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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罗马游记

  五月中旬耶稣升天节假期,我去罗马旅游一周。一周里阴雨绵绵,没见到一次蓝天。天气不好,游客倒并不见少,城区没有一个角落不被无数行人占领。这里既美不胜收,又脏乱嘈杂,几天下来兴奋又疲惫,睡了两天懒觉才缓过来。 刚到罗马,最不习惯的是交通。偌大的罗马,只有三条地铁线,其中一条还是通向城郊,游客不怎么用得上,覆盖最全面的还是公交车。罗马公交线路如同巨大的迷宫,分成好几种类型,站牌只有意大利文,又往往略过数站名字,我到了最后也没搞懂,全靠谷歌地图支招。公交车上不报站名,电子显示屏都是坏的,我要一路开着GPS导航才知道在哪里下车。司机开车飞快,漂移转弯如同赛车手,有次我没握紧行李箱,箱子从车尾滑翔到车头。罗马道路凹凸不平,公交车大力颠簸,震到我双脚发麻。公交车过于老旧,有次居然遇到车顶渗雨。 罗马曾被评选为世界上最脏乱的首都。不管是在活力缤纷的特拉斯提弗列小酌,还是走在通往圣彼得广场的宽阔马路,随处可见堆积如山的垃圾。垃圾箱满到炸开,五颜六色的垃圾撒了一地。这些垃圾成了野生动物的自助餐。我没见到传闻中的野猪,海鸥倒是无处不在。肥硕的海鸥在广场、街角闲庭阔步,丝毫不把行人放在眼里。有时两只海鸥争食,挥舞翅膀吱哇乱叫。有的海鸥端坐在雕像头上,临了留下一泡屎尿才飞走。成群结队的鸽子都脏兮兮的,不过至少没有海鸥那样凶猛。 噪声更加令人疲惫。吵闹的游客自不用说,还有遍布罗马的小贩随时准备骚扰你,兜售黄牛票、雨伞、矿泉水、手环以及各种千奇百怪的小玩意。罗马车太多,路上自然车水马龙,狭窄小巷里也往往挤着一排车,有的货车大得惊人,令人纳闷怎么开得进来。摩托车灵活地在城中游窜,更显出大车的笨拙。罗马斗兽场、威尼斯广场这样的景点都被公路包围,汽车引擎的轰鸣震耳欲聋。救护车的警笛声不绝于耳,在梵蒂冈博物馆的庭院里都能听见,我很好奇罗马怎么这么多事故。罗马行人闯红灯比法国人还凶,不知道与此有没有关系。 在罗马旅游远非轻松惬意。这是大城市的通病,是游客必须付出的小小牺牲,巴黎、雅典也是半斤八两。罗马有举世无双的景点,不怕游客不来。 在《傻子出国记》里,马克·吐温写道:「我在罗马看到的,有什么是人家从没看到过的呢?我接触得到的,有什么是人家没接触过的呢?我所见、所闻、所感、所受,有什么会使我比人家先惊喜的呢?我能发现什么?什么也不能。随便什么都不能。」是啊,罗马太著名,每年的游客上千万,没人需要我去介

思想实验报告:读格雷格·伊根的《祈祷之海》

  格雷格·伊根是澳大利亚著名科幻作家,他在2019年出了一本自选短篇集,囊括了三十年间的代表作品。由于篇幅太长,这套书在国内分成三册出版,《祈祷之海》是第一册,包括八个短篇。这本书是标准的硬科幻,题材包括数学、物理、生物、医疗、人工智能等等。 在硬科幻和软科幻之间,尽管前者看上去更「高级」,可我比较偏好软科幻。在我看来,科幻小说始终是小说,要有生动的人物、有趣的故事才好看。软科幻写作限制小,容易施展文学技巧。而硬科幻着重科学技术,一不小心就写成了说明文,难以保持科学与文学之间的平衡。格雷格·伊根毕业于数学系,做过工程师,这本书中科幻点子技术含量非常高,宛如精巧的思想实验;文学性则欠佳,硬科幻那些老毛病一样不少,有几篇简直难以算作小说。 《闪光》这篇小说是独特的数学科幻,其中有两个核心假设:一是数学与物理的联系,引用书中的说法:「只有当某个数学定理能被某个物理系统证明为真,这个数学定理才为真。所谓证明,就是这个物理系统的某些反应取决于这个数学定理是『真』还是『假』」;二是数学在诞生之初就存在缺陷,对特定的天文数字进行复杂运算后能得出矛盾结果,数学上的矛盾也将给物理系统带来影响,改变物理世界的运行规律。这两个说法乍听起来很荒谬,可是换成《黑客帝国》那样的虚拟世界或者是电子游戏就说得通了。电子游戏中的物理规律来自于程序演算,编程语言可能存在漏洞,一旦触发底层编程语言的漏洞就会导致游戏运行错误。 《学习成为我》和《亲密》有共同的世界观,故事中存在一种所谓的「宝石」,是用来模拟人类大脑、取代大脑的芯片,宝石可以备份、转移到不同身体中,从而实现永生。《学习成为我》探讨心与物的关系,宝石模拟的自我,是不是真正的自我呢?《亲密》探讨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一对情侣通过多次转换身体的实验,追求双方完全互相了解,当两人之间不存在人格界限后,这种极致的亲密反而破坏了爱情。 《植入的公理》和《祈祷之海》探讨相似的课题:我们的信念是否仅仅是生物化学信号的后果?《植入的公理》中的主人公原本反对杀人,可是在植入纳米机器调整神经系统后,改变了道德准则,毫无罪恶感地杀死了仇人。《祈祷之海》中的主人公在深海濒死体验中获得了宗教感悟,成为忠实的信徒,后来发现这宗教感悟不过是微生物排泄物中某种胺对大脑的影响。顺便一提,这套书第二册中《快乐的理由》也是类似的主题,主人公在治疗脑肿瘤的过程中意外获得了人工调整情绪

