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八十年代末的东北小镇。现如今网络世代的年轻人恐怕很难想象当年精神生活的贫瘠。在我老家,成年人尚且有烧烤、麻将、卡拉OK,小孩子就只有看电视这一项娱乐。小时候家里的电视还要用天线,只能收到央视和本地电视台的信号;而且动不动就满屏雪花,要摆弄一阵子天线、对着电视一顿拍打才能收到信号,重看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的赵本山小品和乡土电视剧。
所以当我发现文学时,几乎感觉被拯救了:居然还有这样一番天地!《西游记》《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三个火枪手》《我是猫》……我的童年就是在这些幻想世界中度过的。后来初中高中这六年,整个人被学业压得死死的,每天不间断地学习、作业、考试,搞得头昏脑胀。只有在睡前读些小说,才算找回一点自我。《象棋的故事》《月亮与六便士》《一九八四》……这些书成了与我共患难的战友。
我相信人是环境的产物。假如小时候就有抖音和手游,我还会喜欢上读书吗?也许未必。不管怎样,我很庆幸自己从小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多年来从未间断,再忙再累也能在书籍中得到休憩。
读的多了,自然就想写。我在小学时就开始写些小故事和短文章,还曾得到过校长的表扬。不过后来忙于学业,渐渐停下了手中的笔。经历了中考、高考、留学、求职,等再次拿起笔来,我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
老实讲,当我重新开始写作,居然觉得有些尴尬。因为在这样的时代,我认知中的文学差不多已经死了,能纯靠写作养活自己的作家都没有几个了。如果没有读者,写作还有意义吗?
在我为什么写作这篇文章里,我得出的结论是:我写作就是为了抒发情绪、记录生活和表达观点。无论有没有读者,就为了自己而写吧!
我主要写随笔,最大的坚持是自我与真实。
生活、旅行、读书、电影……不管写什么题材,我其实都是在写自己。爱写随笔的人大概都是些自我主义者。蒙田在随笔集的开头就直截了当地说:「读者,这是一本真诚的书。我一上来就要提醒你,我写这本书纯粹是为了我的家庭和我个人,丝毫没考虑要对你有用,也没想赢得荣誉。」E.B.怀特也说:「随笔作者是些自我放纵的人,天真地以为,他想的一切,围绕他发生的一切,都会引起大家的兴趣……只有天生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如此旁若无人、锲而不舍地去写随笔。」
自我主义听上去不那么光荣,却是人性的现实。毕竟,别人的感受只能通过外部观察和语言交流来获取,而自我感受却是直接的意识材料。我一直以为,作者想写什么是一种自发的冲动,无法生硬干涉。当社会越来越大,个人越来越小,写作是坚持自我的最后阵地。
我并不妄想旁人会关注我的一举一动、所思所想,只是真实地将自我记录下来。如果我陷入虚假的文字雕饰,那就失去写作的意义了。正如蒙田所说:「若是为了哗众取宠,我就会更好地装饰自己,就会酌字斟句,矫揉造作。我宁愿以一种朴实、自然和平平常常的姿态出现在读者面前,而不作任何人为的努力,因为我描绘的是我自己。」只要坚持真实,我相信这些文字总能打动一些人,因为人性是共通的,我的苦与乐是普通人的苦与乐。我生活的正文,或许会成为另一个人生活的注脚。
今年二月初,我来到了马特市。在互联网的汪洋中,这里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我喜欢这里,是因为这里还保有互联网早期野蛮生长的气息。不那么「专业」,也就不那么功利。虽然难免鱼龙混杂,吵吵闹闹,总还有那一份难得的率真。在外人看来,我们这些高龄文艺青年,恐怕都有些傻气吧?可我们还是傻傻地写,傻傻地真心交流。
距离上次发文已经隔了将近两个月,啰唆这么多,终归一句话:我回来了,我还在坚持写作。愿马特市的新老朋友们一同努力,谢谢!
(原文发表于matters.news: 旧人打卡 | 傻气的自我主义者)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