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告别(二)


所以我一直觉得,能够遇见雯雯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奇迹。

与雯雯初次见面是在某个朋友的生日聚会。当时来了好多人,除了这个朋友其他人我都不认识。刚开始我和朋友客套了几句,祝他生日快乐。旁边许多人都等着和他讲话,我不好意思一直霸占着主人,聊了几句就借机走开了。这之后我在客厅了转了一圈也没找到能聊天的对象。一个人傻站着难免尴尬,当我看到有人围在一起聊得兴高采烈时,我就凑过去装作听他们讲话,听到笑话时也干笑几声,站了一会儿再凑到另外一群人中。我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令我百无聊赖的聚会了,想着再多忍耐一会儿,之后就找机会离开。正在这时,我注意到有个人也处在和我同样的状态,那个人就是雯雯。雯雯个子高挑,相貌清秀,样子有些拘谨,和我一样在人群中踱来踱去,除了偶尔笑笑没开过几次口。

通常我不太会主动和女孩子搭话,因为看到她的窘态,大概是出于同病相怜的心理吧,我走上前问候她,随即和她就聊了起来。时至今日,我已经记不得当时我们聊了些什么,只记得她给我留下了非常舒服的第一印象。她的声音很好听,还有干净爽朗的笑容。我和女孩子讲话时会有些拘谨,可是在她面前我却在不知不觉地就放松下来了。也许是被她激发出我最好的一面吧,那晚我觉得自己挥洒自如,妙语连珠,随后居然把其他人也吸引过来了,让我难得地做了一次聚会中的焦点。当我回到家中时依然情绪高昂,这真是奇妙的一夜。

事后仔细想想,我能在她面前表现得轻松自然,大概是因为她太好了,我根本不敢奢望与她有男女交往,只是纯粹地欣赏她。男女之间的扭扭捏捏都是因为心存杂念,没有多余的想法,心中坦坦荡荡,自然就能大方地聊天了。雯雯第一次看到我的样子,要比平时的我好得多,实属幸运的巧合。

连我获得她的联系方式这件事也是阴差阳错。聚会高潮时大家一起玩社交游戏,需要在手机应用上互相添加好友,我顺理成章地加了十多个好友,其中就包括她。若非如此,我十有八九不会有勇气向她要联系方式,这也是冥冥之中上天要撮合我们两个吧。

即便与她加了好友,我依然没有太多的想法,一直没有联系过她。直到大概两个星期过后,我偶然看到她在网上发了张照片,是一本《呼啸山庄》的封面。《呼啸山庄》我很小时就读过,印象十分深刻,就留言写了几句感想,她很快就回复了我,一来二去就聊开了。

通过聊天我得知,原来她是热衷于文学的,尤其偏爱女作家的小说。我平时看书杂的很,虽然谈不上了解多深,但也算对小说有一番心得。我与她谈起了《呼啸山庄》与《简·爱》区别。这两本书的作者是一对姐妹,出身环境、生活经历都大致一样,写出来的书却大相径庭。姐姐夏洛蒂·勃朗特是个感情充沛的人,写作总是从自我感受出发,她的爱恨都从文字中迸发出来,这使得她的小说感人肺腑,同时也难免局限于小格局中;妹妹艾米莉·勃朗特性格内向,虽然同样有着深沉浓郁的感情,却是用神秘的、充满象征意味的手法来表现,她的激情化作了大自然中的狂风暴雨,这使得她的小说超出了生活经验的限制,更深奥、更广阔。我的观点与雯雯不谋而合。之后我们又谈到了简·奥斯汀与张爱玲。她们俩的写作题材都是男女婚恋,对人情世故都看得很通透,风格却截然相反。奥斯汀是位幽默家,人性的弱点令她感到滑稽。无论她的眼光多尖锐,她始终对笔下的男男女女带有同情,讽刺中带有善意。而张爱玲的人生观要灰暗的多,她看透了婚恋乃至人世中的庸俗琐碎,在小说里把那些高尚的、浪漫的事都肢解了,最终选择的态度是敬而远之。雯雯对此评论道,难怪张爱玲晚年几乎是个隐士了。