贵族时代的挽歌:读朱塞佩·兰佩杜萨的《豹》

  兰佩杜萨是位文学史上的异类,我在哈维尔·马里亚斯的《写作人:天才的怪癖与死亡》一书中读到他的生平后,才对这本《豹》起了兴趣。这位意大利亲王身前从来没有以作家自居,直到去世前三年才开始写作,一生中只写了这么一本小说。而且这本书曾遭到两家出版社拒绝,等到他去世一年后才出版。《豹》出版后迅速走红,不仅成了当年的畅销书,由此改编的电影还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可惜兰佩杜萨没能亲眼看到《豹》的成功。 这本书出版于一九五八年,其内容、形式和审美趣味都非常复古,如同十九世纪经典小说的复刻。《豹》以十九世纪中叶意大利统一运动为背景,通过一个西西里贵族家庭的变迁,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崛起和传统贵族阶级的衰败。标题「豹」是指这个家族的徽章,事实上也正是兰佩杜萨自家的徽章,男主角堂法布里契奥是以作者的曾祖父为原型的。 贵族衰败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是十九世纪经典小说中的常见题材,书中不少桥段都令我感到似曾相识。比如说前半本书中的核心情节,亲王堂法布里契奥为了外甥唐克雷迪的前程,无视自己女儿对表兄的倾心,支持唐克雷迪与暴发户的女儿结婚。没落贵族与暴发户通婚,婚姻成了金钱与地位的交易,这不简直是《高老头》的翻版吗?书中暴发户市长的发言放在《人间喜剧》里毫不违和: 「我不是个不通世故的人,现在来谈谈我的打算。本来用不着提我给女儿的嫁妆,因为她是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没有别的人可以继承我的财产,我的就是她的。不过,让年轻人知道他们立刻可以支配的财产,也合乎情理。婚约中将写明我给女儿塞泰索利封地,有六百四十四萨尔玛,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千零十公顷,都种着谷物,土质是上好的:松软、肥沃;还有基比尔多尔切的一百八十萨尔玛葡萄园和橄榄园。结婚的那天,我将给新郎二十个帆布口袋,每袋装着一万金币。而我自己手里只留一根拐杖。」 书中对贵族生活的描写也让我联想到古典名著。比如说第三章写堂法布里契奥在领地打猎,第六章写贵族舞会,很自然地让我想起了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小说中的相似段落。书中从庄园宅邸、饮食起居到衣装打扮、行为举止,对贵族生活的描述细致入微、面面俱到。若非祖上阔过,实在写不出那些细节。从这点来看,《豹》倒是有点像《红楼梦》了。 比方说亲王家的瓷砖:「女人们缓缓地站起身,她们的裙子前后轻轻摆动,使乳白色底子的瓷砖上逐渐显露出裸露的神话人物来。其中唯有安德洛墨达仍然被还没做完额外祈祷的彼罗内神父的长袍遮

大龄棋童

我在快要三十岁的年纪,身处异国他乡,突然学起围棋来了。不下棋的朋友可能对这个年龄没什么概念,我稍微解释几句。围棋和乐器戏曲一样讲究幼功,四五岁起步,等到十岁就算晚了。棋手的职业生涯从十几岁开始,到了三十岁基本离开一线,准备退役了。也就是说在别人告别棋坛的年纪,我刚开始摸棋子。而且我旅居法国,身边绝大多数的人别说围棋了,连五子棋都没听说过。一不合天时,二不占地利,我居然心血来潮要学围棋,您说奇不奇怪? 围棋贵为国粹,普及度却有限。从小到大我身边有无数爱下象棋的人,会下围棋的则寥寥可数。印象中的两次围棋热潮,我恰好都错过了。一是八十年代开始的中日围棋擂台赛,聂卫平取得奇迹般的十一连胜,成了民族英雄,那时我还是婴孩;二是《棋魂》动画热播,激发了一代青少年的学棋热情,那时我已经上中学忙于学业了。我与围棋唯一的缘分是金庸武侠。无崖子巧设珍珑棋局,木桑道人棋臭瘾大,梅庄四友醉心琴棋书画,这些故事我都烂熟于胸。电视上有围棋比赛解说,我偶尔也会看上两眼,只是越看越糊涂。偌大的棋盘上黑白子东一团西一簇,好似胡乱摆放;一手棋往左偏一路就成了妙招,往右偏一路就算是俗手,真不明白是什么道理。围棋玄而又玄,我只好敬而远之。 重新接触围棋,主因是李世石与阿尔法围棋的的人机大战。但凡懂一点儿围棋的人,大抵都知道围棋很难。围棋的难一方面使其难以普及,另一方面也令人敬畏。我之前一直听人说,虽然人工智能早已攻克国际象棋,但论下围棋还差得远,我非常好奇新一代人工智能会不会破了围棋的金身。趁着假期,我每天花四五个小时看比赛直播,顺便学了围棋基础知识。这场比赛最终由人工智能取得胜利,对人类社会科技发展有难以估量的影响,也为围棋吸引了注意力,我就因此下起了围棋。 此外还有一层更深的缘故,那就是海外游子的思乡之情。我认识的中国朋友,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后,纷纷学起书法、民乐、武术来了,原本不下厨的人也开始学做中国菜。假如自幼生长在外国,或许可以自然融入当地;而像我这样成人后才出国留学工作的,不管在外多久,文化根源永远在中国,总想保存一份联系。 我最后悔的事情之一就是当初没在国内学棋。围棋实在太难,入门需要老师指导。如果全靠自己琢磨,不仅事倍功半,而且容易误入岐途。这里不妨探讨一下,围棋倒底难在哪里。 围棋的规则很简单,只有那么几条:黑先白后轮流在棋盘交叉点上落子;与棋子直线相邻的空白交叉点叫「气」,连在一起的同色

我三年前写的这篇小说,预言了ChatGPT

去年年底Chatgpt发布后立即产生轰动,引发了新一波人工智能热潮(我们公司的市场部门也在宣传词里大量加入了AI字样,纯属蹭热点,呵呵)。我身边连电脑都用不顺的人,居然也都讨论起AI来了。其实早在三年前,我就在一篇小说里预言了与ChatGPT相似的产品! 我的小说《告别:瘟疫时期的爱情故事》最早于2020年6月发表在 我的博客 ,后来也 曾在Matters上连载 。这篇小说前半部分是以Covid为背景的写实风格爱情故事,后半部分则加入了科幻元素。男主角为了追念染病去世的女友,创造了一个女友人格的AI(原文请见 这里 ): 我的想法估计听起来荒诞不经,像是天方夜谭:我想要制造出一个和雯雯一样的人工智能。 在嘲笑我之前,请听我做一番解释。我无意也没有能力制造出一个科学怪人来。到底能不能制造出能像人类一样思考的人工智能,这仍旧是一个未解难题。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写出一个计算机程序合成雯雯的样貌和声音。我想再见雯雯一次,哪怕是虚拟的也好。依靠现在的人工智能技术,这个目标完全能够实现。我不能继续沉沦,再这样无所事事。无论想法多荒唐,这至少能让我忙起来。我在网上租用了昂贵的服务器,全身心投入到这个项目中。 一开始他只是想合成女友的声音和外形: 我从相对简单的任务着手:合成雯雯的声音。过去一年里雯雯给我发了很多视频、音频,我有足够多的声音素材。想要重现每一个字的读音并不困难,可以说只要截取雯雯的发音就可以了。但是这样的声音必然是机械化的,冰冷生硬,没有人类的感情。当人讲话时,词语和句子间会有间隔,音调会有高低起伏,速度时快时慢,此外还有个人化的发音习惯、口音特点。我用了现成的人工智能朗读引擎,把雯雯的声音素材导入进去,再一点点地调整模型参数。这一步进展的很顺利,很快我就听到与雯雯十分相似的声音了。 接下来是模拟雯雯的外形。我从图像专业公司购买了人体数字模型,这个模型可以做动作、做表情,模拟讲话时的口型,等等。当然这个模型是计算机动画,与雯雯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的下一步就是给模型换脸。这一技术非常热门,在网上有数不清的技术资源。我使用了深度学习技术,用雯雯的照片和视频来训练一个人工神经网络,把我电脑中的模型变成雯雯的样子。 后来他开始研究怎么让AI实现真正的对话: 到了第二天,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怎样才能让程序自动地跟我聊天呢? 自然语言处理,也就是让人工智能理解人类的语言,是

不够中国的中国音乐?

