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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版范式理论:读理查德·德威特的《世界观》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导论》,不过不要误以为这是本四平八稳的通识读物。如果纯粹为了学习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的基础知识,读者很可能会感到失望。这本书一共二十九章,前八章写科学哲学,后二十一章写科学史。不妨把这本书的前八章与牛津通识读本系列的《科学哲学》做个比较:《科学哲学》篇幅短小但结构完整,清楚地介绍了科学哲学的研究范畴和主要课题;《世界观》的前八章则仅仅选择性地介绍了一些科学哲学概念,目的只是为接下来的科学史作铺垫。事实上,作者在探讨哲学时总是点到即止,每当我觉得内容开始有趣起来,他就说这个问题很复杂、很微妙,然后就停笔了。老实讲这有时让我有些恼火。至于科学史的部分,只要看看目录就会发现这本书只写到了少数几位代表性的科学家,而且集中于物理学,只在最后部分涉及到生物学,写完二十世纪的量子力学后突兀地跳回去讲十九世纪的达尔文进化论。如果读者想要了解科学是如何诞生的、各门科学是如何发展的,无疑又要失望了。 这本书相当厚,洋洋洒洒几十万字,所以并不是受篇幅限制才在内容上做了省略,而是作者另有所图。这本书的重点是科学观念(世界观)的转变,明显受到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库恩那本书的通俗版本。《世界观》写到的科学史分为两部分:从亚里士多德世界观到牛顿世界观的转变,科学及世界观的新近发展。这两部分恰好对应库恩所说的科学范式转移。 依照现在的科学观点,亚里士多德世界观几乎完全错误。其中的一些核心观点,如地心说、五种基本元素、以月亮分界的月上区和月下区等等,现在看起来十分荒谬。然而如果耐心研究一下,会发现这些观点彼此互恰,构成一套自圆其说的完整体系,像拼图一样环环相扣。亚里士多德世界观能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一直作为西方世界的主流观念,这绝非偶然。 从哥白尼提出日心说开始,亚里士多德世界观逐渐动摇了。基督教也扮演起反面角色,成了科学的敌人。这场科学与宗教的斗争,并非像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简单。作者指出,哥白尼、开普勒提出新的天文学观点,并非完全出于理性,其背后动机是相当复杂、甚至古怪的,比如对太阳的崇拜。基督教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反对日心说,哥白尼的学说曾长期作为实用工具(而非客观事实)被教授。直到伽利略发明望远镜,发现越来越多的天文证据,证明日心说更符合客观事实,基督教才将其划为异端。 之后牛顿建立起了新的物理学体系,我们在中学时都学过,就无须细说了。...

通识读物的典范:读萨米尔·奥卡沙的《科学哲学》

  古时称赞学识渊博,总爱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什么都懂。古代文明积累的知识总量有限,确实能出现全才。现如今各行各业都发展了千百年,随便挑出一样来都够琢磨一辈子,哪还有人能样样精通呢?身为一个嗜好读书的人,明知不可为,我还是对各种知识都好奇。所以我很喜欢读各类学科的通识读物,每读一本都将自己的知识领域向外扩展一点点。 自从十六世纪哥白尼提出日心说、伽利略通过实验与数学来研究自然科学,科学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正因为科学的重要性,科学哲学可以说是最紧贴时代发展、最有现实意义的哲学课题之一,现代人都应该适当有所了解。这本《牛津通识读本》丛书中的《科学哲学》,就是一本非常优秀的科学哲学入门书。 作为通识读物,目标读者是初学者,第一要旨就是易读。无论一本书有多伟大多重要,如果我读不下去,对我又有什么益处呢?要做到易读,可以从很多方向上努力。比如说,太厚的书会给读者增加压力,所以通识读物篇幅不宜过长。再比如说,书的结构应该脉络清晰,易于学习和回顾。还有,刚入门的读者容易被术语搞得眼花缭乱,应该尽量用日常语言来讲解。 《科学哲学》在这几方面都做得非常好。整本书不过一百来页,很快就能读完。全书分为七章,每章围绕一个论题。首先讨论什么是科学,接下来分析科学如何运用推理获取知识、科学如何对现象做出解释、科学理论是否反应客观现实、科学如何发展,之后介绍在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等具体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最后是对科学的反思与批评。读完全书,足以初步建立对科学哲学的综合认知。 哲学入门书籍很容易出现“报菜名”的问题,东一个“哲学家”,西一个“主义”,让人目不暇接。《科学哲学》在这方面相当节制,没有纠结于具体的人名和术语,而是直截了当地阐述问题,以及对于这些问题有哪些不同的解答。我读的是英文版,文字十分浅显,只是偶尔会有一些哲学专门词汇需要查词典,大概高中生的英语水平就能读了。能用这样简单的语言讲清楚复杂的哲学问题,实在很了不起。 当然,如果一味求「浅」,就会失去专业性了。有些畅销的金融和心理学通俗书籍就成了小故事合集,读完学不到什么真东西。而这本《科学哲学》从头到尾没有一句离题,全是干货。别看是本小书,如果对哲学不熟悉,这本书是颇有挑战性的。比如第二章《科学推理》,涉及到哲学史上著名的休谟问题,也就是对归纳推理的诘难。用通俗的语言来说,所谓归纳推理,就是通过观察现象,...

历史的趣味:读吕思勉的《三国史话》

  得益于《三国演义》的流行,人们对三国时代最熟悉不过。即便是「不知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的人,说起三国来也不至于荒谬绝伦,最起码总知道刘关张、诸葛亮,听说过桃园结义、三顾茅庐。但是《三国演义》七实三虚,倒底哪里实,哪里虚,恐怕并非所有人都能搞清楚。现代普通读者多半没有毅力去啃《三国志》,更需要一本靠谱的通俗历史读物。史学大师吕思勉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写了不少讲解三国史的通俗文章,结集成了这本《三国史话》。此书兼具专业性与趣味性,非常适合对三国史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这本书收录了二十篇文章,每篇讲一个独立的题目,篇幅都不长。茶余饭后翻一翻,很快就读完了。这本书的精彩内容可以分为三类:补充、翻案和议论。 所谓补充,是写了很多《三国演义》中没有描写到的历史知识,为我补了一堂历史课。比方说,三国开头有十常侍之乱,这些宦官是后汉的乱源。可是宦官制度从何而来?原来「宦」相当于古代的公务员,并非一直都是阉人,《后汉书》中说:「中兴之初,宦者悉用阉人。」,可见此前宦官未必都用阉人。再比如后汉兴风做浪的道士们,张角、张修、张鲁、于吉等人,有何来历?与张天师有什么关系?这些都是一般历史书不大讲的,读起来很有意思。 翻案就是推翻一般人错误的历史观念。受《三国演义》的影响,很多虚假的小说情节被误认为历史了。比如温酒斩华雄,在小说中是关羽的英勇事迹,这本书却告诉我们,华雄其实是孙坚杀的。这类张冠李戴在《三国演义》里常有出现。《三国演义》中人物描写善恶分明,忠是忠,奸是奸,违背历史与人性。所以鲁迅说其「欲显刘备之长而厚似伪,状诸葛亮之多智而近妖」。由于《三国演义》尊刘贬曹,把曹操写的极坏,这本书里专辟一章《替魏武帝辨诬》,还原曹操本来的英雄面貌。对于吕布、袁绍、魏延等人,作者也都有一番评述,内容太多这里就不细提了。总之能在乱世叱诧风云的人,自有独到的本事,不要轻易把古人看低了。 我所说的「议论」,就是作者讲解历史之余发表的一些观点,这些观点有时比正文更加引人深思。比如人们爱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可作者却说这只是旁观者不负责任之辞。假如一个人对付一个问题要顾到三方面,旁观者只知道两方面,自然以为当局者的办法不高明。再比如谈到外戚干政擅权,作者说「当一种制度的命运未到灭亡的时节,虽有弊病,人总只怪身居其位的人不好,而不怪到这制度不好」,这句话说的相当深刻。书中有提到班固没什么见识,《汉书...

