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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瑟·黑利的《烈药》


阿瑟·黑利是曾经红极一时的畅销作家,他的特色是「行业小说」,每本小说都针对一个行业,如航空、饭店、银行、汽车等等。他写每本书都要用三年:头一年用来做行业调研,接下来半年检阅调研笔记,最后用一年半写作。这种写法相当费时,以至于他在四十年漫长的写作生涯里只出了十本小说。他把行业知识用通俗故事包装起来,读一本小说顺便了解些行业内幕,既是消遣又能满足好奇心,难怪几乎本本畅销。

不过这种写法也有天然的缺点。调查报告与小说毕竟是两样事,比起一石二鸟,更容易顾此失彼。材料堆积多了,一定会破坏文学性。阿瑟·黑利笔下的人物都是二维扁平的,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发展变化,是用来阐述行业背景、推动情节发展的工具。小说中的故事情节也都很套路化,基本就是正邪对抗:正派有创新意识、职业道德,反派则因循守旧、唯利是图;双方不断产生冲突,最后正义战胜邪恶,大团圆结局。

另一个问题则是内容的时效性。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每隔几年就要大换样。阿瑟·黑利交出的行业报告,又有多长的保质期呢?他从五十年代开始写小说,最后一本小说也出版于二十多年前了,想要靠看小说来学知识的读者不妨自己掂量一下。说到底,学习是学习,娱乐是娱乐,不要妄想投机取巧。

《烈药》出版于一九八四年,是阿瑟·黑利的晚期作品,写的是制药业。这本书保持了既往的风格,该有的优点依旧有,也没能摆脱一贯的毛病。女主人公在制药业摸爬滚打几十年,从底层的小推销员一路做到总裁,小说通过她的职业生涯展示了制药业的方方面面。看完这本书,读者对制药业的产业结构、生态都会有基本的认知。

无论主配角,书中人物都是刻板符号,没有真实感,全书没有一个让我喜欢的角色。阿瑟·黑利太偏袒女主人公了,把她刻画成了完美无缺的高大上人物,不管她做什么都是对的,她是商业先锋、道德楷模,得了便宜还要卖乖,所有人都爱戴她。然而她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她的事业成功主要是靠傍大腿,她的道德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尽管她一直被作者标榜为道德榜样,可是她出轨后心安理得,结尾处没有揭露公司讹诈药管局的真相,只因为「这对谁都没有什么好处」。所谓「玛丽苏」「凤傲天」大概不过如此吧。

这本书的时间跨度实在太长了,故事从五十年代一直到八十年代,这样长的跨度很难设计紧凑的情节。整本书就是借由女主人公的经历串联起来的,虽然都是围绕着制药和医疗,但是各段情节彼此间联系甚少,简单说就是流水账。最后也是断崖式结尾,突然就结束了。

尤其遗憾的是,这本书里的行业知识过于陈旧。经过三十多年的岁月,不论是制药行业本身还是大众对医药的认知都已经大幅变化了。书中花费大量篇幅描述的现象,比如感冒药治标不治本、孕期不能乱吃药等等,这些都已经是常识了。看完这本书,我很难说自己长了多少见识。

通俗畅销书往往是短寿的,一旦脱离时代就不复往日光彩。不管曾经卖出多少万套,翻译成几国语言,现如今阿瑟·黑利确实过时了。作为消遣不妨一读,不要有太高的期待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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