  生活在海外免不了要被问到奇奇怪怪的问题:你吃过狗肉吗?你会功夫吗?在中国是不是特别不自由?提出的问题越令人不舒服,提问的人反而越显得诚恳,一脸认真和无辜。按照我的经验,这些人并非挑衅滋事,而是真的对中国一无所知。我也习惯了不那么较真,随便说些官样答案:中国地大物博,无奇不有,见仁见智哈哈哈。 最近一次社交聚会上,忽然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中国歌曲,还让我推荐几首。这问题如此寻常,反倒使我为难了。对于从未听过中国音乐的法国人,应该推荐什么歌?反正没有正确答案,就从自己平常爱听的歌里随意挑出几首来算了。我先播了一首蔡琴的《渡口》,未料到在场几个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歌一点也不中国啊,虽然歌词是中文,音乐听起来跟欧美歌曲差不多。要说中国传统特色,我立即想到了邓丽君演唱的古诗词,于是就放了《但愿人长久》。可我忽略了这首歌是管弦配乐,让他们更糊涂了:难道这是中国的传统音乐?而且节奏缓慢的抒情歌曲对不起他们「高雅」的耳朵,他们以为这跟席琳·迪翁「老套过时的」情歌是一个路数。我又放了一首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他们完全不以为然,一点反应都没有。随后我选了腾格尔的《天堂》,不缺民族风情吧?可他们依旧兴味索然。我也就不继续自讨没趣了,这场小小的中国音乐试听会到此为止。 社交场合总要顾及情面。连场面话都不讲,说明他们真的不喜欢这些歌。音乐是很私人的事,我们听音乐,绝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包括了与其相关联的回忆与情感。贬低一个人喜欢的音乐,同时也是在间接贬低这个人的音乐品味。尤其是我在外国生活,爱听的老歌也是对自身文化的寄托,对此格外敏感。所以不难理解,我的自尊心很有些刺痛。 一开始我不免会自我怀疑,难道中国音乐真的那么差?中国流行音乐比欧美起步晚,音乐产业相对欠成熟,大众审美比较单一,芭乐情歌太多,这些都是事实。虽然整体弱势,但这无法掩盖少数顶尖音乐人的成就。要说蔡琴、邓丽君、崔健、腾格尔的音乐很差,这我绝对无法认同。 音乐口味因人而异,真正让我纠结的并不是对音乐好坏的评价,而是说这些歌不够「中国」。这些从没去过中国、对中国文化近乎一无所知的人,居然质疑起音乐中的中国成分来了。我当然明白他们是觉得这些歌不够有异国情调,没能满足对神秘东方的想象。我不想过于上纲上线,但这种态度实在太典型了,完全符合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他们在脑海中预设了一个对中国的刻板印象,而不是真的想要了解现实中的中国文化

一生能读几多书

  作为一个爱书之人,我时不时会琢磨,自己这辈子到底能读多少本书呢?在抵达人生终点之前,确切数字当然无法知晓,不过还是可以估计一个大概数字,今天就来算一算。 先考虑读一本书要花多少时间。这里的「书」单指文字为主的书籍,不包含漫画、图册、杂志等读物。这个问题有点困难,因为书的长度是不确定的,可以像《小王子》那么短,也可以像《战争与和平》那么长。而且太长的书往往分卷出版,比如《战争与和平》就分成四卷,那么《战争与和平》到底要算作一本书还是四本书呢?就算长度确定了,还要考虑阅读难度。像是网络小说和轻小说,读起来往往一目十行,一天读上百万字也不成问题。可是哲学书和数学书就难读多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没准要研究几个月。好在如果读的书足够多,书的长度和阅读难度趋向于正态分布。根据我的阅读经验,一本书平均大约三百页,可以在十小时内读完。 再想想自己有多少空闲时间用来读书。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能支配的自由时间大不相同。我上大学时比较闲,一年能读上百本书;工作后时间精力不足,一个月只能读两三本书;等将来退休了,读书的时间又会多起来。在理想情况下,工作日每天读一小时,周末每天读两小时,一周下来可以读完一本书,一年可以读完五十本。考虑到工作、家庭、社交还有电影、游戏、音乐等其它业余爱好,平均每年读五十本书就是我的能力上限了,超过这个数字就会干扰正常生活。我现在三十岁出头,如果能按照这个节奏读四十年,将来最多可以读两千本书。 我多年来一直都有在做阅读记录,把学生时代的教材、工作上用到的技术书籍、业余阅读的文史哲及科普读物全算上,迄今一共读了千余本书。过去与未来相加,我一生的阅读上限大概是三千本书。就算我将来加倍勤勉,又得享高寿,这个数字也超不过四千。 四千本书乍看起来似乎很多,可是与茫茫书海比较起来就微不足道了。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中国每年出版的新书超过二十万种;国际标准书号(ISBN)记录在案的出版物有三千三百多万种;更别提无穷无尽的网络创作了。 生有涯而知无涯,所以读书是需要方法的。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不敢指导他人,只谈谈自己的读书策略与喜好。 首先是读经典。世上的书固然多,但绝大多数都粗制滥造、平庸无奇,真正能代代流传的总是少数。一本书能经受住时间考验,被尊为经典,一定有其过人之处。当然,经典名著也未必适合所有人,或许辛苦读完却所得甚少。但在多数情况下,经典是打好阅读基础的最佳选择。 然后

女人心,海底针:读爱丽丝·门罗的《逃离》

  爱丽丝·门罗是当代声誉极高的短篇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布克国际奖、加拿大总督奖、欧·亨利奖……几乎所有能拿的奖都被她拿了个遍。我平时很少读短篇小说,可也不由得好奇起来,想见识一下这位「加拿大的契诃夫」了。 这本《逃离》收录了八个短篇故事,确实与契诃夫的风格有几分相似,故事与文字都平平淡淡。在中学语文课上,老师经常提到「欧·亨利式的结尾」,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短篇小说一定要在结尾有一个出乎意料的反转。我小时候读莫泊桑、爱伦·坡、芥川龙之介,这些短篇大师都是讲故事的高手,结尾的设计更令人叹为观止。我想所有读过《羊脂球》《项链》《失窃的信》《黑猫》《罗生门》《地狱变》的人都不会忘记故事中戏剧性的转折。所以初读契诃夫时,我很惊讶于故事的平淡。《万卡》和《苦恼》这样的短篇,比起小说更像是抒情散文。而雷蒙德·卡佛和爱丽丝·门罗这样的作家就走得更远了,写出来的短篇简直无头无尾,毫无铺垫地开始,莫名其妙突然结束,甚至无法概括倒底讲了什么。现代文学家往往轻视故事,好像专注于讲故事是对小说艺术的贬低,我对此不以为然。作家的艺术主张只是风格差异,没有高低之分,这里就不过多论述了。简而言之,这本《逃离》适合关注人物内心世界的读者,而不太适合想要读精彩故事的人。 故事平淡不代表容易写。事实恰恰相反,这样就更加考验作者的写作技巧了,作者需要在缺少情节支撑的情况下吸引读者读下去。门罗的写作技巧非常高明,与书名同题的第一篇《逃离》就是个精彩的例子。《逃离》的故事很简单,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女人忍受不了丈夫的坏脾气而离家出走,可是在路上又胆怯了,重新回到丈夫身边。读者不妨先自己设想一下这样的故事要怎样写,常见的套路是什么样的,然后再读门罗的版本。门罗没有直接描写夫妻之间的冲突,而是引入了一个邻居的角色,充当了两者之间的缓冲。女主角向邻居吐露逃离的意愿,邻居后来则是在女主丈夫口中得知这次离家出走失败了。门罗刻意避开了戏剧高潮,把重点放在人物的心理描写上,巧妙地在多个视角中切换,从而制造出悬念。在三个人物的对比中,又凸显出男女之间还有不同阶级间的差异。门罗刻画出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细节,还原了人性的复杂。不过有时技巧用得太满,工笔痕迹强烈,有损艺术效果,比如这篇故事里用羔羊作象征就太直白了些。 我在读书时很少在意作者的性别,但是门罗的小说带有强烈的女性视角,让我无法忽视。书中八个故