读书的门槛

  读书是有门槛的。大家想必都遇到过一两本这样的书:读时一头雾水,读完全部忘光。这倒未必是因为书有多高深,或是读者多愚钝,只是没跨过门槛罢了。最近读到金克木的一篇文章《存在与虚无·逻辑哲学论·心经》,向青年读者讲解怎么读哲学。那些哲学讨论与本文无关,咱们不去管它,其中一个观点倒是很有意思: ……这是全书的起点,但起跳以前的「助跑」都省略了。那是在「槛外」的,认为读者早该知道的;要不然,何必来看这本书呢? 照我的粗浅看法,读哲学书的前提是和对方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先明白他提出的是什么问题,先得有什么预备动作或「助跑」,然后和他一同齐步前进,随时问答。 于是乎,想读懂《存在与虚无》必须先弄明白现象学和本体论,否则无论你多聪明,都不可能读懂萨特要说什么。在学术上这么做无可厚非,要不然谈到哲学就要从古希腊哲人讲起,绕上一个大圈子,累也累死了。熟悉前置知识,这是搞研究的硬性「门槛」。 可是文学创作,要不要也人为地设一道门槛呢?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大特色就是爱用典故。学生时代,曾在语文课上学过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这首词简直丧心病狂,一句一典。开头「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还好,大家总都认得孙权。后面什么「人道寄奴曾住」,谁是「寄奴」?「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都是什么历史事件?「佛狸祠」是哪里?「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又是谁问谁,什么意思?要不是有老师讲解,完全一点都读不通!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这些古代作家真是爱拽文,干嘛不有话好好说。其实并非如此,在辛弃疾的时代,他列举的这些典故都是常识,难度恐怕不高于「小S本名是徐熙娣」。诗词格式有严格限制,用典故是一种省字数的好办法,要不然篇幅根本不够用。辛弃疾写作时,大概没想过要设什么门槛,只是时过境迁,今人不好读懂了。 中华悠久历史是财富也是负担,压得读书人喘不过起来,读古书像是解密码,一路上溯到先秦,浩浩荡荡几千年,怎么读得过来?其实外国也是一样。想要读懂欧洲文学,大抵总要知道一点圣经故事、希腊传说、莎翁戏剧。余光中曾在《几块试金石——如...

怎样避免翻译腔:读余光中的《翻译乃大道》

  《翻译乃大道》收录了余光中二十余篇散文,如标题所示,主要谈翻译。 文学不分国界,世界文学经典是人类共同的文化瑰宝,可是常人难以精通多门外语,欣赏外国文学主要依靠翻译。我从小喜欢外国文学,非常敬佩翻译家。长大后却发现,原来翻译工作待遇很差,文学翻译尤其廉价。这一现象的一大成因恐怕是误把翻译当成单纯的技术活,低估了翻译家的辛苦。 一名优秀的翻译家,既是学者,也是作者。 要读懂原文,不能只靠一本词典,还要理解原文的语境和典故。书中提到,赫胥黎的名作《Brave New World》,不识典故的人会错译成《勇敢的新世界》;其实这个标题出自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名句,此处Brave应该译成「美好的」而非「勇敢的」。国内有过出名的误译事件,把蒋介石译成「常凯申」,闹出了大笑话。没有足够学识,搞翻译是误人子弟。 翻译是再创作。懂得原文意思了,还要恰当地用另外一种语言表达出来。书中讲到诗歌翻译,不同语言中有不同的语法和韵律,不可能完全还原,译者要自己推敲斟酌,几乎是重写。即便是散文,同样要句斟字酌,挑选合适的词汇,调整句式与顺序。否则照搬原文,写出来就是生硬的翻译腔。所以一个好翻译,一定也是个好作者。 书中半数文章都谈到「中文西化」,也就是翻译腔的问题。这些对于汉语的思考,超出了翻译的范畴,实质上是探讨如何写好中文。 众所周知,现代白话文乃是五四运动之后才普及的,距今不过百年。这样短的历史,作为语言只好算作新生儿。由于文言文与白话文的隔阂,古代文学经典难以直接消化。韩柳欧苏的文章,我们可以学习立意与布局,具体的遣词造句则无法直接借用。在西盛东衰的大背景下,白话文的不足,往往靠模仿西方外文来填补。西化中文有利有弊,确实有人能活用西式句法写出磅礴雄浑的文章来。可惜更多人是邯郸学步,人家的优点没学到,反倒学了一身毛病。书中列举了十多种毛病,大致可以分为滥用虚字、迂回抽象、硬套欧式语法这三类,接下来简要摘述。 滥用虚字 所谓虚字是指介词、连词、助词、感叹词,如「关于」「的」「地」。适度使用虚字可以调节文字,充当文章的润滑剂,用滥了则会造成淤塞。 书中举例: 他讲了许多关于老李的往事。 这里「关于」根本没用,不如干脆说成: 他讲了许多老李的往事。 再比如「的」字,现代中文里「的」包办了各种作用,如形容词(美丽的,有趣的),判断词(对的,好的),从属词(他的,我的),形容子句(警察...

