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不够中国的中国音乐?

 

生活在海外免不了要被问到奇奇怪怪的问题:你吃过狗肉吗?你会功夫吗?在中国是不是特别不自由?提出的问题越令人不舒服,提问的人反而越显得诚恳,一脸认真和无辜。按照我的经验,这些人并非挑衅滋事,而是真的对中国一无所知。我也习惯了不那么较真,随便说些官样答案:中国地大物博,无奇不有,见仁见智哈哈哈。

最近一次社交聚会上,忽然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中国歌曲,还让我推荐几首。这问题如此寻常,反倒使我为难了。对于从未听过中国音乐的法国人,应该推荐什么歌?反正没有正确答案,就从自己平常爱听的歌里随意挑出几首来算了。我先播了一首蔡琴的《渡口》,未料到在场几个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歌一点也不中国啊,虽然歌词是中文,音乐听起来跟欧美歌曲差不多。要说中国传统特色,我立即想到了邓丽君演唱的古诗词,于是就放了《但愿人长久》。可我忽略了这首歌是管弦配乐,让他们更糊涂了:难道这是中国的传统音乐?而且节奏缓慢的抒情歌曲对不起他们「高雅」的耳朵,他们以为这跟席琳·迪翁「老套过时的」情歌是一个路数。我又放了一首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他们完全不以为然,一点反应都没有。随后我选了腾格尔的《天堂》,不缺民族风情吧?可他们依旧兴味索然。我也就不继续自讨没趣了,这场小小的中国音乐试听会到此为止。

社交场合总要顾及情面。连场面话都不讲,说明他们真的不喜欢这些歌。音乐是很私人的事,我们听音乐,绝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包括了与其相关联的回忆与情感。贬低一个人喜欢的音乐,同时也是在间接贬低这个人的音乐品味。尤其是我在外国生活,爱听的老歌也是对自身文化的寄托,对此格外敏感。所以不难理解,我的自尊心很有些刺痛。

一开始我不免会自我怀疑,难道中国音乐真的那么差?中国流行音乐比欧美起步晚,音乐产业相对欠成熟,大众审美比较单一,芭乐情歌太多,这些都是事实。虽然整体弱势,但这无法掩盖少数顶尖音乐人的成就。要说蔡琴、邓丽君、崔健、腾格尔的音乐很差,这我绝对无法认同。

音乐口味因人而异,真正让我纠结的并不是对音乐好坏的评价,而是说这些歌不够「中国」。这些从没去过中国、对中国文化近乎一无所知的人,居然质疑起音乐中的中国成分来了。我当然明白他们是觉得这些歌不够有异国情调,没能满足对神秘东方的想象。我不想过于上纲上线,但这种态度实在太典型了,完全符合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他们在脑海中预设了一个对中国的刻板印象,而不是真的想要了解现实中的中国文化。是不是一定要有琵琶扬琴、二胡唢呐,穿插昆曲吟唱,才能算作中国音乐?我一直对所谓的「中国风」不以为然。中国文化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没必要刻意追求表面特征。我播放的几首歌都是中国人创作、中国人演唱、中国人喜欢的,即便借用了源自外国的乐器和曲风,毫无疑问就是中国音乐。辣椒、番茄、土豆都是舶来品,没见谁把它们从中国菜谱中除籍了。

都说音乐无国界,其实所有文化都存在界限。就拿流行音乐来说,真正走向世界的只有英美而已。别光说法国人对中国音乐态度淡漠,中国人又听过几首法国当代的流行歌呢?日韩音乐如此发达,在亚洲之外也只是远离主流的小众爱好罢了。各国人的音乐审美不一样,这是很自然的事。这也让我反思,我们真的需要特别在意外国人的看法吗?以英美为首的西方世界占据了国际话语权,我们不由自主地想要得到西方人的认可。大到诺贝尔、奥斯卡奖项,小到靠喊「我爱中国」赚钱的外国网红,我们太在意别人的评价了,在自大与自卑之间反复摇摆。文化产业能走出国门当然是好事,自产自消也属于常态。至于中国音乐够不够中国,还是留给我们自己来评判吧。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读古龙的《英雄无泪》