六便士与月亮

  有时我会觉得朋友比亲戚更珍贵。朋友是自己选择的,亲戚则没得选。每个人都免不了有几个讨厌的亲戚,可不会有太多讨厌的朋友,毕竟如果讨厌也就做不成朋友了。知己难求,久经历练的友谊就更难得。好多朋友只是阶段性地陪你走一程,之后便相忘于江湖了。人生路线一旦错开,即使久别重逢,也难以再续前缘。所以,卡特琳能与马克重拾友谊,我很为她感到高兴。毕竟朋友总是老的好,尤其是上了年纪之后不再有动力结交新人,少一个老友就永久减少了一个朋友名额。 第一次见到马克,应该是在去年夏天纪念莱昂纳尔去世的聚会上。那次聚会到场一百多人,大半我都不认识,虽然卡特琳给我介绍了马克,可当时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自从莱昂纳尔去世,卡特琳为了排遣寂寞,经常邀朋友来家里作客。后来我在卡特琳家又遇到马克几次,这才熟络起来。 马克将近五十岁,头发已经花白,总是梳得很整齐。他戴着老式的玳瑁眼镜,常穿深色的衣服,看起来很严肃,像是位小镇教师。认识久了发现他还挺爱说笑的,时不时来几句巧妙锐利的俏皮话。 他是比利时弗拉芒人,来法国已经二十多年了。他非常有语言天赋,会说许多种语言。他的母语是荷兰语,又讲得一口纯正的法语,英语也非常好。有次他去英国办公务,令对方很纳闷,因为他的英语好到让人误以为是英国人,可是听他的口音又搞不清楚到底来自英国哪里。此外他还会讲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这几门语言我一点都不懂,他讲到什么程度我就没办法评判了。我很羡慕欧洲人的语言能力,总觉得自己嘴上的功夫差人一等。可是听说他学普通话失败,总算帮我挽回了一些自尊。 他刚来法国时就结识了莱昂纳尔和卡特琳夫妇俩,一度过从甚密,后来不知为何断了来往。这么多年来我居然没听莱昂纳尔和卡特琳提起过他。 有时距离越近的人,反而看不清楚。直到最近我才从卡特琳口中得知,莱昂纳尔晚年刻意疏远了很多人,甚至不愿意卡特琳继续与这些人交往。我印象中莱昂纳尔一向平易近人,难以想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莱昂纳尔去世之后,卡特琳重新联络旧友,其中就包括马克。 我很好奇莱昂纳尔是出于怎样的心态与一个个朋友断交,更好奇自己是怎样在他的好友名单中存活下来的。不过这种敏感的问题,我自然很难向卡特琳发问,只能藏在心里。 碰巧在一次聚会中,马克提起了这件事。当时已是深夜,我们已经喝过了几轮香槟、鸡尾酒、葡萄酒。夜晚和酒精都让人容易情绪化,想要敞开心胸,把白日里不敢说或不愿说的话宣泄出来。 马克问

在布鲁日

  第一次听说布鲁日,还是因为电影《杀手没有假期》。这是一部很好玩的黑色幽默电影,一个年轻杀手在任务中误杀儿童,深陷内疚,杀手组织头目安排他到布鲁日「度假」,闹出一连串笑话。十多年后,我终于来到了布鲁日。 布鲁日是一座水城,号称北方的威尼斯。外围环绕着护城河,城内运河交错。话说北方的威尼斯也实在太多了,阿姆斯特丹、斯德哥尔摩、圣彼得堡、汉堡、哥本哈根都有这样的称号,好像意大利以北每个欧洲国家都有一个自己的威尼斯。 这一方面说明威尼斯太著名,另一方面也说明游客的词汇太贫乏。布鲁日这么有特色,做自己就好了,何必借别人的光呢。 当地景点无外乎教堂、广场、市政厅、钟楼、修道院等等,对于熟悉欧洲的游客,每一样单独看来都只算平常,可是加在一起就不一般了。这里的好处是古建筑密集紧凑,保存完好,走在古色古香的老城仿佛穿越回文艺复兴时代,有一种超现实的奇特氛围。作为游客来参观一下还好,很难想象真的生活在这里是什么感觉,大概像是住在主题公园里一样吧? 布鲁日是一座色彩丰富的城市,最突出的主题是红褐色,好多房屋都是红砖建成的。屋顶上往往有阶梯式的山墙,是佛兰德建筑的一大特色,在比利时经常可以见到。 这里最有名的景点要属圣血教堂,据说保存着基督的血液。教堂很小,装饰很华丽。圣血保存在侧面十字架下的小水晶瓶里,外表看不出什么特别。我很好奇将来有没有可能做DNA检测,肯定有很多人想知道分析结果。 最漂亮的建筑则是圣母教堂,其钟楼有百米多高,在城中抬头就能看到。教堂里有不少艺术珍品,最珍贵的是米开朗基罗的圣母雕像。 城南有一座狭长的爱之湖,流传着一个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悲剧传说。现如今在湖中只看到悠然自得的天鹅,并没有一点悲剧色彩。逛腻了老城,在这里走走也不错。 当天赶上下雨,正好到餐馆避雨。比利时的啤酒、薯条、巧克力我都常吃,这次吃到了炸虾丸子。这道菜用的是非常细小的北海灰虾,别看块头很小,鲜味却很浓。 布鲁日是座古典精致的小城,非常适合一日游。如果去了布鲁塞尔或是安特卫普,很值得顺便来这里看一看。