续·私房电影十选

  之前写过一篇《私房电影十选》,发到网上后,有些朋友很喜欢,鼓励我再写一篇续集。我想了想,上一篇刻意选择年代较近的影片,这次不如就都写老片吧,正好作为互补。以下十部电影都老过我,依照上映时间顺序排列。 《卡萨布兰卡》(美国,1942) 《卡萨布兰卡》的故事颇有武侠味。一个冷若冰霜、愤世嫉俗的男人,在异域开了一间酒吧。这酒吧是个自成一体的小世界,黑白两道鱼龙混杂;不管你身份多高,多富有,到了这里就要服从这里的规矩。这男人开口讲话都是一股古龙味:「昨日过去太久,我已忘了做过什么。今夜太遥远,我不知自己会做什么,因为我从不做那么远的打算。」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硬汉,心里唯一的伤口,自然是一个女人。这女人很美,看她一眼就明白,对于她身边的任何一个男人,她永远是故事的女主角。女人抛弃过男人,给他留下除不去的伤疤;多年后突然出现,居然开口就让他冒天大的险,而他居然答应了。经过一番生死冒险,两个相爱的人就此分别,相忘于江湖。异域风情、惊悚悬疑、感情纠葛,一样不缺,怎能不拍出好故事?男主演鲍嘉相貌普通,个子不高,微微驼背,却男人味十足,不靠脸一样帅死人。 《日落大道》(美国,1950) 《日落大道》是一个以「衰老」为主题的故事。美国文化,尤其是好莱坞电影文化,近乎病态地狂热追捧青春美貌。一位电影明星,往往年纪轻轻就达到人生巅峰,被鲜花与掌声围绕,享受到任凭谁也无法抵抗的虚荣;可是随着年龄增长,接下来就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一点一滴逝去。除非有大智慧,很少有人能经历这样的大起大落而不迷失自我。《日落大道》里的默片明星就因此而癫狂了,她贪婪地渴求青春、声誉和爱,那份扭曲的执著令人恐惧。片尾她走下楼梯那著名的一幕,简直像是一出恐怖片了。电影中不仅有讽刺,还有深切的同情,是一首献给默片时代的挽歌。这就使得此片很有一种佛教看透人间虚幻的思想情怀,这在西方电影里是不多见的。电影中另外一条故事线是落寞不得志的编剧,一步步放弃理想、委身于老女星,这是名利场中又一种典型悲剧。前几年莱恩·墨菲拍的迷你剧《宿敌:贝蒂与琼》与这部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推荐一看。 《七武士》(日本,1954) 《七武士》的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就是七名武士受农民所托,抵抗山贼。假如写成小说,恐怕几页纸就讲完了。《七武士》好到可以当教材,用来教人怎么拍电影,不是因为剧情,而是由于精彩的影像叙事。《七武士》中大量段落完...

跟大师学语文:读叶圣陶的《怎样写作》

这本书收录了叶圣陶二十余篇教授写作技巧的文章,主要面向中学生和语文教师。话虽如此,书中讲述的技巧是通用的,一般人同样能从中获益。 书中收录文章时间跨度很大,最早的发表于一九一九年,最晚的则是一九六二年。显而易见,这不是一本组织严密的专著,文章内容多有重复。读完全书,可以把书中观点归纳为以下几项: 为什么写 :书中讲到两种心理动机。其一,人是社会动物,本能地想把自己的观点、感受告诉别人,而且希望传播得越广越好。身处信息时代,人人热衷于社交网络,吃饭旅游都要拍照分享,正是出于这种心态。其二,人喜欢创造,而写作正是最普遍、最便利的创作方式。此外,我还想添加一种实用的动机,就是记录。文字发明出来就是用于记录事实、辅助记忆。交流、创造、记录,这三点是最主要的写作动机。 写什么 :写有必要的,写自己喜欢的。正如作者所说:「若不是为着必要与欢喜,而勉强去写,这就是一种无聊又无益的事。」勉强写出来的东西是只能是模仿,复制了别人的感受和文字。写作要诚实,写出自己的话。只要是自己的真情实感,不要担心缺少独创性。人世间的思想情感大同小异,如果非要说前人没说过的话,岂非很快就无话可说?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当我们诚实表达内心感受,哪怕是雷同的想法,也总会有细微的差异,自然会保留独立性。写作最理想的状态是:思想情感在胸中酝酿积累,自然而然地想要写出来。可惜现实没那么美好,大家想必都在学校里受过折磨,被强迫写些无聊的学生作文。作者指出学校里定期命题作文是不得已的办法,是一种写作练习。教师应该观察、了解学生,拟定合适的题目,让学生可以有感而发。 动笔之前的准备 :作者指出:「要文章写得像个样儿,不该在拿起笔来的时候才问该怎么样,应该在拿起笔来之前多做准备工夫。」一是观察。生活是写作的原材料,善于观察才有东西可写。二是锻炼逻辑思考能力,想得明白才能写得明白。思维严谨的人,写起文章来自然也是有条有理。三是养成好的语言习惯,说话措辞恰当,合乎语法。平时多积累,这些准备工夫都做到家了,写好文章是水到渠成的事。 写作技巧 :书中写了很多具体的技巧,像是如何开头结尾、如何写叙事文等等。概括起来,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词汇和文章组织。写作最基础的技巧就是如何选择适合的词,把自己心中所想准确地表达出来,不能心里想着「东」,写出来却成了「西」。再进一步,好文章不仅准确,而且鲜明、生动,对于每个字都做出近乎唯一的、...

认知行为疗法入门:读戴维·伯恩斯的《伯恩斯新情绪疗法》

  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等重要,却常被一般人所忽视。无论是头疼脑热的小毛病,还是心肝肺的大问题,谁都会有些基本的常识吧?可是对于情绪病,普通人又有多少认知呢?我自觉知识有所欠缺,一直想读一读相关书籍。可问题是,太专业的心理学专著读不懂,浅显的心理自助书又往往是些没用的心灵鸡汤,想要找到一本既专业又易读的心理学书并不容易。 这本《伯恩斯新情绪疗法》(Feeling good: the new mood therapy)恰好满足了我的需求。戴维·伯恩斯是一位著名的精神科医师,其专业性毋庸置疑。这本书面向普罗大众,没有高深复杂的术语,里面的案例容易理解,提供的自助方法易于实践。对于心理学门外汉,这本书是一个了解认知行为疗法很好的起点。 全书内容非常丰富,包含很多测试和表格,我不打算也没办法在一篇短文里逐一复述书中内容。书中占用篇幅最长、令我收获最大的是以下三方面:认知行为疗法的理论、实践以及构建自尊的途径。 认知行为疗法的理论 认知行为疗法是全书的理论基础。这套疗法最基本的前提是:你的情绪是你的「认知」所创造出来的。书中有这样一个例子,假设你整日忙碌照顾婴儿,晚上终于把婴儿放到床里让他睡觉。当你刚打算休息一下,婴儿却自己爬下床走出卧室。一方面,你可能会很恼怒,觉得婴儿一分钟都不让你放心;另一方面,你也可能很高兴,因为这是婴儿第一次自己爬下床,说明他长大了更独立了。对于同样的事件,却可能有不同的情绪反应,你的感受取决于你的想法。再想一想生活中的烦心事吧,比如塞车、排队、约会迟到,为什么有的人会大发雷霆,而另一些人却能泰然处之?如果你一直想着「真倒霉」「真不公平」,难免会生气;如果你认为这些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日常事件,你可能就会更平静。 情绪来自于认知。所以,如果你患了情绪病,长期处于抑郁、暴躁的状态,说明你的脑海里有错误、扭曲的认知。书中列举了许多认知扭曲,比如: 要么一切要么全无的思想:你以黑白分明的范畴来看待事物,如果你的表现不够完美,你就会认为自己彻底失败。 过于概括:你把一个孤立的消极事件看做是一个永远会持续下去的失败模式。 跳跃式结论:即便没有确定的事实令人信服地支持你的结论,你也会对事情作出一个消极的解释。 诸如此类,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概括一下,就是「不理智」,前提与结论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当一个人遇到糟糕的事,比如失恋、患病、欠债、家庭矛盾,很容易产生负...

