莱昂纳尔和卡特琳的。他们先是成了我的房东,后来又成了我的好朋友。 莱昂纳尔是火车司机,他的妻子卡特琳是位教师。这两个人情投意合,是对模范夫妻。他们俩的性格、思维方式、人生哲学都彼此一致。 他们俩相遇时,彼此都是中年离异。他们是在公益组织里认识的,一开始纯粹是工作上的往来。后来交往越来越密切,工作的事谈的越来越少,最后成了情侣。 中年人的恋爱不像年轻人那样激情澎湃,却有一种成熟的浪漫。我听卡特琳讲过他们当年的故事,莱昂纳尔开火车跑遍了法国,卡特琳有时会一路陪他,抵达终点站后他们会一起去爵士乐酒吧。 在认识莱昂纳尔之前我不怎么喜欢爵士乐,总觉得听起来太单调。可是每次到他家里,都在放爵士乐,我也就慢慢听习惯了。音乐往往是和生活记忆联系起来的。对于莱昂纳尔来说,爵士乐就是开了一天火车后,在陌生城市的酒吧里度过的浪漫夜晚;对我而言爵士乐则是在他们家做客时的饮酒作乐、畅所欲言。 他们两夫妻比年纪我大得多,我们却像平辈一样相处,我不把他们当成过时的老人,他们也不倚老卖老给我灌输什么人生大道理。顺便一提,我最怕长辈说「我这是为了你好」,然后大言不惭地对我的生活指手划脚。一个人变得好为人师,正是开始老朽的征兆。 我们经常一起聊天,有时一聊就聊到凌晨。我们谈旅游,谈烹饪,谈电影,谈文学,不过到最后最激烈的讨论一定是关于政治。莱昂纳尔

莱昂纳尔(一)

  晚上起了雾。我在山间窄路上小心翼翼地开着车,只能看清前面十来米。冬天山里总有雾,这让我想起了当年住在这里的日子,既惬意,又总有不方便的地方。 我盘算着见到卡特琳时要说什么。一般人会说「请节哀」,可这种客气话在我们之间显得有些不自然。如果莱昂纳尔还在,他肯定会想出什么玩笑话,可我始终学不会他那种古怪的幽默感。每次到我家里来,他都会把房间的摆设搞乱,把小饰品藏起来。我听卡特琳讲,有一次他们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是个很严肃保守的女人,莱昂纳尔故意跟她说:「我之前听人家说你很丑,其实不丑嘛!」搞得人家很尴尬。他开玩笑时一本正经,我当初法语不好,经常搞不懂他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没成想真见到卡特琳,她的状态很放松,乍一眼根本看不出悲伤来。她正在邻居家里整理莱昂纳尔的照片。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她家里的供热系统坏掉了,在寒冷的一月根本没法住。幸好她的邻居尚塔尔借给她一间房间住。尚塔尔是位画家,平时把一楼当作画室,周末时还会有学生来这里上课。正如多数艺术家的工作室一样,这里很凌乱,画册、草稿、画笔随意四处堆放,墙上、桌上都溅着颜料。 我刚一进屋,就看见一幅莱昂纳尔的照片挂在对面墙上。照片中的莱昂纳尔大概四十岁出头,看上去颇英俊,穿着一件蓝灰色的运动夹克,面带狡黠的微笑。我没见过他这么年轻的样子,这夹克我却再熟悉不过了。莱昂纳尔是个不修边幅的人,总穿着这样的旧夹克。 卡特琳告诉我她很喜欢这张照片,尤其是他的表情,好像是在嘲弄人,正符合他的顽童风格。我也说这张照片好极了。 桌上摆着好几摞相册,我很有些好奇,不过没时间细看。卡特琳穿上外套,跟尚塔尔道别,我们就出门了。临走时尚塔尔嘱咐她别回来太晚,她笑着说尚塔尔简直像她妈妈一样。 去饭店的路上,车上电台播着八十年代的迪斯科音乐,卡特琳跟着一起大声唱,逗得我哈哈大笑。 饭店位于卡特琳家附近的小镇,开车一刻钟就到了。我们抵达时店里已经坐满了人,人声嘈杂,更凸显了这间店里温暖热闹的小镇氛围。卡特琳在这块地方度过了将近大半生,走到哪里都能遇见熟人,她告诉我坐在角落的一个小伙子过去是她的学生。而我从成年后就一直四处闯荡,十多年没回过老家,恐怕这辈子也不会再见到小时候的老师了。 当我们喝了开胃酒,卡特琳终于谈起莱昂纳尔来了。她告诉我,殡仪馆的化妆师给莱昂纳尔化好了妆,比去世时的样子好看多了;不过鼻子歪掉了,恰好歪向了左边,直到最后莱昂纳尔还是个坚定