巴塞罗那游记

  2014年圣诞节假期,我和同学一起去了巴塞罗那。选择这个季节去西班牙,乍一想或许有点奇怪。西班牙很暖和,虽说是冬天,白天气温大概十来度,并不觉得寒冷。由于是旅游淡季,不但游客少,住宿也便宜。暖和、人少、便宜,去南方过冬不是很好吗?当然圣诞氛围就要差些了,没有雪总觉得不太对。 巴塞罗那是完美的旅游城市,人文建筑、自然美景、美食娱乐,应有尽有。一时不知从何说起,还是先聊聊高迪吧。 我不懂建筑艺术,不过是看个热闹。即使见识寻常如我,看到高迪的建筑也不禁为之惊叹,实在是与众不同。第一眼见到圣家堂,其实感觉有点奇怪。原本在我印象中,教堂都是像巴黎圣母院那样,方方正正,庄严肃穆。可是圣家堂根本说不清是什么形状,四个高耸的钟楼上满是坑坑洞洞,立面上异常繁复的雕塑让人要起密集恐惧症。我觉得圣家堂内部比外部更美。走进教堂,抬头仰望穹顶,好像身处神话中巨型生物的体内,无法用言语形容。四面八方的彩色玻璃,每一扇都精美独特,映射出五颜六色的奇幻光彩。高迪的时代没有电脑辅助,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做出如此复杂的设计,需要何等的想象力。另一处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桂尔公园,色彩活泼,童趣盎然,要是我小时候能去那里肯定会开心到不得了。高迪设计的几所住宅也都挺好玩的,不过我没有一点住进去的欲望。建筑师的存在感太强烈了,当年的住户难道不会觉得被打扰到吗? 西班牙人能歌善舞,走在巴塞罗那,到处可以听见音乐。在去桂尔公园的路上,我遇到街头艺人在弹《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还有人演奏外形像宇宙飞碟一样的手碟。一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去西班牙村的卡门酒吧看弗拉明戈。弗拉明戈本来就非常具有感染力,近距离观看的情感冲击就更加强烈,好像心跳都要和鼓点同步了。弗拉明戈讲究速度与力量,一场表演下来,所有舞者都大汗淋漓。当晚的一个年轻女舞者不知是不是新手,看得出来有些紧张。旁边的老演员用关切又严厉的眼光紧紧盯住她,等演出顺利结束,观众掌声响起,这位老师才露出放松的笑容来。 身为专业的吃货,美食总在我的旅游行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来了巴塞罗那自然要吃个痛快。西班牙菜在法国很常见,平时我就经常吃海鲜饭和塔帕斯。同样的菜式,本地人做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口味正宗太多了。我在巴塞罗那吃了好几家海鲜饭,最喜欢的是加了墨鱼汁的,看起来黑黑的很丑,吃起来却极其鲜美。西班牙是农业大国,盛产蔬菜水果。逛圣诞集市时我吃到了一种外形奇特的水果,后来在网上查

日内瓦湖之旅

  这次去参观日内瓦湖,是我第一次说走就走的出国旅行,事前没做什么规划,出门时甚至忘了带护照,半路上折回家里去取。因为从里昂到日内瓦不过一百多公里、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实在没有出国的感觉。而且日内瓦湖南北分属法瑞两国,较起真来只算是半场出国旅行。 无论乘车还是飞机,从西侧进入瑞士都要经过日内瓦,这里是很多游客在瑞士旅游的第一站。瑞士有绝美的自然风光,城市就比较无聊了,日内瓦便是典例。联合国办公楼前的断腿椅子、河畔公园里的花钟,全都平平无奇,居然能算作当地的标志景点。出名的人工喷泉也乏善可陈,只能赞一句喷得好高。我爬上了圣彼得大教堂的钟楼,俯瞰日内瓦全景,眼前的湖水和远方的山峦都是好的,城市本身则不过是密密麻麻的楼群。我去时赶上城里施工,更显得乱糟糟的。也许是我的偏见吧,当地人看上去也不怎么快乐,行人都匆匆忙忙,餐厅服务员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这不由得让我怀念起希腊和西班牙的热闹来了。 在日内瓦稍作逗留之后,继续出发沿湖旅行。日内瓦湖南岸有许多可爱的小镇,我先去了内尔涅。下午的小镇空空荡荡,没有几个人。走到码头,向东西两侧眺望,一眼望不到边,这才见识到了日内瓦湖的宽广。湖水深蓝,仿佛到了蔚蓝海岸。下午阳光很好,风平浪静,有人在岸边打盹,还有一条小舟划过湖面,整个画面给人慵懒的感觉。内尔涅东边紧挨着伊瓦尔,是一座中世纪小镇,有石头搭建成的宅院和城堡,还有鲜花绿树点缀其间,随手一拍就是张漂亮的照片。我很喜欢这里闲适的氛围,如果将来退休了能住在这里该多好啊。 晚上抵达依云,是第一天行程的终点。这里是度假疗养的圣地,有不少老人家。晚上吃了中餐自助,感慨一下中餐馆真是开遍全世界。 第二天去了日内瓦湖东岸的蒙特勒。路上特意北下绕远,经过艾格勒和莱森,欣赏当地的山景。阿尔卑斯山的美景自不用多说,路上还有峡谷和葡萄园可以看。我曾在朋友家的小葡萄园帮过忙,只干了半天的活儿就觉得很辛苦。看见这里遍布陡峭山坡的葡萄藤,我想一定要用机器才能照顾得过来吧。我下车到山林间散步,去了翁格兰湖。翁格兰湖不大,湖水浅绿,四周环山,僻静秀美。这里适合野营,我在岸边见到了篝火残留的黑灰,大概经常有人来。 重新上路前往蒙特勒,途中经过了西庸城堡,本想去参观,可是绕来绕去找不到停车位,只好作罢。下午抵达蒙特勒,这里繁忙、局促、嘈杂,与之前山野的幽静产生强烈反差。湖边的景色不差,可是路上车辆行人太多太吵,没法静心观

懒人的旅行哲学

  我曾经很不喜欢旅行,最主要的原因是:懒。听说梁朝伟会心血来潮飞到伦敦,只为了在广场上喂鸽子。如此潇洒的旅行,我们这些凡人只有羡慕的份。普通人的旅行是辛苦的,精打细算的:提前几个月订好便宜的机票和旅馆,把每天的行程安排满,要玩的要买的一项项列好,一个小时也舍不得浪费;在异国他乡暴走几天,搞得身心俱疲,比上班还累。而且我没有富贵命、偏有富贵病,跟普鲁斯特一样换张床就睡不好觉;作息稍一改动,肠胃就闹脾气。好不容易放假,在家里看电视、读小说、打游戏多放松啊,何必自寻烦恼呢?朋友叫我出去玩,我向来都会婉拒。我曾在上海生活了五年,甚至没去旁边的杭州看一眼西湖。 如果要我来评选当代生活中最被高估的事,第一名绝对是旅行。不知为何,旅行居然和诗意紧密相连,成了文艺青年的标配。比方说在相亲这种严肃又微妙的场合,绝对不能说自己的爱好是看电视和打游戏,可是说喜欢旅行就丝毫无损于自我形象。在我看来,说自己的爱好是旅行,除非真的是走南闯北的冒险家,几乎等同于没有爱好。在人类过度繁衍、遍布全球的二十一世纪,旅行只需要钱和时间,是与逛街购物和下饭馆一样的消费行为。半生不熟的朋友间聊天,最安全的话题除了天气和美食就是旅行,谁都能扯上几句。这样一件无个性的事,又怎么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个性呢?正如爱默生所说:正是由于缺乏自我修养,所以人们便疯狂地迷信旅游。 很多人爱说旅行能开阔眼界,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假如果真如此,组团到巴黎香街买买买的大妈们大概都是一群智者了。我倒不是说旅行对增长见识毫无益处,但这益处恐怕比不过读书和看纪录片。摸着良心说,在一个陌生城市游玩一两个星期,真的能对当地的风俗民情、历史地理有多深入的理解吗?而且这开阔眼界的益处是边际递减的。对于从没出过远门的人,第一次出发旅行觉得不寻常,可是见得多了也就觉得平平无奇。硬说每次旅行都求知若渴、获益匪浅属于自欺其人。 身为旅行者多少总有些猎奇心态,想要寻找新鲜感。全球化正在消灭文化多样性,让旅行变得越来越无聊。当所有人都在喝可口可乐、吃麦当劳、用苹果手机、看好莱坞电影,旅行只是换了一个角度去观察一成不变的都市生活。更糟糕的是虚假的异域情调,用人工的景点、做作的仪式来吸引游客。如果一个地方年年都有游客拜访,就不要幻想什么民风淳朴的世外桃源了,还是当心宰客的商家吧。 讲了这么一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我并不是反对旅行,只是反对将旅行过度美化。