民国婆媳大战:读巴金的《寒夜》

  在民国时代,中国现代文学才刚刚起步,那一时期的小说往往是历史价值大于文学价值,哪怕是所谓的「名著」也不能例外。我小时候读过一点儿《激流三部曲》,也读过几篇巴金的散文,对巴金是有些好感的,能感觉出来他是一个真诚、热情的理想主义者。不过文学创作是门严肃的艺术,不是光靠一腔热血就能做好的。尽管巴金是官方认定的大作家,《寒夜》被认为是他最成熟的代表作,可在我看来,《寒夜》充其量不过是本二流小说。 小说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抗战时期的重庆,由于连年战争,民不聊生。汪文宣是个在图书公司做校对的小职员,工资微薄,生活拮据。他的妻子曾树生在银行工作,她颇有几分姿色,喜欢交际,追求生活享受。汪文宣的母亲思想观念老,看不惯曾树生的做派,而且她对儿子有病态的独占欲,恨儿媳抢走了自己的儿子。于是乎,这对婆婆与儿媳经常起争执,吵个没完。汪文宣是个优柔寡断、懦弱无能的男人,对家里没完没了的婆媳矛盾无能为力,只能在心里喊「你们别吵了!」,动不动就偷偷掉眼泪。后来汪文宣得了肺病,这个家更没有希望了。曾树生逃离了这个家,跟银行上司一起去了兰州,写信给汪文宣要求离婚。抗战胜利后,曾树生回到重庆,没想到汪文宣已经因病去世,两人的儿子小宣也随着婆婆离开了,不知去向。 关于本书的主题,巴金曾说是「控诉旧社会、控诉国民党腐败统治」,可这控诉实在软弱无力。书中对社会的描写是十分肤浅的,战乱的唯一后果似乎就是物价飞升,使得汪文宣没钱给太太买生日蛋糕,汪母没钱雇老妈子洗衣服。汪文宣得肺病也好似韩国肥皂剧中的女主角得绝症,给我感觉像是廉价的卖惨。书中配角的悲剧也都是难产、出车祸一类的狗血。唯一描写比较深入的是婆媳矛盾,可是也没有超出电视上家庭伦理剧的水平,无外乎是两代人价值观的冲突、生活方式不同和对家庭主导权的争夺。 整本书篇幅不长,只有十万字出头,读起来却很冗长枯燥。小说开头前几章就把主要人物和人物间的矛盾介绍完了。由于主题浅显,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都没有什么发展,只是一味地重复。同样的事情在书里吵了一百遍,看得我简直比主角还心烦。 这本书的心理描写受到一些评论家的赞扬,实际上也很平庸。巴金的文字太直白,不懂得含蓄,书中人物的心理描写好像是琼瑶剧的台词,都是诸如「你不知道我需要你」「我为什么牺牲自己的幸福」那样的大白话,没有深层次的剖析。 总之这是一本主题浅显、情节重复、文字粗糙直白的小说。我能看出巴金对...

饱经风霜的苍凉:读张爱玲的《小团圆》

  自从《小团圆》问世以来,讨论的焦点一直是张爱玲与胡兰成、桑弧的恋情,以及宋以朗出版此书是不是违背了张爱玲的遗愿。我对七八十年前的陈年八卦不感兴趣;作为半个张迷,能读到这本书总是幸事。除去那些有的没的,我打算就事论事,谈一谈《小团圆》是本什么样的小说,写的好不好,值不值得读。 先说说《小团圆》的主要故事情节。女主人公九莉出身于日渐衰败的大家庭。她父亲是个纨绔子弟,抽大烟、打吗啡、养姨太太。她母亲是个新潮的交际花,周游各国,四处留情。九莉自小缺爱,性格敏感。父母离婚后,又多了一个刻薄的继母,令她生活更加压抑。后来她跟继母起了口角,被父亲软禁大半年,其间患病差点死掉。所幸最后逃了出来,投靠母亲。虽然母亲收留了九莉,但是把她当成负担,两人感情很淡。九莉到香港读大学,中途赶上日本侵华,战乱中差点被炸死。她逃回上海,与姑姑同住,靠写作为生。汉奸邵之雍欣赏她的文章,主动结识她,两人成了情侣。抗战结束后,邵之雍由于汉奸身份,逃到乡下避难。九莉下乡探望他,没料到他已经勾搭上了别的女人,还不止一个。邵之雍不肯与其他女人分手,令九莉伤心欲绝。与邵之雍断绝关系后,九莉因为写剧本而认识了电影明星燕山,两人有了一段短暂的恋情。最后九莉去了美国,年老的她又回想起当年旧事。 尽管篇幅不长(十五万字上下),这本书读起来却一点也不容易。给读者造成最大障碍的是人物繁多和情节琐碎。 张爱玲的好友宋淇是最早读到手稿的人,他评论道:「第一、二章太乱,有点像点名簿」。其实何止前两章,整本书都如同花名册。书中的童年部分,把九莉全家人都列举一遍,什么舅舅、大爷、表大爷、这个姐姐、那个妹妹,还有这家的姨奶奶、那家的帮佣,连佣人老家的儿子都要提一笔。写到在香港读书那一段,就把九莉的同学、老师全都罗列一遍。香港时兴用英文名,书中人名又译的奇怪,什么婀墜、茹璧、剑妮、安姬、赛莉……中不中,洋不洋。九莉与邵之雍谈恋爱这段,按说应该紧扣男女主角了,可是张爱玲仍然忘不了列举一堆文艺界的人物,还有邵之雍社交圈里的各路男男女女。最糟糕的是,这些人物好像是大风吹来的,毫无铺垫地冒出一大堆,翻了几页又都消失不见了,完全谈不上什么人物塑造。 小说情节也是一团散沙。书中海量的配角,每个都带有些琐碎细节。小说第一章,读者对主人公九莉感情生活尚且一无所知,偏偏知道她同学剑妮有个同乡魏先生,这个魏先生相貌不怎么样,他在老家有个老婆,在...

