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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锈锁

 

每次给母亲打电话之前,芳都要酝酿一番。一方面是想想接下来该说什么,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平复情绪。要是情绪太差,就改天再打。可一个星期总归要通一次电话的。

母亲好像是一个情绪黑洞。当她向芳抱怨,甚至哭哭啼啼时,芳自然难免受波及。可是即使母亲情绪稳定,也总有办法用一两句话戳中芳,让她瞬间低落下去。

母亲近几年连绵不断的攻击手段,无非是敲打芳已经三十岁了,是个大龄剩女,问她到底什么时候结婚。芳死咬着不接这个话茬。耗了一段时间后,母亲开始迂回攻击,每次都提亲戚朋友家有某某男性,一表人才。

人选越来越离谱,上次她竟提到一个朋友在荷兰打工的远房亲戚。芳简直莫名其妙,说,可是我住在法国啊。难道离得很远吗,母亲问。芳哭笑不得。

芳同样要掂量哪些事可以告诉母亲。不能全是太琐碎的小事,弄得像跟火车上的陌生人谈话一样。可芳也不愿意说太具体的事。两人之间的隔膜已经太深了,距离拉得太远,让芳已经无法、也不愿意再暴露真实的内心。

艾丝黛尔总喜欢用这个理由劝她跟母亲出柜:你能接受母亲一辈子都不了解你吗?其实母亲不了解的,何止这一件事。芳经常觉得,她们母女根本是不相干的两个人,只是被血缘强迫绑在了一起。

有一次母亲跟她说,还记得芳十五岁那年参加了一次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母亲虽然听不懂她讲的是什么,但是觉得很骄傲,说之前还一直以为她是个傻姑娘。虽然母亲说这段话是好意,但芳却只听到了“傻姑娘”三个字。原来我妈一直把我当个傻子。

芳年轻时确实傻里傻气的。个子高,身子又瘦,受学校苦读的折磨,戴着一副厚眼镜,又驼背,头发也总有些乱。她笨手笨脚,不会做家事,也不会打扮。在母亲眼里,芳就是一个失败者。母亲不止一次在芳面前唉声叹气,说你看邻居家的谁谁谁,多么水灵,多么懂事,再看看你。

但芳并不是个自卑的人。相反,她一直心高气傲,没太把周围人放在眼里。她死命地苦读,就盼着有一天能离开这个蹩脚的小城。离开故乡这么些年,她竟没生出过什么思乡的念头。日子久了,记忆里故乡的轮廓渐渐糊了,几乎跟别的城市混成了一团。提起来,脑子里浮出的,无非是灰蒙蒙的天空下,一片片脏兮兮的老旧住宅楼。

虽说考试总是名列前茅,她却并没因此多受重视。有个她曾经挺喜欢的小学老师,有回对她说:也许,你将来最多也就是当个白领?芳听了,心一下就凉了。她眼下的确只是个普通的办公室职员,那位老师算是一语成谶。可小小年纪就被大人划定了人生的上限,终归是受打击的。要是当初芳也能跟别的男同学一样,被鼓励去当科学家、医生、律师,她的人生会不会是另一番光景?

当年在学校,芳已经拼到了头,她没法想象自己再努力还能是个什么样,会不会直接疯掉。直到现在,她还常常做关于考试的噩梦。梦见的倒从来不是考场,而是考试的前一天。明儿就要考了,书却还没看,欠下了一大堆复习的烂债。梦里她急躁地翻着数学书,却发现那些公式一点儿也看不懂了。其实芳学生时代的数学成绩并不差,但她心里有数,自己不是个聪明的学生,不过是死记硬背,靠笨功夫硬顶着。她有时寻思,要是重新坐回高考考场,语文英语大概还能糊弄个高分,数学是笃定要挂科的。

到底还要过多少年,这考试的噩梦才能消停?虽说已经好些年没考过试了,可“考试”早就成了一个焦虑的符咒,死死烙在她的脑子里。这早就不单单是一张考卷了,而是被人打分,被一套死板的标准翻来覆去地称量。她总怕被人看穿了底细,怕别人知道她其实没那么优秀,不过是端着个空花架子。她也没那么天真,心里明白,世人或多或少也都在苦撑着各自的花架子罢了。可潜意识里那点焦虑却如影随形,总趁她不留神的时候往外冒。

有时她想回到过去,对着那个缩在教室角落里闷头做题的自己说一句:放心吧,总能熬过去的。上高中那会儿,她每天只睡五六个钟头,活像一具行尸走肉。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一点,除了上课就是做题、考试。起初还是月考,等到了高三,已经变成了周考,晚自习九点到十一点,刚好够熬完一门。无论考得好坏,考完总有一种九死一生的脱力感。度过这么糟践人的青春期,她没落下更严重的心理毛病,已经是万幸了。