维希的周末

朋友迁居维希,邀我周末探访。法国最有名的景点几乎都在国境四周,要么靠山要么靠海,这次正好可以参观一下法国中部城市的风貌。 维希是一座小而美的城市。城市西侧被阿列河环抱,河水湛蓝清澈,两岸绿意盎然。对岸是高尔夫球场,维希一侧的河畔则有数座精致的公园。公园里树木多种多样,有挺拔的杨树,优美的椴树,张牙舞爪的栗树,还有更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异国树木。公园路上落了一地栗子,可惜这种是不能吃的。 市中心是热闹的商业区,和别的城市大同小异。朝着僻静的方向走走,时不时见到一些略显奇特的建筑,属于折衷主义风格。所谓折衷主义,按我的理解就是将各种不同建筑风格的特色元素拼凑起来。我不懂建筑艺术,只觉得这里的建筑缺乏整体和谐,有点不伦不类。不管走到哪里,路上一排房屋总是各有不同,有的房屋风格突兀到像是从别的时空飞来的,硬生生挤出一块地方来。不过新奇总胜过平庸,至少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这里最出名的当然是温泉,据说能护肤、治风湿,喝下去还有助消化、能治肠胃疾病。对于这样神奇的功效,我是将信将疑。泉眼有好几处,著名的赛林斯丹矿泉水向外公开,可以自己接水喝。当地人会随身携带一个水杯,我没有杯子,用手捧着尝了尝。朋友事前提醒我泉水是咸的,其实倒也没有很咸,只是略微有一点涩味。 这个周末维希举办了狂欢节。不晓得往年如何,今年办得不怎么样。维希的游客不多,来温泉渡假疗养的又多半是退休老人,整座城市过于气定神闲,与「狂欢」二字实在不搭。周六下午的水上表演算是个亮点,一伙比利时艺人踩着滑水板在河上叠罗汉,真是艺高胆大。傍晚河边有歌舞演出,水准比较业余,我和朋友们看了一小段就转身去酒吧了。九月中旬已经有些冷了,天黑之后寒气逼人,我们在河边冻了一个小时也没见到预告的狂欢节烟花。等我回到旅馆冲了个热水澡,这才听见外面烟花的声音,没多久便听不见了。 维希周边有不少景色宜人的小村子,周日我们一起去郊游。爬上不知名的山丘,放眼远眺,看着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心情舒畅极了。最美的永远是大自然,人造物无法与之媲美。路上偶遇一处山野间的小花园,有在出售盆栽。有一盆草叫做「可口可乐」,闻起来真的有可乐味,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植物。 周末旅游的坏处是,旅行的疲惫还未消除,第二天就要早起上班。话虽如此,偶尔转换一下生活节奏还是不错的。法国有很多精致的小城市,将来可以多走走看看。

柏林的蜜蜂

  2014年夏天,我去柏林玩了一周。那时我在欧洲生活了还不到一年,旅游经验不够丰富。其实柏林并非典型的旅游城市,普通游客玩三四天足矣,一周有点太长了。我很快就看完了当地景点:勃兰登堡门、柏林大教堂、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博物馆岛、波茨坦广场等等。我穿过了查理检查哨,吃了德国酸菜和肘子,偶然见到了森欧外纪念馆,还跟马克思、恩格斯两位导师的雕像合了影。最后一天实在无所事事,甚至去逛了动物园。 要我说柏林最适合两类人:一是对二战、冷战特别有兴趣的历史迷,这个不用多解释;二是性格开放、爱玩敢玩的年轻人。柏林的夜生活很疯狂,在街上闲逛时我见到好几家裸体俱乐部,不过没有胆量进去。对于其他人来说,柏林当然没有巴黎、巴塞罗那这样的城市好玩,在德国境内也算不上是最吸引人的目的地。 回想柏林之旅,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标志景点,而是无意中遇到的小事。有一个晚上我去了宪兵广场,这里属于柏林必游景点之一,其雄伟肃穆就不细说了。碰巧当晚有人在广场上表演古典吉他,水准之高令人惊讶,说是职业音乐家我也信。广场上只有零星几个路人,我静静坐在不远处听吉他。在这个安详的夜晚,仿佛整个演奏、整个广场都是为我一人准备的,真是奇妙动人的体验。可惜我忘了跟演奏者聊上几句,没有问他的来历。 另一样印象深刻的事就是蜜蜂了。抵达柏林后第一个早晨,我去面包房买早点,突然看到橱柜糕点上有飞虫四处爬动。乍一看以为是苍蝇,暗暗为柏林的卫生条件吃了一惊,仔细看才发现是蜜蜂。这些蜜蜂也太大胆了,若无其事地在糕点上散步,时不时停下来品尝美味。后来我去参观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时,在路边喝汽水稍作休息,居然有蜜蜂飞进了汽水瓶里。我在波茨坦广场一家印度餐馆吃了顿咖喱,也一直有蜜蜂飞进我的奶茶里,最后只好跟服务员要了个盖子把茶杯盖住。 我很好奇柏林怎么这么多蜜蜂,按说大都市不适合蜜蜂居住啊。事后在网上查阅资料,原来是因为蜜蜂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数量减少,环保人士呼吁城市养蜂,在德国掀起了养蜂热潮。多数城市养蜂人都是业余人士,没弄懂蜜蜂的习性就贸然饲养,难免好心办坏事,使得蜜蜂过度繁殖。城市里花蜜来源、洁净水源有限,好多蜜蜂无家可归,只能在街头徘徊,不仅当地居民不胜其扰,这些家养蜂还进一步挤压了野蜂的生存空间。我的生态学知识有限,不好评价其是非功过,不过我觉得专业的事还是应该留给专业的人来做,业余人士不要轻易凑热闹。 转眼这么多年过去

