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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木野狐(二)

  我自知不懂围棋,并没有真的想去棋社。不过这次经历还是让我对围棋产生了一些兴趣,重新学起了围棋。我安装好围棋软件,注册了最低等级的新手帐号,在网络服务器下棋。一开始遇到的都是一窍不通的纯新手,轻松地赢了几盘。随着赢棋等级上升,我三脚猫的功夫就应付不过来了,接连惨败。随后我在网上找了些教学视频,看完几集好像懂了一点儿,再去下棋就又能赢了。受此鼓励,我一下子就有了动力,每天下班后都要练棋。 无论学什么,新手期往往进步最快速。从一无所知到初窥门径,每次学习都能带来质的飞跃,我能清楚感受到自己一天天的提高。棋盘上三百六十一个点,对新手来说巨大空旷,如果只知道规则,恐怕连第一步棋要下在哪里都想不明白。可是一旦学会最基础的开局,记住几个简单的定式(局部的套路下法),开头几步棋总能学个样子。知道飞、跳、尖、长(以上几个术语指的是从原有的一个子扩展到另一个位置)等行棋手法,有了棋子形状好坏的观念,下出来的棋就比较像那么回事儿了。中盘局势复杂,更让人不知所措。学习一些基本策略后,脑海里至少会有自己围空、攻击对方弱棋、侵消对方地盘这几种思路,不管一步棋下得好坏,总归有一个具体的意图。学了些官子(下棋最后阶段划分领土边界)常识,即使分不清收官顺序,起码知道怎么结束一盘棋了。我学了一个月棋,总算能有逻辑地下完一整盘棋,也对围棋的趣味略知一二了。 我对围棋的热情日益高涨,随即联系吉约姆在棋社见面,他爽快地答应了。周六下午我搭地铁去棋社。棋社位于一条不起眼的街道,只在门外挂了一块小小的牌子,我第一次走过时便错过了,折返回来才注意到。我敲门走进房间,看见两人在下棋,还有一个人在旁边观战。屋里面积不大,摆设简单。房中间摆了两条长桌,桌上放着几套棋具,桌两边各摆着五六张椅子。靠墙边有一排柜子,里面摆放着书籍和备用的棋盘棋子。我简单介绍了来意,空闲的那个人问我要不要下棋,我自然说好。 这人叫让-巴蒂斯特,头发花白,看样子有六十多岁了。他问我棋力如何,我说在网上下棋是10级左右。这里介绍一下围棋的分级制度,首先分成职业和业余。职业选手从低到高分为九个段位,九段为最高。业余选手也有类似的段位制度,最低1段、最高7段(在中文里为了与职业段位作区分,通常用阿拉伯数字)。业余水平远逊于职业,一般来说即使是业余最高段的选手,棋力也要低于职业初段。业余在段位之下还有级位,最高1级,最低有到20级的,也有到30级的

木野狐(一)

  某年春节,当地华人社区举办庆祝活动,我被邀去帮忙。那时我刚搬到新城市,不认识几个朋友,所以对这种邀约来者不拒,立即就答应了。这里的华人不太多,唐人街真的只是几条街而已,开着一些中餐厅和亚洲超市。可想而知,这里并没有资源搞什么大型活动。为了热闹些,面子上过得去,只要是和中国沾边的东西就都尽量安排上。我负责摆一个小摊,教路人下象棋。说句实在的,我不知多少年没碰过象棋了,是个纯粹的臭棋瘘子。工作人员倒是对此一点都不在意,说无论棋下得好坏,应付外国人总该绰绰有余。 我上午十点过去,街道两旁已经摆起了卖小吃、饰品玩具、春联字画的摊位。我找到工作人员,没成想他居然忘了带象棋来。我猜亚洲超市里没准有象棋,可是连问了几家店都没有,只好作罢。我前一晚还为讲解象棋规则特意查了词典,背了一串单词,现在都用不上了。后来工作人员说还有一个围棋摊位,不如去那里帮忙。我想着来都来了,就去那边看看吧。 拐过一个街角,不远处就看到一条长桌,桌上摆着两张折叠式的便携围棋棋盘。一个法国青年正摆弄着棋子,给路人讲解。他的面相很和善,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上去很年轻。他很有热情,讲起话来滔滔不绝,耐心地解答问题。路人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礼貌道谢后就走开了。谈起象棋我还能自称臭棋瘘子,至少「棋臭瘾大」沉迷过一段时间;而我的围棋水平还不如臭棋瘘子,小学课外活动时学过一点点就半途而废,只知道规则和「两眼活棋」「金角银边草肚皮」等简单的常识而已,勉强算是会下。真没想到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居然遇到外国人在街边教围棋。我走上前去跟他搭话,简单自我介绍,说明了来意。他告诉我他叫吉约姆,很欢迎我来帮忙。 一开始街上游客比较少,中午时终于热闹起来,我们这个小棋摊也有不少人光顾,我只好硬起头皮来给游客介绍围棋。多数人从没听说过围棋,问我这是不是跟跳棋、黑白棋差不多。偶尔有人在动漫里见过围棋,以为这是起源于日本的游戏,令我苦笑。大部分人看两眼就走了,只有少数人有兴趣学棋。 围棋是一种奇特的游戏,它的基本规则很简单,四五岁的小孩子也能学会,不过是数气、吃子、打劫这几样,黑先白后轮流下子,最后数一数谁围的地盘大谁就赢了。可是由此衍生出来的变化无可计数,有千古无同局的说法。正如记住几条公式不等于学会了数学,只知道规则也不等于会下围棋。如果不下一番功夫,连围棋的乐趣都体会不出来。想在街边花一刻钟学会围棋,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我自己