每个人的忍耐度是不一样的。刚来法国那阵,芳跟一个中国女同学走得挺近,周末时常两人各凑一道菜,搭伙吃顿饭。这位姓范的同学是无锡人,说起话来软糯细碎,炒的菜也总嫌太甜。她常跟芳倒苦水,说家里有个弟弟,父母偏心,净拿她当透明人;可临了话锋猛地一转,叹息说人的命就是这样,反倒宣扬起逆来顺受来。也不知她是真看开了,还是拿这话在给自己宽心。

芳的麻烦就在于太敏感,没法骗自己。在学校里最熬人的,就是打心底里明白,成天死磕的这堆习题压根没半点意义,不过是应付考试的敲门砖,活脱脱就像劳改犯被押着服苦役。

她更受不了那些老师居高临下的霸道。高一时的班主任姓高,教英语,因为芳英语拔尖,很讨这位高老师的欢心,上课总爱点她答题。可芳对她却有一种生理上的抵触,一见她心里就堵得慌。有一种人,手头只要沾了丁点儿权,就要作威作福,高老师就是这样的人。明明只是个穷乡僻壤的高中教员,倒硬要端出一副慈禧太后的架势,开口总带着股阴阳怪气的调子。她最爱把学生叫进办公室罚站。人立在旁边,她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全当是个死木摆设。就顾自慢条斯理地嚼零食,饼干、酸奶什么的,好不容易等她吃完了,才撇过脸问,知道错了没,错在哪儿了。

芳很早就吃过她的下马威。刚入学军训那阵,有天晚上训练散了,大伙儿累得散了架,芳只觉得双脚火烧火燎地疼,偏还得盘腿坐在地上拉军歌。在本身就很荒谬的军训中,拉军歌也算是最荒谬的环节了。所谓拉军歌就是学生按照班级分成几个队伍,互相朝着对方大吼大叫,让对面的班级唱军歌,末了再轮流干巴巴地唱上一遍。当时有几个学生举手要去厕所,芳也跟着举了手。也不知高老师是不是装没看见,芳刚走到半道,就被她一声喊了回来。她沉着脸,说未经允许不准擅离,让她退回原处坐好。硬生生又晾了她半个钟头,等旁人都解完手回来了,这才点头放行。

换作别人,或许觉得无所谓。可芳觉得这是莫大的羞辱。已经是十六岁的人了,参加这样无意义的活动,连上厕所都要被管制。如果芳麻木一点,可能会更幸福吧,可她也就不是自己了。

后来这位高老师,在高二眼看收尾的节骨眼上,一声不响跳槽去了外地。临走连半句道别的话都没撇下,也全不顾忌会不会耽误学生的高考。过了半年,她回来探亲,班里几个人张罗着要去看她,还盘算着凑份子买礼物,问芳去不去。芳当下只淡淡回绝了,心里头却早把难听的话过了好几遍。

高三最后那一百天,她每天都像即将上法场的死刑犯一样,陷入深深的恐惧。可是有时她又觉得早死早超生,只要能离开这个环境,怎样都好,考不上好大学也认了,她绝对不会复读。班里有几个复读生,其实去年考的不错,已经足够上一个不错的大学,可是非得要再拼一年,一定要考上顶尖高校。她们学校每年的状元都是复读生,拿多熬一年的苦去换个好名次,真成了一种瘆人的病态。芳感到纳闷,难道全国第三十名的大学与全国前十名的大学差距如此之大,以至于心甘情愿多在这所监狱里住一年吗?她甚至杞人忧天地怕过:要是所有人都铁了心要复读呢?到那时候,岂不是全盘人都要白白多遭一年的罪。

没错,对芳来说学校就是监狱。在学校里不仅仅要面对考试的压力,还要放弃一切自由,吃饭和上厕所都有固定的时间。任何娱乐活动都不被允许,如果偷看杂志或是听MP3被老师发现了,不仅要没收物品还要被额外惩罚。那时班里干巴巴地时兴起一种报菜名的游戏:随口圈个题目,好比说全国的地名,大伙儿轮流报,谁卡壳了谁输。监狱里的无聊恐怕也就不过如此吧?