罗马宫廷秘史:读罗伯特·格雷夫斯的《我,克劳狄乌斯》及其续集

  第一次听说《我,克劳狄乌斯》是因为美国现代图书公司评选的「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这本书排名第十四位。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种排名不好太当真。不过,既然能在知名出版社众多编辑的评选中超过《到灯塔去》《心是孤独的猎手》《我弥留之际》《蝇王》《太阳照常升起》等名作而排到这么高的位置,必有其独到之处。后来我又看到乔治·R·R·马丁的推荐,他盛赞这本小说以及BBC七十年代改编的电视剧版。我起了好奇心,连着把《我,克劳狄乌斯》和续集《克劳狄乌斯神》都读完了。 克劳狄乌斯是罗马帝国第四任皇帝。这两本书假托成克劳狄乌斯的回忆录,讲述了罗马帝国第一个王朝——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的历史。我的历史知识不足,无法鉴别书中哪些情节是史实,哪些是虚构。不过我可以保证这是套精彩的小说。 作者最成功的策略是选取了巧妙的叙事视角。整套书都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天然地拉近了读者与书中人物的距离;再加上作者自然晓畅的文字风格,仿佛真的是克劳狄乌斯向读者娓娓道来。第一人称也有缺点,不过都被作者有技巧地避过了。第一个缺点是叙事效率低,为了纠正这一缺点,作者有时让克劳狄乌斯成了全知全能的叙事者:既然克劳狄乌斯是在晚年写回忆录,知道所有事件的前因后果也就不足为奇了。第二个缺点则是客观性差,说到叙事者自己身上的事难免感觉有些虚假,要么像是假意自谦,要么成了自吹自擂。而《我,克劳狄乌斯》的高明之处在于,克劳狄乌斯并非真正的主角,他是一个(涉身其中的)旁观者。这种一只脚在故事里,一只脚在故事外的第一人称叙事,不由得让我联想到毛姆的小说。(续集里克劳狄乌斯成了主角,导致故事趣味下降,这个后面再细说。) 如果要为《我,克劳狄乌斯》寻找一个主题,不妨说这本书「揭露了君主制的丑恶」。绝对的权力是世上最大的诱惑,这诱惑可以轻易地毁灭人性,把人变成怪物。 这本书的头号角色是克劳狄乌斯的祖母莉薇娅,她是天生的野心家,擅长阴谋诡计,无恶不做。来欣赏一下她在这场权力游戏中的赫赫战功吧!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克劳狄乌斯的祖父,她怂恿他自立为帝,被拒绝之后就开始勾引奥古斯都。她陷害奥古斯都的妻子,成功嫁给了奥古斯都,之后又毒死自己的前夫。在一场内战之后,奥古斯都成了罗马帝国的统治者,而莉薇娅则统治着奥古斯都。为了稳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她选定自己的儿子提贝里乌斯作为下一任皇帝,为此她接连毒杀、流放了奥古斯都的子女,甚至将她自己的小儿子德...

走入幽暗国度:读福斯特的《印度之行》

《印度之行》讲的是英殖民时期印度的故事,作者又是同情印度的知识分子,所以我在读这本书之前就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以为这会是一本反殖民主义的小说。实际读下来,虽说确实有反殖民的成分,《印度之行》主要应该归类为结构精巧的心理小说。因为政治性较弱,反而让小说的艺术价值更持久。 先来简单复述一下小说的内容吧。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初,两位英国女士,莫尔太太和奎斯蒂德小姐结伴前往印度。莫尔太太的儿子罗尼在印度任职,奎斯蒂德小姐是罗尼的女友,有可能会嫁给罗尼,这次旅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两人的心意。两位女士想要见识「真正的印度」,结识了一个印度穆斯林医生阿齐兹,阿齐兹邀请她们俩以及当地校长菲尔丁、印度教徒戈德博尔教授一同参观城外的石窟。这次参观由于一系列阴差阳错,最后剩下奎斯蒂德和阿齐兹独处,奎斯蒂德产生幻觉以为阿齐兹要侵犯她,仓皇逃离后指控阿齐兹。由于英印之间的民族对立,对阿齐兹的审判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几乎引起暴动。奎斯蒂德在法庭上做证时,出人意外地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说法,指出阿齐兹并没有实施侵犯,撤销指控,阿齐兹被无罪释放。经过这场审判,阿齐兹的民族意识觉醒,搬去了远离英国人的土邦;奎斯蒂德与罗尼的婚约取消,重回英国;菲尔丁先是因为支持阿齐兹的清白而得罪了英国人,之后又因为替奎斯蒂德说情而伤害了与阿齐兹之间的友情。最后尽管一切误会都已澄清,英国人和印度人还是无法成为朋友。 这本书充分描写了英国殖民者的自高自大、傲慢无知、对印度人的不理解与歧视。小说一开头阿齐兹就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在晚饭时突然被英国上司传信召唤,也不说有什么理由;等阿齐兹匆匆抵达,上司却不在家,而且连个口信都不留;两个英国夫人看见阿齐兹却完全忽视他,抢了他雇的马车,还不给车夫钱。阿齐兹的晚饭被搅和了,夜里只好步行回家,只因为上司炫耀权势的心血来潮。在审判阿齐兹时,为了证明阿齐兹有罪,英方律师说「肤色较黑的种族总是在肉体上被肤色较白的种族所吸引,而不是相反」,仿佛这是众所周知的真理。尽管如此,我不觉得这本书的主题是反殖民主义。书中的种族主义者都是配角,几位主要的英国角色莫尔太太、奎斯蒂德和菲尔丁反倒都对印度人很友好,主要的印度角色也都没什么政治意识。即便结尾处阿齐兹明确地反对英国人,他的政治观点依然相当浅薄空洞。整本书并没有指出如何解救印度,对英国人的批判也停留在表面。福斯特是一位富有人道主义精神的艺术家而不是政治家...

佛学入门书:读关大眠的《佛学概论》

  《佛学概论》是牛津通识读本系列中的一本。牛津通识读本这套书深入浅出,用短小的篇幅精炼简洁地介绍一个主题,我一直很感兴趣,这次挑了本佛学来读。 全书一共分为九章。第一章的标题为《佛教与象》,引用盲人摸象的故事,指出佛学广泛复杂,要避免作出片面的论断。佛教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传播过程复杂,派系千差万别,没有多少人敢说自己对佛教有综合全面的认识。这章还将佛教与西方宗教做了比较。佛教几乎是无神论的,否认造物主的存在,与基督教、犹太教大相径庭,甚至使人提出「佛教是不是宗教」的疑问。作者引用尼尼安·斯马特(Ninian Smart)的观点,从实用性、经验性、伦理性、组织性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探讨为什么佛教是一种宗教。这段宗教比较论完全是从西方视角出发,对国人来说恐怕要反过来分析才更有意义。 第二章是《佛陀》,讲述释迦牟尼的生平。关于释迦牟尼的历史资料零星琐碎,没办法写出一部传记,只在出生、离家出走、得道、传教、去世这几个关键点上存在一定共识。我读完这章之后也不知道怎么区分关于释迦牟尼的虚构传说与历史事实。对于这种宗教人物的人生经历,还是当成故事就好,姑且听之。 第三章是《业与轮回》。通过此书我才知道轮回不是佛教的发明,印度文化中早就有投胎转世的观念。我一直觉得轮回与佛教的理论不协调。这本书里有个比方,说轮回转世就像一台升降机,做好事就往上升,做坏事就往下降,这套理论跟基督教里的天堂地狱差不多。可是佛教的目标并不是让人向上发展,而是脱离轮回。这好像是基督教讲了一堆理论,告诉人怎么上天堂,可是最后反倒说天堂地狱不重要,真正的目标是脱离这套死后上升下降的系统,这难道不奇怪吗?现在我知道轮回的概念另有出处,一下子就说得通了。另外,人们常说「六道轮回」,原来六道中的「天道」还分成二十六层,所以又有三十一天的说法。 第四章是《四圣谛》,我以为这一部分才是佛教思想的精华。佛教里有许许多多的专门术语,搞得很复杂,其实用白话讲清楚并没那么难懂。所谓「四圣谛」,就是佛教中的四个基本理念: 第一个是「苦谛」,说苦是人生的本质,没有人能逃避。佛教中列举了各种苦,除了生老病死,还有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炽盛。这些名词没必要细说,总之就是人生中的各种负面感受。 第二个是「集谛」,解释苦从何而来。按照佛教的说法,苦来自欲望,包括感官愉悦,求生欲,毁灭欲等等。具体来说又有三毒、十结、五盖等说法...

