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读小说是以故事情节为主,对文学技巧没有多少体会,大多数时候都是囫囵吞枣不分好坏。从表面上看,读小说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只要识字就行。而实际上,一个人鉴赏力的高低,影响了他对一本书的认知。最早让我意识到艺术水准差异、将我引入新境界的,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之间形成的对比。
两者相比较,《简爱》是更易读、更讨喜的一本。《简爱》充满激情,富有感染力,使读者陷入到女主角的情绪波涛中,为她的爱与恨所感动。而《呼啸山庄》是本神秘的书,虽然其中的情节也不过是爱恨情仇,却仿佛有种超自然的力量,奇特甚至恐怖。这大概因为,夏洛蒂·勃朗特再怎样感情真挚、敢爱敢恨,仍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她所表达的没有超出她生活的范围。刻薄一点地说,《简爱》只是本高级的言情小说。而艾米莉·勃朗特是真正独树一帜的艺术家,《呼啸山庄》没有被题材所局限住,隐含着更广阔、更深远的意旨,充满象征的意味,里面的爱情超出了世俗的琐碎,更着重于人性奇妙难解的部分。
就像绘画和音乐一样,文学的精妙处也是难以用理性来客观分析的,短短几句没法说清《呼啸山庄》的好处。重点在于,《呼啸山庄》提高了我的审美趣味,使我对小说的理解更深了,不再停留于故事情节。我在法国读书时,曾有一位法语教师提到他认为《基督山伯爵》是世上最好的小说。单以故事情节而论,他或许是对的。可是小说的内涵太丰富了,真正的伟大之处耸立于故事情节构建的地基之上。
在这之后,我的阅读范围大大扩展,不再局限于有趣刺激的故事情节。我读了不少文学史和评论集,对世界文学的发展脉络有了认识,如同手持航海图的船员,兴致勃勃地四处探险。
就像很少旅游的人只喜欢去最著名的景点,我头脑稚嫩时读的书是最声名璀璨的,几乎囊括人类文明的最精华:唐诗宋词,莎士比亚戏剧,《浮士德》,《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这些古老的经典,总有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的地方。古典诗词主题狭窄到令我震惊,为什么诗人总是怀才不遇?一旦得了功名为什么又总是羡慕田园生活?为什么总是在送别、思乡、伤春悲秋?我当初根本不懂得,并不是诗词总在表达同样的情感,而是人类共通的情感变成了诗。莎士比亚戏剧在我看来情节胡闹,语言造作。罗密欧与茱莉亚的形象不比童话故事中的王子公主更可信,哈姆雷特简直是个病入膏肓的拖延症患者。或许是翻译家的过错,莎剧台词总是夸张肉麻。好笑的是,好多年后我得知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深恶痛绝,竟与我小时的观点不谋而合。
由于心智和经验的限制,青少年时读经典收获有限。然而,经典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在无意识中已经转化为成长的养料。这一点是我很久以后才意识到的。
如上所述,这些古典与我距离太远,并没有抓住我的心。随着青春叛逆期的开始,对我影响比较大的几本书是《我是猫》《围城》《第二十二条军规》以及《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是猫》虽然是小说的形式,但是故事没头没尾,打乱顺序来读都无妨。《我是猫》借着猫眼看人来评判世事,对我而言可以说是讽刺小说的启蒙。恰巧我读的第二本夏目漱石的小说是《哥儿》,也采用了类似的手法,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误将夏目漱石与马克·吐温归为一派。
《围城》在文字辛辣幽默上更胜一筹,我曾经非常喜欢。但是《围城》过分追求佳句,没有一处甘心平铺直叙,读起来像是小品文大杂烩,在格调上落了下乘,长大后就很少再读了。
有了前面两本有趣读物的铺垫,我轻而易举地爱上了《第二十二条军规》。这本书技法高超,几乎令人眼花缭乱,从开篇第一句就辉煌灿烂,独特的风格贯彻始终,像台风般袭卷肆虐。直到若干年后我读到《百年孤独》,才重新感受到这样强烈的体验。同样是幽默讽刺,这本书讽刺的对象不是一时一事,而是战争、国家、社会乃至人类的生存境遇。这本书也是我与怀疑论和存在主义的初次接触。
相比之下,《麦田里的守望者》更简单直白,更贴近青少年,对我的影响也更直接。在懵懵懂懂的年纪,我就对校园中官僚、形式主义的那一套不以为然。读完这本书,我更是打从心底蔑视道貌岸然、虚伪浅薄的种种人物与现象。
青少年时期的阅读经历和我的性格形成互为因果:我的性格使我偏好某类书,阅读这类书又强化了我的这种性格。我所读的书,最终导致我之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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