理想主义的消亡:读柳德米拉·拉祖莫夫斯卡娅的《青春禁忌游戏》

  四名高中学生以庆祝生日的名义拜访女老师叶莲娜,其实是为了得到她保管的存放试卷的保险柜钥匙,以便偷换试卷。学生们威逼利诱,手段不断升级,最后摧毁了叶莲娜的意志。《青春禁忌游戏》(原名直译《亲爱的叶莲娜·谢尔盖耶夫娜》)是苏联八十年代一部著名的新浪潮戏剧,剧情乍看上去像是B级恐怖片,实际上是理想主义的悼歌,深刻反省了苏联末期的社会问题。作为同样经历过剧烈社会转型的中国人,不由得心有戚戚焉。 叶莲娜成长于六十年代,受的是理想主义教育,从小学的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为祖国做贡献。可她终年操劳换来的是穷苦、没有尊严的生活,穿着老土,为了多挣一点课时费在教研室争吵。如她的女学生拉拉所说:「没人疼爱,没人关心,所有能装点生活的小小愉悦一概没有,没有欢乐,没有爱情!您不是女人,叶莲娜·谢尔盖耶夫娜,您是报纸上穿裙子的先进工作者!」 到了八十年代,新一辈的苏联年轻人已经不相信过去那一套了,理想主义被拜金主义和虚无主义替代。先从拉拉说起吧,她是单亲家庭的穷孩子,不愿意吃苦遭罪。她观察到穷人的生活:「我们学校的女人们,那些生了锈、锁着眉头的脸。表情那么沉重,好像手里拖着多少斤重的面口袋似的。尤其每天早晨送孩子去幼儿园的时候,看她们那脸苦相。」,而与此同时「可我还看到生活中有另外一些女人,人家什么样儿?从红红绿绿的小汽车上下来,从维持秩序、忙得汗流浃背的警察们身边走过去,到首都电影院看国际影展的参赛影片,那些影片,普通百姓可看不着。噢,她们那一张张脸,又明亮又洁净,就像是玻璃纸上的礼物!」于是她成了拜金女,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年纪轻轻就说出这种话来:「我至今还是处女,这也是有考虑的。期望它会卖好价钱,卖给肯出高价的人!」拉拉做了巴沙的女友,前提是巴沙将来出人头地。 维佳的父亲原本是画家,后来为了赚钱放弃了理想,成了蔬菜站的站长,喜欢借酒消愁。维佳有样学样,同样酗酒。维佳说:「我说,老爸,现在人们嘲笑的理想是什么呀?你说出一个来吧。他浑身就哆嗦了。他说,人们,都成了坏蛋。资本家和卖苦力的。活着哪儿还有规矩。他说,我们,为了他们都把生命贡献出来了。我说,是谁把生命贡献出来了?老爸,不是你。我说,献出生命的人早已经被人忘记了。我说,老爸,平静下来吧,现在时代就是这样……」维佳是普罗大众的代表,愤怒,暴力,可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是被上层阶级瞧不起的,也没有性资源可以出卖。剧本里反复提

重游克里特岛

  时隔一年,我又来到了克里特岛。其实这里并不是我夏日假期的首选,毕竟世界这么大,我更想去探索新目的地。不过这次有幸获得家里长辈款待,帮我付了全程费用,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去年我是六月份来的,今年则是七月。别小看这一个月的差距,旺季游客增长许多。这次往返航班都遭遇延误,去程等了两个小时,回程等了三个小时。究其原因,克里特岛的机场太小了,承受不了旺季的客流量。这次回程时在伊拉克利翁机场的侯机经历简直是场噩梦,侯机厅每一个角落都挤满了人,我连个座位都找不到,热得一身汗,眼睁睁看着航班一次又一次推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克里特岛的人口不过六十万,每年的游客却有五百万。这次经历不由得让我反思过度旅游的问题,想着是不是应该去更小众的地点,至少应该避开旅游旺季。 我平时出门都住民宿或廉价酒店,这次则住进了五星级度假村,豪华到令我觉得有些荒谬好笑,让我联想到了美剧《白莲花度假村》。这里宽阔到如同字面意义的村庄,凌晨抵达酒店后,穿着亚麻衬衫的服务员开着高尔夫球车,穿过一排排建筑,把我送到房间。房间比我过去住的公寓还大,窗外就是大海。 第二天早起后,我穿过迷宫般的楼群,到了可以容纳数百人的自助餐厅,享受了丰盛的早餐。餐厅食物种类丰富,无论英式的香肠、豆子、培根,法式面包,美式麦片,地中海烤蔬菜,各式沙拉,能想像到的西式早餐几乎应有尽有。连鸡蛋都有好多种:煎蛋、炒蛋、煮蛋、焗蛋、蛋饼……总有一款合你口味。 饭后就是玩水时间。七月的克里特岛阳光充足,白天有三十多度,当然要下水凉快一下。度假村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泳池,还有海水清澈平静的私家海滩。这里不允许自带食物,按一下遮阳伞柱子上的「快乐」按钮就有年轻漂亮的姑娘送来酒水,价格不便宜就是了。这一切都很好,可我时不时会觉得自己好像处在一个虚假的气泡里。如果有人告诉我这里其实不是克里特岛,而是另外一个海滨城市的度假村,好像也说得通。 下午我要么出去逛逛,要么回房间读书。晚上就去附近的海滨小镇,吃当地的烤肉和海鲜。我注意到所有菜单都比去年贵了一两成,不确定是因为旺季涨价还是俄乌战争后的通货膨胀。 接下来聊一聊我走访的景点,首先是阿卡迪修道院。这座修道院位于雷西姆农东南部,位置比较偏僻,虽然是当地历史名胜,游客却并不多。这里四面被高墙环绕,如同一座堡垒。这座东正教修道院始建于十六世纪,是克里特岛的文化中心之一。一八六六年克里特岛掀起独立革命反抗奥

直觉与反思:读奥尔罕·帕穆克的《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

  《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是帕穆克在哈佛大学六场演说的结集。我一直很爱读小说家谈小说的书,比如E·M·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伍尔夫的《普通读者》、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等等。正如此书后记里引用尼采的那句话:「在谈论艺术之前,我们必须尝试创造一件艺术品。」毕竟只评论却不创作总有些纸上谈兵的意思。小说家从实际经验出发谈论小说的艺术,更加脚踏实地。 帕穆克将小说家分为两类:天真的和感伤的。这个说法源自席勒的论文《论天真的诗和感伤的诗》,乍听起来有些奇怪。用更通俗的话来说:「天真的」作家就像孩童画画一样,自然率性地创作;「感伤的」作家则是反思性的,自觉地关注小说写作的方法和读者阅读时的意识活动。 哪些作家是天真的,哪些是感伤的?按席勒的说法,歌德是天真的,而席勒自己是感伤的。帕穆克将上一代土耳其小说家以及「全世界所有把19世纪巴尔扎克式小说当做理所当然的作品、不加质疑地接受的那些作家」归为天真的。他没有明确说「某某作家是感伤的」,按照他的定义和阐释,福克纳、伍尔夫、纳博科夫这样的现代作家应该算作感伤的。他在后记中提到,不断有人问他自己是天真的还是感伤的小说家。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小说家的理想状态是:同时既是天真的,也是感伤的。 我读到了天真的和感伤的两种分类,第一反应是:这世上真的有天真的(并且成功的——烂书当然怎么写都行)作家吗?文学创作是辛苦的脑力活动,我不相信有哪个作家完全不反思写作技巧、写作的意义还有作者与读者的关系。歌德创作《浮士德》,从开始动笔到最终完成用了五十八年,《浮士德》是文学史上规模最宏大、内涵最丰富作品之一。书中提到天真的诗「不是诗人思考出来的,不是诗人处心积虑创作的成果,不需要表现于某种既定的格律之中,也无需不断的修改和自我批判」。在五十八年的时间里,歌德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处心积虑、修改和自我批判,即使最天真的人,恐怕也不会相信歌德的创作过程是「天真的」。巴尔扎克喜欢修改是出了名的,一部小说改个十几次是家常便饭,难道他真的「写起小说来如此轻松,从不担心风格与技巧的各种问题」?还有《一千零一夜》这样的民间故事,按帕穆克的说法应该再天真不过了。可是如果山鲁佐德不考虑叙事技巧、不琢磨读者的心态,怎么可能设下巧妙的悬念,每夜都停在最精彩的地方,幸存了一千零一个夜晚呢? 我觉得帕穆克对「天真的小说家」的态度,无论抨击还是羡慕,都是一种误解,体现了当代文学家