逍遥克里特岛

  这个夏天我在希腊玩了半个月,开头四天在雅典,剩下时间都在克里特岛。雅典的古迹和博物馆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可是作为现代都市的雅典就相当脏乱乏味了。我用了不到三天就把景点走遍了,接下来只盼着早点离开。当我抵达克里特岛时,精神立即为之一振。蓝天白云,海浪沙滩,这才是假期的样子嘛。 我住在岛上西北侧的小镇,离哈尼亚大概二十分钟车程。我在克里特岛每天就是去海边玩水、吃吃喝喝、读书写作,过着轻松懒散的日子。因为嫌远,我甚至连岛上最出名的米诺斯王宫都没去。国内游客往往一定要把所有景点一网打尽才算完成了到此一游的任务,对这样的人来说我简直是不可理喻吧?其实错过景点又何妨,正好留了下次再来的借口。 我租的民宿面朝大海,出了门就是沙滩。六月份还不到旅游旺季,海边只有稀稀零零的游客。这里的海水很清澈,能看到浅滩水底的鱼。银色的小鱼一点都不怕人,我在水里站着不动,它们就游过来啄我的腿,带来轻微的刺痛。 海边日落很美,我每次都等看完日落才吃晚饭。这里的日落景色大概很出名,有一晚居然遇到三对新婚夫妇来这里拍婚纱照。看着他们东一个西一个在那里凹造型,十分好笑。 走路十多分钟,另有一处碧绿色的海滩,据说是电影《希腊人佐巴》取景的地方。我嫌那里游客多,只是路过看看就算了。岛上有著名的粉色沙滩,开车过去要一个多小时。沙子颜色的确偏红,但远没有网上照片里那么夸张。我去那天不巧风很大,沙子打在皮肤上很痛。 岛上中部是山区,山势陡峭,峡谷深邃,适合远足。我这等懒人自然没有在炎热天气远足的兴致,只是乘车沿路看看山景就算了。 当地饮食相当不错,物美价廉。这趟希腊之旅让我爱上了菲达奶酪,与当地的新鲜蔬菜很搭,无论是凉拌沙拉还是烤着吃都很美味。这里的烤肉非常实惠,一大盘羊排、一整个猪肘都只要十欧元。岛上自然少不了海鲜,除了常见的鱼虾,我还吃到了新鲜的章鱼和海胆。唯一的缺点就是烹饪手法比较单调,吃到最后几天有些腻。 希腊多猫,这里也不例外。刚到民宿就接二连三有猫来拜访,在门口几米远的地方向里张望。一开始见我出来会跑开,后来只是退远几步,一直盯着我看。这种盯看大概是岛上猫讨食的方法,餐馆里的猫也是这样,坐下来盯着客人,倒也不吵闹,过一会儿没人理就走到下一桌接着盯。看来猫讨食也是讲尊严的,并不一味低声下气。 岛上居民很热情。周五晚上是附近餐馆的跳舞之夜,老板请了歌手过来表演。一个大叔是主唱兼键盘手,另一个年轻一点儿的