圣米歇尔山与斯坦尼斯拉斯广场

  说起圣米歇尔山,绝对算是法国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了。此地的不凡之处,其一是作为潮汐岛,涨潮时成为小岛,退潮时则与陆地相连,让人联想到《圣经》中摩西分开红海;其二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结合,修道院、城墙与山浑然一体,让人过目不忘。可惜这样一番美景,却给我带来了极其糟糕的旅游体验。 这里是孤零零的一处景点,必须专程赶路过来,对一般游客来说不太方便。虽然不至于说是跋山涉水,但这意味着一定要在旅程计划里单独占用一天,无形中提高了参观的代价,内心中的衡量标准也就随之上升。 我是七月下旬去的,正赶上旅游旺季。热门景点的通病,游客实在太多了,刚到停车场时已经见到人山人海。圣米歇尔山不允许游客开车进入,有免费的巴车和收费的马车接送。我排队好久才上了马车,想乘巴车就要等更久了。前半程路两边都是酒店和餐厅,后半程才有景色可看。远望圣米歇尔山,确实独具特色,内心的期待又升高了一层。 马车慢悠悠用了半个小时终于抵达山脚,下车后不能免俗拍了一通照片。圣米歇尔山的景色还是离远些才好看,能看出完整的结构,还有海天的衬托。要是能从空中俯视就更好了,网上圣米歇尔山最漂亮的照片都是航拍的。离得太近反而看不出什么东西来。 等我走进圣米歇尔山,立马被游客数量震惊了。之前见到游客多,还是分散在路上,这时汇到一处,场面比春运火车还要拥挤。尤其是通往山顶的道路十分狭小,简直寸步难行,只能一点一点挪动。更糟糕的是,这里完全是游客陷阱集中营,到处是宰客的餐厅、俗劣的纪念品店,还有假得不行的「博物馆」。山顶的修道院也平平无奇,除非是虔诚教徒来朝圣,否则不看也罢。再加上夏日酷暑,此番游历如同受刑。 后来跟法国朋友说起此事,有人跟我说一定要住在当地旅馆看日出、看夜景,跟导游徒步穿越海湾云云。或许他说的有道理,可我真的没兴致再去尝试了。 同年夏天我路经南锡,逗留了一晚。法国著名旅游景点太多了,相比之下南锡没有什么存在感。事实上,当地人都跑出去度假了,城里显得很空旷。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城市,却是这次旅途中最大的惊喜。 晚餐饱尝当地洛林风味美食之后,我到市中心散步,脑海中没有什么规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路上先见到了南锡大教堂,再往北走过两条街就到了斯坦尼斯拉斯广场。 斯坦尼斯拉斯广场于十八世纪由波兰国王、洛林公爵斯坦尼斯瓦夫一世下令建造,是我见过的最美广场之一。广场不算大,百余米见方。围绕广场的建筑原本是王宫,现在用作市政厅、博物

闲看红学:读俞平伯的《红楼梦辨》

  说起《红楼梦》,我小时候囫囵吞枣粗略读了一遍,上大学时又比较认真地读了一遍,不过两次都停在了八十回,一直没有读续集。这是因为我一直听说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不读也罢。读一部书有头无尾,总是件遗憾的事;何况我并没读过后四十回,平白说它好坏无非是人云亦云。今年我终于读了后四十回续书,没想到越读越气,强忍着才算勉强读完了,简直是自讨没趣。本来打算写篇长文批评,后来读了蔡义江的文章《〈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和俞平伯的这本《红楼梦辨》,把后四十回的毛病说得清清楚楚,我也就打消了动笔的想法。 这本《红楼梦辨》分成三卷,上卷主要谈《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卷分析前八十回,下卷是一些零散的研究。 俞平伯对后四十回持否定态度,而且不止针对现在这一种通行的续书,他干脆说《红楼梦》不能续,开卷第一篇就是《论续书底不可能》。他以为文章体现了作者的个性,越好的文章个性越强,不可能换个人续写。而续写《红楼梦》就更是难上加难:「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底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我以为话不能说绝,未必所有书都不能续,但续书确实是吃力不讨好。高鹗(姑且认为他是后四十回作者)离曹雪芹年代近,语言、生活环境都相差不远,依然写得不好,今人则连高鹗的水平都达不到了。 接下来俞平伯通过具体的研究分析,指出原书回目只有八十回,后四十回是另外补出。这一点学界已有共识,不必多说。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他对后四十回的批评。前面提到我先读了蔡义江的文章,其中观点几乎与俞平伯完全一致,我自己读完后四十回也是同样的感受(我现在反而好奇,怎么可能有人赞扬后四十回,将来可以找相关文章读一读)。 高鹗的功绩无可否认:一,续书促进了《红楼梦》的流行,肯读半部书的始终是少数;二,高鹗续书大体符合前文线索,保留了悲剧氛围。除此之外就全是毛病了。 作为续书,最大的问题就是与原著不符合。虽然原著没有结局,但是在前文中有许多暗示,贾家最后一定是衰败了,「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红楼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作者曹雪芹小时享受过荣华富贵,后来被抄家,变成穷困潦倒,这种前后的强烈反差、感怀身世的哀怨、人生如梦的空虚感原本就是《红楼梦》最基本的创作动机。续书虽然保留了悲剧氛围,内容却大打折扣,贾家只有宁府一支被抄家,后来又被皇

莱昂纳尔(五)(全文完)

 转眼已是七月,到了举办莱昂纳尔纪念派对的日子。卡特琳告诉我她邀请了一百多人,让我吃了一惊,也产生了些顾虑。法国疫情有所缓和,政府也早就放宽了限制,聚会并不违反明文规定,但毕竟有健康风险。可是我也明白,卡特琳需要一个仪式来为悲伤画上句号,她不可能为了疫情而一直等下去。一年,两年,三年……持续不断的疫情已经让所有人失去耐心了,谁也不知道疫情何时能真正结束。莱昂纳尔生命中的最后几年被疾病和疫情耗掉了,卡特琳不能也不愿意继续等待了。 早上十点多,我去卡特琳家帮忙准备派对。抵达时已经有十多个人在忙前忙后:卡特琳家对面的小溪边上正在搭建一座小型的临时舞台,想必是为了派对上的表演;不远处摆放了阳伞和几张桌子,用作吧台;再向前有一大片空地,一帮人正在搭凉棚、摆桌椅,这里是今晚聚餐的地方。准备一百多人的聚会不是件容易事,卡特琳东奔西跑安排指挥,一刻也不得闲。我先帮着搭凉棚,后来去搬酒水和瓶瓶罐罐。 一辆小货车运来两头羊和烧烤机。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烤全羊,很有新鲜感。两头羊绑在一起串在机器上,在链条带动下缓慢旋转。羊肉肥油滴落在烤盘里,烹饪师傅用裹了布的长杆沾起肥油,再涂抹到羊肉身上。两头羊加起来有九十多斤,据师傅说至少要烤六七个小时。 到下午一点时,场地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我们坐下来吃了顿便餐。饭桌上卡特琳神采飞扬,讲了好几个笑话,看得出来她很高兴。 之后我回家休息了一下,冲了个凉,换了身衣服,六点多重回卡特琳家。还没到她家,在路上就能听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场上有五六十人,随后还有更多人陆续赶来。这些人多数是莱昂纳尔的亲戚和他从前的同事,我只与少数几位有过一面之缘,其余的都不认识。这里向来清净,恐怕是头一次聚了这么多人。不少人带了孩子和宠物来,场面也就更闹腾了。我跟旧相识挨个寒暄,后来听到演出开始,就在舞台前坐下了。 这舞台虽然不大,但是音响灯光像模像样,一点不含糊。上台表演的是位老艺人,她抱着手风琴,个子不高,声音却很饱满洪亮。她说了几句祝福的话,然后自奏自唱,表演了好几首法国香颂。我对这些歌不熟悉,场上很多人倒是都能跟着唱。她每唱完一首歌,还要自己讲串场词,说笑话活跃气氛。说来好笑,手风琴和香颂,这两样都符合对法国人的刻板印象。可是在这样的场合,这些怀旧老歌显得恰到好处。 她表演了半个多小时。等她下台后,忽然有人戴着动物头套,从溪流中走出来,登上了舞台,令观众发出讶异的声音。等