观鸟奇遇记:读乔纳森·斯拉特的《远东冰原上的猫头鹰》

  乔纳森·斯拉特是一位鸟类学家,作为博士学位课题,他从2006到2010年在俄罗斯从事毛腿渔鸮研究项目,这本书是他的研究记录。虽然归类为科普书籍,这本书更像是冒险游记,包含了引人入胜的荒野探险、描绘自然风光的优美散文,还有数不胜数、妙趣横生的奇闻异事,是一本不可错过的好书。 毛腿渔鸮是一种分布于俄罗斯远东、日本北海道和中国东北的大型猫头鹰,成鸟体长六七十厘米,翼展将近两米,重量足有三四公斤。毛腿渔鸮是濒危稀有动物,估计全世界只有一千到一千五百只。毛腿渔鸮不是明星物种,远没有熊猫、东北虎那么引人瞩目,人类对其所知甚少。作者在2007年开始捕捉毛腿渔鸮时,甚至不知道怎么区分其性别,只是模糊地知道雌性体型更大而已。在此书结尾处,作者写到他在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俄罗斯项目任职,而学会的工作重点一直是东北虎和远东豹,「这些年来我对鸟类的研究兴趣一直被大型肉食哺乳动物的工作需求淹没了」。如果这本书能唤起对毛腿渔鸮的关注,绝对是件意义非凡的事。 我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猫头鹰应该雄壮威武,没想到网上搜到的照片都怪模怪样。因为经常下水捕鱼,渔鸮的羽毛湿乎乎、乱糟糟的。按书中的说法,「它显得过于庞大和滑稽,根本不像一只真鸟,仿佛有人匆忙中在一头一岁的熊崽身上粘了把羽毛,然后把这只呆兽支到了树上」。它下水的样子也很好笑:「它目不转睛地盯着鱼,脖子伸得老长,一副猛虎即将扑食的架势。然后它一跃而起,双脚先离地,翅膀在头顶展开,仿佛是鹗俯冲时的架势。它只往前跳了一步的距离,落进刚刚没过脚深的水里。这个动作很滑稽,像是高台跳水运动员做了一系列的起跳动作,最后却只是走下儿童游泳池。」渔鸮还喜欢情歌对唱,雌雄齐鸣,能连唱两个小时。 这个项目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训练,需要两到三周;然后是确定渔鸮的研究种群,大约需要两个月;最后一个阶段是捕捉渔鸮和收集数据,需要四年时间。」作者一开始信心满满,还说「这有什么难的?」读完全书,这句话听起来很讽刺,事实证明这个项目异常艰辛。 渔鸮生活在荒无人烟的森林,「选择研究渔鸮的人,免不了要被荆棘刺、树枝戳,一不小心就会摔倒。」远东天气恶劣严寒,常有暴风雪:「一场猛烈的暴风雪在短短两天内就倾倒下厚达两米的雪。之后雪变为大雨,像炮弹一样猛烈冲击着大地。暴雨来得太猛,雨滴穿透雪层到达地面,在雨势减弱之后结成厚厚的冰。」这里的小镇被河流环绕,在结冻的河流上行走很危险:「

罗马游记

  五月中旬耶稣升天节假期,我去罗马旅游一周。一周里阴雨绵绵,没见到一次蓝天。天气不好,游客倒并不见少,城区没有一个角落不被无数行人占领。这里既美不胜收,又脏乱嘈杂,几天下来兴奋又疲惫,睡了两天懒觉才缓过来。 刚到罗马,最不习惯的是交通。偌大的罗马,只有三条地铁线,其中一条还是通向城郊,游客不怎么用得上,覆盖最全面的还是公交车。罗马公交线路如同巨大的迷宫,分成好几种类型,站牌只有意大利文,又往往略过数站名字,我到了最后也没搞懂,全靠谷歌地图支招。公交车上不报站名,电子显示屏都是坏的,我要一路开着GPS导航才知道在哪里下车。司机开车飞快,漂移转弯如同赛车手,有次我没握紧行李箱,箱子从车尾滑翔到车头。罗马道路凹凸不平,公交车大力颠簸,震到我双脚发麻。公交车过于老旧,有次居然遇到车顶渗雨。 罗马曾被评选为世界上最脏乱的首都。不管是在活力缤纷的特拉斯提弗列小酌,还是走在通往圣彼得广场的宽阔马路,随处可见堆积如山的垃圾。垃圾箱满到炸开,五颜六色的垃圾撒了一地。这些垃圾成了野生动物的自助餐。我没见到传闻中的野猪,海鸥倒是无处不在。肥硕的海鸥在广场、街角闲庭阔步,丝毫不把行人放在眼里。有时两只海鸥争食,挥舞翅膀吱哇乱叫。有的海鸥端坐在雕像头上,临了留下一泡屎尿才飞走。成群结队的鸽子都脏兮兮的,不过至少没有海鸥那样凶猛。 噪声更加令人疲惫。吵闹的游客自不用说,还有遍布罗马的小贩随时准备骚扰你,兜售黄牛票、雨伞、矿泉水、手环以及各种千奇百怪的小玩意。罗马车太多,路上自然车水马龙,狭窄小巷里也往往挤着一排车,有的货车大得惊人,令人纳闷怎么开得进来。摩托车灵活地在城中游窜,更显出大车的笨拙。罗马斗兽场、威尼斯广场这样的景点都被公路包围,汽车引擎的轰鸣震耳欲聋。救护车的警笛声不绝于耳,在梵蒂冈博物馆的庭院里都能听见,我很好奇罗马怎么这么多事故。罗马行人闯红灯比法国人还凶,不知道与此有没有关系。 在罗马旅游远非轻松惬意。这是大城市的通病,是游客必须付出的小小牺牲,巴黎、雅典也是半斤八两。罗马有举世无双的景点,不怕游客不来。 在《傻子出国记》里,马克·吐温写道:「我在罗马看到的,有什么是人家从没看到过的呢?我接触得到的,有什么是人家没接触过的呢?我所见、所闻、所感、所受,有什么会使我比人家先惊喜的呢?我能发现什么?什么也不能。随便什么都不能。」是啊,罗马太著名,每年的游客上千万,没人需要我去介