疯狂时代的心灵安慰:读茨威格的《蒙田》

  茨威格在去世前不久写了这本蒙田的评传,他的创作动机很值得玩味。二战时期为了逃避纳粹,身为犹太人的茨威格先是移民英国,后来逃亡到巴西。他在巴西住宅的地下室里找到了蒙田的《随笔集》。他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您是知道有这样一种现象——如果我们先前阅读一位作者的作品,既不觉得特别的好,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可是当我们的处境和这位作者完全相同时,我们就会发现他真是一位达观宁静和隐退到自我中的高手与导师。」他又在写给前妻的信中表示:「我现在正作为一种享受读着蒙田的作品,他是又一个(更好的)伊拉斯谟,是一位抚慰人的心灵的杰出人物,写一篇关于蒙田的随笔,对我的诱惑非常大。」 茨威格二十岁时读过蒙田,他坦承自己当时并没有真正理解蒙田的价值。对于年轻的茨威格来说,蒙田随笔的艺术性自然值得欣赏,但是内容远离现代生活,书中道德劝诫太保守,蒙田思想中对自由的捍卫过于理所当然。他写道:「在我们当时的青年一代看来,拥有自己生活的权利,拥有自己思想的权利,并把那些思想毫无顾忌地用口头和书面表达出来的权利,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就像我们用嘴呼吸、我们的心脏跳动一样不言而喻。」如果思想自由是如此的天经地义,蒙田为争取自由所作的斗争「早已成为多余和无关紧要」,蒙田也就仅仅是一位值得尊重的历史人物了。 在我刚开始随笔创作时,我特意研读过蒙田随笔。老实讲,我和青年茨威格的感想差不多,并不觉得蒙田有多么了不得。蒙田的文笔固然好,他的博学也令人钦佩(蒙田热衷于一边抱怨自己记忆力差,一边对希腊罗马经典著作信手拈来),可是读起来始终有点空洞。蒙田随笔的文不对题、条理不清是出了名的,文章自由散漫,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蒙田又是著名的怀疑主义者,不愿意下论断。所以在蒙田随笔里寻找成体系的思想是徒劳的,看到前后矛盾的观点也不要感到意外。说到底,蒙田并不是一位现代意义的哲学家,甚至不是一位职业作家,他在开篇的《致读者》中就写道:「我一上来就要提醒你,我写这本书纯粹是为了我的家庭和我个人,丝毫没考虑要对你有用,也没想赢得荣誉。」,还有「读者,我自己是这部书的材料:你不应该把闲暇浪费在这样一部毫无价值的书上。」我以为读蒙田随笔不必在书中寻找什么金玉良言,权当是在和一个真诚有趣的古人聊天。蒙田随笔最适合的读法是闲时随便翻翻,无论从哪一页读起都行,读上一会儿就可以放下。 然而,这样的一本「闲书」却打动了茨威格。吸引茨威格的不是蒙...

人间悲剧成了小说卖点:读天童荒太的《永远是孩子》

  《永远是孩子》是天童荒太的代表作,销量超过百万册,获过日本推理作家协会赏,还改编成了热门的电视剧。如此辉煌的成绩导致我对此书期待过高,结果读完之后很失望。这本书的两个问题都很有典型性,借此探讨一下。 第一个问题是过于冗长。现在的生活节奏实在太快了,抽时间读书是种奢侈,文字精炼是作家的美德。如果足够有料,我并不反对大部头。毕竟如果你写的是《三国演义》,再怎么精简都很长。可如果料不足却写的很长,只能说明作者没有下足工夫。《永远是孩子》的中文版超过六百页,内容注水太多了,至少可以删掉三分之一。 《永远是孩子》的故事分成两条时间线,平行叙事。第一条是十七年前,少女尤希住进儿童精神科医院,认识了男孩「刺猬」和「长颈鹿」。情节以极其缓慢的节奏推进,一直在描写医院的日常生活。直到大半本书过去了,才开始讲尤希患病的真相,原来她遭受父亲的侵犯。之后三个孩子决定杀死尤希的父亲,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拯救尤希。最后在医院组织的登山活动中,尤希的父亲遭遇事故摔落山崖而死,事故真相不明。这条时间线的缓慢节奏勉强还算可以接受,毕竟这些孩子很特别,可写的细节比较多,尤希的遭遇和孩子们的复仇也算是条完整的主线。 第二条时间线是十七年后,三个孩子都长大了,表面上变成了成熟的大人,其实内心依然伤痕累累。这条时间线有两个主要的故事线索,一是连环杀人案,二是尤希的弟弟探寻她当年住院的真相,这两条线索都比较无趣。尤希弟弟寻找的真相,读者已经在另一条时间线里读过了。至于凶杀案,虽然《永远是孩子》获了推理作家协会赏,但本质上并不是推理小说,没有为「谁是凶手」制造太多悬念,读起来很平淡。这条时间线的情节发展很凌乱,缺少逻辑,收尾也难以令人满意。我不打算透露结局,简单说来整本书没有一个正常人,读完全书会发现所有悲剧都是莫名其妙的扭曲行为造成的。 长大后这条时间线叙事节奏十分拖沓。比方说,主角间每次见面都写的特别详细:先是一番内心挣扎,然后打电话约见面,见面后一堆琐碎的对话,分手后又是一段内心戏。可是过后仔细想想,这些见面并没有推进情节发展,也没有加深人物塑造,只是在重复展示三人间的暧昧关系,尴尬地拖戏。 这本书里的对话特别多,可是台词水平很差,既啰唆又干巴巴。开头尤希和她妈妈争吵那一段,两人的对话让我感觉像是在看三流国产剧。作者又喜欢平白无故、不分场合地让角色发表一通演讲。比如说三个主角十七年后第一次重逢,明...