上学就是为了高考,高考就是为了换一个好学历,好学历是为了找工作赚钱,说到底,就是为了将来的利益剥削现在的自己。芳其实是个务实的人,没那么愤世嫉俗。世界就是这样,游戏就是这么玩的,自己年纪小,无钱无权无势,只能服从。但她不会原谅。绝不。

芳从前非常喜欢漫画。她在晚自习时最爱的娱乐,就是在草纸上写下一排排漫画的名字。有些漫画她已经读过了,更多的只是知道个名字,外加动漫杂志上的一张插图。她每周只有周末下午半天假,老师还会留作业。就算这样,那也是珍贵的喘息机会了,她可以上会儿网,看一看动漫杂志。那时小城市的娱乐很匮乏,很难买到漫画书,只能偶尔在旧书摊淘到一两本,剧情都连不上。她幻想着那些漫画故事有多好看,将来看全一整套会有多幸福。

有时她写漫画名字写了满满一页,停下来飞快地瞥一眼窗外(长时间盯着外面会被老师发现)。晚上十点多,学校门前的路灯还是很亮,有时能看到行人走过。她多希望自己能和那个行人交换位置。她不在乎这么晚还走在路上的人是不是有自己的烦心事,反正总比自己的情形要好。

还有挥之不去的孤独感。芳总是孤军奋战。有一次傍晚吃完饭,走在路上脑子就晕乎乎的,到家时明显发烧了。她吞了一片扑热息痛,在床上躺了十分钟,想着该回学校上晚自习了,可怎么都爬不起来。她最后放弃了挣扎,想着算了,不去了。她只想睡一觉。这是她高中三年里罕有的一回任性放纵。

后来母亲下班回家,没有关心芳的身体,反倒抱怨芳没跟高老师请假,说高老师给她打了电话很着急。芳当时心里的反应是:我难受得好像快死了,你还跟我说这些。

芳经常思考一个问题:什么算心理创伤,什么算无病呻吟?她会反思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她毕竟没挨过饿,没受过冻,没欠过学费,没受过暴力。跟真正经历过苦日子的人相比,她是不是太矫情了?毕竟,母爱到底要到什么程度,哪些关怀是子女应得的,又有谁能说清楚呢?

她一直觉得母亲像是一个尽责的保姆,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每天忙个不停。除此以外好像就没有了。芳努力在脑海中寻找一个母女温暖的瞬间,可是完全找不到。真的没有。

都说独生子女被宠爱,是小王子、小公主,芳从来没把自己当过公主。她知道自己不是。她有时也纳闷,为什么一个独生女,活出了被领养的感觉。母亲从来不知道、也不关心芳喜欢什么,在学校里过得好不好。

跟许多沉静早熟的孩子一样,芳喜欢读书,那是她宝贵的自留地。芳小时候家里经常搬家。不管怎么千叮咛万嘱咐,母亲总会给她弄丢弄坏几本。她鼓起勇气跟母亲理论,母亲倒还要笑话她是个书呆子。

最可怕的一次,是母亲翻了她的日记,然后在亲戚面前念她日记里的话:“你总说我呆,其实我不呆……”一边念一边笑。芳的脸涨红了,耳朵轰隆隆地响。

芳自觉性格有些冷漠,又不漂亮,在学校里很不起眼,没有什么朋友。芳唯一一次带同学回家玩,母亲在同学走后大发雷霆,告诉她家里不是游乐场。

母亲好像见不得芳开心。大一暑假时,有一次芳在家里用笔记本电脑和父亲一起看香港喜剧片,两人被搞笑桥段逗得哈哈大笑。母亲当时在做菜,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那眼神芳直到现在都忘不了。

后来她试图跟母亲和解时,说起过这件事,母亲理直气壮地说:“我干活那么累,看见你们哈哈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么说来,只有母亲开心的时候才允许别人开心,而她又以不开心的时候居多,在她身边真是伴君如伴虎了。芳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有高兴的事也自己藏着。

母亲生活里的规矩也特别多,被子怎么叠,鞋子怎么放,芳怎么做都不对。直到现在,她还爱挑剔芳不会打扮,嫌芳买的衣服难看,尽管她自己的样子也不过是个最普通的家庭妇女。

从大二起,芳暑假就不回家了。一个半月漫长的假,芳也没闲钱出去玩,就一个人闷在燥热的学生宿舍里看书、上网。后来出了国,总共也才回家两次。身边总有人问她假期怎么不回,她都找些借口搪塞过去。真正的理由,自然就是不想。谁会没事自己找罪受呢。

芳也曾跟母亲大吵过几次,每次都是完败。她不得不佩服母亲的那份气定神闲,她永远死咬着自己的一套逻辑,永远觉得芳是在无理取闹。芳记得有一天晚上,不知为着什么跟母亲吵了一架,赌气躲进了走廊。她不知道自己在暗处站了多久,一直冻得受不了直打冷战,才灰溜溜地回了屋。一进门,就看见母亲正一边盯着电视,一边嗑着瓜子,像没事人一样。