我们接连几次聊了一整晚,很快就一起提议不如面谈。我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私下见面是在一家小咖啡馆。那时是六月初,气候宜人。我不知道该怎么打扮才好,一会儿担心太刻意,一会儿担心太随便,准备了半天。我喷了些古龙水,随后又担心气味太强就洗掉了,琢磨了一阵子又喷了些回去。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弄了很久才出门。费了这样一份工夫,我还是比提前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因为我实在太担心迟到。当雯雯姗姗来迟,我已经等待的有些忐忑了。

雯雯穿了件淡蓝色的连衣裙,柔美乌亮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我们相互问候,点了咖啡,然后聊了起来。大概是因为之前在手机上聊了很久,这明明只是我们两人第二次见面,彼此却觉得很亲近。我们一开始聊了些文学的话题,像是奥斯汀小说里的角色常去巴斯度假,真想将来也去那里转一转。聊着聊着话题自然就转到更私人一些的内容。我得知原来她的经历与我十分相似,她也来自小城市,通过苦读考到大城市来,毕业后做了一名外科护士。她比我小五岁,刚刚在医院工作一年,工作很辛苦同时也很有充实感。她给我讲了不少手术室里的趣闻,有些令我心惊胆战,像是医生手术后忘了取出止血棉球,还有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患者被不了解病历的医生安排做了核磁共振,结果起搏器失效导致患者死亡。外科的医护人员见惯了生死,对待生命有种洒脱的态度。我作为的普通人,一直学不会她的洒脱。我讲起自己的工作时怕她感到无聊,打算点到为止,没想到她寻根问底提了不少问题,好像真的很感兴趣,现在想想也许是爱屋及乌吧。
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临别时相约找机会再见面。我心里有些飘飘然,可是出于过往的经验,不敢有太多的期待。没想到接下来的周末她主动联系我,再后来又是我约她,不知不觉间两人常常见面。如果有一周没见到,反而觉得有些奇怪。我们在一起聊天、吃饭或是散散步,只要共同相处,不管怎样的小事都觉得很愉快。两个适龄的单身男女常常在一起,感情自然而然地滋生了。一次在河边散步时,我顺其自然地握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拒绝。我们的恋情就从心照不宣一点一滴地走向光明正大。
缺少经验的我,面对这份突如其来的感情,内心甜蜜又惶恐。甜蜜自不用说,初尝爱情的我走在路上都会不由自主地傻笑,感觉身边的一花一草都更漂亮了,枯燥无味的工作也变得有趣了,身边的朋友和同事都觉得我像是变了一个人。我本来在小说影视中看到这种段落都嗤之以鼻,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发现爱情的快乐无法遮掩。同时我也有些紧张,与雯雯相处时小心翼翼,生怕失去来之不易的爱情。我会一直纠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要正式确认恋爱关系,什么时候才能把她称为自己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才能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我想要确定关系,不想一颗心总是悬着,同时又怕急于求成揠苗助长,弄巧成拙伤害到尚未成熟的恋情。

时间证明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是庸人自扰。真正的秘诀只有一个,就是耐心。等到时间久了,一切自然水到渠成。

几个月后我们一起去一座滨海城市旅游。我原本是不爱出门的人,为了让雯雯开心,当她提出旅游的建议时我就一口答应了,并主动安排行程。
我们只有一个周末的空闲,要充分利用时间,周六天没亮就赶去火车站。这段路程乘火车需要将近三个小时,抵达时已经临近中午,耀眼的太阳将我们的困倦一扫而光。当时正值旅游旺季,到处熙熙攘攘,热闹极了。我们先到饭馆吃饭,顺便逛了逛市区。下午去了海边,海滩上满是游客,孩子们和狗兴高采烈地玩耍。之后我们爬上了海边的高山,站在山顶上能把整座城市尽收眼底,海上的轮船像是一条条白鱼。下山后重新走过海滩时天色已晚,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我们俩赤脚走在沙滩上,踩着清凉潮湿的沙子,听着海浪一起一伏,内心舒适又平静。在这浪漫的氛围中,我鼓起勇气吻了雯雯。一开始时我们羞涩而又笨拙,随后被对方的温度融化了,热情地回应着彼此。