深刻的观察:读伯特兰·罗素的《中国问题》

  1920年罗素受邀访问中国,讲学一年。尽管一路旅途颠簸,后来还差点因为得肺炎死掉,罗素还是对这次中国之旅很满意。当时少有西方学者来华,像罗素这样高级别的就更稀少了,自然成了轰动全国的大事。《围城》里还有一段笑话,一个装模作样的学者自称帮罗素解答了许多问题,不过他没讲明罗素问的不过是「他什么时候到英国,有什么计划,茶里要搁几块糖这一类非他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 返回英国之后,罗素于1922年发表了这本《中国问题》,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民族、文化、以及政治、经济问题。这本书距今已经将近一百年了,依然值得一读。主要看点有两方面,一是提供历史资料,二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考。 罗素在中国住了不到一年,可他对局势的理解很透彻,洞察力惊人。当时中国面临内忧外患,内有军阀割据,外有列强欺压。罗素一针见血地点明了列强的丑恶嘴脸。比方说,英法怂恿中国参加一战,他们并不指望中国对战争有什么贡献,而是籍此名正言顺地处置德国在中国的资产,把德国人赶出中国。美国态度伪善,装成中国的好朋友,罗素指出美国热衷传播意识形态,是一手拿枪一手拿圣经传道的肌肉基督徒,目的是搞经济帝国主义。日本是中国的头号威胁,罗素用了四章来分析日本人的性格、历史和中日关系,强力批判日本军国主义,鄙视日本政府对民众的洗脑。罗素不相信俄国布尔什维克主义在中国行得通,这是他看走眼的地方,不过当时国内布尔什维克确实未成气候。总之,罗素认为中国要想强大,不能指望任何外国势力。他为中国指出的救国之路,首先是建立有序政府,结束军阀割据的乱象;然后在中国人管控下发展工业;最后是推广教育。他认为铁路和矿山都应该由中国政府控制,采用国有企业形式,避免私有资本主义。他的想法大体上都是正确的,也是当时有识之士的共识。理想很美好,可是如何实现理想,罗素没能给出答案,这个问题终归是要由中国人自己来回答的。 让我格外感到心寒的一点是,从这本书可以看到当时的西方知识分子对列强的丑恶行径有深刻认识,可这些国家依旧做出了反人类的帝国主义恶行。像罗素这样的良心还是太少,起到的作用太小了。奥威尔曾写道:「罗素先生是当代最富可读性的作家之一,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让人觉得很心安。只要他和像他这样的人还活着,没有被关进监狱,我们就知道世界仍然没有完全陷入癫狂。」不过这一丝理智的声音,始终抵不过世界的癫狂。 此书中,罗素不吝对中国人的赞扬。罗素称赞中国人懂得享受...

只适合硬核推理迷:读埃勒里·奎因的《希腊棺材之谜》

  《希腊棺材之谜》是欧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名作,我很早就知道有这么一本书,小时候还听过几集上海电影译制厂改编的广播剧,不过剧情早就忘光了。这次读完很失望,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从文学角度看,《希腊棺材之谜》是我近年来读过的最拙劣的一本书,几乎无法称之为小说。 这本书里的人物非常多,有名有姓的好几十个,但是基本没有任何人物塑造,所有人物都只是个人名而已。我一开始读到这么多毫无个性的甲乙丙丁根本搞不清谁是谁,脑子都要乱掉了。事实上,书中百分之九十的登场人物都毫无意义,只是为了充当嫌疑人混淆视听。即便是主要人物,也没有什么性格刻画,连扁平人物都谈不上,只是在扮演「侦探」和「嫌疑人」的角色。作者勉强算是为人物塑造做的一些努力,就是加入了一些简单的形容词和无聊的人物特色,比如反复说一个女角色「漂亮」,让年轻的侦探没完没了、毫无意义地引经据典,这种粗糙的手段反而让小说读起来更尴尬了。 整本小说几乎由对话组成,所有情节都是靠对话推进的。对话是人物说出来的,应该体现人物的性格。可是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没什么性格,讲起话来也就都是一个调调。而且对话干巴巴的,没有活力,只是单纯地提供线索而已。 作为一本描写谋杀案的侦探小说,这本书居然毫无紧张感。作者只是单纯地描述案件、列举线索、逻辑推理,没有任何气氛烘托。书中的谋杀案好像是数学课上的作业题,只是单纯的脑力推理活动。书中穿插的一个爱情故事没有丝毫真情实感,结尾高潮处的动作场面也简略到让我觉得是在读剧情梗概。 以上这些问题造成的结果是,我根本不在乎书里谁死了、谁是凶手,读起来索然無味,纯靠着毅力才支撑到结尾。 我在网上读了些评论,发现即便是埃勒里·奎因的书迷,大多数也乐于承认这些缺点。喜欢这本书的人会指出,这本书的主要优点是精彩严谨的逻辑推理。 这本书的中文版有将近四百页,试想一下,有多少读者能够只为了解谜而忍受几百页枯燥无味的文字呢?仅凭这点,这本书就不适合推荐给大众读者,注定了只是小众读物。而且,书中的推理真的称得上「精彩严谨」吗? 在尽量不泄露真相的条件下,我来说明一下为什么我觉得书中的推理不够精彩也不够严谨。 说不够精彩,主要是因为谜面太简单了。只要看个开头或是书后介绍就知道,书中案件的主要是一份遗嘱被盗,还有一具尸体被藏在了棺材里。作案手法很明显,理论上所有人物都有嫌疑,唯一的疑点就是到底谁做的。最后真相大白了也就是「哦,原...

优秀普及读物:读房龙的《圣经的故事》

  《圣经》是西方文化的核心经典,我一直打算好好读一读。无奈其篇幅太长,文字生涩,我几次尝试都半途而废,只读完了旧约里的摩西五经和新约里的福音书。房龙是美国著名的历史通俗读物作家,这本《圣经的故事》是他的代表作之一,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介绍了《圣经》的内容,非常适合当代普通读者。房龙著作畅销百年,绝非浪得虚名。他自有一种特别的手法,将枯燥的内容讲的津津有味。读这本《圣经的故事》,我感觉房龙像是个热情、博学的朋友,将古老的故事娓娓道来。 《圣经的故事》前面大半本的篇幅讲旧约,后面小半本讲新约。 简单说来,旧约是犹太民族古代文献的集合,包括了传说、历史、箴言、诗歌等等。 就像中国神话传说中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的故事一样,旧约开头的故事也是在讲世界和人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上帝七天创世、创造亚当夏娃、人类偷吃禁果离开伊甸园、该隐杀害亚伯,人类在世上繁衍,之后有了诺亚方舟和巴别塔的故事。再接下来都是犹太民族的经历。 旧约的成书过程极其复杂,其中记载的犹太人历史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事实,一直存在争议。由于年代久远,亚伯拉罕、摩西这些人物就像中国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一样,很难说清真假。即便是近一些的记载,也与古埃及、古巴比伦的记述有差别。房龙申明:「我不是在写犹太人的历史,我不打算为他们辩护,也不攻击他们的动机。我只是重复一下他们对古代亚洲和非洲历史的看法。」 犹太人传说中的祖先是亚伯拉罕,他的子孙逃避饥荒迁徙到埃及。犹太人住在埃及的贫民窟,被埃及人奴役了几百年。摩西带领犹太人离开埃及,与耶和华立约,即是著名的十诫。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领导犹太人重回故乡迦南,建立犹太部落。犹太部落是个松散的联盟,共同的首领称为「士师」。后来以色列联合王国建成,先后有扫罗、大卫、所罗门三位国王。所罗门去世后南北分裂,相继被灭。以色列先后被波斯、希腊、罗马统治,最后成为罗马帝国一个小省的一部分。 古今道德理念不同,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这些故事往往过于残忍,常有违背人伦的内容,如手足相残、近亲通奸。哪怕是著名的英雄人物,他们的品行也让人难以理解。比如士师参孙,他在婚礼玩猜谜游戏,之后「遇到一群无辜的腓力斯人,他杀了三十个人,把他们的衣服剥下来,送给猜中谜语的客人当作奖品」。讲到大卫的故事,房龙写到「一旦涉及到他的个人生活,大卫的表现比他最糟糕的臣民,在卑劣与残忍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卫在逃亡时期「很像土...