往回看,芳脑子里尽是关于母亲的痛苦回忆。反倒是和父亲在一起时,经常是开心的。当然,芳现在对这种“开心”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那就像是逢年过节才见上一面的长辈,对孩子总是好脾气的,不光有耐心哄着玩,还随手塞零花钱。想必谁都认识几个这样的叔叔吧。芳很小就摸清了门道,想要钱买小说,求母亲是自讨没趣,求父亲才有指望。

父亲的脑筋很传统:男主外,女主内。他的差事就是赚钱养家,每月把工资往母亲手里一交,此外一概不问。芳的印象里,父亲总在值夜班,见不着几次面。有了空闲,他也宁可出去跟朋友吃烧烤、喝啤酒,绝不肯留在家里,陪着一对苦瓜脸的母女。后来芳上了高中,父亲去了外地做生意,芳每年也就春节才能见他一面。

父母不聚拢在一起反倒更好,免得生事吵架。越是赶上刮风下雨、天寒地冻,憋在屋里心气不顺的时候,这两人越爱吵。家里太小,太窘迫,连个躲清静的地方都没有,芳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面目狰狞地互相咒骂。每次吵的都是那些千篇一律的旧账,甚至过了二十多年,还在为同样的东西拌嘴。芳这辈子最早的婚姻教育,就是从这儿学来的。不妨盘点一下,芳到底都学到了什么:

一、贫贱夫妻百事哀。吵架往往是从钱起头的。父亲会抱怨自己月月上交工资,连一点私房钱都不留,可最后钱都没了影,自己活像头蒙着眼拉磨的驴。母亲就骂他没本事,挣不来钱,那点工资根本不够花。后来她索性弄了个账本,连买块豆腐都一笔笔记下来,好堵得他无话可说。

二、最能刺痛男人的,就是他的自尊心。母亲接着便骂父亲是个窝囊废,不像个男人,在婆婆和姑子面前护不住她。随后就是一长串的翻旧账:某年某月婆婆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姑姑又怎么冒犯了她。芳很喜欢读张爱玲,却很讨厌《金锁记》里那种写婆媳关系的故事,看着就觉得恐怖。芳心想,亲妈都已经这样了,将来还要再讨个婆婆,吓!母亲接下来就会夸别的男人,比如她的姐夫,这话一出,战火立马就得升级。

三、男人诋毁女人最惯用的招数,就是质疑她的贞操。父亲会骂出极难听的话,什么“小姨子是姐夫的半个屁股”,暗指母亲和她姐夫不清不白,还骂她过门时早不是处女了。吵到这个份儿上,往后基本就是单纯的互泼脏水了,脏话直叫人大开眼界,汉语果真博大精深。比如芳一直记着母亲爱骂一句“瘟死你”,活像四川人的骂人话“瘟丧”,真不知她一个东北女人是怎么学来的。

四、原来“气饱了”是真真切切的生理反应。有一回晚上,家里难得炖了锅排骨,本来吃得挺高兴,不知怎么父母突然就吵了起来,越骂越凶,大半锅排骨硬是瘫在那儿没人动。在一旁闷声听着的芳,后来也彻底倒了胃口。再后来母亲摔门跑了出去,芳大半夜还得出去找人。

只有父母都不在时,芳才最自在,独享无人打扰的清净。那时电视上总爱播《情深深雨濛濛》,芳就守着家里那台老电视,看依萍成天跟家人斗来斗去。盯着依萍咬牙切齿不服输的样儿,芳觉得总有一天自己也要复仇,吃的每一点苦都要加倍奉还,但是又不知道找谁报仇。到了三十岁的年纪,芳对父母早没有一点儿仇恨了,谁会真恨生身父母呢?她只是感到冷,感到不耐烦。有些东西是没法找补的,小时候没生出感情,长大了也建不起来。芳对父亲早断了念想,尤其在他喝酒喝出心脏病之后,现在彼此话都说不上几句。芳也不止一次想跟母亲打开心结,想跟她解释自己当初的那些不快乐,但这只是自找麻烦。母亲会说过去的事为什么要重提,话说深了她还要发火,还要掉眼泪。芳终于死了心。想要听到父母的一句道歉,那是痴心妄想,是天方夜谭,是海市蜃楼,是词典里无数个乱七八糟的词,但永远不会成为现实。

芳觉得父母的内心都是一片荒芜,想重建都不知从哪儿下手。他们都生在六十年代,从小没受过什么正经教育,甚至管老师叫“臭老九”,以骂老师为荣。父亲说他小时候最想当红卫兵,保卫毛主席,毛主席去世的时候他哭得跟泪人一样。母亲则抱怨她姐没个当姐姐的样,早早嫁了人,留下她在家伺候中风瘫痪的外婆。他们回想过去,永远是苦,苦,苦。