思想实验报告:读格雷格·伊根的《祈祷之海》

  格雷格·伊根是澳大利亚著名科幻作家,他在2019年出了一本自选短篇集,囊括了三十年间的代表作品。由于篇幅太长,这套书在国内分成三册出版,《祈祷之海》是第一册,包括八个短篇。这本书是标准的硬科幻,题材包括数学、物理、生物、医疗、人工智能等等。 在硬科幻和软科幻之间,尽管前者看上去更「高级」,可我比较偏好软科幻。在我看来,科幻小说始终是小说,要有生动的人物、有趣的故事才好看。软科幻写作限制小,容易施展文学技巧。而硬科幻着重科学技术,一不小心就写成了说明文,难以保持科学与文学之间的平衡。格雷格·伊根毕业于数学系,做过工程师,这本书中科幻点子技术含量非常高,宛如精巧的思想实验;文学性则欠佳,硬科幻那些老毛病一样不少,有几篇简直难以算作小说。 《闪光》这篇小说是独特的数学科幻,其中有两个核心假设:一是数学与物理的联系,引用书中的说法:「只有当某个数学定理能被某个物理系统证明为真,这个数学定理才为真。所谓证明,就是这个物理系统的某些反应取决于这个数学定理是『真』还是『假』」;二是数学在诞生之初就存在缺陷,对特定的天文数字进行复杂运算后能得出矛盾结果,数学上的矛盾也将给物理系统带来影响,改变物理世界的运行规律。这两个说法乍听起来很荒谬,可是换成《黑客帝国》那样的虚拟世界或者是电子游戏就说得通了。电子游戏中的物理规律来自于程序演算,编程语言可能存在漏洞,一旦触发底层编程语言的漏洞就会导致游戏运行错误。 《学习成为我》和《亲密》有共同的世界观,故事中存在一种所谓的「宝石」,是用来模拟人类大脑、取代大脑的芯片,宝石可以备份、转移到不同身体中,从而实现永生。《学习成为我》探讨心与物的关系,宝石模拟的自我,是不是真正的自我呢?《亲密》探讨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一对情侣通过多次转换身体的实验,追求双方完全互相了解,当两人之间不存在人格界限后,这种极致的亲密反而破坏了爱情。 《植入的公理》和《祈祷之海》探讨相似的课题:我们的信念是否仅仅是生物化学信号的后果?《植入的公理》中的主人公原本反对杀人,可是在植入纳米机器调整神经系统后,改变了道德准则,毫无罪恶感地杀死了仇人。《祈祷之海》中的主人公在深海濒死体验中获得了宗教感悟,成为忠实的信徒,后来发现这宗教感悟不过是微生物排泄物中某种胺对大脑的影响。顺便一提,这套书第二册中《快乐的理由》也是类似的主题,主人公在治疗脑肿瘤的过程中意外获得了人工调整情绪

贵族时代的挽歌:读朱塞佩·兰佩杜萨的《豹》

  兰佩杜萨是位文学史上的异类,我在哈维尔·马里亚斯的《写作人:天才的怪癖与死亡》一书中读到他的生平后,才对这本《豹》起了兴趣。这位意大利亲王身前从来没有以作家自居,直到去世前三年才开始写作,一生中只写了这么一本小说。而且这本书曾遭到两家出版社拒绝,等到他去世一年后才出版。《豹》出版后迅速走红,不仅成了当年的畅销书,由此改编的电影还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可惜兰佩杜萨没能亲眼看到《豹》的成功。 这本书出版于一九五八年,其内容、形式和审美趣味都非常复古,如同十九世纪经典小说的复刻。《豹》以十九世纪中叶意大利统一运动为背景,通过一个西西里贵族家庭的变迁,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崛起和传统贵族阶级的衰败。标题「豹」是指这个家族的徽章,事实上也正是兰佩杜萨自家的徽章,男主角堂法布里契奥是以作者的曾祖父为原型的。 贵族衰败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是十九世纪经典小说中的常见题材,书中不少桥段都令我感到似曾相识。比如说前半本书中的核心情节,亲王堂法布里契奥为了外甥唐克雷迪的前程,无视自己女儿对表兄的倾心,支持唐克雷迪与暴发户的女儿结婚。没落贵族与暴发户通婚,婚姻成了金钱与地位的交易,这不简直是《高老头》的翻版吗?书中暴发户市长的发言放在《人间喜剧》里毫不违和: 「我不是个不通世故的人,现在来谈谈我的打算。本来用不着提我给女儿的嫁妆,因为她是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没有别的人可以继承我的财产,我的就是她的。不过,让年轻人知道他们立刻可以支配的财产,也合乎情理。婚约中将写明我给女儿塞泰索利封地,有六百四十四萨尔玛,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千零十公顷,都种着谷物,土质是上好的:松软、肥沃;还有基比尔多尔切的一百八十萨尔玛葡萄园和橄榄园。结婚的那天,我将给新郎二十个帆布口袋,每袋装着一万金币。而我自己手里只留一根拐杖。」 书中对贵族生活的描写也让我联想到古典名著。比如说第三章写堂法布里契奥在领地打猎,第六章写贵族舞会,很自然地让我想起了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小说中的相似段落。书中从庄园宅邸、饮食起居到衣装打扮、行为举止,对贵族生活的描述细致入微、面面俱到。若非祖上阔过,实在写不出那些细节。从这点来看,《豹》倒是有点像《红楼梦》了。 比方说亲王家的瓷砖:「女人们缓缓地站起身,她们的裙子前后轻轻摆动,使乳白色底子的瓷砖上逐渐显露出裸露的神话人物来。其中唯有安德洛墨达仍然被还没做完额外祈祷的彼罗内神父的长袍遮

大龄棋童

我在快要三十岁的时候,身处异国他乡,突然学起围棋来了。不下棋的朋友可能对这个年龄没什么概念,我稍微解释几句。围棋和乐器戏曲一样讲究幼功,四五岁起步,等到十岁就算晚了。棋手的职业生涯从十几岁开始,到了三十岁基本离开一线,准备退役了。也就是说在别人告别棋坛的年纪,我刚开始摸棋子。而且我旅居法国,身边绝大多数的人别说围棋了,连五子棋都没听说过。一不合天时,二不占地利,我居然心血来潮要学围棋,您说奇不奇怪? 围棋贵为国粹,普及度却有限。从小到大我身边有无数爱下象棋的人,会下围棋的则寥寥可数。印象中的两次围棋热潮,我恰好都错过了。一是八十年代开始的中日围棋擂台赛,聂卫平取得奇迹般的十一连胜,成了民族英雄,那时我还是婴孩;二是《棋魂》动画热播,激发了一代青少年的学棋热情,那时我已经上中学忙于学业了。我与围棋唯一的缘分是金庸武侠。无崖子巧设珍珑棋局,木桑道人棋臭瘾大,梅庄四友醉心琴棋书画,这些故事我都烂熟于胸。电视上有围棋比赛解说,我偶尔也会看上两眼,只是越看越糊涂。偌大的棋盘上黑白子东一团西一簇,好似胡乱摆放;一手棋往左偏一路就成了妙招,往右偏一路就算是俗手,真不明白是什么道理。围棋玄而又玄,我只好敬而远之。 重新接触围棋,主因是李世石与阿尔法围棋的的人机大战。但凡懂一点儿围棋的人,大抵都知道围棋很难。围棋的难一方面使其难以普及,另一方面也令人敬畏。我之前一直听人说,虽然人工智能早已攻克国际象棋,但论下围棋还差得远,我非常好奇新一代人工智能会不会破了围棋的金身。趁着假期,我每天花四五个小时看比赛直播,顺便学了围棋基础知识。这场比赛最终由人工智能取得胜利,对人类社会科技发展有难以估量的影响,也为围棋吸引了注意力,我就因此下起了围棋。 此外还有一层更深的缘故,那就是海外游子的思乡之情。我认识的中国朋友,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后,纷纷学起书法、民乐、武术来了,原本不下厨的人也开始学做中国菜。假如自幼生长在外国,或许可以自然融入当地;而像我这样成人后才出国留学工作的,不管在外多久,文化根源永远在中国,总想保存一份联系。 我最后悔的事情之一就是当初没在国内学棋。围棋实在太难,入门需要老师指导。如果全靠自己琢磨,不仅事倍功半,而且容易误入岐途。这里不妨探讨一下,围棋倒底难在哪里。 围棋的规则很简单,只有那么几条:黑先白后轮流在棋盘交叉点上落子;与棋子直线相邻的空白交叉点叫「气」,连在一起的同色