第二天下起了雨,我们就去了商场和博物馆。这些我平常并不热衷的地方,有了雯雯的陪伴,忽然间有趣起来了。走在雯雯身边,一分一秒都是快乐。傍晚回程的路上,她依靠着我的肩膀睡着了。我看着她的睡颜,默默地下决心要与她长久相伴。

这次旅行让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正式成为了男女朋友。我们两人的工作都很忙。我经常加班自不用说,她在医院工作早晚班轮换,每周还要值一次急诊,不仅工作时间长,有时还昼夜颠倒。我们处在热恋期,每周却只能见两三次面,其余时候只能靠电话联系。我们见缝插针,有空闲了就给对方发一条语音或是录一段视频。别看雯雯一直是大家闺秀的样子,有时也顽皮的很,她在视频里总是戴着奇奇怪怪的手术帽,有的画着心电图,有的画着可爱的小动物。她还热衷于社交网站,她的账号总会转发一些笑话和搞笑视频,我总嘲笑她笑点低。当我们见面时,我常常会亲自下厨,做两道她喜欢的菜,她也时不时地为我做些小点心。我们聊天的内容不再是山南海北,而是生活、工作、家人,我们敞开心怀,成为了彼此最亲近的人。我知道她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和为患者的辛苦付出,她也知道我工作中的每一次机遇和烦恼。我知道自己不再是一个孤独的人,每天都为自己的幸运感到快乐。我一次又一次地告诉雯雯,遇见她是我生命中最幸运的事。

很快地,我们便不满足于每周只能见两三次,希望能一直在一起。新年过后,我向雯雯提出同居,她开心地答应了。天气转暖时,我们搬到了郊区一栋可爱的小房子。从市区开车到这里大概要一个小时。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四处环绕着树木和草地。房子不算很大,分成两层,楼下是厨房和客厅,楼上是卧室和起居间,外面还有一个小花园。

布置新家花费了不少功夫,可是我们乐在其中,一点都不感到疲惫。我把电脑安置在楼上,在角落里搭建了一个小小的办公室;雯雯在房间四处精心安排别致的装饰品;我们一起布置客厅,还买了很多厨具。我一直想拥有一个像样子的厨房,这下子终于实现了。当一切安置完毕,我们坐在沙发上观察这个温馨的新家,感受到了甜蜜的幸福。

家里还缺少一样东西,就是宠物。我们俩之前都住在单身公寓,没机会养宠物。有一天去超市时,我们正好遇到一家动物收容所在发传单,就与他们联系,打算收养一只猫。我们先在网站上看照片,选中了一只黑白猫,然后去临时寄养家庭接他回家。工作人员说,这只猫被捡到时正赶上接连几天的大雨,大概是被吓到了,自从那以后他每次到了阴雨天都会在房间里躲起来。这只猫上半身乌黑,下巴、肚子和爪子则是白色的,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木耳」。木耳是只安静、羞涩的猫,刚到家时非常胆小,不让人靠近。我们耐心地照顾他,终于得到了他的信任。他本来讨厌被人摸,后来却喜欢蹭人腿,主动地找我们玩。木耳喜欢在花园里散步,每天都要沿着栅栏走上一圈,像是领主在审视庄园。当我在电脑前工作时,他会不厌其烦地伸出前爪挠我的裤子,直到我爱抚他的小脑袋他才会罢休。我最喜欢看他慵懒地摊在地上的样子,他露出肚皮来,四肢伸向四面八方,呼噜呼噜地打鼾。每天下班后陪他玩一会儿,我感觉一天的压力都释放掉了。

就这样,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有了一个家。我每天早上醒来就能看见自己最心爱的人,我们一起洗漱、下厨、打扫房间,一起读书、看电影、旅行,分享生活中的一切快乐和烦恼。我们每天互道我爱你,时不时地送给对方一份小礼物、一张小卡片,献给对方甜蜜的祝福。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动物,全心全意地爱我们、依赖我们。我不是一个贪心的人,每天小小的幸福已经足够把我整颗心填满了。我希望能够一直拥有这样平淡快乐的生活,这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黑暗的宇宙:读刘慈欣的《三体全集》