这两人似乎永远也逃不出来了,人虽说活在今天,脑筋却死死卡在了过去。父亲特别爱对人指手画脚,比如他咬定不要孩子的丁克夫妻就是有病,绝对是生不出来。无论国家大事还是社会民情,他总觉得只要脑子一转就能下个定论,当个小市民真是屈了他的才。

芳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逃亡的过程,越走越远,越远越好。她先考上了上海的大学,毕业后又留了学,去了法国。

不知为什么,在上海那几年的记忆总是模模糊糊的,远没有年少时的回忆来得那样强烈。刚到上海那会儿,芳的感受是苦尽甘来。前头那些年的苦读总算没白费,数年的自由卖了个好价钱,她进了一所名校。大概是刑满出狱的快感太猛烈,本来该刺痛她的事,反倒没给她留下太深的伤口。

比如芳立刻就发觉人生是不公平的,她努力奋斗抵达的终点,也许不过是人家的起点。同班的上海本地同学常爱自我消遣,说是因为没考上复旦才屈尊来了这儿。原来上海的高中生不到下午五点就放学了,压根不用像芳那样,被考试熬到半夜。

最叫人觉得虚无的是,芳在成绩上也并没比上海同学强到哪儿去。高中死命刷的那些题海,对大学的专业毫无用处,反倒早早耗干了她的念书心气,让她踏踏实实地当起了一个平庸的学生。随后芳发觉,金钱上的落差更是血淋淋的。一个外地学生,就算毕业后在上海干上十年,也顶不上上海同学家里的半套房子。

好在芳不是个嫉妒心强、爱“上进”的人。别人好歹,与她何干?每当听见宿舍里的上海同学,用剁葱花般飞快的语速叽叽喳喳说着听不懂的上海话,她心里清楚得很,自己到底不过是个外人。

芳在大学里的头两年是相当迷茫的,不知道该干什么。在之前的高压监狱里,她的目标如此清晰,视野如此狭窄,只要盯着高考就行了。现在她已经完成了任务,然后呢?她对考试早落下了应激障碍,只想用最小的力气应付过去,能混个及格就行。

唯有几门选修课,像什么女性电影、西方文学,她报名时还揣着点期待。可听了几节她就发觉,一门课名字好听,不代表内容就有趣。这些老师心里也有数,自己教的是水课,无非走个过场,甚至干脆支使手底下的研究生来代课,自己一学期都露不上几次脸。她渐渐习惯了逃课,不点名的课自然是不去的。逃课也不过是躲去图书馆看闲书罢了,看张爱玲、三毛、《傲慢与偏见》、《简·爱》、《情人》之类的。当她沉进书里的情节,那就是她最单纯、没半点杂质的快乐时光。她发现,无论什么地点、什么时代,年轻女人总是最多愁善感的,而中年妇女是做不了小说主角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女人一老,就认命了。

班里同学组织出去玩,去苏州,去杭州,她回回都找借口不去,后来人家也就不叫她了。唯一一回,是跟着辅导员和几个同学去了趟东方明珠塔,芳还暗自庆幸自己总算合了一回群。事后跟旁人随口提起,她才知道,那是专门给贫困生组织的慈善活动。如今芳到了法国,常常懊悔自己当初没在国内多走走,哪儿都没去过。可她也不得不体谅自己年轻时的那点难处。

打青春期起,芳就知道自己喜欢女人。她一直觉得纳闷,那些直到中年才看清自己性取向的人,究竟为什么要摸索那么久?中学时代严打“早恋”,但凡有点亲密的苗头,都要被老师掐死。芳死守着同性恋这个秘密,越发不敢越雷池一步,只在心里偷偷喜欢过几个同学。纯真一旦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三十岁的芳真的很难勾勒出十三岁时的感受,只剩下些模模糊糊的影子。她喜欢的女生,从来都不是最拔尖、最漂亮的。哪怕只是暗恋,她似乎也承受不住那份耀眼。她偏爱那种长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脾气温和又好相处的女孩。反过来说,她受不了太强势、太骄傲、太聪明、或是太多愁善感的麻烦女孩。末了她发觉,自己恰好就属于自己最受不了的那一类。

刚上大学那两年,兴许是太闲了,芳经历了一场最大规模的单恋。她喜欢上了隔壁宿舍的一个湖北姑娘,人很苗条,爱笑,透着股天真的、讨人喜欢的傻气。她俩有一阵子简直形影不离。芳贪图着这份陪伴,同时又觉得自己是个包藏祸心的坏人。她不知道怎么开口,更怕开了口之后的下场。这种别扭生生造出了一层隔膜,越撑越大,两人的关系最终也就无疾而终了。