莱昂纳尔(四)

  拥有自己的葡萄园是莱昂纳尔的梦想。在他去世前两年,他买下了住宅后面山坡上的一小块地。我还记得和他一起爬上山坡,他兴奋地指指点点,规划将来的葡萄园,还有如何酿葡萄酒。可惜事与愿违,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葡萄园的工作只开了个头就停下来了。 四月份的时候,卡特琳重新开始筹划葡萄园。种葡萄不是件轻松的事,对她这样一个上年纪的人就更困难了。我当然明白,她这么做是为了实现莱昂纳尔当初的愿望。 我们约定了四月中旬的一天到她家帮忙。我请了一天假,早起去她家。那天天气好极了,阳光足,温度又不高,是干农活的好日子。当我抵达的时候,她家的客厅已经坐了不少人。其中一位是雇来的园丁,其余是她的邻居和家人。卡特琳准备了咖啡、茶和甜酥面包。大约九点钟,人已经来齐了,也都用过早餐,就一起出发去后山坡。 我们一行十来个人,推着小车,提着篮子,有说有笑,缓缓地爬上山坡。山坡不高,但是颇为陡峭。小路九曲十八弯,盘旋蜿蜒而上,沾了露水的草地又湿滑,不是很好走,提着重物就更要小心了。园丁绕远路开车运木桩上山,反而比我们先到。我们抵达后,摆放好工具、葡萄苗,然后从车上卸下木桩。 山坡上的这片园子面积不大,不过五六米宽,三十米长。我们先量好长宽,做下标记,然后均匀挖出三排坑洞,再栽下葡萄苗。我向来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小时候在爷爷的菜园里浇过水,从没有干过农活,种葡萄是一次新鲜的体验。园子在斜坡上,蹲不稳,只好跪在地上栽苗。栽种时要混合花园用的黑土,双手很快就弄得很脏,坑洞里还会有蚯蚓爬來爬去。栽好葡萄苗后要钉木桩,一人扶着木桩,一人抡着锤子敲打。木桩两米来高,用作支持葡萄枝蔓的支架。最后是给幼苗浇水。 人多力量大,不到下午一点,我们已经忙完了。看着一排排整齐的葡萄苗和支架,很有劳作之后的成就感。等葡萄结果至少要两年,卡特琳已经开始为葡萄酒想名字了。将来喝到自家酿造的美酒,绝对是件乐事。 回到卡特琳家,我们开了香槟和红酒庆祝,佐以生火腿、干奶酪和各种小菜。火腿和奶酪都是当地乡下土产,虽然样子不那么好看,风味却要比超市里的工业食品浓郁得多。卡特琳儿媳为正餐准备了炖鸡和焗土豆,是简单美味的家常菜。和伙伴一起劳动,之后享用可口佳肴,身体感受到一种健康的快感。 之后又过了大概一个多月,我去镇上办事时顺便拜访了卡特琳。我去看了葡萄园,幼苗已经长出叶子来了。虽然有园丁时不时过来帮忙,照顾这些葡萄苗仍是件辛苦活,

莱昂纳尔(三)

 那晚与卡特琳告别后,我的心情平稳不少,不再为卡特琳提心吊胆了。我相信她一定能挺过这段难熬的日子。女性的身体不如男性强壮,可是精神更有韧性,往往更经受得起打击。 过了一个月,卡特琳邀我到家中作客。她家是一幢别致的二层小楼,倚靠着后面的山坡。屋前是一片小花园,里面有架秋千,再往前是一道溪流。莱昂纳尔和卡特琳在这里一起住了二十年,下了不少功夫精心布置。不知哪里的好事之徒拍下照片传到网上,居然把这里宣传成了当地的郊游景点,引来不少路人参观,令他们不胜其扰。 屋内摆设朴素温馨。从一楼地板到二楼天花板,一整面墙摆满了书和唱片。他们俩喜欢旅行,四处装饰着异国他乡的照片和工艺品。我已经有将近半年没来过这里了,看着熟悉的房间,顿时有种物是人非之感。 卡特琳准备了几道小菜和葡萄酒,我们聊了起来。她跟我讲供热管道上周终于修好了,因为保险公司拖拉,居然耗了这么久;银行账户是她和莱昂纳尔两人共用的,要去银行重新登记;家里电话答录机还是莱昂纳尔的录音,需要重新录;因为疫情的关系,葬礼只有直系亲属可以参加,她打算夏天办宴会,邀请无法参加葬礼的朋友。 莱昂纳尔不注重外表,衣服总是穿到坏才换。他住院时卡特琳为他买了几件白衬衫,他还没穿过,人就走了。每次看到衣柜里的衬衫,卡特琳就心里难过。她打算把莱昂纳尔的衣服捐掉,迟迟下不了决心。她告诉自己慢慢来,等自己准备好的那一天。 聊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供热坏掉未必是件坏事,让卡特琳在外面住了一段时间,有了情绪的缓冲。否则她要如何面对突然变得空荡荡的房间呢? 晚餐卡特琳叫了外卖比萨饼。他们家里过去都是莱昂纳尔下厨,导致卡特琳厨艺生疏。热爱美食是法国人的传统,莱昂纳尔的手艺相当不错,最擅长的是烤羊肩肉。羊肩肉要精心调味,洒满香料,提前一晚腌制好;第二天文火慢烤,酥烂入味,油香四溢。我原本不爱吃羊肉,可是这道菜却让我欲罢不能。卡特琳重练厨艺,告诉我将来一定会挑战羊肩肉。 边吃比萨,我们一边回忆莱昂纳尔。 莱昂纳尔喜欢远足,我陪他一起走过不少山间小路。大概是在野外走惯了,他有个奇特的本事,不用看表就知道时间,误差顶多一刻钟。 莱昂纳尔喜欢东方,爱说自己前世是个东方人。他和卡特琳一起去过利比亚、土耳其、伊朗、印度。要不是因为他退休后突然生病,本来还打算去中国。他最后一次出国旅行是在希腊克里特岛,我们三个一起去的。克里特岛有粉色的沙滩,深邃的峡谷,美景令我至今难忘。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