我三年前写的这篇小说,预言了ChatGPT

去年年底Chatgpt发布后立即产生轰动,引发了新一波人工智能热潮(我们公司的市场部门也在宣传词里大量加入了AI字样,纯属蹭热点,呵呵)。我身边连电脑都用不顺的人,居然也都讨论起AI来了。其实早在三年前,我就在一篇小说里预言了与ChatGPT相似的产品! 我的小说《告别:瘟疫时期的爱情故事》最早于2020年6月发表在 我的博客 ,后来也 曾在Matters上连载 。这篇小说前半部分是以Covid为背景的写实风格爱情故事,后半部分则加入了科幻元素。男主角为了追念染病去世的女友,创造了一个女友人格的AI(原文请见 这里 ): 我的想法估计听起来荒诞不经,像是天方夜谭:我想要制造出一个和雯雯一样的人工智能。 在嘲笑我之前,请听我做一番解释。我无意也没有能力制造出一个科学怪人来。到底能不能制造出能像人类一样思考的人工智能,这仍旧是一个未解难题。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写出一个计算机程序合成雯雯的样貌和声音。我想再见雯雯一次,哪怕是虚拟的也好。依靠现在的人工智能技术,这个目标完全能够实现。我不能继续沉沦,再这样无所事事。无论想法多荒唐,这至少能让我忙起来。我在网上租用了昂贵的服务器,全身心投入到这个项目中。 一开始他只是想合成女友的声音和外形: 我从相对简单的任务着手:合成雯雯的声音。过去一年里雯雯给我发了很多视频、音频,我有足够多的声音素材。想要重现每一个字的读音并不困难,可以说只要截取雯雯的发音就可以了。但是这样的声音必然是机械化的,冰冷生硬,没有人类的感情。当人讲话时,词语和句子间会有间隔,音调会有高低起伏,速度时快时慢,此外还有个人化的发音习惯、口音特点。我用了现成的人工智能朗读引擎,把雯雯的声音素材导入进去,再一点点地调整模型参数。这一步进展的很顺利,很快我就听到与雯雯十分相似的声音了。 接下来是模拟雯雯的外形。我从图像专业公司购买了人体数字模型,这个模型可以做动作、做表情,模拟讲话时的口型,等等。当然这个模型是计算机动画,与雯雯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的下一步就是给模型换脸。这一技术非常热门,在网上有数不清的技术资源。我使用了深度学习技术,用雯雯的照片和视频来训练一个人工神经网络,把我电脑中的模型变成雯雯的样子。 后来他开始研究怎么让AI实现真正的对话: 到了第二天,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怎样才能让程序自动地跟我聊天呢? 自然语言处理,也就是让人工智能理解人类的语言,是

不够中国的中国音乐?

  生活在海外免不了要被问到奇奇怪怪的问题:你吃过狗肉吗?你会功夫吗?在中国是不是特别不自由?提出的问题越令人不舒服,提问的人反而越显得诚恳,一脸认真和无辜。按照我的经验,这些人并非挑衅滋事,而是真的对中国一无所知。我也习惯了不那么较真,随便说些官样答案:中国地大物博,无奇不有,见仁见智哈哈哈。 最近一次社交聚会上,忽然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中国歌曲,还让我推荐几首。这问题如此寻常,反倒使我为难了。对于从未听过中国音乐的法国人,应该推荐什么歌?反正没有正确答案,就从自己平常爱听的歌里随意挑出几首来算了。我先播了一首蔡琴的《渡口》,未料到在场几个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歌一点也不中国啊,虽然歌词是中文,音乐听起来跟欧美歌曲差不多。要说中国传统特色,我立即想到了邓丽君演唱的古诗词,于是就放了《但愿人长久》。可我忽略了这首歌是管弦配乐,让他们更糊涂了:难道这是中国的传统音乐?而且节奏缓慢的抒情歌曲对不起他们「高雅」的耳朵,他们以为这跟席琳·迪翁「老套过时的」情歌是一个路数。我又放了一首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他们完全不以为然,一点反应都没有。随后我选了腾格尔的《天堂》,不缺民族风情吧?可他们依旧兴味索然。我也就不继续自讨没趣了,这场小小的中国音乐试听会到此为止。 社交场合总要顾及情面。连场面话都不讲,说明他们真的不喜欢这些歌。音乐是很私人的事,我们听音乐,绝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包括了与其相关联的回忆与情感。贬低一个人喜欢的音乐,同时也是在间接贬低这个人的音乐品味。尤其是我在外国生活,爱听的老歌也是对自身文化的寄托,对此格外敏感。所以不难理解,我的自尊心很有些刺痛。 一开始我不免会自我怀疑,难道中国音乐真的那么差?中国流行音乐比欧美起步晚,音乐产业相对欠成熟,大众审美比较单一,芭乐情歌太多,这些都是事实。虽然整体弱势,但这无法掩盖少数顶尖音乐人的成就。要说蔡琴、邓丽君、崔健、腾格尔的音乐很差,这我绝对无法认同。 音乐口味因人而异,真正让我纠结的并不是对音乐好坏的评价,而是说这些歌不够「中国」。这些从没去过中国、对中国文化近乎一无所知的人,居然质疑起音乐中的中国成分来了。我当然明白他们是觉得这些歌不够有异国情调,没能满足对神秘东方的想象。我不想过于上纲上线,但这种态度实在太典型了,完全符合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他们在脑海中预设了一个对中国的刻板印象,而不是真的想要了解现实中的中国文化