雅典游记

在出发之前,提到雅典,我脑海中浮现的关键词是:希腊神话,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帕特农神庙,古希腊雕塑,奥运会。在我的想象中,雅典是一个庄重典雅、文化氛围浓厚的城市。虽然听说过希腊债务危机,但那也已是十年前的事了,我猜大概早已无碍了吧?当我抵达雅典后,立即被幻想与现实间的巨大反差震惊了。尽管我下意识地抵制将「丑陋」这两个字与「雅典」联系起来,我直观的第一印象的确就是丑陋,丑陋到令我心绪不安。日本人有巴黎综合症的说法,我恐怕是患了「雅典综合症」。 首先就是脏。雅典市中心不大,景点集中,我几乎都是步行。专为游客打造的商业区比较干净,可是一旦离开了那些盈利至上的酒吧、餐馆和商铺,立即随处可见乱扔的垃圾,道边积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脏水,地面黑乎乎黏糊糊。卫生问题是旅游城市的通病,满地烟头和鸽子粪的巴黎不比这里强多少,也没必要斤斤计较。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无处不在的涂鸦。这些涂鸦和艺术没有半毛钱关系,纯粹是乱喷乱涂的丑陋图案和污言秽语。除了收门票的历史遗迹和地铁,没有一处地方可以逃离涂鸦的污染,整个城市好像生了层皮肤病。此外还有烂尾楼,这明显是债务危机的后遗症。哪怕是在繁华街区,也总能见到废弃的楼宇,突兀地夹杂在商厦住宅之间,好像是从末日僵尸电影或是切尔诺贝利穿越过来的。 如果说这些问题都是经济衰退造成的,早晚可以清理干净,那么更大的致命伤则是乏味的建筑风格,除非把整个雅典拆了重建,否则根本无从改善。这里的城市建设堪比国内三线小城,毫无美学可言,建筑风格比苏联公寓楼更生硬死板。当我爬上狼山俯视全城,远处的卫城自然是绝美,普拉卡区也为雅典增添了一分活跃的颜色,此外全是污浊灰白的钢筋混凝土楼房,宛如连绵不绝的白垩丛林。我不禁纳闷,这真的是有三千年历史的古城吗? 做了一番历史功课,我终于明白:别说三千年,当代雅典的城市风貌是二战后形成的,连一百年都不到。古代雅典确实是繁荣的政治、文化中心,但是历经千年兴衰,先后被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统治,雅典在最近几个世纪已经退化成无足轻重的小城市了。当十九世纪初希腊王国独立时,雅典卫城脚下只有四千居民。所以不难理解,希腊王国最初的首都并非雅典,而是繁忙的海港城市纳夫普利翁。只是在欧洲列强(英法等国资助了希腊独立战争)的理想主义情怀推动下,雅典才得以重建,希腊迁都雅典。现代雅典起初是座小而美的首都,以新古典主义建筑闻名。可惜后来历经希土战争、

阿维尼翁教皇宫

  五月底的耶稣升天节假期,我南下普罗旺斯旅游,途中在阿维尼翁逗留一天,参观了著名的教皇宫。 一般人都知道罗马教庭,但恐怕未必知道十四世纪时另有一个阿维尼翁教廷。其中缘故简单说来,中世纪时基督教势力极大,老百姓都要给教会缴税,罗马教宗的权力甚至超过各国皇帝,这自然造成了王权与教权之间的冲突。十三世纪末的法国国王腓力四世是位强有力的君主,他胁迫教廷迁往阿维尼翁,教廷实质上被法国所控制,史称「阿维尼翁之囚」。从1309年到1378年,先后有七位教宗住在阿维尼翁;格列高列十一世将教廷迁回罗马后,这里又选出了两位对立教宗,造成了「天主教会大分裂」。 暂且不管那些纷繁复杂的历史变迁,作为游客,只需知道这里曾经是辉煌一时的世界宗教中心,由此诞生了宏伟奢华的教皇宫。阿维尼翁教皇宫是欧洲最大的中世纪哥特建筑之一,还没进城,就能在罗纳河对岸看见高耸的塔楼。远望阿维尼翁的宫殿、教堂、断桥、城墙,仿佛穿越回了中世纪。 五月还不是旅游旺季,教皇宫的游客不算多,排队买票进入只用了不到十分钟。进门后领了语音导览的平板电脑,没想到是国产华为牌。 我去那天庭院中正在施工,修缮舞台。这里每年夏天会举办阿维尼翁戏剧节,到时肯定是另一种热闹的情形。 教皇宫的整体结构有点歪歪扭扭,不如我想象中那样庄正。看了展览厅的介绍,大概明白了其中原委。教皇宫不是一次性建成的,而是在历任教宗治下逐渐增建,之后又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年代而屡遭破坏,最后才成了今天的样子。 漫步在宫殿内,我的直观印象是「大而空」。这里每个房间都高大宽敞,尤其是几间用于会议和宴席的大厅,可以轻易容纳几百人。可惜室内没有什么摆设,看起来空荡荡的。曾经奢华的内饰,要么搬回罗马,要么在兵荒马乱时遭到洗劫,要么进了博物馆,实在没留下什么。游客需要借助平板电脑里的图像,才能想象一下当年的情形。有些壁画倒是留存至今,礼拜堂的宗教画和书房的狩猎画都颇生动。书房以「雄鹿室」为名,想必雄鹿是狩猎画中的亮点,可惜图画被毁,只残留了鹿身的后半截。 花园是教皇宫的另一亮点。其中漂亮的花草就不用多提了,给我印象最深的反倒是洋蓟。之前我只把它当成蔬菜,花苞绽开后居然十分俊雅。 临走时看见门口用汉语写着「回报」两个大字,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归还平板电脑的地方。我跟工作人员说「回报」这个翻译不大好,不如改成「归还」。如果真的改了翻译,将来的中国游客可要谢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