她不想一辈子躲躲藏藏,她想逃离这个环境,想要无拘无束地生活,而出国似乎就是答案。她选法国的理由很简单:便宜。法国的公立学校免费,留学生和本国人一样享受慷慨的住房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她只需要一张机票钱和几个月的生活费,并非遥不可及。

大学的后两年,她又忙碌起来了。学法语,考语言证书,申请学校,办签证,还有当家教赚钱。她白天斗志满满,晚上又觉得自己根本出不了国。她开始频繁失眠,很容易莫名其妙掉眼泪,尤其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好在那些日子都过去了。

还记得在巴黎看国庆烟花时,坐在旁边的法国大妈一脸陶醉地跟她说,巴黎是全世界最美的城市。芳想反驳她,后来还是作罢。巴黎的美是属于游客的。芳生活的巴黎不只有卢浮宫和埃菲尔铁塔,还有满地烟头,鸽子屎,小偷,流浪汉,拥挤的地铁,打黑工的华人超市和餐馆,九平米的公寓房间。

比起脏和累,更能刺痛她的是尊严上的侮辱。她永远记得早上五点去警察局排队办居留卡,长长的队伍环绕着警察局,队伍中有各种肤色的面孔。大家像难民一样在寒风中缩成一团,紧紧抱着胸前的文件袋。冬天的雨比雪更有渗透力,更让人心烦。等进了警察局,还要面对比风雨更冷漠的办事员。玻璃后面的办事员透过老化劣质的麦克风跟芳说话,声音常常带着电流的杂音和极度的不耐烦。不管芳怎么细心准备,总是会缺那么一份官方网站上从来没提过的文件,只好下次重来。

有一年过春节,芳在母亲的要求下给大姨打电话拜年。大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劝她回国,说她在法国潇洒了,不知道父母的苦。芳真想问她: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潇洒了?大姨很爱哭,习惯了把眼泪当成武器,眼泪说来就来,说收就收,不当演员可惜了。小时候父亲经常值夜班,白天在家里睡觉。赶上周末没处去,芳就只好去大姨家。偶尔在大姨家吃了午饭,大姨必然会叮嘱一句:等你长大了,千万别忘了你吃过大姨家的饭。这话芳听多了几次,再去大姨家时,就自己带上一包方便面。不知道是不是还要记得,煮面时用过大姨家的煤气呢?

不管生活中有哪些不愉快,这都是她自己选的,没有人强迫她来法国,难受也要忍着。至少她真的自由了。

她短暂交往过一个台湾女孩,两人的性格和经历太像了,虽然一下子就交了心,但也好像把所有的情感包袱翻了一倍,压得人喘不过气。之后芳下了决心,要找个没受过伤的人,她自己的伤疤已经够多了。她后来交往的都是法国人,总觉得法国人更简单、乐天、没心没肺,没亚洲人那么多细腻的小情绪。她现在当然知道那只是错觉,就好像中国人总觉得外国人不讲究人情世故一样。那只是你没混进人家的圈子,不懂得人家的社交代码。

女同性恋本就是个小众群体,中国人就更小众。芳的感情生活并不顺利,多数时间都是单身。她讨厌在交友软件上把自己当成商品来营销,讨厌亚洲人的身份成了一种性癖好的标签。每次新交一个女友,都要经历无比漫长的筛选和磨合。她曾经幻想中的情感自由,最终也不过是不咸不淡的平凡生活。

也有寂寞到无法忍受的时候,好像空气都是有毒的,憋得芳喘不过气来。她在狭小的公寓里坐立不安,最后在楼下绕了一圈,才算是吸了一点人气,能继续活下去。越是赶上圣诞节这样四处张灯结彩的热闹日子,她越意识到自己的孤单。

她和艾丝黛尔在一起时总是患得患失。两人在一起久了,最初的激情褪去了,感情变成一种停留在舒适区的旧习惯。芳总想索要爱的证明,总觉得艾丝黛尔付出的感情不够。她更害怕的是自己内心的干涸,不敢深究自己一直停留在这份感情里的动力,到底是爱,还是害怕寂寞。她有时还会嫉妒艾丝黛尔的天真。艾丝黛尔给她讲过自己的出柜故事,那是一场好似电影结局一样的大团圆,最后充满了眼泪和拥抱。艾丝黛尔总把芳的母亲往好处想,认为芳的顾虑是没有必要的,总是鼓励她向父母出柜。