一生能读几多书

  作为一个爱书之人,我时不时会琢磨,自己这辈子到底能读多少本书呢?在抵达人生终点之前,确切数字当然无法知晓,不过还是可以估计一个大概数字,今天就来算一算。 先考虑读一本书要花多少时间。这里的「书」单指文字为主的书籍,不包含漫画、图册、杂志等读物。这个问题有点困难,因为书的长度是不确定的,可以像《小王子》那么短,也可以像《战争与和平》那么长。而且太长的书往往分卷出版,比如《战争与和平》就分成四卷,那么《战争与和平》到底要算作一本书还是四本书呢?就算长度确定了,还要考虑阅读难度。像是网络小说和轻小说,读起来往往一目十行,一天读上百万字也不成问题。可是哲学书和数学书就难读多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没准要研究几个月。好在如果读的书足够多,书的长度和阅读难度趋向于正态分布。根据我的阅读经验,一本书平均大约三百页,可以在十小时内读完。 再想想自己有多少空闲时间用来读书。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能支配的自由时间大不相同。我上大学时比较闲,一年能读上百本书;工作后时间精力不足,一个月只能读两三本书;等将来退休了,读书的时间又会多起来。在理想情况下,工作日每天读一小时,周末每天读两小时,一周下来可以读完一本书,一年可以读完五十本。考虑到工作、家庭、社交还有电影、游戏、音乐等其它业余爱好,平均每年读五十本书就是我的能力上限了,超过这个数字就会干扰正常生活。我现在三十岁出头,如果能按照这个节奏读四十年,将来最多可以读两千本书。 我多年来一直都有在做阅读记录,把学生时代的教材、工作上用到的技术书籍、业余阅读的文史哲及科普读物全算上,迄今一共读了千余本书。过去与未来相加,我一生的阅读上限大概是三千本书。就算我将来加倍勤勉,又得享高寿,这个数字也超不过四千。 四千本书乍看起来似乎很多,可是与茫茫书海比较起来就微不足道了。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中国每年出版的新书超过二十万种;国际标准书号(ISBN)记录在案的出版物有三千三百多万种;更别提无穷无尽的网络创作了。 生有涯而知无涯,所以读书是需要方法的。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不敢指导他人,只谈谈自己的读书策略与喜好。 首先是读经典。世上的书固然多,但绝大多数都粗制滥造、平庸无奇,真正能代代流传的总是少数。一本书能经受住时间考验,被尊为经典,一定有其过人之处。当然,经典名著也未必适合所有人,或许辛苦读完却所得甚少。但在多数情况下,经典是打好阅读基础的最佳选择。 然后

女人心,海底针:读爱丽丝·门罗的《逃离》

  爱丽丝·门罗是当代声誉极高的短篇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布克国际奖、加拿大总督奖、欧·亨利奖……几乎所有能拿的奖都被她拿了个遍。我平时很少读短篇小说,可也不由得好奇起来,想见识一下这位「加拿大的契诃夫」了。 这本《逃离》收录了八个短篇故事,确实与契诃夫的风格有几分相似,故事与文字都平平淡淡。在中学语文课上,老师经常提到「欧·亨利式的结尾」,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短篇小说一定要在结尾有一个出乎意料的反转。我小时候读莫泊桑、爱伦·坡、芥川龙之介,这些短篇大师都是讲故事的高手,结尾的设计更令人叹为观止。我想所有读过《羊脂球》《项链》《失窃的信》《黑猫》《罗生门》《地狱变》的人都不会忘记故事中戏剧性的转折。所以初读契诃夫时,我很惊讶于故事的平淡。《万卡》和《苦恼》这样的短篇,比起小说更像是抒情散文。而雷蒙德·卡佛和爱丽丝·门罗这样的作家就走得更远了,写出来的短篇简直无头无尾,毫无铺垫地开始,莫名其妙突然结束,甚至无法概括倒底讲了什么。现代文学家往往轻视故事,好像专注于讲故事是对小说艺术的贬低,我对此不以为然。作家的艺术主张只是风格差异,没有高低之分,这里就不过多论述了。简而言之,这本《逃离》适合关注人物内心世界的读者,而不太适合想要读精彩故事的人。 故事平淡不代表容易写。事实恰恰相反,这样就更加考验作者的写作技巧了,作者需要在缺少情节支撑的情况下吸引读者读下去。门罗的写作技巧非常高明,与书名同题的第一篇《逃离》就是个精彩的例子。《逃离》的故事很简单,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女人忍受不了丈夫的坏脾气而离家出走,可是在路上又胆怯了,重新回到丈夫身边。读者不妨先自己设想一下这样的故事要怎样写,常见的套路是什么样的,然后再读门罗的版本。门罗没有直接描写夫妻之间的冲突,而是引入了一个邻居的角色,充当了两者之间的缓冲。女主角向邻居吐露逃离的意愿,邻居后来则是在女主丈夫口中得知这次离家出走失败了。门罗刻意避开了戏剧高潮,把重点放在人物的心理描写上,巧妙地在多个视角中切换,从而制造出悬念。在三个人物的对比中,又凸显出男女之间还有不同阶级间的差异。门罗刻画出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细节,还原了人性的复杂。不过有时技巧用得太满,工笔痕迹强烈,有损艺术效果,比如这篇故事里用羔羊作象征就太直白了些。 我在读书时很少在意作者的性别,但是门罗的小说带有强烈的女性视角,让我无法忽视。书中八个故

六便士与月亮

  有时我会觉得朋友比亲戚更珍贵。朋友是自己选择的,亲戚则没得选。每个人都免不了有几个讨厌的亲戚,可不会有太多讨厌的朋友,毕竟如果讨厌也就做不成朋友了。知己难求,久经历练的友谊就更难得。好多朋友只是阶段性地陪你走一程,之后便相忘于江湖了。人生路线一旦错开,即使久别重逢,也难以再续前缘。所以,卡特琳能与马克重拾友谊,我很为她感到高兴。毕竟朋友总是老的好,尤其是上了年纪之后不再有动力结交新人,少一个老友就永久减少了一个朋友名额。 第一次见到马克,应该是在去年夏天纪念莱昂纳尔去世的聚会上。那次聚会到场一百多人,大半我都不认识,虽然卡特琳给我介绍了马克,可当时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自从莱昂纳尔去世,卡特琳为了排遣寂寞,经常邀朋友来家里作客。后来我在卡特琳家又遇到马克几次,这才熟络起来。 马克将近五十岁,头发已经花白,总是梳得很整齐。他戴着老式的玳瑁眼镜,常穿深色的衣服,看起来很严肃,像是位小镇教师。认识久了发现他还挺爱说笑的,时不时来几句巧妙锐利的俏皮话。 他是比利时弗拉芒人,来法国已经二十多年了。他非常有语言天赋,会说许多种语言。他的母语是荷兰语,又讲得一口纯正的法语,英语也非常好。有次他去英国办公务,令对方很纳闷,因为他的英语好到让人误以为是英国人,可是听他的口音又搞不清楚到底来自英国哪里。此外他还会讲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这几门语言我一点都不懂,他讲到什么程度我就没办法评判了。我很羡慕欧洲人的语言能力,总觉得自己嘴上的功夫差人一等。可是听说他学普通话失败,总算帮我挽回了一些自尊。 他刚来法国时就结识了莱昂纳尔和卡特琳夫妇俩,一度过从甚密,后来不知为何断了来往。这么多年来我居然没听莱昂纳尔和卡特琳提起过他。 有时距离越近的人,反而看不清楚。直到最近我才从卡特琳口中得知,莱昂纳尔晚年刻意疏远了很多人,甚至不愿意卡特琳继续与这些人交往。我印象中莱昂纳尔一向平易近人,难以想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莱昂纳尔去世之后,卡特琳重新联络旧友,其中就包括马克。 我很好奇莱昂纳尔是出于怎样的心态与一个个朋友断交,更好奇自己是怎样在他的好友名单中存活下来的。不过这种敏感的问题,我自然很难向卡特琳发问,只能藏在心里。 碰巧在一次聚会中,马克提起了这件事。当时已是深夜,我们已经喝过了几轮香槟、鸡尾酒、葡萄酒。夜晚和酒精都让人容易情绪化,想要敞开心胸,把白日里不敢说或不愿说的话宣泄出来。 马克问