说起来这本书可以算是古龙最后一本像样子的小说。按照网上资料,《英雄无泪》出版于1979年,同年还有一本不知所云的《午夜兰花》。写《英雄无泪》时古龙刚过不惑之年,他的创意少了,可是笔力、精力都处于成熟期,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更进一步、再攀高峰。只可惜命运给他来了一下狠的。古龙于1980年负伤入院,之后受健康状况的影响,创作力急剧下降,再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子的小说了。 《英雄无泪》篇幅不长,在古龙作品中算是比较中庸的一本,保持了古龙一贯的优点,同时也没能摆脱一贯的缺点。虽然难称佳作,却很能体现古龙的写作风格。 先说优点。古龙的一大特色是描写偏离主流、甚至畸形的人物,与金庸、梁羽生笔下高大上的主角们形成鲜明对比。《英雄无泪》表面上的主角是高渐飞,实际上的核心角色却是卓东来。卓东来先天残疾,不是「完整」的男人,而且母亲难产而死,双胞胎弟弟也胎死腹中,导致卓东来始终摆脱不了自卑与自责。同时他又是一个爱美、有野心、心狠手辣的人,理想与现实的对比造成他内心的矛盾,使他陷入了病态。卓东来耗费一生精力打造司马超群这个高大威武、武功盖世的英雄,司马超群像是他的弟弟、儿子、情人,更是他心中理想的投射。卓东来的人物塑造是循序渐进、层层展开的,一开始是华丽贵公子的形象,之后一步步地揭开黑暗面,使得这个虚构出来病态人物形象立体、令人信服。单凭卓东来这个人物,《英雄无泪》就值得一读。 古龙善于烘托悬疑气氛,情节发展快速流畅,在这一点上《英雄无泪》同样做的不错。《英雄无泪》开头迅速展开激烈的戏剧冲突,两大势力中一派要杀人,一派要保人,同时引出神秘的、使用一口箱子的杀手。随后的情节发展也是环环相扣,基本没有拖沓的地方。结尾谈不上多好,但大体上也把故事说圆了。 再说缺点。《英雄无泪》除了卓东来,其他角色的塑造都比较失败。 朱猛是卓东来的敌人,两人的争斗是故事主线。全书一直试图把朱猛写成一个英雄,动不动就借用旁观者的描述来印证朱猛的英雄气概。但是无论如何大碗喝酒、说话如何嚣张,朱猛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不过是一介莽夫,而且为了自己的私欲牺牲手下弟兄,与英雄两字毫不沾边。朱猛的武功和智谋都太弱了,对卓东来构不成真正的威胁,导致故事紧张感不足。 这本书的核心人物是卓东来,而占了最多篇幅的角色却是高渐飞。高渐飞是一个背景不明、性格模糊的人,在故事中像一个过客,莫名其妙地被写成了主角。看完全书后回想一下,高渐飞与整个故