除了在公司里刻意避免透露私生活,芳并没有在日常中掩盖自己的同性恋身份,身边的朋友、艾丝黛尔的家人都接受了这一事实。芳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藏在柜子里的人,或者说,只有一只脚在柜子里。但她却无法向父母坦白。过去的负担已经太重了,她不知道再添上这个新的冲突会变成什么样子。出柜不是一个动作,不是一句话就能了结的。她知道接下来还要面对不知道多少年的争吵、埋怨和哭诉。她现在的生活很平静,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她离开中国好多年了,不想再陷回去。她也知道这只是逃避,她不能一辈子装成不结婚的老处女。可是拖延的诱惑太大了,她一拖再拖,好像问题已经不存在了。

最后,又是一个平凡的周末。算好了时差,芳给母亲打了电话。电话那头,母亲的嘱咐从来都是那老三样:交代她好好吃饭,别总叫外卖;让她多买几件颜色鲜艳的衣服,别总是灰头土脸的;末了,自然还是要催她,尽快找个好男人,把终身大事办了。芳用一种平稳客气、毫无起伏的声音,把这些话统统应承下来。走完了这套干巴巴的过场,芳像完成某种仪式一般,祝父母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电话挂断了。什么都没有发生。生活还是照着老样子,一天一天地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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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三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三体》在科幻圈子里已经非常出名了,不过还没有进入大众视野。我读完第一本后印象一般,就没继续读下去。转眼十年过去,《三体》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俨然成为新世纪头二十年里最成功的中文通俗小说。不仅国内互联网总提到《三体》,身边的外国朋友中也不乏《三体》书迷,搞得没读完全书的我似乎成了异类。为了搞懂「黑暗森林」「降维打击」,我终于花了一个星期,把三部曲从头到尾看完了。 三体 简单来说,三体系列讲的是地球与外星之间的星际战争。这题材算得上复古,《三体》的内容与风格都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小说。 书中的外星人来自太阳系四光年之外的三体世界,这里有三个「太阳」。三个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运动规律是著名的三体问题,也正是这套书标题的由来。现在已知三体问题是无法精确求解的,三个太阳的运行轨迹没有规律,这给三体人所在的行星造成极其严酷的生存环境。过于靠近或过于远离太阳都是致命的,三体文明被毁灭了无数次,还有彻底坠入太阳的潜在危险。小说中借由电子游戏的形式,模拟了三体文明反复诞生与毁灭的过程。虽然听上去很复杂,其实不过是在说:外星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有强烈的移民外星的意愿。把三体问题换成其它危机,比如太阳衰败,这个故事同样成立。直到有一天,三体星接收到了地球发来的信号,发现地球是宜居星球,决定侵略地球。 考虑到三体人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而且拥有远超地球文明的太空科技,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主动寻找移民星球,而是被动地监听信号。能不能收到外星信号纯属偶然,而且按照书中的宇宙观,这信号很可能具有欺骗性,回复信号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太阳系是距离三体世界最近的恒星系统,没理由不主动勘测。对比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半人马座阿尔发星,也就是小说中三体世界的原型,已经在科幻作品中被觊觎无数次了,三体人没理由从未关心过自己的邻居。 以三体人的科技水平,需要450年才能抵达地球。经过漫长的450年,没准到时候地球科技已经超过三体人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体人制造了「智子」来封锁地球科技发展。 智子是小说第一部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科幻设定,也为后来两部埋下伏笔。智子是一颗高维空间的质子,在二维空间展开后雕刻成智能计算机。按照书中的说法,从高维降到低维会「变大」(不妨想象一瓶墨水,变成二维——涂在纸上——会拥有庞大的面积)。一颗质子从九维降到二维,其面积足以包覆整...

【小说】决心(五)(全文完)