第一次读《三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三体》在科幻圈子里已经非常出名了,不过还没有进入大众视野。我读完第一本后印象一般,就没继续读下去。转眼十年过去,《三体》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俨然成为新世纪头二十年里最成功的中文通俗小说。不仅国内互联网总提到《三体》,身边的外国朋友中也不乏《三体》书迷,搞得没读完全书的我似乎成了异类。为了搞懂「黑暗森林」「降维打击」,我终于花了一个星期,把三部曲从头到尾看完了。 三体 简单来说,三体系列讲的是地球与外星之间的星际战争。这题材算得上复古,《三体》的内容与风格都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小说。 书中的外星人来自太阳系四光年之外的三体世界,这里有三个「太阳」。三个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运动规律是著名的三体问题,也正是这套书标题的由来。现在已知三体问题是无法精确求解的,三个太阳的运行轨迹没有规律,这给三体人所在的行星造成极其严酷的生存环境。过于靠近或过于远离太阳都是致命的,三体文明被毁灭了无数次,还有彻底坠入太阳的潜在危险。小说中借由电子游戏的形式,模拟了三体文明反复诞生与毁灭的过程。虽然听上去很复杂,其实不过是在说:外星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有强烈的移民外星的意愿。把三体问题换成其它危机,比如太阳衰败,这个故事同样成立。直到有一天,三体星接收到了地球发来的信号,发现地球是宜居星球,决定侵略地球。 考虑到三体人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而且拥有远超地球文明的太空科技,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主动寻找移民星球,而是被动地监听信号。能不能收到外星信号纯属偶然,而且按照书中的宇宙观,这信号很可能具有欺骗性,回复信号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太阳系是距离三体世界最近的恒星系统,没理由不主动勘测。对比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半人马座阿尔发星,也就是小说中三体世界的原型,已经在科幻作品中被觊觎无数次了,三体人没理由从未关心过自己的邻居。 以三体人的科技水平,需要450年才能抵达地球。经过漫长的450年,没准到时候地球科技已经超过三体人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体人制造了「智子」来封锁地球科技发展。 智子是小说第一部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科幻设定,也为后来两部埋下伏笔。智子是一颗高维空间的质子,在二维空间展开后雕刻成智能计算机。按照书中的说法,从高维降到低维会「变大」(不妨想象一瓶墨水,变成二维——涂在纸上——会拥有庞大的面积)。一颗质子从九维降到二维,其面积足以包覆整

豆瓣阅读: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写作网站中的清流 在青春年少、懵懂无知的时候,我怀揣着纯真的文学梦想,打算为自己的文字寻找一个理想的归宿。不矫情了,简单说来就是攒了几篇伤春悲秋的文章,想要找个地方发文。身为计算机专业人士,第一反应当然是搭建个人网站。不过博客早就退流行了,连大公司的博客平台都撑不下去,个人网站更没有流量,所以我还是想要发到大网站去。大陆热门的写作网站主要分成两类: 一是起点、晋江这类网络小说网站,主流题材是修仙、穿越,要把读者当大爷伺候,爆肝日更才有人气,停更还要跟读者写请假条; 二是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这类自媒体平台,热门文章基本都是「震惊!XX居然是XX!?」「你不知道的十大XX!!」「十个看完,九个都哭了的XXX」。 不用想也知道我与这些网站水土不服。正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豆瓣阅读,立马眼前一亮! 豆瓣阅读是一个电子阅读平台,作者可以出版自己的原创电子书。不要担心不懂电子书制作,作者只要投稿就好,网站有专门的编辑负责审稿,还有美工帮忙做封面。作者还可以开专栏,付费订阅制,连载完结后可以直接作为电子书出版。 豆瓣阅读一开始主要推广两三万字的中篇小说,包括幻想、悬疑、文艺、历史等类型,同时也有不少散文专栏。豆瓣阅读定期举办征文大赛,不仅有奖金拿,还有机会出版纸质书和售卖影视版权。 要知道,大陆盗版非常猖獗,读者根本没有电子阅读付费的习惯。豆瓣阅读逆潮流而行,我相信他们一开始时是真心想要开拓市场,挖掘作者。在浮躁的大环境下,当年的豆瓣阅读真算的上是一股清流了。 我当机立断开了专栏,感觉自己就要出书成名了,想想还有些小兴奋呢! 埋葬文字的坟墓 可惜好景不长,我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咦?我的专栏怎么没人看? 何止我的专栏没人看,是整个网站都没几个读者啊!豆瓣阅读是一个典型的作者比读者多的网站。现在打开豆瓣阅读首页,还用大字标着「XX位作者正在豆瓣阅读写作」。当年好像两三万人,现在作者已经超过十二万了。请问,这么多人都忙着写作,做着赚钱成名的美梦,读者又在哪里? 表面上看,豆瓣阅读背靠着豆瓣这座大山,应该不愁没用户。然而豆瓣用户群体是割裂开的,记录书影音的,混豆瓣小组的,在豆瓣阅读码字的,根本不是同一群人。而且豆瓣不知脑子搭错了哪根筋,好像还嫌用户不够分裂,连APP都分成了好几个。 总而言之,豆瓣阅读超级冷清,连首页热推的作品都没几个人看。在豆瓣阅读出电子书,只有在新书首月免费