黑暗的宇宙:读刘慈欣的《三体全集》

第一次读《三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三体》在科幻圈子里已经非常出名了,不过还没有进入大众视野。我读完第一本后印象一般,就没继续读下去。转眼十年过去,《三体》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俨然成为新世纪头二十年里最成功的中文通俗小说。不仅国内互联网总提到《三体》,身边的外国朋友中也不乏《三体》书迷,搞得没读完全书的我似乎成了异类。为了搞懂「黑暗森林」「降维打击」,我终于花了一个星期,把三部曲从头到尾看完了。 三体 简单来说,三体系列讲的是地球与外星之间的星际战争。这题材算得上复古,《三体》的内容与风格都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小说。 书中的外星人来自太阳系四光年之外的三体世界,这里有三个「太阳」。三个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运动规律是著名的三体问题,也正是这套书标题的由来。现在已知三体问题是无法精确求解的,三个太阳的运行轨迹没有规律,这给三体人所在的行星造成极其严酷的生存环境。过于靠近或过于远离太阳都是致命的,三体文明被毁灭了无数次,还有彻底坠入太阳的潜在危险。小说中借由电子游戏的形式,模拟了三体文明反复诞生与毁灭的过程。虽然听上去很复杂,其实不过是在说:外星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有强烈的移民外星的意愿。把三体问题换成其它危机,比如太阳衰败,这个故事同样成立。直到有一天,三体星接收到了地球发来的信号,发现地球是宜居星球,决定侵略地球。 考虑到三体人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而且拥有远超地球文明的太空科技,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主动寻找移民星球,而是被动地监听信号。能不能收到外星信号纯属偶然,而且按照书中的宇宙观,这信号很可能具有欺骗性,回复信号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太阳系是距离三体世界最近的恒星系统,没理由不主动勘测。对比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半人马座阿尔发星,也就是小说中三体世界的原型,已经在科幻作品中被觊觎无数次了,三体人没理由从未关心过自己的邻居。 以三体人的科技水平,需要450年才能抵达地球。经过漫长的450年,没准到时候地球科技已经超过三体人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体人制造了「智子」来封锁地球科技发展。 智子是小说第一部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科幻设定,也为后来两部埋下伏笔。智子是一颗高维空间的质子,在二维空间展开后雕刻成智能计算机。按照书中的说法,从高维降到低维会「变大」(不妨想象一瓶墨水,变成二维——涂在纸上——会拥有庞大的面积)。一颗质子从九维降到二维,其面积足以包覆整

破碎迷幻的天才之作: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提起外国文学,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主要是英法德美俄这些大国,还有邻近的日本。其它国家也不乏璀璨名著,只是很少受人关注。比如这本《佩德罗·巴拉莫》是墨西哥最著名的现代小说,可在国内恐怕没几个人听说过。我对墨西哥文化了解极少,要不是听说博尔赫斯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书极度推崇,大概率也会错过这本书。 在《私人藏书:序言集》里,博尔赫斯称「《佩德罗·巴拉莫》是西班牙语各国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也是所有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而马尔克斯更夸张,在《对胡安·鲁尔福的简短追忆》中他写道:「我能够背诵全书,且能倒背,不出大错。并且我还能说出每个故事在我读的那本书的哪一页上,没有一个人物的任何特点我不熟悉。」所以我是抱着非常高的期待来读这本书的。读完确实感觉不同凡响,堪称天才之作。 《佩德罗·巴拉莫》非常短,还不到十万字,份量却特别足,第一次读根本消化不过来。我想很多读者读完这本书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从头再读一遍。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很普通,主要讲一个名叫佩德罗·巴拉莫的地主,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搞得民不聊生,村民死的死逃的逃,最后整个村庄衰败成一座死城。只要了解过一点儿拉美历史或小说,对这类暴权故事不会感到陌生。《佩德罗·巴拉莫》的出色之处不在于故事情节,而在于极具开创性的写作手法。 一般来说,一部小说会有统一的叙事视角,比如第一人称、第三人称,随之会有一个或数个推进叙事的线索人物。虽然倒叙、插叙的手法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小说还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来叙述的。而这本书将叙事视角、人物、时间、空间完全打乱了,感觉像是电影中的蒙太奇。 在小说一开始,「我」接受母亲的临终嘱托,回到家乡科马拉去寻找自己未曾谋面的父亲佩德罗·巴拉莫。可是读着读着,内容突然跳到一个男孩子身上,他正在想念着一个叫苏萨娜的女孩。再读几页我们会发现,这个男孩就是童年时代的佩德罗·巴拉莫。接下来笔锋一转,重新回到「我」这边,「我」在和借宿人家的房东爱杜薇海斯太太聊天,她滔滔不绝、颠三倒四地讲述着陈年往事,小说内容又变成了由她来叙述。整本书都是这样写成的,每隔几页就变成了一段貌似毫不相干的内容,仔细琢磨一下又相互关联。而且这本书不分章节,也不标注叙事者是谁,读的时候一定要全神贯注,否则一不小心就搞糊涂了。随着对人物和事件的熟悉,越读到后面故事会越清晰,慢慢理清人物关系和时空顺序,但是第一次读难免会错过或是混淆一些细节,所以