  莉亚沉吟了一会儿,随后开始讲她过去和安托万的事。玲知道莉亚完全没必要趟这趟浑水,莉亚这么做是出于对玲的同情,大概是同病相怜吧。 莉亚和安托万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学生时代谈恋爱,大学毕业后就同居了。同居大半年后,有一天安托万突然不见了,好久没回家。莉亚跟安托万的母亲通电话,才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安托万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了。莉亚一开始最主要感觉还不是伤心或者愤怒,而是迷惑不解。他们谈了几年恋爱,关系一直很稳定,安托万走之前也没跟莉亚争吵过。他这次出走肯定酝酿很久了,他当初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和莉亚一起生活的呢?过了三个月,安托万和另外那个女孩分手了,又想要跟莉亚复合。莉亚挣扎一段时间后同意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莉亚不会跟安托万复合。但当年莉亚太年轻,这是她的第一段长期恋爱,她太缺乏经验。即便被伤害了,她依然留恋这段感情,所以才轻易原谅了安托万。她相信了安托万的说辞,相信他只是年轻不懂事,没准备好面对成熟的恋情,太早同居让他不知所措,所以他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 后来他们结婚了,有了斯万。安托万是个尽责的父亲,把斯万照顾的很好。在莉亚看来,当初被抛弃只是爱情路上的一段小挫折,他们会永远在一起。没想到在斯万五岁时,莉亚发现安托万出轨了,他在出差时跟年轻女同事发生了关系。之后是漫长又折磨人的哭闹、争吵、婚姻咨询、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协议,莉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累。 这么多年过去,莉亚已经放下了过往的恩怨。她很高兴安托万和玲在一起,她一度以为安托万终于成熟了。可惜很显然,他并没有。 听了莉亚的故事,玲受了沉重的一击。原来安托万是个惯犯。 莉亚和玲一起探讨安托万的性格。对莉亚来说,要抨击安托万是很容易的,但她不想将他简单地归类为坏人。莉亚曾经花了很长时间思考安托万的动机,因为安托万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来。他当初并不想离婚,他说依然爱莉亚,但终究还是出轨了。他背叛玲,同样也只是给出一些泛泛的理由。莉亚觉得,说到底,一个人出轨的理由有两个:他想这么做,他允许自己这么做。 他想这么做,因为他追求即时的满足、短暂的快感。他的心里有一个洞,这个洞永远都填不满。莉亚相信他当初并不想离婚,他现在也不想跟玲分手。一夜情、网络交友、色情网站提供的都是肤浅的性刺激,他不是要寻找一个新情人来取代旧伴侣。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当他理性思考时,他知道合理、有利的选择是维持一段持久的关系。但他并不总是理...

半部武侠佳作:读冰临神下的《死人经》

武侠小说衰落已久,老一辈武侠名家「金古梁温黄」中四位已经作古,硕果仅存的温瑞安也好多年没出过新书了。名噪一时的「大陆新武侠」同样归于平淡,成了明日黄花。在一片萧条的环境下,每当在网上聊起武侠,我总能看到有人提起《死人经》,称赞其为近年来罕有的武侠佳作。我起了好奇心,花大概一周的时间读完了《死人经》的第一卷《杀手少年》,聊聊想法。 这本书开头部分写的一般,主角惨遭灭门报仇雪恨这种故事实在太老套了。而且文字很平淡,人物对话写的尤其不好。写对话很考验作者的笔力,说什么话、怎么说话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死人经》里人物讲话差不多都是一个调调,而且偏书面语,给人感觉有点不自然。戏剧性强烈的地方、角色们互撂狠话时还成,日常对话就有些别扭。 很快地,这本书出色的情节就挽回文字上的那些小缺点了。主角被强盗掳走、卖到仇家金鹏堡里当奴隶,这时好戏才正式上演。主角在石堡里命悬一线,时刻处于危机之中,又处心积虑报仇,这段无论情节、风格、手法,明显是借鉴古龙的《白玉老虎》,专门培养杀手的金鹏堡几乎就是唐门的翻版。如同《白玉老虎》一样,《死人经》成功地渲染出压抑紧张的氛围,让读者时刻为着主角的将来提心吊胆。复仇故事讲究先抑后扬,主角前期越惨,后期复仇才越痛快。主角每天扛死尸,受虐待,自身无比弱小,处在石堡最底层,在绝望中拼命挣扎。主角陷害遥奴走火入魔、暗杀认识自己真实身份的杀手,随后被雪娘挟持,被设下三年内走火入魔的死亡期限,这一系列情节环环相扣,悬念迭起,写的特别好。读到这里,很惊讶于作者情节编排的老练,逐日连载的网络小说能维持这样稳定的质量真的很难得。雪娘教主角武功,让他和石堡千金上官如比武,这段明显是化用自《鹿鼎记》。主角落悬崖、奇遇大鹏鸟获得武功秘籍这段勉强算是俗而有力吧,武侠小说的主人公总是难逃落悬崖的命运。之后盗宝这段把之前的种种戏剧冲突一起引爆,处理的干净利落。 主角当上杀手学徒之后,故事陡然一变。虽说主角仍处在危机之中,却由被动转向主动。之前是受命运摆布,想放弃复仇也逃不掉,这时却开始主动出击了。主角从当初只有一腔愤恨的少年彻底转变成了冷静、聪明、阴狠毒辣的杀手。杀手学徒乱战这段写的很好,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间的血腥杀戮让人想到了《蝇王》。同时荷女这个角色开始登上前台,从配角变为两大女主角之一。荷女冷静沉着,办事滴水不漏,对主角衷心耿耿,几乎就是主角的女版化身。两人合练死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