读冰临神下的《死人经》

武侠小说衰落已久,老一辈武侠名家「金古梁温黄」中四位已经作古,硕果仅存的温瑞安也好多年没出过新书了。名噪一时的「大陆新武侠」同样归于平淡,成了明日黄花。在一片萧条的环境下,每当在网上聊起武侠,我总能看到有人提起《死人经》,称赞其为近年来罕有的武侠佳作。我起了好奇心,花大概一周的时间读完了《死人经》的第一卷《杀手少年》,聊聊想法。 这本书开头部分写的一般,主角惨遭灭门报仇雪恨这种故事实在太老套了。而且文字很平淡,人物对话写的尤其不好。写对话很考验作者的笔力,说什么话、怎么说话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死人经》里人物讲话差不多都是一个调调,而且偏书面语,给人感觉有点不自然。戏剧性强烈的地方、角色们互撂狠话时还成,日常对话就有些别扭。 很快地,这本书出色的情节就挽回文字上的那些小缺点了。主角被强盗掳走、卖到仇家金鹏堡里当奴隶,这时好戏才正式上演。主角在石堡里命悬一线,时刻处于危机之中,又处心积虑报仇,这段无论情节、风格、手法,明显是借鉴古龙的《白玉老虎》,专门培养杀手的金鹏堡几乎就是唐门的翻版。如同《白玉老虎》一样,《死人经》成功地渲染出压抑紧张的氛围,让读者时刻为着主角的将来提心吊胆。复仇故事讲究先抑后扬,主角前期越惨,后期复仇才越痛快。主角每天扛死尸,受虐待,自身无比弱小,处在石堡最底层,在绝望中拼命挣扎。主角陷害遥奴走火入魔、暗杀认识自己真实身份的杀手,随后被雪娘挟持,被设下三年内走火入魔的死亡期限,这一系列情节环环相扣,悬念迭起,写的特别好。读到这里,很惊讶于作者情节编排的老练,逐日连载的网络小说能维持这样稳定的质量真的很难得。雪娘教主角武功,让他和石堡千金上官如比武,这段明显是化用自《鹿鼎记》。主角落悬崖、奇遇大鹏鸟获得武功秘籍这段勉强算是俗而有力吧,武侠小说的主人公总是难逃落悬崖的命运。之后盗宝这段把之前的种种戏剧冲突一起引爆,处理的干净利落。 主角当上杀手学徒之后,故事陡然一变。虽说主角仍处在危机之中,却由被动转向主动。之前是受命运摆布,想放弃复仇也逃不掉,这时却开始主动出击了。主角从当初只有一腔愤恨的少年彻底转变成了冷静、聪明、阴狠毒辣的杀手。杀手学徒乱战这段写的很好,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间的血腥杀戮让人想到了《蝇王》。同时荷女这个角色开始登上前台,从配角变为两大女主角之一。荷女冷静沉着,办事滴水不漏,对主角衷心耿耿,几乎就是主角的女版化身。两人合练死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