在布鲁日

  第一次听说布鲁日,还是因为电影《杀手没有假期》。这是一部很好玩的黑色幽默电影,一个年轻杀手在任务中误杀儿童,深陷内疚,杀手组织头目安排他到布鲁日「度假」,闹出一连串笑话。十多年后,我终于来到了布鲁日。 布鲁日是一座水城,号称北方的威尼斯。外围环绕着护城河,城内运河交错。话说北方的威尼斯也实在太多了,阿姆斯特丹、斯德哥尔摩、圣彼得堡、汉堡、哥本哈根都有这样的称号,好像意大利以北每个欧洲国家都有一个自己的威尼斯。 这一方面说明威尼斯太著名,另一方面也说明游客的词汇太贫乏。布鲁日这么有特色,做自己就好了,何必借别人的光呢。 当地景点无外乎教堂、广场、市政厅、钟楼、修道院等等,对于熟悉欧洲的游客,每一样单独看来都只算平常,可是加在一起就不一般了。这里的好处是古建筑密集紧凑,保存完好,走在古色古香的老城仿佛穿越回文艺复兴时代,有一种超现实的奇特氛围。作为游客来参观一下还好,很难想象真的生活在这里是什么感觉,大概像是住在主题公园里一样吧? 布鲁日是一座色彩丰富的城市,最突出的主题是红褐色,好多房屋都是红砖建成的。屋顶上往往有阶梯式的山墙,是佛兰德建筑的一大特色,在比利时经常可以见到。 这里最有名的景点要属圣血教堂,据说保存着基督的血液。教堂很小,装饰很华丽。圣血保存在侧面十字架下的小水晶瓶里,外表看不出什么特别。我很好奇将来有没有可能做DNA检测,肯定有很多人想知道分析结果。 最漂亮的建筑则是圣母教堂,其钟楼有百米多高,在城中抬头就能看到。教堂里有不少艺术珍品,最珍贵的是米开朗基罗的圣母雕像。 城南有一座狭长的爱之湖,流传着一个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悲剧传说。现如今在湖中只看到悠然自得的天鹅,并没有一点悲剧色彩。逛腻了老城,在这里走走也不错。 当天赶上下雨,正好到餐馆避雨。比利时的啤酒、薯条、巧克力我都常吃,这次吃到了炸虾丸子。这道菜用的是非常细小的北海灰虾,别看块头很小,鲜味却很浓。 布鲁日是座古典精致的小城,非常适合一日游。如果去了布鲁塞尔或是安特卫普,很值得顺便来这里看一看。

巴塞罗那游记

  2014年圣诞节假期,我和同学一起去了巴塞罗那。选择这个季节去西班牙,乍一想或许有点奇怪。西班牙很暖和,虽说是冬天,白天气温大概十来度,并不觉得寒冷。由于是旅游淡季,不但游客少,住宿也便宜。暖和、人少、便宜,去南方过冬不是很好吗?当然圣诞氛围就要差些了,没有雪总觉得不太对。 巴塞罗那是完美的旅游城市,人文建筑、自然美景、美食娱乐,应有尽有。一时不知从何说起,还是先聊聊高迪吧。 我不懂建筑艺术,不过是看个热闹。即使见识寻常如我,看到高迪的建筑也不禁为之惊叹,实在是与众不同。第一眼见到圣家堂,其实感觉有点奇怪。原本在我印象中,教堂都是像巴黎圣母院那样,方方正正,庄严肃穆。可是圣家堂根本说不清是什么形状,四个高耸的钟楼上满是坑坑洞洞,立面上异常繁复的雕塑让人要起密集恐惧症。我觉得圣家堂内部比外部更美。走进教堂,抬头仰望穹顶,好像身处神话中巨型生物的体内,无法用言语形容。四面八方的彩色玻璃,每一扇都精美独特,映射出五颜六色的奇幻光彩。高迪的时代没有电脑辅助,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做出如此复杂的设计,需要何等的想象力。另一处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桂尔公园,色彩活泼,童趣盎然,要是我小时候能去那里肯定会开心到不得了。高迪设计的几所住宅也都挺好玩的,不过我没有一点住进去的欲望。建筑师的存在感太强烈了,当年的住户难道不会觉得被打扰到吗? 西班牙人能歌善舞,走在巴塞罗那,到处可以听见音乐。在去桂尔公园的路上,我遇到街头艺人在弹《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还有人演奏外形像宇宙飞碟一样的手碟。一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去西班牙村的卡门酒吧看弗拉明戈。弗拉明戈本来就非常具有感染力,近距离观看的情感冲击就更加强烈,好像心跳都要和鼓点同步了。弗拉明戈讲究速度与力量,一场表演下来,所有舞者都大汗淋漓。当晚的一个年轻女舞者不知是不是新手,看得出来有些紧张。旁边的老演员用关切又严厉的眼光紧紧盯住她,等演出顺利结束,观众掌声响起,这位老师才露出放松的笑容来。 身为专业的吃货,美食总在我的旅游行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来了巴塞罗那自然要吃个痛快。西班牙菜在法国很常见,平时我就经常吃海鲜饭和塔帕斯。同样的菜式,本地人做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口味正宗太多了。我在巴塞罗那吃了好几家海鲜饭,最喜欢的是加了墨鱼汁的,看起来黑黑的很丑,吃起来却极其鲜美。西班牙是农业大国,盛产蔬菜水果。逛圣诞集市时我吃到了一种外形奇特的水果,后来在网上查

日内瓦湖之旅

  这次去参观日内瓦湖,是我第一次说走就走的出国旅行,事前没做什么规划,出门时甚至忘了带护照,半路上折回家里去取。因为从里昂到日内瓦不过一百多公里、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实在没有出国的感觉。而且日内瓦湖南北分属法瑞两国,较起真来只算是半场出国旅行。 无论乘车还是飞机,从西侧进入瑞士都要经过日内瓦,这里是很多游客在瑞士旅游的第一站。瑞士有绝美的自然风光,城市就比较无聊了,日内瓦便是典例。联合国办公楼前的断腿椅子、河畔公园里的花钟,全都平平无奇,居然能算作当地的标志景点。出名的人工喷泉也乏善可陈,只能赞一句喷得好高。我爬上了圣彼得大教堂的钟楼,俯瞰日内瓦全景,眼前的湖水和远方的山峦都是好的,城市本身则不过是密密麻麻的楼群。我去时赶上城里施工,更显得乱糟糟的。也许是我的偏见吧,当地人看上去也不怎么快乐,行人都匆匆忙忙,餐厅服务员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这不由得让我怀念起希腊和西班牙的热闹来了。 在日内瓦稍作逗留之后,继续出发沿湖旅行。日内瓦湖南岸有许多可爱的小镇,我先去了内尔涅。下午的小镇空空荡荡,没有几个人。走到码头,向东西两侧眺望,一眼望不到边,这才见识到了日内瓦湖的宽广。湖水深蓝,仿佛到了蔚蓝海岸。下午阳光很好,风平浪静,有人在岸边打盹,还有一条小舟划过湖面,整个画面给人慵懒的感觉。内尔涅东边紧挨着伊瓦尔,是一座中世纪小镇,有石头搭建成的宅院和城堡,还有鲜花绿树点缀其间,随手一拍就是张漂亮的照片。我很喜欢这里闲适的氛围,如果将来退休了能住在这里该多好啊。 晚上抵达依云,是第一天行程的终点。这里是度假疗养的圣地,有不少老人家。晚上吃了中餐自助,感慨一下中餐馆真是开遍全世界。 第二天去了日内瓦湖东岸的蒙特勒。路上特意北下绕远,经过艾格勒和莱森,欣赏当地的山景。阿尔卑斯山的美景自不用多说,路上还有峡谷和葡萄园可以看。我曾在朋友家的小葡萄园帮过忙,只干了半天的活儿就觉得很辛苦。看见这里遍布陡峭山坡的葡萄藤,我想一定要用机器才能照顾得过来吧。我下车到山林间散步,去了翁格兰湖。翁格兰湖不大,湖水浅绿,四周环山,僻静秀美。这里适合野营,我在岸边见到了篝火残留的黑灰,大概经常有人来。 重新上路前往蒙特勒,途中经过了西庸城堡,本想去参观,可是绕来绕去找不到停车位,只好作罢。下午抵达蒙特勒,这里繁忙、局促、嘈杂,与之前山野的幽静产生强烈反差。湖边的景色不差,可是路上车辆行人太多太吵,没法静心观