既不够娱乐,也不够严肃:读格雷厄姆·格林的《人性的因素》

  据格林所说,他写《人性的因素》是为了创作一本摆脱暴力俗套的间谍小说,呈现英国秘密情报工作的真实样貌。他笔下的情报人员跟007毫无关系,像普通人一样为了一份薪水朝九晚五。如果这本书早一点写出来,我或许会更尊敬这种尝试。可是《人性的因素》出版于一九七八年,那时007的作者伊恩·弗莱明已经去世十多年了,约翰·勒卡雷的名作、写实派间谍小说的代表《柏林谍影》也出版十多年了,这时再来标榜真实未免有点故作姿态。事实上,这本书读起来非常像是约翰·勒卡雷的小说。格林和勒卡雷都曾在英国秘密情报局「军情六处」工作过,文风也比较相近,写出风格相似的小说倒也不出奇。 格林把自己的小说分成娱乐与严肃两类,后来渐渐不作区分,《人性的因素》就是两者混合。按照我的经验,这种主题太严肃的类型小说往往有点不伦不类,既不够娱乐,也不够严肃。就拿这本书来说吧,如果你期待读到紧张刺激的间谍故事,一定会大失所望。这本书采用了间谍小说中常见的「卧底」题材,故事一开始英国情报局发现情报泄漏,意识到内部有潜藏的双面间谍,之后展开了调查。格林并没有把双面间谍的身份作为悬念,很早便点明了主人公卡瑟尔就是双面间谍,前半本书都在描写卡瑟尔惶惶不可终日的心态。卡瑟尔的同事戴维斯为人冒失,成了卡瑟尔的替罪羊,被情报局毒害。卡瑟尔本打算以此为契机结束间谍工作,这时却意外地收获了重要情报,将情报传递给苏联后他的身份曝光,随即逃到莫斯科,故事就这样结束了。除了结尾卡瑟尔逃亡时的一些小波折,整本书没有什么悬疑可言,情节发展一望即知。尽管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读起来还是难免有些不耐烦。尤其是前半本过于冗长,让我一度想要弃书。 我能理解作者的写作追求,他就是要让故事平淡化、去浪漫化。可是这样一来小说的情节转折太过草率,反倒伤害了故事的合理性。比方说双面间谍的嫌疑人有很多,不单卡瑟尔和戴维斯,他们的上司、办公室里的秘书们都有嫌疑,总该仔细调查一下吧。虽说戴维斯的行为举止太不稳重、动不动作出把文件带出办公室这种不合规定的事,但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格林懒得写戏剧化的推理情节,让调查人员莫名其妙地认准了戴维斯就是间谍,一点都没怀疑卡瑟尔,英国情报局的智力水准未免太低下了。还有卡瑟尔身份曝光的过程,一般来讲总要有些逻辑推演,可是小说中让一个南非官员简单地依靠直觉就怀疑卡瑟尔有鬼;英国情报局信了这个「直觉」,就派人直接去询问卡瑟尔,一点都不担...

大师小书:读福楼拜的《三故事》

福楼拜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的《包法利夫人》是世所公认的小说艺术里程碑,我在十来岁时就读过。那时年纪实在太小,只是囫囵吞枣,没读出什么好处来,现在又不大有动力重读了。所以我一直觉得,太早读经典著作未必是好事,既体会不到精髓,又容易打消兴趣。这次读了他的《三故事》,我觉得这本书才是初读福楼拜最好的选择。 《三故事》顾名思义,书中收录了福楼拜的三个短篇故事。这是本薄薄的小书,不过七八万字而已。一个晚上读一篇,三天就读完了。这就是《三故事》的第一个好处了,篇幅短小不给读者太大压力。毕竟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大家生活节奏快。即便是勤于读书的人,看见大部头也得掂量一下,或望而生畏,或有心无力,最好只好敬而远之。这种小书无疑更容易读的下去。 这本书虽然短小,却能忠实、全面地反映福楼拜的艺术风格,这是第二个好处。卡尔维诺曾称颂这本书是福楼拜所有作品的精华。这三个故事的题材恰好对应了福楼拜的四部长篇小说:《圣朱利安传奇》是基督教传说,对应《圣安东尼的诱惑》;《淳朴的心》是现实主义小说,对应《包法利夫人》和《情感教育》;《希罗迪娅》是历史小说,对应《萨朗波》。 《圣朱利安传奇》的故事颇似俄狄浦斯。朱利安是一位出身名门的年轻人,沉迷打猎,有强烈的杀戮欲望。有一天打猎时遇到神明附体的公鹿,公鹿预言他将来会杀死自己的父母。为了避免预言成真,他逃离家乡,在遥远的国度成就一番事业。直到有一天,他年老的父母找到他,由于阴差阳错的误会被他意外杀死。悲伤和悔恨使得朱利安自我放逐,过着穷苦悲惨的生活。到此为止与俄狄浦斯的故事大同小异,尤其是逃避预言反而使预言成真这段情节。后半段则是典型的基督教圣徒故事,朱利安向麻风病人行善,麻风病人化成天使把他带到天堂。这个故事改编自中世纪的民间传说,对于今人来说情节过于天真,值得欣赏的是福楼拜的精美叙述,把一个简单的故事写得雅致浪漫。 《淳朴的心》是三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一篇,讲述了一个平凡女佣不幸的一生。福楼拜是一个悲观厌世的人,喜欢揭露丑恶甚于歌颂美丽,过去读《包法利夫人》就觉得其中角色全都面目可憎,要么坏要么蠢。他追求客观写实的风格,将自己的态度隐藏起来,以至于让读者感到文字冷漠。《淳朴的心》可以算是一个例外,据说是福楼拜为了回应好友乔治·桑的期待,特意写了这么一篇表现人间美善的小说,对主人公投注了真挚的同情。 费莉西泰是个贫贱无知的女佣,脸庞削瘦,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