懒人的旅行哲学

  我曾经很不喜欢旅行,最主要的原因是:懒。听说梁朝伟会心血来潮飞到伦敦,只为了在广场上喂鸽子。如此潇洒的旅行,我们这些凡人只有羡慕的份。普通人的旅行是辛苦的,精打细算的:提前几个月订好便宜的机票和旅馆,把每天的行程安排满,要玩的要买的一项项列好,一个小时也舍不得浪费;在异国他乡暴走几天,搞得身心俱疲,比上班还累。而且我没有富贵命、偏有富贵病,跟普鲁斯特一样换张床就睡不好觉;作息稍一改动,肠胃就闹脾气。好不容易放假,在家里看电视、读小说、打游戏多放松啊,何必自寻烦恼呢?朋友叫我出去玩,我向来都会婉拒。我曾在上海生活了五年,甚至没去旁边的杭州看一眼西湖。 如果要我来评选当代生活中最被高估的事,第一名绝对是旅行。不知为何,旅行居然和诗意紧密相连,成了文艺青年的标配。比方说在相亲这种严肃又微妙的场合,绝对不能说自己的爱好是看电视和打游戏,可是说喜欢旅行就丝毫无损于自我形象。在我看来,说自己的爱好是旅行,除非真的是走南闯北的冒险家,几乎等同于没有爱好。在人类过度繁衍、遍布全球的二十一世纪,旅行只需要钱和时间,是与逛街购物和下饭馆一样的消费行为。半生不熟的朋友间聊天,最安全的话题除了天气和美食就是旅行,谁都能扯上几句。这样一件无个性的事,又怎么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个性呢?正如爱默生所说:正是由于缺乏自我修养,所以人们便疯狂地迷信旅游。 很多人爱说旅行能开阔眼界,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假如果真如此,组团到巴黎香街买买买的大妈们大概都是一群智者了。我倒不是说旅行对增长见识毫无益处,但这益处恐怕比不过读书和看纪录片。摸着良心说,在一个陌生城市游玩一两个星期,真的能对当地的风俗民情、历史地理有多深入的理解吗?而且这开阔眼界的益处是边际递减的。对于从没出过远门的人,第一次出发旅行觉得不寻常,可是见得多了也就觉得平平无奇。硬说每次旅行都求知若渴、获益匪浅属于自欺其人。 身为旅行者多少总有些猎奇心态,想要寻找新鲜感。全球化正在消灭文化多样性,让旅行变得越来越无聊。当所有人都在喝可口可乐、吃麦当劳、用苹果手机、看好莱坞电影,旅行只是换了一个角度去观察一成不变的都市生活。更糟糕的是虚假的异域情调,用人工的景点、做作的仪式来吸引游客。如果一个地方年年都有游客拜访,就不要幻想什么民风淳朴的世外桃源了,还是当心宰客的商家吧。 讲了这么一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我并不是反对旅行,只是反对将旅行过度美化。

维希的周末

朋友迁居维希,邀我周末探访。法国最有名的景点几乎都在国境四周,要么靠山要么靠海,这次正好可以参观一下法国中部城市的风貌。 维希是一座小而美的城市。城市西侧被阿列河环抱,河水湛蓝清澈,两岸绿意盎然。对岸是高尔夫球场,维希一侧的河畔则有数座精致的公园。公园里树木多种多样,有挺拔的杨树,优美的椴树,张牙舞爪的栗树,还有更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异国树木。公园路上落了一地栗子,可惜这种是不能吃的。 市中心是热闹的商业区,和别的城市大同小异。朝着僻静的方向走走,时不时见到一些略显奇特的建筑,属于折衷主义风格。所谓折衷主义,按我的理解就是将各种不同建筑风格的特色元素拼凑起来。我不懂建筑艺术,只觉得这里的建筑缺乏整体和谐,有点不伦不类。不管走到哪里,路上一排房屋总是各有不同,有的房屋风格突兀到像是从别的时空飞来的,硬生生挤出一块地方来。不过新奇总胜过平庸,至少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这里最出名的当然是温泉,据说能护肤、治风湿,喝下去还有助消化、能治肠胃疾病。对于这样神奇的功效,我是将信将疑。泉眼有好几处,著名的赛林斯丹矿泉水向外公开,可以自己接水喝。当地人会随身携带一个水杯,我没有杯子,用手捧着尝了尝。朋友事前提醒我泉水是咸的,其实倒也没有很咸,只是略微有一点涩味。 这个周末维希举办了狂欢节。不晓得往年如何,今年办得不怎么样。维希的游客不多,来温泉渡假疗养的又多半是退休老人,整座城市过于气定神闲,与「狂欢」二字实在不搭。周六下午的水上表演算是个亮点,一伙比利时艺人踩着滑水板在河上叠罗汉,真是艺高胆大。傍晚河边有歌舞演出,水准比较业余,我和朋友们看了一小段就转身去酒吧了。九月中旬已经有些冷了,天黑之后寒气逼人,我们在河边冻了一个小时也没见到预告的狂欢节烟花。等我回到旅馆冲了个热水澡,这才听见外面烟花的声音,没多久便听不见了。 维希周边有不少景色宜人的小村子,周日我们一起去郊游。爬上不知名的山丘,放眼远眺,看着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心情舒畅极了。最美的永远是大自然,人造物无法与之媲美。路上偶遇一处山野间的小花园,有在出售盆栽。有一盆草叫做「可口可乐」,闻起来真的有可乐味,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植物。 周末旅游的坏处是,旅行的疲惫还未消除,第二天就要早起上班。话虽如此,偶尔转换一下生活节奏还是不错的。法国有很多精致的小城市,将来可以多走走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